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青春
一条街在回去的路上,我惊奇地发现自己竟然哼起了歌来。两年来,我好像从来没有这样过。
老班说:小可,你简直无药可救。我说:小可,你根本就不值得去救。
我是小可。
星期一的语文课,老班不经意间看见了新刷的墙壁上有一对赫然的大脚印,在他咆哮的那一刻,他扭头大叫:“小可,你给我站起来!“我起身然后站定,嗫嚅道:“李老师,这不是我干的。”“你不要抵赖,给我滚出去,滚出去!“教室里一片沉静,看着全班置若罔闻的同学,我再次背起书包,离开这个令我爱恨交加的教室。
这件事的确不是我干的,这是全班同学共知的事实。体委和邻班的一个男生打赌,体委一个鲤鱼打挺就在这洁白的墙上盖了这对脚印。然而,我却没有辩白的机会,甚至得不到任何一位同学的澄清,只能两眼含泪,默默走开。
我是个差生、混蛋、痞子、孬种、孽子……所有恶毒的词语用在我身上都不为过。我曾在心里把这些词语和自己的言行一一印证,最后得出结论:我是一个早该离开的人。
虽然我只有17岁,但经历足可以用”罄竹难书“四个字来形容。
幼儿园的时候,我常常趁阿姨不注意在我们的滑梯上尿尿,甚至拉屎;还不止一次地将蚂蚁放进其他小朋友的饭碗,而且常常在午睡时将我讨厌的小孩踹下床去,摔得他们哇哇大叫。从3岁到6岁四年间,在幼儿园的时间加起来不足一年,更多时间是被爸妈关在屋子里反省,而我反省的方式是消灭一切我能消灭的家当。
上小学时,我是和一块砖一起生活的,书包里永远有一块砖头。
那块砖头被我上学从我家院子的暗角背到学校,放学时,又从学校背到暗角。我和我的书包,在校园里威名远扬,跟我有过节的本校和外校学生私下为我起了个外号:包裹。我不喜欢这个名字,但还是很得意忘形。
初中时,我已在校园里声名显赫。从来没有人敢惹我,也从来没有人理我,父母和老师对我放任自流,他们对我共同的话语是爱干啥干啥,没有人愿意管我的学习以及生活,家里唯一给我的是一碗饭,学校唯一给我的是一个座位。我觉得自己是个特立独行的侠客。我纠集那些想出人头地的同学整蛊作祟,无恶不作。我们给桑蚕场采摘蚕叶的桑树上喷石灰水,蚕场的几千匾春蚕全部死翘不明缘由。我们将河里放养的鸭子抓进竹林中,将它们翅膀剪短。在鸭子的悲鸣中,我们变态地咧嘴大笑。我们用高压水枪,往牛嘴里喷水,拔活鸡的毛……总之,在这个年龄能做的坏事让我们一一干尽。
上学,在我心情好的时候会去,当然不要问成绩。
初二那年的冬季,我因偷卖掉了附近一家木器厂的刨机进了看守所。半月之后,当我从看守所出来回家时,一切都变了,母亲在我去看守所的那一天心肌梗塞突发住进医院,第二天,就离开了人世。
没有语言能形容我当时的痛苦和震惊,我跑到母亲的坟头大哭一场,向母亲跪诉了我的叛逆和恶行,并向她发誓,一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后面的日子里,我时刻谨记着在坟前对母亲的承诺,开始不再逃学,开始强迫自己学习,开始不再招惹是非。我浪子回头的改变让同学和老师诧异和惊喜,校园也因我的改变平静许多。当然,母亲因我而死的事实被越来越多的人知晓,大家似乎认为母亲以死的行动拯救了我的灵魂,但他们却不知她患心肌梗塞已久。我不想分辩什么,母亲的死与我确有很大的关系。
令我诧异的是,我的期末成绩在全年级竟上升了五十多名。一个早晨在校门口,校长拦住我说,你小子其实很聪明。这是我有生以来听到的第二次表扬。第一次是在看守所,一个室友对我说,你小子真聪明,歪点子真多。
