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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所谓连盟

犹斯嘿嘿地笑了一声,也不答话,便命手下搬出一根结实的大木桩,然后拿起那根毫不起眼的标枪,一甩手将长枪投到木桩上,也不见他如何用力,整支枪头便插入了木桩。

犹斯指着木桩对狼王笑道:“枪长二百三十三公分,重约九斤半至十斤之间,枪头由精钢打造,长阔而平薄,留有倒钩,利投射,锋利无比,枪身是轻巧但极坚韧的紫桃藤,经铜油炼制后不怕刀剑斩劈,枪尾有两排十二根骨刺,可令飞行中的长枪更平稳,更准确地击中目标。”

犹斯说完,命手下拔出长枪,拿起马刀来到木桩前,轻轻一刀便将木桩劈矮了三十公分,然后笑着对狼王吠月说道:“这个不用我介绍了吧?”

试过刀锋,犹斯再命人将牛皮战甲披到木桩上,然后一刀劈落,还刃回鞘,再拿起小巧的连环弩,嗖、嗖、嗖!就是三箭连发,犹斯放下弓弩,走到木桩前,笑着对狼王吠月招了招手:“狼王阁下,请你过来看看。”

狼王吠月这时不做声了,因为凭他的眼力,早已看清楚了这些武器装备的威力,这些武器虽轻巧,但威力惊人,确是天生就是轻骑兵的狼战士最适合的武器,狼王吠月这时想的已不再是武器的问题,而是怎样才能以最少的代价获得这批武器。

不过他还是装模作样地走近木桩,先是翻了翻那件破裂的战甲,再摸了摸大木桩,然后轻轻摇了摇只余半支箭身的弩箭,喃喃自语道:“本王还道是什么宝甲,不外是多加了一张钢网,还有这弩箭,近距离的效果是不错,可惜远一点就用不上了……”

犹斯初时也差点被吠月骗倒,以为眼前的狼王不过也是一头盲目崇拜个人武勇,将战场当是骑士决斗地方的兽人,不过后来他还是在狼王吠月那一缕带着无穷野心的眼神内回复了信心,将差点吐出口的说话硬硬又吞了下去。

狼王吠月轻轻一拨,抽出了****在木桩内的短箭,两指一钳便将木制箭身截断,然后将作漫不经心地问道:“像一套这样的轻骑装备要多少钱?”

“不多……!”犹斯指了指轻骑装备,“除了眼前这些,还有一把匕首,一筒二十一支装的弩箭,只不过才要阁下的五十金币。”

犹斯一开价,直把狼王吠月吓了一跳,只不过才五十金币?该死的人形肥猪,还真把老子当做了肥羊,能宰就宰是不是?五十个金币在比蒙能买十匹最好的战马,真当老子是白痴了不成?

“部长大人是不是说错?”

“没错,就是五十个金币,平时可能不值这个价钱,但现在是非常时期,当然就要贵上那么一点点,只要价格不变,质量也铁定不变。”

犹斯不给狼王反驳的机会,抢着说:“贵国与塔里般之战已是指日可待,如果阁下的狼骑士有了这样的装备,不但能在战场上大大提高作战能力,还可最有效地减低战斗中那些英勇骑兵们的伤亡,既可轻易获得丰美的果实,又能成功保存狼骑的实力,一举两得。”

不错,本王入侵塔里般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在削弱他族的同时强大我族,如果我族的将士都能穿上这样的装备作战,不说在战后,就是现在的狼族也有了纵横天下的实力,只是这个铁公鸡要价也太狠了,但如按他开出的价格来装备一百万狼骑,岂不是要五千万金币,这么庞大的一批资金,就算倾尽整个狼族也不可能拿得出来。

犹斯见狼王不再出声,知他已经动心,马上又抛出一道香饵:“我国也知道贵族一时肯定拿不出大批资金来装备全军,所以决定允许阁下拖欠一部分的款项,也同意贵族用同等价值的物品作为等价交易,这样一来,狼王阁下应该不会再有异议了吧?”

形势比人强的道理狼王可非常清楚,钱财不过是身外物,权势才是一生的追求,所以他决定与犹斯交易。

狼王吠月大力咬了咬牙,对犹斯点了点头,一字一顿地道:“我同意五十个金币的价格,不过是多加两支投射标枪和两筒弩箭。”

“成交,那我们的第一批交易就定为两万套,货到即付一半的货款,余下的一半在半年内付清,这样的提议阁下满意吗?”

“不!我要十万套!三个月内就要交到我们手上,本王会付给你国二百万金币,余下的就用货物付清,但价格一定要按风云帝国目前的价格来计算;还有就是,如果本王以后要购买同样的装备,贵国也一定要按今日的价格、方法来交易;同意的话,我们马上就可以签订这份合约。”

犹斯低头想了想,答道:“同意,本使就在这里预祝狼王阁下马到功成!”

