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的礼物四年寒窗,就要分别,不少人都在准备毕业的礼物送给同学。我发现只有林志默默地坐在一边。我知道他来自边远的山区,家里穷,没有钱买礼物送同学。
看到他这样,我们就停止谈礼物的事。他见我们沉默了,就笑笑,说:“我也要给大家一份礼的。”我们劝他:“没必要啊,有这份心意就行了。”他说:“我是真心的。”林志和我是一个寝室的。四年来,我们朝夕相处。因此,他的情况我比较清楚。
每次开学的时候,他都会从家里带来两罐腌萝卜、腌咸菜来,不为别的,就为下饭。每天吃饭时,他只打饭,然后就回寝室吃他的腌咸菜。尽管如此,他还是节省着吃,尽量让腌咸菜吃得久一点儿。可再怎么节省也吃不了一学期呀。看到他学期末吃白饭的时候,同学们都会自觉地资助一点饭菜票给他,我呢,因住在市内,时不时地会从家里带点鱼呀肉呀什么的,让他尝尝荤。
星期天,我们住市内的同学,也会轮流邀他到家里玩,其实也有让他改善伙食的意思。冬天的时候,他穿着单薄,同学们会把自己家里的衣服送给他,虽然都是旧的了,可大家知道,林志需要。
可以说,四年来,班里35名同学,就有34名帮助过他。
虽然家境贫寒,可林志学习很用功,在我们打牌、聊天、听音乐会或者谈恋爱的时间里,他不是在教室就是在图书馆。而且,他还会把自己点点滴滴的感受写成文字,寄到报社发表。他用得到的稿费来交学费或买书,我们也曾戏言过要他请客,但我们一次也没真要他请过。我们知道,每一笔稿费对他来说都很重要。
毕业典礼就在我们的教室里举行,同学们互写赠言、互送礼物。四年里,虽然也有恩怨,也有辛酸,可想到马上就要天各一方,再也没有这样相聚一起的时光了,心头都不免有些酸楚。
这时候,我发现林志不见了。林志呢?正当我们要寻找他时,他却抱着一摞笔记本进来了。怎么这么俗呀?都毕业了,还给大家送笔记本?他没理会大家,往每人手里塞了一本。然后,走上讲台,打开笔记本并举着说:“这是我四年来发表的作品,我精选了35篇出来,我发现,每个同学都给过我帮助,每个同学的关怀我都用笔记录了下来。我把它们复印并贴成了35个笔记本。大家给我的帮助我无以为报,但这些真挚的情感会一辈子留在我心里!“他深深地鞠躬,久久没抬起头来。等他抬起头时,我发现他已热泪盈眶。
静,静得可以听到心跳的声音。我们都被感动了。我们当初的付出真的是微不足道,但我知道,因为有了这个特殊的礼物,我们之间的友情,变得更加珍贵了。
在我的大学毕业纪念册里,一位同学这样写道:当你寒冷的时候,我如果送不起你一件皮大衣,那我一定会送你一根鹅毛。那么,请你不要嘲笑我,请把这根鹅毛放在你心脏的地方,保证不会让你冻死。
过了好长时间,我才注意到这句话的分量。其实,我早视这位动了感情的同学为知己。直到现在,每当我捧读这句赠言时我都突感暖意袭来。
由此,我也想到,在人的一生中,有许多人送过礼物与你,有的贵重,有些微薄,有的奇怪,有些平常。但,这些礼物中总会让你在不经意间怦然心动。恰如林志的那本剪贴本,在若干年后他一定仍会如当年一般感染人心。因为,这份礼物是感恩的载体,它诉说的是青春岁月的友谊故事,并且,那样的故事只有一次,不可复制。
碗里的秘密高中住校,吃饭都是在教室门口的走廊里,八个人一桌,男女搭配,轮流值日,值日的人不光负责洗碗,也负责将饭和菜分到各自的饭盆里。
宇的家庭条件很好,父亲是乡党委书记,在农村,应该是个不小的官了。
宇的吊儿郎当很出名,经常逃学和一帮小痞子和野丫头厮混,对宇,我是打心里不屑的。
