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在北大听的12堂经济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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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俭与奢(2)

选择可靠的第三方支付。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的方式,就相当于先把款打给的是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只有等我们确认收到货并且没有疑义之后,第三方支付平台才会把货款打给卖家。通过这样的一个过程,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买家的利益,杜绝了直接打款给卖家,出现问题之后卖家甩手不管的风险。淘宝的支付宝、拍拍的财付通、当当的易宝支付、易趣的安付通等信誉较好,可以考虑选择。

学会省钱。网上购物也是购物,因此一些传统购物的小技巧同样适用。比如当我们在网上某店面的购物金额达到一定数目时,便可以和卖家洽谈减免一定的邮费;也可以在购物时多约几个朋友一起购买,增大侃价的筹码;另外考虑到邮费和快递费的问题,我们最好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集中采购,省去每次购物都花费邮费或快递费的支出。

除此之外,在确定购买前,消费者还应核实好产品的售后服务是否齐全,当地是否有代理点,并注意索取购物发票或收据,等等。总体来说,网上购物虽然存在欺诈和陷阱,但仍然因其独特的购物模式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人,在不久的将来必将会更加规范化。

4.消费者剩余:迫使商家让价的不二法则

可是当我们到整个利益导向的时候,我们可以告诉大家说它真正的利益是什么,就是消费者剩余价值的分配。你能不能把消费者剩余价值分配,让他愿意付出价钱,有时候我觉得有一个很难的难题。比如房价我们老是预估他是跌还是什么,大家关心这个,政府更关心。你从我讲的概念去讲发现比较难,难在什么地方?房子今天合适在分配消费者的剩余价值。只要他稍微有一点点钱,在他生活基本保障之外他就会想到房子,分配剩余价值的部分你说他怎么跌,已经很难了。政策上可以理解他,这个地方可以帮你了解这个事情,你就可以思考一些不同的地方。房地产最聪明的地方就是分配消费者的剩余价值,这是他聪明的地方。

——陈春花(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曾在北大发表演讲)

在日常生活中,大多数人购买商品时都会遇到与卖方砍价的情况。如果最后的成交价格低于我们可以接受的价格,我们就会感到心满意足。然而,满足之余,很少有人去思考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结果。其实这里涉及到一个经济学概念,那就是“消费者剩余”。

消费者剩余的概念,最初是由近代英国最著名的经济学家阿尔弗雷德·马歇尔提出来的。在《经济学原理》一书中,马歇尔指出:“一个人对一物所付的价格,决不会超过,而且也很少达到他宁愿支付而不愿得不到此物的价格。”

这句话读起来有些别扭,实际上他想表达这样一种意思:人们希望以一个期望的价格购买某件商品,如果人们在消费时实际花费的金钱比预期的花费低,人们就会从购物中获得乐趣,好像无形中他获得了一笔意外的财富;反之,如果商品的价格高于他的预期价格,他就会放弃购买行为。由于最后的成交价格低于预期价格,因此会获得满足感。同样,当商品的价格高于他的预期价格时,他也会获得一种满足感,因为他会产生这样的想法:我虽然没有得到某商品,但是我也没有失去我的金钱。很明显,他的第一种满足感要比第二种满足感强烈一些。

如果用公式来表示的话,消费者剩余=购买者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购买者的实际支付价格。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付出货币,都希望达到两个目的:一是满足需要,让花钱买到的商品实现某种功能,比如买回一台洗衣机,就不用手洗了;二是要买得合算,不能花“冤枉钱”。而对于生产厂家或者销售商来说,每卖出一台洗衣机就能赚一笔钱,资金快速回笼,便于再投入下一轮的生产或者进货。这样一来,就形成了“买就赚”,“赚就卖”的心理。

为了更好地理解消费者剩余,我们可以再举个简单的例子,仍以洗衣机为例:某公司生产的洗衣机质量和性能很好,但是人们愿意支付的价格各不相同。张先生愿意花4000元购买,王先生愿意花3500元购买,李先生愿意花3300元购买,赵先生愿意花3000元购买。现在商场只有一台洗衣机,让四位先生竞价。一般情况下,当王先生喊到3500元的时候,王、李、赵三位先生便不愿意继续加价了。这时张先生便可以3600元的价格买到洗衣机。与他开始时打算花4000元相比,他就得到了400元的“消费者剩余”。

再假设商场有四台同样的洗衣机,统一标价为3000元。如果张、王、李、赵四位先生都愿意购买,他们获得的“消费者剩余”也各不相同。其中获得最多的是张先生——1000元;其次是王先生——500元;再次是李先生——300元;赵先生则没有获得消费者剩余。虽然赵先生没有获得消费者剩余,但也不会觉得自己吃亏,因为购买价格并没有高出他的期望价格。

虽然消费者剩余是一个经济学方面的概念,但它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比如有的人在高档的精品屋中看到打折信息(打4折、3折,甚至1折)时,就会花三四百元购买其中商品。然而同样的商品在一般店里,或许只卖一百多元。这就是卖家的高明之处,消费者只是获得了较大的心理满足,即消费者剩余,花出的钱却增加了。

表面看来,商家通过信息资源的不平等欺骗了消费者,获得了利润,但它们这样做同样存在风险,因为打折后依然高昂的价格对中低消费者的吸引力极其有限;同时,消费者了解到尤其是购买商品之后了解到商品的实际价格,经过比较就会对商家失去好感,从而降低商场的回头客源量甚至要求退货,对商场来说反而得不偿失。因此,理性的商家会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做出不同的涨价及折扣服务。

从上面的阐述与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我们要想实现砍价、省钱的目标,最基本的策略就是即使相中了某件商品,也不要流露出非常感兴趣的表情,最好故意表现出对商品的“不满”,或者指出商品的一些“毛病”。如此一来,卖方就会认为我们的购买欲望不是很强烈,就不会将价格提得太高。从这一点来讲,灵活掌握消费者剩余的概念,是迫使商家让价的不二法则。

5.团购:消费者组团叫板商家

北京大学自从1918年以后,在1918年的1月8号成立一个组织,这个组织就是北京大学消费公社,这是中国成立的第一个消费合作社,用今天的时髦话来说就是团购……团购的利益从哪里来?我们不说网络团购,网络团购不过是团购的一种方式,这个问题在300年以前就已经回答了,经济学家、社会学家、法律学家已经作出了结论。合作消费的利益从哪里来?来自于规模的效益,经济学上大家知道,有一种收益叫规模收益,单价很低,只要数量多了,我们可以产生收益。

——章政(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

团购,简单来说就是消费者组成团队向商家采购。从本质上来说,团购是一种消费行为,通过消费者的数量达到压价的目的。一般而言,成交价格由购买的产品种类、购买数量以及经销商的利润等因素决定,并最终在一般零售价格的基础上打折优惠。

团购通常有两种主要方式:一种是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大企业组织的职工集体采购;另一种是由网友通过相关产品论坛、团购网站等方式自发组织起来的,在集合了一定数量的消费者之后,从中选派代表以购买数量的优势与经销商讨价还价。第一种团购形式,一般人较为熟悉,而且存在时间较长、被人们广泛使用。而网络团购的方式近些年来也渐渐成为一种主流,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消费者。

与个人消费相比,团购具有三个明显特征。

(1)消费者能享受到更多实惠

传统的团购网站,像中国团购网等,这些网站提供的商品折扣非常低,有些只有97折、98折,消费者能享受到的优惠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网络团购必须要以低折扣的价格吸引用户,才可能做大做强。这无疑能让消费者享受到更多的实惠,从而促进网络团购的迅猛发展。

(2)可以为消费者提供一个交流和互动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