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姬这几年特别喜欢回国。不,说喜欢并不确切,应该说她热衷于回国,或者说是迷上了回国。“又回国去?”每当离开美国时人们问她。“Yaeh,是!”她总是笑吟吟地回答,把那个华侨腔的“是”字念成“系”,拉着长长的拖腔。笑也笑得谦逊,笑得谨慎。既要带着对故土思念的温暖,又不能少了那份对所居地的依恋。“祝贺你回家!”
“谢谢,不过也待不久……”
“真的,去几天?”对这个问题她从不回答,只那样洋派地耸一耸肩。无论问的人只是一般寒暄、顺嘴搭白,还是有意刺探,甚或略带调侃。其实她也真没的可说,谁知道她回去究竟要待几天?因为她并没有什么真正要办的事,何况,能待几天也并不都是由得了地自己做主的。她近年迷上了回国,说也可怜,只因为回国能满足她那点尚存的自尊心,带给她一种成就感。
一下飞机,提着她那风行世界的经理箱,昂着刚刚做好新发型的脑袋,有意把高跟鞋敲出一路声响,走得一阵风。好像她有多忙,不知有多少人、多少事儿在等着她去拍板定案似的。可心里又明明晓得自己其实无处可去,一边绞尽脑汁地想着能去拜访的几个人,总得订上几个约会,试着再拉几条线,以便完成这次的“公务旅行”;一边又要十分小心注意不要崴了脚,也不要淹没在人流中,被遮挡住自己那夺人眼目的华丽时装……
这劲儿可不好拿捏,但碧姬已经拿捏惯了,习惯成自然,就拿捏得不温不火,恰到好处。每当她这一套做派吸引了周围人的注意,引来各种赞叹、艳羡甚或嫉妒的目光时,碧姬那个得意劲儿,所获得的那份满足感,决不下于猎人捕到了久候的猎物,男人得到了倾慕已久的女朋友,或者政治家费尽心机终于搞垮了自己的对手……
这是跳水运动员从高高跳台上飞身跃入水中的那一瞬;是足球运动员一脚将球射入对方球门满场观众轰然喝彩的那一秒钟;甚至相当于艺术家画龙点睛的那一笔;普希金在写完自己得意诗篇后忘情地单脚跳着称赞自己:“普希金,普希金,你这狗崽子真不错……”那种精神状态。
因为碧姬既不是跳水运动员,又不是足球健将,也不是任何门类的艺术家,更不是普希金。她只是一个普通的人。所以她就像每一个普通的人那样,渴望着那种属于自己的成就感。
偏偏她几乎没有任何成就。出国年来,除了一张身份证,一个岁多的非婚生女儿,还有什么是真正属于她自己的呢?
一套写着她名字的单元房吗?是的,那是她女儿的父亲在钟情于她时为她买下的。但房价是从银行贷的款,年分期还清。现在也还不过才刚刚过去年多,前边还有长长的年呢!说不准哪一年哪一个月哪一个环节——工作、生活、青春、健康、安全……就会出问题,一旦付不起贷款了,这套房子还会继续属于她吗?
是的,她还有一辆乳黄色的雪佛兰。这是用她又一个情人送给她的那辆桃红色美洲虎赛车换来的。车款倒是一次性付清的,因为这个情人是一位泰国富翁。他倒也是答应过娶她为妻的。可当她知道这位富翁原是从事卖淫业的,现在也还与黑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时,她还敢梦想让他娶她吗?他不把她卖进妓院就是她的万幸了。多亏在他已开始厌倦她的单纯幼稚时,他和欧洲一个走私集团因贩卖过埠新娘的事败露被判了刑,提将官里去了。听说他又很快越狱出来逃到了南美。也许是因为鞭长莫及,也许是因为他糟蹋和过手的女人实在太多就此把她给忘了,这些年倒还没来找寻过她。饶这么着,她还是吓得忙忙地退了学,从此改名换姓,从纽约躲到了西海岸……至今午夜梦回,还止不住心惊肉跳,不吃安眠药不能入睡呢。
当然,她还有个工作。可这能算正式工作吗?虽然每次回国,无论是在办公室、飞机场、火车站或是酒席宴会上,她都要骄矜地把名片用两只涂着粉红蔻丹的纤纤手指夹着分发给人,嘴里喃喃说着“请多指教”,眼睛看似漫不经心,实际上却像海绵汲水一样十分贪婪地吸干人们脸上每一丝羡慕或郑重的表情。因为:她名片上印着的是美国一家电脑公司,总部在洛杉矶有地址、电话、电传,她的头衔是总裁助理。有谁知道这家公司只是她目前同居着的情人花了万千美金注册的,在美国其实并没业务,没有人知道。因为这家公司虽说做国际贸易,可从不请人去美国洽谈,它的业务实际上都在中国内地。她的情人以美国大老板、公司总裁的身份在中国内地几个大中城市飞来飞去,于是一个个独资、合资企业就此成立。用中国的钱赚中国的钱。用美国的信用卡倒来倒去地支付他和她在美国的开销……