轮到宇的小组打扫卫生时,宇从来不动手,只是在打扫完毕后请其他人吃饭,其他人便也乐于效劳。
奇怪的是,宇却十分热衷于饭桌上的值日,不光该自己值日时一丝不苟,还经常强行帮别人值日,以至于八个人一轮下来,他要值日四五天还不过瘾。别人好奇地问他,他就开玩笑说,小孩子不要多问。
我和宇在一个饭桌吃饭,我是一心要考大学的,因此对别的事很少关注,对于宇抢着值日的举动更无心打听,只是觉得这样一个花花公子式的人物有这个癖好,有些好玩罢了。
有一天正在吃午饭,忽然发现饭底下有一个鸡蛋,我奇怪,正要问别人有没有,一抬头看到宇,正从碗边沿紧张地盯着我,见我看他,微微点了下头。
我似乎明白了,鸡蛋是宇藏进去的,却又不敢肯定,宇干吗要给我鸡蛋呢?同学一年,我和他说的话都不超过十句。
那时候,鸡蛋对我来说可是珍品,家里的鸡蛋都拿去卖了交伙食费了。顾不得多想,我美美地悄悄地把鸡蛋消灭了。
再后来,我注意到,别人值日,总是先分饭,再分菜;而宇总是先分菜,再分饭,将菜藏在米饭底下;而且,只要是宇值日,我的碗里就没有肥肉,而宇的碗里几乎没有瘦肉;又或者,我的碗里米饭底下会藏着一点儿惊喜,比如牛肉、排骨。
我终于明白,在家里饭来张口的宇为什么那么热衷于值日了。
碗里的秘密一直小心翼翼持续到高考,我和宇依然没有什么话,只是在学习的间隙我们会悄悄地对视一会儿,我一直没有对宇说谢谢,这不是他要的,我想,我只有考上大学,才对得起父母,对得起自己,对得起碗里的秘密。
我最终考上了一所本科院校,而宇,也出乎所有人意料考上了一所大专院校。
只有我知道碗里的秘密,不仅是我的动力,也是他的动力。
十多年过去了,虽然我和宇没有能走到一起,但碗里的秘密和那段青春岁月一起藏在我的记忆里。
也许,我们妄加猜测宇的行为有些过分,但是,每个读者可能都会有自己的疑惑,宇为什么这么做?他和“我”一个学期连十句话都没说过,他的父亲是乡党委书记,“我”是注定要考大学的。但是。作者没有点破,宇很紧张我的反应,但是“我”也没有点破,两个人,一个秘密,就这么维持了三年。即使是两个人有时会默默注视一会儿,但是两个人还是没有走到一起,成为我们期待中的好朋友。也许,两个人的距离就是那个秘密的距离,一旦靠近,一切都会破坏得无法收拾。
也许,这就是青春里的一些秘密的秘密吧,不挑破它,不打开它,一切都随着时光流逝。埋在记忆里,埋在岁月里了。而守着秘密的两个人,悄悄地回忆,就足够了。所幸一直吊儿郎当的宇也考上了一所学校,秘密的一角就隐约可见。那么,我们也秘而不宣一次,让它悄悄埋在我们的阅读记忆里,温暖我们的阅读感觉。
六个馒头高一那年,年级组织去千岛湖春游。
那时候,我们年轻的班主任新婚度假,于是更为年轻的实习老师成了我们班的带队老师。实习老师一宣布这个令人兴奋的消息,教室马上被大家的喧闹声炸响。同学们纷纷问一些关于春游要注意的事项和所交的费用等问题,接着实习老师又问了一句:“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吗?”很长的时间,没有人举手也没有人站起来,谁也没有注意到角落里来自山区的那个女孩子,她微举着手,手指却颤抖着没有张开来,颤巍巍的嘴唇一张一合却没有声音。很久很久,女孩子站起来,用极低的声音问:“老师,我可以带馒头吗?”一阵其实并没有恶意的笑声刺激着女孩子,她的脸通红通红的,低着头默默地坐下,眼泪无声地沿着脸颊流了下来。漂亮的女实习老师走过去抚摸着她的头说:“放心,可以带馒头的,没事的。”出发的前一天,女孩子拿着饭票买了六个馒头,然后低着头好像做贼似的跑回宿舍。宿舍里几个同学正在收拾春游要带的零食,一边唧唧喳喳地讨论着什么。女孩子直奔自己的床,迅速地用一个塑料袋把馒头装了进去,女同学的讨论声似乎小了下去,女孩子的眼眶红了。
