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断他人的行为时,人们似乎采用了截然不同的两种标准:有时,是根据一个国家和一个时代所特有的是非观念去评价;有时,是按照普及全球的单一的是非观念去判断。这两种标准常常是极不相同的,甚至有时会相互抵触;但是,它们永远不会相互混用,也永远不会相互抵消。
在人们最重视荣誉的时候,比起信仰来,荣誉更能支配人们的意志;而且,甚至在人们毫无怨言和毫不迟疑服从信仰的指挥时,也会基于一种虽很模糊却很强大的本能,感到一个更为古老、更为普遍和更为神圣的行为规范的存在。有些行为,人们既可以断定它是体面的,又可以断定它是不体面的。比如说,拒绝决斗的行为。
在我看来,人们解释这种现象时也可以用某些个人和某些国家的任性来说明,并且至今大家也确实是这样做的。
人类普遍和永远需要制定出一套道德规范,这套道德规范使任何人在任何地方和任何时代都不敢违反,害怕违反时会遭到耻笑和斥责。人们把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称为作恶,把遵守道德规范的行为称为为善。
在整个人类的大团体里,人们还建立了范围比较小的团体,并把这种团体称为民族或国家;在这个较小的团体内又要建立一些范围更小的团体,这种团体叫做等级或阶级。
每个这样的团体都会各自成为一个人类中的特殊的种属;虽然它们和人类整个群体都没有本质的区别,但是又独立存在于一定的范围内,其自身也有各自的需要。这些特殊的需要又用某种方式在不同的国家观察人的行为,然后根据这些观察进行评价。
不应当互相残杀是人类永恒的和普遍的利益。但是,某个国家或者阶级可能又有其特殊的、暂时的利益,为了这个利益,在某些情况下杀人是值得原谅的,甚至是值得表扬的。
而荣誉不外乎是根据一种特殊情况建立的特殊标准,供一个阶级或一个国家用来进行褒贬。
对启迪人的思想而言,抽象的解释用处不大,因此我要尽快求助于事实。现在,让我用一个例子来说明自己的看法。
我选择的例子是一种最奇特的荣誉。这就是为我们所熟知的而且世界上曾经流行过的封建社会主张的贵族荣誉。一方面我要用上面我提出的观点来说明这个例子,另一方面又要用这个例子来进一步阐述我的观点。
在这里我不准备研究中世纪的贵族产生的时间和原因,为什么它与民族的其余部分有这么巨大的鸿沟,是谁巩固和确立了它的权力。我把它看成既定事实,并试着说明为什么它要用非常特殊的眼光看待人们大部分的行为。
首先,令我吃惊的是,人们的行为在封建社会受到褒贬,永远不是凭借其固有的价值,而评定其好坏有时完全是根据行为的主体和客体,以至于人类的共同良心同评定的结果相抵触。因此,有些行为老百姓对它们完全不在乎,在他们看来无所谓,但会使一个贵族觉得有失体面;但是另一些行为,则会因为行为的受害者是否是贵族而改变其性质。
这种差别对待的观点一旦产生,贵族阶级便会成为独特的与人民隔离的团体,稳坐在高高在上的地位。贵族阶级的力量所在就是这个特殊的地位。为了保住这个地位,贵族阶级便不仅需要有政治特权,而且还要按它的标准来对善恶进行评断。
有些行为出于贵族时是善,出于老百姓时却是恶,反之也是如此。当一种行为的对象是一个平民时,即使有罪也不会受到任何追究;而如果它是施于一个贵族,即便是无罪也会受到惩治,并且常常是随意惩治。但是,用一个人的地位对其行为的荣辱进行判断,事实上是贵族社会的内部组织造成的结果。但凡有过贵族阶级的国家,事实上曾经都是如此。只要依然存在贵族制度的残余,类似这种怪现象还会继续发生。比如,一个美国成年男子诱奸一个有色人种的姑娘,不会使他名誉扫地;让他无脸见人的反而是娶这个姑娘为妻。