时过不久,父亲背弃了当初母亲过世时的诺言。一个冬天的早晨,当我从被窝爬起来时,父亲将一个女人带到我的床前要我叫妈。我心中一阵酸楚,眼前一片模糊,面前那肥胖的女人形如一只从池塘爬上田埂的大肚青蛙,我难忍心中愤怒,泪水滂沱中朝着父亲的肚腩狠命踢去:“去死吧你!“父亲被我猝不及防的一击打倒在地,他随即翻身而起:“你这个孽种!“他叫嚣着冲过来,我俩陷入一场混战。
我离开了家,永远地离开了家。走出家门的时候,回望了一眼家门,那扇已破旧的门板上有我小时候刻上的爷爷、奶奶、妈妈和我的画像,如今三人已逝,我也离开这不再属于我的家,心中顿时充满了绝望和愤懑。转身回去,抄起院角的斧子,朝着母亲离世前新买的电视机狠狠砍去。
我再一次扮起了我过去的角色,我知道现实的问题是没有了家里的饭碗和被窝。我必须让自己填饱肚子。只有一个睡觉的地方,自然地我想到了学校,想到了同学。我开始在学弟学妹们回家的路上拦路收保护费。
那些我以为可以巧取豪夺的学弟学妹们慑于我的威力,乖乖地将他们的零用钱交给我。我用这些钱在一家私人旅馆里落了脚,在旅馆附近的那些”苍蝇“饭馆里喂饱了我的胃。
学业,再一次从我的脑海里淡忘。从来没有人问过我的情况,他们巴不得我永远消失,因为我的消失将意味着他们从此会过上平静的生活。
与此同时,我开始寻觅身边的或者属于别人但可以变成钱的东西。我开始了再一次偷盗,只是我变得更加聪明,不偷太贵的东西。可叹的是,这种高频率而小金额的偷盗我从未失手。也许,大家对这种物体的丢失不会太计较,我的生活有了保障,而且很长时间,我甚至不用再对那些学弟学妹们不交保护费而大伤脑筋。
深夜的时候,我躺在旅馆的小床上,任皎洁月光照到我的脸上,这时我会想起母亲,想起我在母亲坟前的承诺,我食言了。我再一次成了一个无恶不作的恶徒。我知道我完了!也许会在将来不知道的哪一天结束自己或者被别人结束。每当想到这里,我总能感觉到自己的脸颊泪水蜿蜒。
又一次来到母亲坟前,我告诉她,我又长高了,学习也进步了,请她放心,我会考上大学的,也会成为有出息的人。然而转身回来的路上,我一边咒骂自己的无耻撒谎,一边扫视着路边可以变为现钱的东西。
不久,消息还是被乡下的舅舅知道了。他赶到城里,千辛万苦找到我所住的小旅馆,一个风雨交加的晚上,他闯进了我住的小屋,见到满脸倦容的我,悲恨交加。
后来几天,舅舅骑着他的破车在街巷里来回穿梭,帮我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民房,帮我结清了旅馆的费用,买了被褥和洗漱用品。我搬进了那间粉刷一新的屋子。
虽然我以前和舅舅没有太多来往,但舅舅在的日子里,身边有一个亲人的关心,我感觉到生活中多了一抹阳光。劳碌的舅舅晚上闲下来,会和我知心地交流,这种亲情交流让我备感温暖,虽然他大部分时间在教育我,但我第一次感到原来还有人心平气和地对我说话。我对舅舅表态,我一定浪子回头,一定金盆洗手,重新做人。虽然对别人发过太多的誓言,但这次是真的,我想。
住进新租的屋子那个晚上,舅舅从怀里掏出一张字条递给我,告诉我那是妈妈去世前,在医院里写给我的遗言。在灯光下,我看见了母亲那颤抖着的字迹:可儿,好好做人。
我久久凝视着母亲的字条,心里汹涌澎湃,终于,难以抑制自己,扑在舅舅怀里号啕大哭……舅舅再次将我带到校长面前,要我给校长写保证书,保证今后绝不犯错,遵守学校校规。我知道这样的东西对于我绝不能说明什么,但还是想让学校再给自己一次机会。