出发的那天下着雨,淅淅沥沥地洗刷着女孩子的心情,在她背包里有六个馒头。女孩子没有带伞,只好和别的同学挤在一把伞下,为了不因为自己而使同学淋湿,女孩子不住把伞往同学那边移,等赶到千岛湖时,女孩子的一半身子湿漉漉的,身上的背包也湿漉漉的。大家纷纷冲向饭馆吃饭去了。女孩子一个人呆在招待所里,等大家都走完以后才从背包里取出馒头。可是,由于塑料袋破了一个洞,湿透背包的雨水将馒头泡透了,女孩子就这样一边流泪一边嚼着被雨水浸泡过的馒头。
女孩子还没有吃完一个馒头,同学们就回来了。她没有预料到她们会回来得这么快,来不及藏起湿透了的馒头,只好匆忙地往还没有干的背包里塞。班长妍突然说,哎哟,我还没吃饱呢,能给我吃一个馒头吗?女孩子不好意思摇头也没有点头,妍已经打开她的背包啃起馒头来。其他几个同学也纷纷走过来拿起馒头一边嚼一边说,其实还是学校食堂做的馒头好吃。转眼,女孩带来的六个馒头都被同学们吃完了,女孩子看着空了的背包只有无声地落泪。
第二天,到了大家该吃早饭的时候,女孩子偷偷一个人走了出去。雨已经停了,女孩子的心却在落泪,如果不是自己央求父亲借钱交了车费本来就不可以来的,可是山水那么秀美,女孩子怎么能不心动呢?女孩子在招待所附近的一座矮山上一边后悔一边默默地流泪。是班长妍最先找到女孩子的,妍拉起她的手就走,说:“我们吃了你带来的馒头,你这几天的饭当然要我们解决呀!“女孩子喝着热腾腾的粥吃着软软的馒头,眼圈红红的。
后来总有人以吃了女孩子的馒头为理由请她吃饭,使她不再嚼着干涩难咽的馒头,使她可以和所有其他同学一样吃着炒菜和米饭。女孩子的脸上渐渐有了笑容,她默默接受了同学们不着痕迹的馈赠,默默地享受着这份单纯却丰厚的友谊。女孩子没有什么可用来感激她的同学,只有用更努力的学习,更积极地去帮助别人和总是抢先打扫宿舍卫生来表示她的感激。后来,这个女孩子不仅是班里成绩最好的一个,也是人缘最好的一个。
因为女孩子知道,同学们给她的财富是任何东西都不能买到的善良和真诚。她们的友谊就像春天里最明媚的那一缕阳光照射在她以后的人生道路上。
雨水落在馒头上,馒头湿润了;爱心撒在女孩心里,女孩感动得流泪了。
这里讲述的是细节之美,情感之美,人性之美。不是每一个人都品尝过贫困的滋味,但是,每一个人都应该有感知贫困滋味的心灵。贫困,更多的时候是压在人心灵上的一座山,它需要更多好心的”愚公“把这座山移开,让心理的重压消散,前进的步伐才会变得轻盈。可是,移山的时候一定得注意方式和分寸,如果蛮干会难以撼动贫困的重压,只有施以巧力才能够四两拨千斤,移动山就如同移走一片云一样,毫无声息又立竿见影。
这个巧力就是文中那些女孩一起来吃雨水浸泡馒头的用意。就是那些以吃了人家嘴短为名义请山区的女孩吃好菜好饭。这个巧力的本质是:把爱与尊重一起给予弱者,爱的方式要恰当,这样爱才不会变成伤害。怀念14岁的一辆自行车詹西初一下半学期转到我们班上来了。他是在原来学校打架被开除后,转到我们这个乡下学校来的。詹西原本就背着不光鲜的过去,到我们班级后却还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成绩差、扮清高、奇装异服、特立独行,而且,差不多所有的老师都包容着他。那时,詹西在我们眼里是一个异类,而他从”落草“我们班的第一天起,就抱定了不与众人为伍的决心。我们都很有”自知之明,”也没有谁准备去”高攀“这个城里来的人。