他究竟发了财没有?发了多大的财?她一无所知。因为他的经济对她并不公开。她想他是发了些财,因为他在中国的气派来得个大。她又想他实际并没多少钱,因为她明明看见为付她在美国的生活费,她的那份“月薪”,她每月的房子贷款,甚至她的汽车修理费,他都要唉声叹气地把他和她的几十张信用卡颠过来倒过去地排列组合,伤透脑筋……
他们的关系已有了年,是她所有情人中和她维持关系最久的一个。不能说他对她不好,他对她女儿也十分亲切和蔼,但他从不和她谈娶嫁。她知道他在台湾有太太,也知道台湾老板大多把太太和情人分得很清。她也发现过他除她之外还和别的女人鬼混,但她已不像刚出国时那样年轻单纯,太多的经历早已消磨了她那份少女的纯情。他能这样长久地供养她们母女,在经济许可的时候买贵重的礼物给她,甚至娇纵她,允许她不时地返国一行,既千方百计地挤榨出她在大陆各种叔叔、伯伯、阿姨、婶婶、熟人、朋友……的关系网,又满足她目前仅有的那点自尊心和成就感,已属难能可贵了。
并不是每个男人都能做到的。
她爱他吗?不!爱情对于她早已如童话般缥缈。她感激他吗?也不!他最早在中国做成的几笔生意都是凭她的父母、叔伯……的各种关系,才从此站住脚。可她也借此把她的两个待业的弟弟、一个插队时嫁在内蒙古的姐姐安插进了他公司的北京、上海办事处,也就扯平了。
他已经习惯了她;她也习惯了他。
他们在美国公开身份是老板和雇员,只秘密同居。
他们在中国内地却声称是夫妻。她的弟弟都管他叫姐夫,她的姐姐管他叫妹夫,他都亲热地答应。
原来他不想这样来的,她也并不非要如此不可。可她要回国,她的父母不允许她非婚同居,即使在美国也不许。他又需要她父母的多种关系,于是事情就这样了。好在他太太在台湾,他用各种托词——大陆交通不便呀,政治险恶呀,时局不稳呀,服务很差呀……千方百计打消太太来大陆旅行的念头。他的台湾朋友不会泄露他的秘密的。因为他们大都彼此彼此。
至于将来……既然他和她都闯过了以往和当前生活中无数的激流和险滩,将来?将来也自会有将来的办法吧。
再不济,就说又离婚了呗!
世界之大,离婚的理由多着呢。
她早就学会了喝酒,近年也学会了背着他攒钱。每当她烦闷的时候,或是在她揽镜自照,发现眼角、唇边厚厚的脂粉都再也遮盖不住的细密的皱纹时,她就打电话把女儿送到哪个付费托儿的家庭里去玩一天。然后就拿上一瓶酒,锁上自己那舒适的小公寓,把爵士乐放得震耳欲聋,疯狂地跳上一阵迪斯科,等醉得头晕眼花,累得精疲力竭时,就四肢伸展地躺在地毯上安慰自己说:
“好在我还有套公寓,有辆车,有份工作,有……我比那些正在餐馆刷盘子、洗碗的;比那些领救济金的,甚至在街头给人画像的同胞好得多了。我还有什么可不满足的呢?”可酒醉醒来,心里仍然空空地,慌慌地,没着没落地……
每当她听到和她一起或前后出国的同学、朋友有的早就拿到了硕士、博士学位,学成回国成了新一代的专家学者,或是留在海外进了哪家大公司当了工程师、会计师、经理、部门主管……时,她就会抱着女儿哭上一场,说都是她耽误了她,害了她。女儿小时还陪着她一起哭,说:“对不起,妈咪,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现在女儿懂事了,每当要送她出去玩或母亲迁怒于她时,她就会跺着脚大哭大闹说:
“我恨你,恨你!……恨所有的男人……谁让你生我?谁让你生我!我并没请求过你呀……我请求过了吗……”于是她就会大吃一惊,愣愣地看上女儿一阵,倒过来请求女儿原谅……然后就打电话求他,要求他派她回国出差或料理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