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之别,并不是一出生给你个瓦片与美玉就完事了那么简单,而是体现在日常生活中,瓦片与美玉必须做到“年年讲,月月讲,日日讲,时时讲,分分讲,秒秒讲”的高度。《礼记·曲礼》中规定如下:
男女不杂坐,不同枷,不同巾栉,不亲授,叔嫂不通问,诸母不漱裳。外言不入于阃,内言不出于阃。女子许嫁,缨。非有大故,不入其门,姑姊妹女子已嫁而返,兄弟弗与同席而坐,弗与同器而食。
翻译过来,大致意思是,男女不能杂坐一处,不共用衣服架子,不共用梳洗用具,不亲手递交东西,小叔子与嫂嫂不能互相问候,不得让庶母给自己洗下衣(中国古代上衣下裳,分得很清的,不像咱们现在,一律衣裳了,上下不分,不成体统的),外面的事不得传入闺女内室,内室的言谈也不要说出去。女子订婚,脖子上要带个此货已订的彩带标志。没有大事,比如地震杀人啦什么的,不要进入女孩子的房门。已出嫁的女子回娘家,不能与兄弟同席坐,同盘子吃饭,火锅更是不能吃了,呵呵。
宋代以后,男女授受不亲规定更严格。《司马氏书仪》规定:
凡为宫室,必辨内外,深宫固门,内外不共事。不共浴堂,不共厕,男治外事,内治内事,男子昼无故,不处私室,妇人无故,不窥中门。有故出中门,必拥蔽其面;男子夜行以烛。男仆非有缮修,及有大故,不入中门,入中门,妇人必避之。不可避,亦必以袖遮其面。女仆无故不出中门,有故出中门,亦必拥蔽其面。
看看这规定,就明白古代男人之不易了,一门心思要把老虎们关到内笼里去,比动物园的园长还要费心。当然,同学们私下里可能有疑问,这能执行下去吗?单说司马光他家吧,如何不共浴堂不共厕的?我猜他家可能是有男女厕所与男女澡堂的,好歹他是当官的,家当厚实点,可对于老百姓,那就惨了。我觉得,这么一种高标准,也只是希望罢了,咱们当真就不好玩了。当然了,司马光可能是以身作则的,比如他砸缸救小朋友的壮举,我就一直怀疑,为什么他不用手从缸口往上拉,而是费力吧叽地用石头砸呢?怀疑的结果,我猜可能那缸里的小朋友是个女孩子,而司马光本人,可能是接受教育早了点。
男女之别,我们的祖先在搞建筑时也充分考虑到了。古代家庭营造房屋时,一般分着内室外室两部分,男子居外,女子居内,男不入,女不出。我觉得,美国人聪明,认为总统是靠不住的,可我们中国人更聪明,认为女人是靠不住的,男女更是不能碰面的,一碰面可能就坏事的,阿Q就是这么认定的:呸,凡男人与女人在一起,就一定不会有什么好事。所以,男子盯女人五秒钟就算非礼,而女人,干脆不能看男人。像潘金莲,武二一进门,这厢就高喊叔叔回来了,真是不要脸哪。中国传统社会还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长嫂如母(比如包老黑和其嫂嫂)。那潘金莲勾搭武二,更是不成体统了。早先的时候,我老是纳闷:《西厢记》何以在明清被视作黄书?后来一学习这些闺媛礼的素质教材,才明白,那西厢可是黄大了。至于黛玉偷看黄书,堪称早期女革命家了,宝钗偷看黄书却装着没看过,相当于敌后武工队了!
贞节,是传统社会衡量一个女子品行的最基本标准。每一块贞节牌坊的竖立,其背后不知道有这个女子多少的辛酸和眼泪。【二】惟务贞节之贞操礼
贞操,是中国传统社会衡量一个闺中女子品行的最基本也是最关键的标准。对少女的贞节的重视,正如对于集权的重视,也是始于始皇的秦帝国。在此之前,男女尚有部分恋爱自由,可参看《诗经》。始皇关心女人贞节问题,汉代更是关心,贞节女人,会像现在的模范一样,戴红花,上国家光荣榜,谓之“表贞女”。西汉刘向煞费苦心编《列女传》,闺女贞节遂成当时时代的主旋律。范晔在《后汉书》里首创“列女传”体例,从此,历朝历代史书都跟着来,这旋律,一下子旋了两千年。
当然,反叛式的白卷英雄也有,但却犹如孔先生盘子里的茴香豆,多乎哉?不多也。这其中,卓文君那小寡妇表现得不错,跟司马相如私奔了,成为千古美谈。晋朝的贾午也不错,把皇帝老儿晋武帝赐给她老爹的香袋送给了自己的相好韩寿,遂成“偷香”之美谈。而且,魏晋时的中国女人,似乎掀起了一场世界上最早的女权运动,魏晋名士们带头冲击礼教,女人在后头也摇起了小旗,贞节观受到了冲击,女人在社交方面也很活跃,但是由于只限于贵族女人名士之妻,犹如教材上评价那辛亥革命:脱离人民群众,最后导致失败!