詹西有一辆黄白相间的山地车,据说还是从千里之外的家里托运过来的,有高高的座凳,矮矮的车把。并不高大的詹西跨在上面,上身几乎和大地平行。他骑车总是风驰电掣,像一尾受惊的鱼在密密麻麻的放学人群里麻利地穿梭。这是一个让人生畏常被同学私下里狠狠贬斥的家伙。
初二一开学,老师实行一帮一对策,倒数第一的詹西被分配给了第一名的我,他成了我的同桌。当詹西嚼着口香糖,乒乒乓乓将书桌拖到我旁边的时候,我突然趴在桌子上哭了,很伤心很绝望。我的哭没有任何酝酿过程,但是所有人都知道原因。
班主任走过来安慰我:“斯奇,你是班长,应该帮助詹西。”我还没说话,一旁的詹西却发话了:“觉着委屈把桌子搬出去!我都没说嫌弃!“于是我心里暗自发誓,宁愿被老师骂,我也不会帮助詹西提高成绩的,我巴不得他所有考试次次垫底。同桌三星期,”三八线“分明无比,我们从没说过一句话。
一天,我穿了一条城里姑妈给我买的雪白色连衣裙,很是得意。下午最后一节课上了一半,从没跟我说过话的詹西突然塞给我一张纸条:“放学后我用单车载你回家。”我的心怦怦跳起来,14岁的女孩第一次收到男生纸条的心情可想而知。即使这个男生是我一向都鄙夷不屑的詹西。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动都不敢动,他却在一旁”噗噗“地吐着泡泡糖,见我没反应又塞过来一张纸条:“我必须载你,放学后你先在教室坐一会儿,等人都走了后我们再走。”剩下的半节课,我内心极度地紧张和惶恐。那时想:这个小古惑仔要胁迫我的话,我是一点儿辙都没有的。何况我靠墙坐着,詹西坐在外面,想逃脱都没有一点儿机会。
放学了,同学们作鸟兽散。詹西一反常态没有冲出去。我以为他要跟我说点儿什么,但是他兀自趴在桌子上画漫画,只是头也不抬地甩了一句:“再等一会儿我们走。”他说话冷冰冰的,语速又快。我不敢不从,怕今天得罪了他,明天就遭到他毒打。要知道他曾经聚众打架是连人家鼻子都砸歪了的。
我们走出教室的时候,发现校园已空无一人。詹西先在后座上垫了一张报纸,然后上前支起车子,也不说话,意思是我要坐上去后他再骑上去。可是他的车子实在太高,我爬了四五次才爬上去。他戴上墨镜,弓起身子,也不事先要我抓好就开始疯狂地蹬车。我惶恐地问他:“詹西,你要把我带到哪里去?”他说了一个字:“家。”我的声音发抖了:“谁家啊?”他的声音提高八度:“废话!难道我把你带到我家里去?”我不再做声。车子拐出校门,詹西走的是去我们家的那条路,是一段小小的斜坡,詹西很卖力地踩,我坐在他后面,像一个胆小的小老鼠一样,连呼吸都不敢大声。14岁的乡下姑娘,这样看不出理由和后果的事情,我还找不到方式应对。
从学校到我家有一公里左右的路程,我一直害怕在路上碰到同学,但是快要到家的时候还是碰见了一个。他看到我坐在詹西的车后座上就大声嚷嚷:“哈哈詹西!哈哈斯奇!“我正要说话,詹西怒喝:“理这些无聊人干什么?”我便闭上嘴,可是心里很不安:同学要认为我和詹西谈恋爱可怎么办呀他一直把我送到我们家院子里,我跳下去,他转身就走,对我的”谢谢“不做半点儿回应,整个过程中我都处于蒙昧和惶恐中,不知道詹西他这么做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