在某种情况下,封建主义的荣誉轻视委曲求全,主张复仇;但另一方面,它又要求人们忘我,严令人们自我克制。它不要求温存和仁慈,而是颂扬宽宏大量。它重视布施轻于重视仁政。它不准人们依靠劳动发家,但允许人们凭赌博和战争致富。它不让人去追求微不足道的小利,而宁愿让他去犯滔天大罪。它讨厌吝啬甚于讨厌贪婪。它始终鄙视奸诈和背叛,但却时常鼓励暴力。
这些思想离奇古怪,它们并非来自拥有这些思想的人的异想天开。
一个高于其他一切阶级,取得领导地位,并尽力永远保持这个地位的阶级,必然特别尊敬让它显赫和伟大,并能轻易把它的权势欲与高傲感相互结合起来的德行。它为了在其他阶级前面显示这种德行,甚至不怕违背天理良心。我们甚至可以想象到,它能随意颠倒是非,视厚颜无耻和臭名昭彰的恶行高于温和淳朴的德行。一旦这个阶级在社会上确立了地位,差不多总是要倒行逆施。
中世纪的贵族认为武勇可以代替其他一切的美德,并将它视为最高美德。
这也是一种必然的来自社会状况特殊性的独特观点。
封建贵族是为了战争而存在的,并且是靠战争起家的。它将自己的权势作为武器,并用武器来保持权势。所以,对它来说,武勇是最重要的。自然地,它要说武勇比什么都光荣,并且把它捧得最高。因此,凡是明显表现武勇的行为,即使这种行动违反人道和理性,都能得到它的认可,并且常常是出于它的命令。但是,人的稀奇古怪的念头,只能作用于他的某些行动。
一个人挨了一记耳光,他觉得是不可忍受的奇耻大辱,并和轻轻打了他一下的那个人格斗,并且不死不休,这是出于他的自我判断;而一个贵族不能容忍凌辱,如果挨了一拳之后不还手就会声名扫地,这是出于军事贵族的原则本身和需要。
所以,“荣誉具有任意性”,这句话有一定的道理。但是,荣誉的必要界限始终不能被它的任意性所超越。在我眼中,那些被我们的祖先称之为荣誉的特别行为不可能是出于自我的判断,所以我把封建社会的一些离奇古怪的彼此毫无关系的规定,与它的固定不变的为数不多的需要联系起来并不难。
我如果从政治方面来考察封建社会的荣誉,也就很容易解释它的各种政治措施。
中世纪的政治制度和社会情况的特点,就是国家政权一直都是间接地治理公民。可以说公民根本不知道有什么国家政权,每个人知道的只是他必须服从于某人,并通过这个他素未谋面的人同其他所有人产生联系。正是因为如此,在封建社会里,整个国家制度都建立在属民对他们的领主的忠诚上。一旦这种局面消失,整个国家立刻就会陷入无政府状态。
对政治首领的忠心作为所有贵族成员判断价值的标准被每天使用。因为他们之中的每个人都既是家臣又是领主,既要听从主人的命令又能发号施令。
永远忠于领主,与他同甘共苦,无论他做什么都辅助他,必要时可以为他牺牲:这些都是封建主义的荣誉在政治方面的主要准则。对于臣属的背叛行为舆论口诛笔伐得极其严厉。人们还为这种行为起了一个侮辱性非常大的名字:变节。
但是,作为爱国心,即我要说的古代社会中生命的一种激情,在中世纪的时候就已经只能看到它的痕迹了。爱国心这个名词本身绝不是我们的古老词汇。[2]
封建制度使人认为爱祖国没有多大的必要,看不到祖国。封建制度鼓励的是:人们去爱一个人,从而使其忘掉国家。事实上,对国家的忠诚在封建主义的荣誉中一直没有被视为必要的条件。
但是,这并不是说我们的祖先不爱国,他们对国家的爱只是一种模糊的和微弱的直觉。对国家的爱随着封建阶级的没落,国家实行中央集权,才逐渐明确和加强。
