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农民工市民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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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的障碍和路径(5)

1.农民工资本含量的大小、程度的高低,影响其非农职业转化的程度。一般来说,人力资本影响农民工的职业转化能力,农民工职业转移不仅表现为从农业向非农业的转移,也表现为非农职业中的地域转移、行业转移和工种转移,其职业转移的能力也称之为职业转化能力。农民工进入城市首先要完成由农业向非农业的职业转化,亦可称之为行业转移,只有完成了行业转移进一步进行非农职业的内部转移。而且,人力资本程度高的人比较低的人能更有效地对劳动力市场的信息进行收集、梳理和判断,从而做出更为准确的劳动力供给决策,获取更多的职业机会和非货币收入。教育对劳动者工作机会的获得会产生影响,使个人在未来有较高的职业流动性,并拥有“机会选择权”和适应能力。受教育程度越高更容易在劳动力市场上找到条件更为优越的工作。而在职培训使劳动者可以通过获得工作技能(获得更高技术等级或一专多能),提高就业能力、适应工作岗位变化的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研究表明,农民工的年龄、受教育程度、是否接受过培训对其职业转化程度有一定影响。人力资本积累越高,实现职业转移的能力就越强,而且越容易通过市场途径实现就业。而且有较低人力资本禀赋的农民工,由于学历低、技能差,很难通过竞争性格强的市场途径找到新的工作,更多的选择社会网络途径来实现职业转移。同时,人力资本水平决定着农民工的职业稳定性。据有关资料表明,回流的农民工,主要是文化素质低、思想保守者。而文化水平较高或掌握一定技能的农民工不仅容易获得较为稳定的职业,而且易于进行职业技术转换。

2.人力资本状况不同影响其在城市的就业和收入能力,进而影响其市民化水平。首先,人力资本水平决定着农民工的就业状况。文化素质较高的劳动者易于适应工作环境,且在工作岗位担当技术重任。而文化素质较低的劳动力在转移中只能从事一些简单的体力劳动,就业被局限在狭小的范围内。其次,人力资本水平决定着农民工的收入,较高的人力资本水平是农民工获得较高收入的必要条件。收入是农民工在城市定居和有支付能力的决定因素,也是决定农民工经济地位获得的决定因素。一般而言,个人的收入水平与受教育的年限成正相关关系。受教育年限越长,其预期的收入水平就越高。而且,一个人的正规教育程度越高,其接受非正规教育即职业培训或从实践中积累经验的能力就越强。正是人力资本的预期收入效应,使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们更容易捕捉到就业机会,并根据劳动力市场信息较早地投入流动,并向城市转移。而且,通过转移,其获得收入的能力大为提高。再次,以人力资本为内容的民工个人因素,主要包括农民工受教育的个人属性因素和是否参加过职业培训的个人行为因素,与农民工市民化水平存在一定的正相关关系。因为受教育水平较高的农民工多就业在一些收入水平较高的现代部门或从事一些较高层次的职业,其经济生活的市民化程度较高。

3.人力资本不同影响农民工城市定居的意愿。农民工定居城市向市民转化的意愿强弱与其在城市的收入水平、受教育程度以及年龄特征有直接关系。首先,农民工的年龄与定居城市意愿有相关关系,但随着年龄的增加,定居城市意愿下降;其次,文化程度与农民工定居城市倾向关系密切。人力资本理论认为,教育是决定迁移的重要因素,更高的教育水平会使迁移这更容易获得工作信息并降低迁移的心理成本。这是因为受教育程度越高,农民工获得稳定工作机会和提高工资收入的可能性越大人力资本及物质资本的积累能力也可能越强,因而向城市迁移定居的倾向就越明显。