很幸运,我再次回到教室,只是我被安排在初二年级的教室里。不过我对这一点没有一点儿怨言。
坐在课堂的那一刻,我知道我又一次踏上了正道,也深深知道人生不能被太过糟践。拿出母亲的字条看了看,我知道这张字条是母亲给我的座右铭,我已将它拿到复印社过了塑。
我的班主任还是李老师,他对我的过去了如指掌,班内的同学对我的劣迹更是耳熟能详。所以在班里,发生了在我文章开头写的那种情景,稀松平常,我不会太在意。我开始了全力以赴地学习,每个深夜我那间小屋的灯是那幢居民楼里最晚熄灭的,每个早晨它又会最先亮起。我惜时如金,决心要用这些宝贵的时间来弥补被我糟践了的时日。
令我意外的是:校长安排当年新分来的小巩老师做我的补习老师。每晚我吃过晚饭,都会去他那里补习。我很喜欢小巩老师,他对我关怀备至。一段时间后,我甚至开始在他那里吃晚饭。当然,不是因为我无钱生活,从第一次舅舅找到我之后,他每月来看我一次,给一些生活费,我再也不用为生活劳神。
很快,我的学习成绩好了起来,小巩老师直夸我聪明,而当我给他讲我的过去,他总是惊讶不已,觉得那绝不是我的作为和形象。
几个月后,中考到了,我对自己不太有信心。然而,中考结束不久,令我欣喜若狂的是:小巩老师跑到我的小屋告诉我,我以超过分数线七分的成绩考入了本校高中部——那一夜我整宿无眠。
上了高中,成绩节节攀升,在学校的形象也一点点改变,校长曾几次在学校大会上点名表扬我。渐渐觉得,他们对于我青春的叛逆和离经叛道,甚至犯错,都有着太多的包容和宽宏大量。
当然,这都是改过自新之后。高一的一天,派出所的所长碰到我,哈哈大笑着对我说:“小子,听说上高中了,不错嘛,等你考上大学,叔叔把那个大玩具送给你!“他指着对面的玩具店。
我一点点改变,学习成绩好了,同学和老师的态度也变得越来越友好,生活多彩起来。高二上学期期中考试,我竟然考了全班第三名,在回去的路上,我惊喜地发现自己竟然哼起了歌来。两年来,我好像从来没有这样过。
我还经常去母亲墓前,告诉她我成绩很好,我一定会考上大学。回来的路上,我不再责备自己,只是在这时我会想起父亲,想起那个久别的家。几个月前我曾在一个黄昏回去过,远远站在高处看,我不敢进去,不敢面对父亲,不想面对那个肥肥胖胖的继母。
舅舅来过多次,我一直想问父亲的情况,但几次欲言又止。过几天他就要来了,我下定决心,这次一定要问问家里的情况。
舅舅来了,在谈完我的生活学习后,我幽幽地问起父亲的情况。
舅舅沉默良久,最后终于告诉我,父亲和继母有了一个女儿,已经1岁了。其实父亲很关心我,一直惦记着我,母亲在医院时留的字条,他怕对我伤害太大,自己藏了起来,放在家里不曾给我;后来听说我在外为非做歹,不得已才托舅舅转给我,他对自己的再婚深感歉疚,对我的负气出走溢满自责。但他不想要我回家,不想让我因见到继母而受到伤害或者不快。他找到舅舅,让他一定找到我。同时给了舅舅一笔钱,请求校长再次收下我;父亲还给了校长一些钱,请他帮我找一位补习老师,于是便有了小巩老师对我的辅导。
听了舅舅的话,我被父亲的举动深深地感动了。舅舅说:该回去看看你父亲了,他为了你,已经添了许多白发。
我欲哭无泪,心如刀绞……
夜深了,舅舅睡着了,想着过去与父亲和母亲的一幕幕往事,我辗转难眠。
