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人文学科
9031300000025

第25章 历史哲学的现代性变迁(3)

于是,他计划以自己的普遍进化论为纲,把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组织结合起来,以推求其所谓的“普遍进化法则”。经过多年的努力,到1893年为止,他先后完成了《第一原理》、《生物学原理》、《社会学原理》和《伦理学原理》等著作,从而建立起以普遍进化论为基础的庞大的社会学理论体系。由于生物进化论和社会进化论差不多同时风行欧洲,故而传教士们早期在向中国介绍生物进化论的同时,也将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一道介绍过来。早在1889年,中国第一所以研究近代自然科学为主的新型书院——上海格致书院,在其例行的春季特课考试试题中,就将达尔文与斯宾塞同列。该试题问到:“《大学》格致之说,自郑康成以下无虑数十家,于今西学有偶合否?西学格致始于希腊之阿庐力托尔德(亚里斯多德),至英人贝根(培根)出,尽变前说,其说始精。达文(达尔文)、施本思(斯宾塞)二家之书行,其学益备,能详溯其源流欤?”从考生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来看,当时的中国人对达尔文生物进化论和斯宾塞社会进化论两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并没有清晰的认识。例如,获得这次考试超等第一名的蒋同寅在试卷中答道:“(培根之后)又有达尔文、施本思二家之书。按达尔文精地理,著述极多,大半以讲化学为最。施本思精于算学,其法得著庭训。”如果说蒋氏所说的“化学”还多少与达尔文生命进化理论有点沾边的话,那么他所说的施本思“精于算学”,则与提倡社会进化学说的斯宾塞完全风马牛不相及。获得超等第四名的钟天纬,回答最为详备,但对于达氏与斯氏学说的根本差异也没有任何了解:“迨一千八百另九年而达文生焉。达文为英之塞罗斯玻里人,祖为医生,父为格致家。及长,入苏格兰壹丁培格大学院读书,得入选。后随英国兵船环游地球,测量绘图,并考究动植物及舆地等等。返至英国,凡天下所有格致博物等会,无不邀请主盟,屡得金牌等奖赏。一千八百五十九年,特著一书,论万物分种类之根源,并论万物强存弱灭之理。其大旨谓,凡植物动物之种类,时有变迁,并非缔造至今一成不变,其动物植物之不合宜者,渐渐消灭,其合宜者得以永存,此为天道自然之理。”“至于施本思,名赫白德,生于英国豆倍地方,小于达尔文十一年,平生所著之书,多推达尔文所述之理,使人知生活之理,灵魂之理,其书流传颇广。其大旨将人学而确可知与确不可知晰分为二,其所谓确可知者,皆万物外见之粗质,而万物之精微则确有不可知者在也。”显然,钟氏对达尔文生物进化论与斯宾塞社会进化论之间的差异并没有真确的了解,原本是斯宾塞社会进化论的“强存弱灭之理”,却被他误指为是达尔文学说的主旨,至于“将人学而确可知与确不可知者晰分为二”,只是斯宾塞对现象界与非现象界的划分,而并非斯氏社会进化学学说的“大旨”。这种认识上的模糊,与进化论在中国早期传播的肤浅性和不完整性显然是具有内在关联的。

进化论在中国的系统传播始于严复。严氏早在留学英国之时,就对达尔文的生物进化学说有所耳闻。甲午战争期间,亡国灭种的严峻现实,使得眼光敏锐的严氏看到了这一学说所蕴含的巨大理论力量。他在1895年所写的政论文《原强》中,就首次介绍了达尔文的生物进化学说。他说:“达尔文者,英之讲动植之学者也。穷精眇虑,垂数十年,而著一书,曰《物种探源》。自其书出,欧美二洲几于家有其书,而泰西之学术政教,一时斐变。论者谓达氏之学,其一新耳目,更革心思,甚于奈端氏(牛顿)之格致天算,殆非虚言。其书之二篇为尤著,西洋缀闻之士,皆能言之,谈理之家,摭为口实。其一篇曰物竞,又其一曰天择。物竞者,物争自存也;天择者,存其宜种也。动植如此,民人亦然。民人者,固动物之类也。”1894年,英国生物学家赫胥黎出版了《进化论与伦理学》一书。这是一本宣传达尔文生物进化学说的普及性读物。赫氏是达尔文生物进化论的勇敢捍卫者,他不同意斯宾塞所宣扬的“普遍进化法则”,强调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只是适用于自然界的法则,而人类社会有高于普遍生物界的相爱互助的先天本性,所以人类的社会伦理关系不同于自然法则和一般的生命过程。在他看来:“社会进展意味着对宇宙过程每一步的抑制,并代之以另一种可称为伦理的过程。”也就是说,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就是伦理法则代替自然法则的历史。《进化论与伦理学》这个书名,正表明了作者对自然法则与社会关系分割而又对立的基本认识。

大约在1896年,严复把《进化论与伦理学》一书翻译成中文,并于次年在天津的《国闻报》上分期刊出。1898年,严译以《天演论》为名,正式由湖北沔阳卢氏慎始基斋木刻出版。严氏把自己的译作取名为《天演论》,正好只用了赫胥黎原书名的一半。这种取舍表明了译述者不同意原作者把自然规律(进化)与人类社会关系(伦理学)分割、对立起来的观点。更值得注意的是,在具体的行文过程中,严氏又根据自己的目的,有意识地对原文进行增删、加工和改造,并在每一节或每一段都附加上自己的按语(据统计,按语的篇幅约占全书的三分之一)。因此,《天演论》绝不仅仅是一种文字的翻译,而是译者根据自己的理解和意图,对原作进行的再加工和再创造。鲁迅用一个“做”字来说明严复翻译的《天演论》,实在是恰当不过的。