4.人力资本状况不同影响农民工市民化的城市融合和发展能力。按照人力资本理论,在人力资本投资的场合,投资收益中包含着某些无法用货币来加以计算的成分,包括以获得更高社会地位、荣誉、声望等为内容的市场性非货币收益,以及使受教育者获得更强的选购消费品、安排闲暇的能力,更好的生活习惯、更高雅的生活情趣、良好的道德素养等非市场性的非货币收益。农民工市民化不仅表现为其职业身份与居住地域的非农化,而且还表现为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由农村范式向城市范式转变,最终由农民转变为符合城市文明要求的、具有现代市民素质的城市新居民。大量事实表明,文化素质较高的农民工其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容易融入城市社会,易于得到城市居民的认可,从而获得在城市定居所需的社会地位。同时,农民工市民化对于农民工来说,不啻是一个在社会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他们不仅受到城市文明的洗礼,而且将获得市民化必须的城市发展能力,包括反映其经济地位变化的比较收益的决策能力、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能力、谈判能力、交易能力、规避市场风险的能力;反映其政治地位变化的参政议政能力、自我组织能力、自我维权能力;反映其社会地位变化的社会交往并获取社会资本的能力、自我抱负与人生目标实现的能力,以及改变歧视的“可行能力”。

由于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各种制度因素的阻碍、城乡利益的冲突、自身素质的束缚、城乡文化水平及价值观念的差异、城市群体的偏见与歧视等因素的影响,农民工在城市的工作和生活面临着种种困境,市民化的进程充满着艰辛与坎坷。加之我国城市化进程相对较慢,在短时期内不可能把较多的农民工吸纳为城市居民,因此,农民工市民化还将是一个长期而又艰巨的过程。

四、农民工市民化的融入障碍

进城农民难以融入城市社会的原因,社会资本的缺失不容忽视。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认为,社会资本是“真实或虚拟资源的总合。对于个人和团体来说,由于要拥有的持久网络是或多或少被制度化了的相互默认和认可关系,因而它是自然积累而成的。”一般认为,社会资本是指个体从社会网络和其身处的社会制度中所可能获得的社会资源,这种社会资源包涵了两个层面,一个是个体层面的社会关系网,另一个是个体从制度中可以获得的资源。有的学者指出,社会资本是“蕴含于社会网络关系、社会组织和社会制度中,能够为人们所利用的资源”,并按其内容的不同,分为私人关系型社会资本、组织型社会资本、制度型社会资本三种类型。由此来看,进城农民社会资本的缺失在于社会关系网络的缺少。

从一定意义上讲,农民进城的过程其实也是一个不断重新构建新的联系和社会关系网络的过程。农民进入城市后,他们所面对的是一个充满“陌生人”的世界。他们在乡土社会中所建立的那些社会联系大都被远远地抛在了家乡;他们在乡土社会中所遵循的那些规范和观念,所养成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在这个充满陌生人的城市社会中变得愈来愈不适应。为了在城市中生存、适应和发展,他们必须学会和城市里的陌生人打交道,在交往的过程中,加深相互的理解,加深相互的感情,进而达到不断地建立新的社会联和社会关系网络,培育城市生活所需要的新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与行为方式。研究表明,进城农民在城市中所建立的这种新的社会联系愈多,他们整合于和融入他们所在的那个城市社会的程度似乎就愈高。

当进城农民作为个人或群体进入城市社区和社会结构的初期,他们所面对的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他们首先依赖的可能会是自己的同质群体以及同质群体内的社会关系,以期能够生存,获得支持,并在这样一个过程中不断调适自己。在以后的城市生活中,他们可能会主动地去寻求与异质群体的交往,寻找异质群体内的社会关系,以期求得进一步的发展,并逐渐地融入和整合到城市社区和社会结构之中。这种交往的同质性到异质性的转变过程,更重要的可能是会同时表现为群际间的相互理解和宽容,改变彼此的态度和行为,这对于一个社会的稳定,避免社会激烈的冲突和动荡,进而实现社会的变迁,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另外,社会关系的异质性则用交往范围扩大的具体事实说明了进城农民对城市生活方式的一种内化和承认。

(第四节)农民工市民化的路径选择

农民工市民化是中国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一个鲜明特色,也是一个阶段性特点。由于特殊的二元经济制度以及其他因素的制约,我国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并未像西方国家那样经历从农民向市民的职业、地域和身份相同步的彻底转变,而是表现为中国特色的由农民到农民工、再由农民工到市民的“中国路径”。在这条路径下,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既决定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的现实国情,又决定于中国特有的人口城乡分隔运行及城市化水平相对较低的发展中国家的基本特点。从中长期来看,农民工市民化不仅是中国城市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的重要推手,也是城乡社会协调发展和中国社会全面进步的一个重要力量,其所具有的积极的社会经济效应将会进一步释放,值得期待。

