书城仙侠超级都市仙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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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巧结亲情(1)

脑子里忽然闪了一个画面,心有灵犀地感觉情况不妙:“怎么李旭进去半个小时了,还不见他出来,是不是出什么事了?”她一想到这,捡起头边的睡衣穿上,马上跳下床,冲进了浴室,看见李旭呆呆的坐在浴池中。他的长发已经反到脑后,就像周润发演上海滩的发型,酷B了。她慢慢的走进浴池,把他扶起来,抱住他流着泪说:“李旭,你怎么啦?你不要吓我好吗?”她的睡衣已经被水打湿,他就不能再不动如钟了;“没事,就是坐在凉水里,让我想起了很多往事。”要是她感冒了,他可无法向沈恬交代了。他搀扶她走出了浴池,走进了更衣室。宛诺霞为他换上了金利来衬衣,圣得西裤子,和一双黑色蜻蜓皮靴。她为自己选了一套吊带衣穿上,站在挂镜前,看上去性感极了。她还帮他系上皮带,把他打扮的象一个绅士似的。对李旭来说,有这么一次打扮,知足了。他最大的优点就是知足,最不好的缺点还是知足。站在挂镜旁他,看到她满意的笑容,还觉得自己不算衰,也该还算得上是一个没有成绩的男人了。

他们梳洗完后,宛诺霞就给酒店经理打了一个电话,要他安排一间优雅点的用餐房子给他们俩用早餐。他们俩一出门,先是一个女服务员向他们鞠躬问好,然后她让他们跟她去用餐的地方。服务员把他们领到一间玻璃房子里,让他们两坐在窗前的桌子用餐。玻璃桌上有刚买来的鲜花和刚做好的早餐,鲜花还冒着香气呢。他们俩可以一边用餐,一边向外看外面的风景。最难得的是房里放着轻柔的钢琴曲,放的正是宛诺霞最喜欢的《秋日恋人》,这一切是她早已安排好的。一个女人能这样用心在一个男人心上,这男人真是幸福到了彼岸。

李旭还真觉得宛诺霞会享受,连用餐,睡觉都这么讲究。难怪她把自己看成是一位撒娇的“公主”。这也没有办法,谁叫碗家太有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