月光照在我的脸上,皎洁而温暖。我想摇醒舅舅,告诉他,我不去看父亲——现在不去,我要拿着鲜红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回去看父亲,然后和父亲一起给母亲报喜。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一直在苦苦思索,是什么力量让一个顽劣异常,几乎无恶不作,在迷途上彷徨甚至越陷越深的少年,终于洗心革面痛改前非,最后踏上人生的正道呢?循着文章中主人公的成长足迹,我看到了两种伟大的情感,一种是无私的母爱,另一种是宽容的父爱。正是在母爱的感召下,文中的“我,”有了第一次迷途而返的决心,也正是在父爱的巧妙安排下,“我”第二次从泥沼中挣扎出来,洗净身上的泥垢,终于回归了正途。在过去的日子里,或许很多人包括“我”自己都已经对那个叫“小可”的少年丧失了信心。但在“我”父亲母亲的心中。却永远没有因此而失望,因为他们对自己的孩子充满了爱,有爱的日子,就有希望。幸福的第六根手指一根蜷曲了整整15年的大拇指,是另外一根小小的第六指之所以存在的全部理由。当把这样两只手放在一起时,它就是一种无法言及的幸福。
安东尼生下来的时候,他的右手大拇指左侧居然多长了一根小小的第六指!这根手指的形状与其他手指也没什么两样:一样的指节,一样的指甲指纹,只是它很小,而且有时还会微微抖动。医学上称这种现象为“六指”。其实,这是正常现象,算不上什么大病。
但安东尼的父母认为这根多余的手指会影响儿子的健康成长。为了不让安东尼长大后伤心自卑,他们把刚出生的安东尼带到了婴幼儿医院。
医生却告诉他们,至少得等8年才能替安东尼做手术切除手指。安东尼的父母有些失望,可爷爷萨特听说后却安慰他们:“没事儿,我保证我孙子在这8年中会和其他小孩一样健康聪明地成长!“安东尼慢慢长大了,那根小小的第六指也同样变大了。不知为什么,小家伙和爷爷最投缘,他刚满10个月的时候,就伸开一双小手叫”爷爷“了。安东尼当然还不知道多长一根手指有什么不妥,而家里其他人却已经开始为这个小小的肉钉动心思了。
尽管爷爷萨特表现得一点儿也不担心,但他的内心却也一样非常不安,他害怕有一天安东尼会因为这个与众不同的第六指而伤心颓废甚至自暴自弃。安东尼一天天长大,他学会了说话,学会了走路,而萨特也开始着急为第六指寻找最合适的存在理由。
终于有一天,3岁的安东尼从幼稚园回家后,眼泪汪汪地问萨特:“爷爷,为什么我比其他小朋友多长一根手指头呀?”萨特不知从哪里找到的灵感,他拍拍孙子的头许诺,只要他闭上眼睛就告诉他一个奇妙的故事。安东尼听话地闭上了双眼,萨特轻声说道:“安东尼,你看,我的左手大拇指蜷曲了,它在我掌心里睡着了。”萨特掌心朝上,将大拇指藏在掌心里,他告诉安东尼:“从你出生后,我这根手指就再也伸不直了,我想它肯定是想贴着我的掌心偷懒,所以……”“所以,我就替您长了一根手指对吗?”聪明的安东尼马上睁开眼睛,破涕为笑了。
萨特无比激动地拉过安东尼,把孙子的右手和自己的左手并排放在一起,说:“瞧,这不就是两只手吗?正好10个手指,不多也不少!“天真的安东尼开心地笑了。不久前,还因为小朋友们的取笑而伤心的他,这会儿甚至为自己多长的这根手指而自豪呢。
萨特迅速把这个故事告诉了所有的家人和朋友,他还请安东尼的老师一起来帮助安东尼。
当老师惊异地问萨特怎么会想到这个绝妙的方法时,萨特笑道:“是因为奇妙的血缘亲情啊,有一段时间,我甚至考虑过是否割掉我的大拇指呢。”开始,萨特只是在见到安东尼时,才会条件反射般地把左手大拇指蜷起来,有时时间稍长一点儿,他的左手大拇指就会麻麻地生疼,非得右手帮忙才能舒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