就目前来说,农民工市民化的各种障碍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由于市民化的各种障碍,农民工城市化的成本也必然提高,每一个农民将从经济理性的角度出发,全面比较、衡量自己的进城收益和进城成本,最终每个农民工对待市民化以及所走的市民化路径各不相同。我国“半城市化”问题根源在于政策体制性障碍下逐渐形成的。因此,农民工市民化的过程也要循序渐进、分步推进。

一、农民工市民化的目标和思路

中共十八大报告把“城镇化质量明显提高”作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201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进一步明确提出“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要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因势利导、趋利避害,积极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强调,推进新型城镇化,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关键是提高城镇化质量。我们的基本判断是,我国将来城镇化尤其人口城镇化发展空间巨大,未来10年我国经济仍处于上升通道。以人口城镇化为支撑,将形成我国未来5~10年转型发展的主要动力。尽快制定人口城镇化转型与发展的基本目标,尽快让农民工成为历史。

农民工市民化目标不仅要在数量上要实现相当部分农民工身份、工作的转化,而且要在质量上要实现工作方式、生活方式、社会交往、价值观念等与城市居民的融化,前者是形式上的“伪”市民化,后者是内涵上的真正的市民化。但是受制于城镇面临的人口、资源、财政等方面压力,我国城乡二元结构与体制的转型也必将经历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从微观层面来看,农民工自身学习新知识与技能、适应城镇生活、提升经济地位、实现向上社会流动也必然要经历一个较长的人生过程,他们将较长期地保持一种亦工亦农、亦城亦乡的状态,逐步在城镇扎根。

综上所述,我国农民工市民化的总目标是,第一阶段完成身份转换,即就业、公共服务的市民待遇;第二阶段则是更长时间的农民工与城市居民融合、与城市文化生活融合。届时,伴随中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完成,农民工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

具体思路,首先用大约十年时间先解决2亿左右的已经在城内的农民工以及其家属的身份转换问题。可以考虑先让具有稳定职业、缴纳税收、享有社会保障和固定住所的农民工及其家庭成员转为市民。然后逐步降低门槛,解决其他进城农民工以及他们愿意留在城里的家属市民化的问题。在早期可以起步慢一些,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可很快完全放开户籍限制。大城市和特大城市,根据本地综合承载能力逐步放宽落户条件。

二、农民工市民化的路径选择

促进农民工市民化作为当前我国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关键节点和重要支点,仅仅是找到了解决问题总的突破口,具体如何促进农民工市民化则需根据问题本身的属性特征和农民工的群体特征来选择适宜的政策路径。

(一)促进农民工市民化的非均衡政策选择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在市场化、工业化与城镇化取得巨大转变的同时,经过这一转变洗礼的广大农民工群体也发生了巨大分化。面对不同类型的农民工,他们在入城与转变为城市户口问题上,由于年龄、性别、工作能力、来源地、输入地、交往网络、教育背景、成长经历等方面的差异而存在很大的不同,我们必须区别对待。随着城镇化进程势不可挡,并且要根据当地政府的支付能力、管理能力以及农民工的市民化意愿及其行动能力相应区别对待。从严格意义上说,一亿多农民工都是有层次的。在农民工群体不断壮大的同时,农民工的社会分化也随之加速。社会分层既是分析社会宏观结构的理论,同时对于研究一个特定群体,分层意识更具有方法论上的意义(谢建社,2006)。因此,面对农民工市民化,采取分层分步进行,既具有宏观建构与解构农民工群体市民化问题的理论高度,又具有实践操作层面的方法论意义,对指导中国目前有着巨大压力但又具有战略意义的农民工市民化问题有极大的理论与实践价值。基于对农民工市民化问题本身的属性特征和农民工群体特征的考量,在促进农民工市民化的过程中应遵循自愿和循序渐进的原则,选择分类重点推进的非均衡性政策。一方面,农民工市民化过程的长期性和综合性特征决定了政策选择的自愿和渐进性原则。另一方面,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和分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民工群体构成的特征又要求我们采取分类重点推进的非均衡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