魏晋女人的活跃,掩盖不住主旋律之背景音乐——西晋裴作《女史箴》,曰:膏不厌鲜,女不厌清,玉不厌洁,兰不厌馨。一句话,女人就是男人桌上的一道小菜,图的就是新鲜和清洁!
隋唐时期,皇室宫廷生活奢侈糜烂,宫妓流行。上层社会的风流韵事,那是层出不穷哪。唐高宗敢娶爹的妃子,唐玄宗就敢抢儿媳妇。如果说,长孙皇后作《女则》还算以身作则的话,那面首众多的武则天同志发布《内训》号召别人都守节就堪称以身作贼了。唐代最重要的一本关于闺媛礼的著作是宋若华的《女论语》,号召大家能依了其书死学死用,就会成贤妇,独美千古。
宋代,理学家提出“存天理,灭人欲”。女子守贞,寡妇守节,严打形势越来越紧张。程颐先吓唬女人: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回头又吓唬男人:若取失节者以配身,是己失节也。这下就坏菜了,面临着男人们集体约好都不娶你的危险,女人们谁敢不老实?不老实也得装老实,如那宝钗似的。
【三】女性之美仪
传统女性之美,可用柔、顺、轻、怯四字概括。王夫人之相中宝钗,估计就是根据这个标准要求的。黛玉除轻字符合标准外,其他三个方面都难以及格。现代的女孩子,见了老鼠就夸张地叫唤,不害怕也要叫唤,假装胆小,实在是心底里想向传统美女的标准靠近,而中国男孩子,平日表现不了自己的威风,一般在老鼠面前是很风光的。有些小家子气的男生,干脆用毛毛虫代替老鼠来唬女孩,侧面却是要证明自己的雄风的。
传统中国女人以胆小为美,跟中国第一任妇联主席的班昭倡导有关。她在《女诫》中说“阴以柔为用,女以弱为美”、“生女如鼠,犹恐如虎”。
唐代的《女论语》更是不厌其烦地告诫女孩子:
行莫回头,语莫掀唇,坐莫动膝,立莫摇裙,喜莫大笑,怒莫高声。
班昭提倡女子无才便是德,导致女孩子有才华被视作不幸。这种陋习直到清末民初才开始有所转变。到了宋代,审美情趣更加趋向病态。南唐后主李煜给自己的舞女窅娘做莲花座,窅娘妹妹“以帛缠足”,在莲花座上起舞,“屈上作新月状”,端的漂亮极了,引得女孩子纷纷效仿。到了明代,缠足遂由时尚上升为道德规矩,女子人人缠足,不缠就嫁不出去,当然也有穷家女儿破瓦破摔坚决不缠的,可能是为了干活劳作之方便。至于元璋的元配夫人马皇后,更是由于没有缠足而被时人戏称为“马大脚”。大脚就大脚吧,反正人家一不小心嫁给了一位开国皇帝。可无聊之人不甘心,非得讽刺一下这大脚,灯谜上画个马,马上一女人,大脚,怀里抱个西瓜,以影射淮西马氏大脚为乐,元璋也不傻,一看就雷霆震怒。文人们敢如此漫画皇后,估计不是吃了豹子胆,而是背后那根以“德”治天下的小棍子撑的。
有人说,中国与美国的生活目标是一样的,都是为了生活。只不过达到生活的方式不一样。美国为了生活,不断地改造思想,而中国为了思想,却是不断地改造生活。要我说,一句话可概括,人家削履适足,我们是削足适履。缠足即是一例。总之,中国女人除了精神的不幸外,从此有了肉体的痛楚,女人,正犹如她的三寸金莲,都成了男性把玩和欣赏的艺术玩具。当然,缠足不光光是为了女性美,《女儿经》里说:为甚事,缠了足,不因好看如弓曲,恐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束!明白了吧,还是怕女孩子都学卓文君,见个男人就跟人私奔呢。
【四】无才是德的妇德礼
女子无才便是德,是明末后在社会上普遍流行的谚语,它反映了整个社会对妇女道德的期望和要求,是对妇女才华与能力的否定,这句话,可以说是对古代妇德的高度概括。班昭在《女诫》中说:妇德,不必明才绝异也。班圣人这么一倡导,导致女孩子有才华被人视作不幸。仅举一例,唐朝女道士李冶五六岁时,作《咏蔷薇》一诗,内有“经时未架却,心绪乱纵横”之句,其父一看,却不像现在的父亲一样,大呼孩子神童,同时牵着孩子上有关部门要求测量智商,以期证明自己一不小心生了个神童,恰恰相反,其父“大恚”,曰:此女狡黠非常,恐为失行妇人。而李冶也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长大后成女道士。唐时的女道士,好多都是半文半娼式的,比如众所周知的鱼玄机。