此种情况,在欧洲各国因评价人所处的时代不同而对它们的一些史实作出了完全相反的评价上,表现得最清楚。波旁王朝时代的人认为:波旁王朝的元帅们最可耻的行为,是他们率领军队攻打国王;而我们这一代人则认为他们最可耻的行为,是他们与自己的国家作战。虽然我们和我们的祖先都鞭挞他们,但鞭挞的原因是不同的。
我选择封建时代的荣誉来说明我的思想,是因为这个时代荣誉的特点比其他时代的明显,并且更能说明问题。对此,我还可以举出其他例证,用其他方法也能达到同样的目的。
尽管我们对我们祖先的了解要多于对罗马人的了解,但我们知道罗马人对荣辱所持的特别观念,并不是来自关于善恶的一般观念。他们的很多行为,因为行为的对象不同,即因为是外国人或公民和是奴隶或自由人,而同时被作出不同的评价。他们把某些德行说得高于其他一切德行,表扬某些恶行。
在《科里奥拉努斯传》中普卢塔克说过:“在那个时代,在罗马勇敢比其他一切美德都高尚和光荣。他们把勇敢称为美德,使这个普通名词——美德,具有专门的含义,就是在证明这一点。于是,美德在拉丁文中也有勇敢的意思。”每个人都能从这里看出为征服世界而组成的那个奇怪的国家的特别需要。
正如在前面我所说的那样,一旦人们组成特殊的团体,就会立即产生对于应褒或应贬的事物所持的一套看法,即产生荣誉的观念,所以类似的现象在每个国家都存在。这些特别的规定一般都是源自他们所在的团体的特殊利益和特殊习惯。
一定范围之内,这一点对于民主社会以及其他社会都是适用的。现在我们就以美国人为例来说明。[3]
欧洲旧贵族关于荣誉的一些观念还零星地存在于美国人的思想中。这些传统的观念数量不多,在美国扎根既不深又没有太大的力量,就像庙还存在,但已没有了人们信仰的宗教一样。
在有关具有异国情调的荣誉的这些明白或晦涩的观念中,出现了一些今天我们还可以称为美国人的荣誉观的新思想。
在前面我已经说过,美国人是如何被不断地推上工商业的。他们的家庭出身、社会情况、政治制度,甚至连他们居住的地区,都在使他们无法抗拒地朝这个方向走。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们可以认为他们正在一个广袤的新国土上建立一个社会,这个社会以开发为主要目的,并且几乎只搞工商业。这就是现今使美国人与别的国家的人之间出现最大差别的特点。
所以,凡是有助于工商业的安然稳妥和能够使社会正常发展的德行,在这个国家都会受到特别的尊重,忽略这些德行则将会遭受公众的鄙视。
与之相反,一切慷慨激昂的德行,虽然往往使人目眩,但又常常会给社会带来动荡不安,因此反而被这个国家的人民视为是下等的。人们可以忽略这些德行,而又不致失去同胞的尊重,如果硬要表现这些德行,就会得不偿失。
美国人也会根据自己的判断来对丑行区别对待。
有些爱好,根据人类的天理良心似乎是可以非议的,但却符合美国社会的暂时和特殊的需要。对这种爱好,美国人只会轻轻指责,有时甚至还会加以鼓励。最明显的例子就是美国人对爱财之心和随之而来的某些爱好的看法。为了开垦、耕耘和改造他们拥有的这个人烟稀少的广袤大陆,美国人必须要有坚忍不拔的精神来支撑,而这种精神只能是爱财之心。所以,在美国爱财并不失体面,只要不超过国家机关规定的界限,它还是光彩的。美国人把常常驱使我们的中世纪先人投入新的战斗的好战精神和征服热情称为野蛮的、盲目的酷嗜,而把我们的中世纪先人称之为卑鄙可耻的贪欲的东西叫做值得赞美的、高尚的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