如果仔细地将严氏所“做”的《天演论》与赫氏原作《进化论与伦理学》加以对照,我们就会发现,严氏所“做”的重点工作,就在于把达尔文的生物进化学说与斯宾塞的社会进化学说糅合起来,使原本毫无共同之处的两家学说,融合在译者自己的体系之中。

例如,赫氏在原书导言中主要论述了自然与生物进化的一些基本原理,其中写道:“只在我们称之为科学知识的那种对事物性质的有限揭露还在继续进行,它就会越来越有力地使人相信,不仅植界,而且动物界;不仅生物界,而且地球的整个结构;不仅我们的行星,而且整个太阳系;不仅我们的恒星及其卫星,而且作为那种遍及于无限空间并持续了无限时间的秩序的证据的亿万个类似星体,都在努力完成进化的预定过程。”可是,严复在《天演论·导论二》中,却在赫氏的上述观点中塞进了斯宾塞的普遍进化论思想:“是故,天演之事,不独见于动植二品中也,实则一切民物之事,与大宇之内日局诸体,运之于不可计数之恒星,本之未始有始以前,极之莫终有终以往,乃无一焉非天之所演也。”所谓“一切民物之事”,当然包括人类社会。就这样,严氏通过自己的“做”,悄悄地把斯宾塞“普遍的进化法则”塞进了赫胥黎的观点之中。

在严氏看来,斯宾塞的“普遍进化法则”就是科学的真理。早在《原强》一文中,他就对斯宾塞的学说给予极高的评价:“美矣备矣,自生民以来未有若斯之懿也,虽文(王)、周(公)今生,未能舍其道而言治也。”在《天演论》中,严氏更是一开始便介绍斯宾塞的《天人汇通论》(今译《综合哲学》),认为“欧洲自有生民以来,无此作也”。在他看来,斯宾塞将达尔文的生物进化学说“至推之农商工兵、语言文学之间,皆可以天演明其消息所以然之故”。正因为如此,严氏不仅在译述的过程中不时地把斯宾塞的观点附加到赫胥黎的著作之中,而且还通过按语的形式,用斯宾塞的观点来反驳赫胥黎。在《天演论》的二十九段按语中,直接涉及赫胥黎与斯宾塞比较的共有七段,其中如“导言十三”、“导言十四”、“导言十五”和“论十五”共四段,就是用斯宾塞的观点来批评赫胥黎的。

然而,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也是更重要的一个方面,严复又要用赫胥黎来反对斯宾塞。他之所以选择翻译赫氏的著作而不是直接翻译斯氏的著作,就在于他看到了“赫胥黎此书之旨,本以救斯宾塞任天为治之末流”的实质。在斯宾塞看来,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一部自然选择的历史,人在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自然规律面前,只能是毫无作为,听之任之。这又是严复所不能同意的。与斯宾塞截然不同,赫胥黎在《进化论与伦理学》中强调的是这样一种精神:“我们要断然理解,社会的伦理进展并不依靠模仿宇宙过程,更不在于逃避它,而是在于同它作斗争。”这一点,与严复救亡、保种的意识十分暗合。正像李泽厚所说的那样:“正是由于这一点,而不是别的什么理由,使严复对这本新出的通俗书大感兴趣,并立即翻译了过来。”建立在生物进化论基础之上的社会进化学说,“把历史发展及其错综性之全部多种多样的内容都总括在贫乏而片面的公式‘生存斗争’中,真是完全的幼稚”。然而,对于既未经过西方启蒙运动和浪漫主义的洗礼,又未经过德国古典哲学熏陶的中国人来说,这一学说所具有的真理性则是无容置疑的。一方面,它所揭示的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社会进化原理,与近代中国备受列强宰割、欺凌的局面若合符节,另一方面,经过严复的改造和加工,斯宾塞原先的“任天而治”已变成了“人治”,经过这种改变,这一学说与中国近代救亡和图存的时代主题又得以紧密相连。正因为如此,这一学说一经传入,马上就在中国的思想界引起了强烈的共鸣。

对于进化论在中国近代救亡与革新过程中的作用,学术界已有定论。限于题旨,这里只就其与中国近代历史哲学变迁的内在关系问题略加探索。如前所述,中国传统的历史变易观长期以来一直没有摆脱历史循环论的影响,人们在探索历史变易的原因时,往往不是归之于圣人的作为,就是归之于抽象的道德伦理。尽管在明末清初的王夫之那里,已隐约地发现了历史进程与道德伦理的内在冲突,但是把道德伦理视作为一定的社会范畴、道德伦理也会随着社会的变易而变易的近代历史观念,却一直没有产生。进化论在中国的传播,使得中国的历史哲学观念在如下两个方面发生重大的变化:其一,在对历史进程的理解上,进化代替了传统的循环往复,世道日进、后胜于今代替了传统的三代理想,发展与进步遂成为历史意识中的主导性观念;其二,在对历史动因的理解上,传统的道德主体意识逐渐淡化,生存竞争、民族素质、地理环境、社会结构、文化传统等一系列崭新的课题开始进入中国人的历史视野。具有近代意识的历史哲学观念,终于在传统的思维外壳中滋长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