女孩子不需要聪明,更不需要才华,笨笨的反而好。聪明至少要装傻,不笨也得装笨,比如花袭人与宝钗。可惜的是,有些女孩子,本来傻得可以,却要装聪明,本来笨得要命,却要装作不笨,比如晴雯与黛玉。如此,她们的命运就很不一样了。
女子嫁人之前要守的妇德比较简单。一是孝亲,二是持家。所谓的孝亲,《女论语》交待:女子在堂,敬重爹娘。每每早起,先问安康。寒则烘火,热则扇凉。饥则进食,渴则进汤。所谓的持家,《礼记·内则》教导:女子10岁学纺织,操持家务等。司马光在其《居家杂仪》中把这项工作往前提了一下,要求女子:六岁时习女红之小者,十岁后习女红之大者。所谓的女红,主要指各种家务活,后世主指刺绣等巧线活。我觉得这么伟大的人物,还时不时地操心小女人之女红,对于一个日理万机的宰相来说,也真不容易啊。
为人妻之后要守的妇礼
【一】三从四德之礼
《礼记》首先确立了妇女“三从”的理论基础:“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孔子家语》交待:“女子顺男子之教,而长其礼者也,是故无专制之义而有三从之道。”如此,就确立了女人的从属地位。班昭则犹如现在的舆论权威,对四德作了具体的发挥与解释:其一,妇德——不需要才能出众。幽娴贞静,守节整齐,行已有耻,动静有法。其二,妇言——不必利言善辩。择词而说,不道恶语,时然后言,不厌于人。其三,妇容——不必颜色美丽。洗净尘秽,服饰鲜洁,沐浴以时,身不垢辱。其四,妇功——不必工巧过人。专心纺织,不好嬉笑,洁齐酒食,而奉宾客。
【二】夫死无再嫁之礼
上古时代,礼制即要求女人从一而终,比如《礼记·郊特牲》规定:一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夫死不嫁。但这只是道德要求,犹如政府号召我们排队上车,我们要是愣不排,那政府也拿我们没办法。春秋时期,女人改嫁尚是自由的,比如孔子的儿媳妇,伯鱼的妻,也就是子思的娘,不但改嫁,而且走的是涉外婚姻,嫁卫国去了。晋国公子重耳流亡前对其妻说:待我二十五年不来而后嫁。虽然二十五年的等待有点长,但是能如此许诺的,也不愧为伟丈夫了。到了秦朝,改嫁就没有恁自由了,生了儿子的寡妇不得再嫁,《史记·秦始皇本纪》里云:“有子改嫁,倍死不贞。”汉代老儒董仲舒《春秋繁零》中言:“夫死无男,有改嫁之道也。”老董如果还算有点人味的话,那班昭就没了,曰:
夫有再娶之义,妇无再嫁之礼。故曰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违,行违神祇,天则罚之。礼义有衍,夫则薄之。故事夫如事天。与孝子事父,忠臣事主同也。
看看小圣人这话,说得多精彩。女人事夫,犹如忠臣事主。无独有偶,何清涟女士在其文章《中国妇女地位变化的社会环境分析》中提到20世纪80年代北大外语系一个女生的豪言壮语:为丈夫补袜子的妻子,她的价值绝对不亚于一个女总统!读到这个细节,我以为班圣人她复活了呢。
不过,中国的道德似乎向来只对傻瓜有效,据《中华新报》载,1918年,北京尚有一姓唐的妇人在丈夫死后98天内,先后投水、绝食、服毒九次寻死殉夫,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获得成功。如果说这事儿是爱情闹的,那还会成为千古美谈,问题是,女人把这当做自己的最高道德境界了。另外,我怀疑,道德更多的是上对下扯的幌子,上层人士可能根本不当回事儿,比如,汉武帝的祖母嫁过三回,蔡文姬也是三回,至于汉代名相陈平,则是自己妻子的第六任男人了。再比如,东汉光武帝的姐姐刚做了寡妇,就看中了朝中大臣宋弘,央求弟弟刘秀给自己拉拉,没想到宋弘像头倔牛,拉不过来,说: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拒绝了。皇姐带头当第三者,插足别人家庭,百姓要是学会了,那还了得?至于唐宫室,公主改嫁的就不少,太平公主即是一例。南朝宋之山阴公主,更是跟哥哥讨价还价:你女人数千,缘何我只有一个男人?其哥一听,不好意思了,一下子给妹妹批发三十个面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