送走犹斯后,狼王吠月命人拿上烈酒,开始他习惯性的沉思、决断。

五百万金币买十万套轻骑装备,不错是贵了一些,但自己可用货物做等价交易,问题也就不大,风云帝国现在的角马收购价是五至八个金币一匹,而大草原上有的是一群群的角马,只要族人辛苦一点,问题也就解决了。

如今自己手上有了十万最强的轻骑,而以后还会有更多这样装备精良的骑兵,那自己也就不必再看蒙可汗那老鬼的脸色,大可独自在地中湖的战争中争取自己的最大利益。

首先利用狼骑快如疾风的行军速度绕过塔里般人的主力,杀入地中湖平原中心的软腹地带,然后以战养战,只要指挥得当,大可横扫后防空虚的塔里般连盟,将金银财宝掠夺一空,到时就有钱将一百万狼骑都装备起来,如果有了这么一百万狼骑,蒙可汗?算个屁!

狼王吠月大口清空了杯中的烈酒,慢慢地将所有的计划再想了一遍,确定计划并无任何漏洞,确实是险中求胜的唯一法门,便着人去叫嫣缈,做起了万兽之王的美梦,只是不清楚如果他知道犹斯的底价是三十金币的话,他还会不会像现在这般踌躇满志?

就在狼王吠月沉醉在君临天下,号令万兽的时候,犹斯正在由兽人行宫转至狮虎两族营地的路上,按照与狼王吠月相同的协议,他已完成了与现任万兽之王蒙可汗的交易,以每套一百一十金币的天价买出了十万套重骑兵装备。

老谋深算的万兽之王蒙可汗与阴沉狡诈的狼王吠月,都是兽人中智勇双全的强者,翻云覆雨的一代枭霸,但如在商场与人做买卖,他们两个兽族英豪可远远不是奸商犹斯的对手。

搞定了蒙可汗与吠月,余下的交易就简单多了,坚硬的小圆盾、锋利的大斧、雪亮的长刀、尖锐的钢矛……,无不以极高的价格与兽人达成了交易,超额完成了到来之前所定下的份额,在大战前狠狠地为风云国库在兽人身上刮了一笔。

犹斯此次西湘森林之行,不单为风云帝国订下了高达两千六百余万的军备交易,还在侧面间接地将兽人联军与塔里般连盟之战推到了无法避免的境地,为购买军备而付出了几乎是所有财产的兽人们,在这时刻,天下已经没有什么事情可改变他们将损失转嫁到塔里般人的头上。 残阳如血,将刚刚在战乱人祸中恢复过来的伊尔贝斯映得更是雄浑古朴,在艳丽无匹的霞光中,屹立了千百年的古旧老城如同一位早已洞解天机的智者,披着金黄的外衣,从容地迎接新主人的到来。

雷霆还未下马,他身旁的小霹雳已先他一步扑到兰迪身上,两爪搭在兰迪肩上,伸出血红的长舌在兰迪的面上来来回回舔了遍,然后一口咬着他的衣袖活蹦乱跳地乱扯。

兰迪无奈地接受了小霹雳表示思念的独特方式,苦笑着擦干净脸上的水迹,与身后的文官武将跪拜恭迎雷霆的圣驾,“臣兰迪率伊尔贝斯上下官员恭迎圣驾,吾皇万岁!”

“哈!哈!哈哈……老二什么时候学会了圣法特那套没用的东西?自家兄弟,今后不可再搞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朕要的是真心,而不是这些繁文缛节的表面功夫。”

“遵旨!”

雷霆见兰迪口中虽答应着,可并不起来,还是跪在地上,不由得来了一丝怒气:“还不起来?难道要朕去扶你们才肯起来吗?跪拜迎驾这种事是以前那些懦夫留下来的臭规矩,目的就是让人产生奴性,不敢反抗所谓的皇家威仪,但朕要的不是奴才,朕要的是能治国安邦、开疆拓土的人才。”

兰迪起身轻拍一下身上的尘土,微笑道:“臣下等明白,但这需要提交议会审议,待投票通过之后方可实行,现在还是按原来的习惯好,我可不敢做犯上乱法的逆臣。”

“哈哈!好,这次就算你这个浑蛋有理,等首相他老人家来了就叫他向议会动议。”说完对身后的众将说道,“全军休整三日,可安排众将士在这三日内轮流进城游玩,观看伊尔贝斯的千年繁华,养好精神,随朕决战不死军团,解救圣法特全境百姓。”

雷霆话犹未落,身后的二十余万风云军爆起震天呐喊声:歼灭亡灵,光复天下,雷霆大帝战无不胜……

初夏,微风送爽,夜凉如水,但在这夜,伊尔贝斯的人们却一点也感觉不到凉意,徐徐的微风吹来,敌不过胸膛内沸腾的热血,也压不下澎湃的激情,因为他们的皇者,带领他们脱离苦海,重获新生的英雄正在他们中间“胡言乱语”,在城中广场中****着上半身与万民同乐,狂歌豪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