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狗獾哦!有点像猪,有点像狗熊那种动物。这样就没问题了吧?还有这个,蜗——啊,我是说,是一种外地田螺,肉质不错哦!”宝刀把食物塞进兼思手里,笑容透明透亮。
多么低级的谎言。兼思凝视她片刻,肚子狂叫——呜,不管了,吃就吃吧!他张开嘴,狼吞虎咽。虽然冷了一点,虽然他不肯承认,这味道还真是见鬼地好!三口两口吃完了,他回头:“宝刀——”他本来想说,“你想笑就笑吧。”
但是宝刀已经歪在床边睡着了,仰着头,桃红色嘴唇还是很没形象地张开来一点,扯着小鼾,睡颜安然,两只脏兮兮的小手摊在旁边。
兼思轻轻碰了碰她的脸,什么也没说。
第二天,守墓人逮住了两只糟践蔬菜的田鼠。他把田鼠收拾了,毛皮晾在外头备冬天用,爪子剁去,细骨头认认真真全剔出来,只剩净肉,打开柜子,晃了晃油瓶,上次拿一张狼皮换了一身布衣裳和二角油,这油几乎没怎么动过。他很满意,又把整个瓶子放回去,摘了个大冬瓜,外头找人好说歹说换了半板豆腐,回来搁着,也不烧。
这天的夕食①,他只啃了冷红薯,没有喝酒,精神仍然亢奋,像灌下了半坛子够劲儿的米酒,脑袋晕乎乎的,干什么都有兴头。太阳落下去了。安城的南边有山,东、北、西侧都是平原,它每次落下去的地方都在山线和平原线的交接处,落得比山头更低一点时,艳红喷出光焰来,像一支火炬,金粉流丽的,照亮了从西边奔流而来的云晓河。守墓人到田里,掐了半篮子嫩南瓜藤、两根当龄莴笋、一把葱,剥了半个蒜头,回来支起汤罐,烧开了水,豆腐扔进去滚着。他开春打的一只狼——就是狼皮已拿出去换东西的那只——当时吃了大半,剩下一只腿、半片背脊,制成了肉干,如今也在最肥美的部位拉下一条来,切细了,一并丢进罐子里慢慢炖着。
太阳完全下去了,云很浓,月亮并没有露脸,但天空并没有漆黑一团,仍然微微发亮。这微光不知从何而来,仿佛是白昼结束后的余光,完全靠着惯性维持在那里,比黑夜白一点,比白昼黑一点,是种难以捉摸的灰色。在这样的灰夜,什么事都可能发生。
守墓人深埋着头。他在期待什么事呢?什么都好,他不敢说出来。他害怕什么事都不发生。
他换了那身新簇簇的布衣裳,卷起袖口,粗糙而有力的大手毫不费力地把嫩南瓜藤上的绒毛、细刺全都揉掉,将藤叶上的筋也揉酥,和面一般捏成一团,在砧板上剁碎了。之后再干点什么?他很清楚。接下去应该烹调。但是,如果菜烧好了,她没来,怎么办呢?如果菜冷了,她还没来,怎么办呢?
他高大身躯呆呆对着小砧板站着,没了主意。
窗外有窸窸窣窣的响声。也许是她?不,也许是耗子。他抬起头,不,不是耗子,是她。
宝刀怀中拎出两只死麻雀,高高举起,并歪了歪头。
守墓人紧张凝视她的脸,像读着一本他不懂的书。轻视、厌恶、畏惧、不屑?没有!都没有。那些全属于他自己的妄想。她只是个自带了食物,想来加入他的夜宵的客人。她举起食物,歪头向主人打招呼,请求进来呢!
听说彬彬有礼的吸血鬼要得到主人的同意,才能进屋。守墓人笑起来:他不在乎她是什么。他也不在乎她会把他变成什么。他是主人,她是客人,就这样。
狼肉煮浓,豆腐也滚老了。正要老豆腐才更入味呢!他支起油锅,把绿莴笋和葱蒜切进汤罐,给汤加点清味,油锅烧热了,里面汪汪的是他几乎所有的存油。他毫不吝惜把田鼠肉放下去,炸得金黄酥脆,盛进洁白新香的葫芦瓢,剩下那点油,倒进半锅嫩南瓜藤,翻炒了,直炒到藤叶变得墨绿,散发出青菜、白菜都没有的丰厚异香。
宝刀已经跳窗进来,把麻雀拾掇了,依然穿在筷子上烤着。
他们的丰盛晚宴,再一次开动。吃着吃着,宝刀从食物中抬起头:“伯伯,咱们养几只鸡吧?可以吃鸡蛋,还有鸡肉。”守墓人答道:“好。”
宝刀的夜游生涯就这样继续下去了。奇怪的是,她跟守墓人,谁都没有问对方的名字。就守墓人来说,他的世界很简单,只有“我、这一个、那一些”。他自己是“我”,宝刀是“这一个”,其他人全部都是“那一些”,这样就可以了。再说,他还有点迷信,怕多嘴问了太多问题,会把老天派下来的这个小伴侣吓跑呢!——就宝刀来说,她的世界也很简单。她希望日子过得很好玩,并且很好吃。如果没有,那么找也要找到。守墓人的小屋,就是她找到的好玩又好吃的地方,所以守墓人在她心里就是好人了。她管他叫“伯伯”,这位伯伯有没有其他名字呢?对她来说都一样,毫无关系。
话说守墓人上任之后改变了黄狼岗的乱葬局面。每具尸体进来,都要他指引方向的,他会把坟场划成六个区域,先叫人葬在一个区里,半年或一年后换个区。尸体腐烂、肥土,需要一段时间。他估摸着肥得差不多了,才会在那个区里种菜,每过半年或一年,再向下一“格”挺进。像下棋般,很有计划。
某些偷着葬埋尸体的人,不懂他的规矩,翻墙进来,随便找个空地也就埋了,守墓人听见他们动静,出于客气,或者害羞,并不出去阻止,等他们埋完走了,才过去把埋错的尸体起出来,葬到“正确的一格”去。他的施肥计划不容差错,不然会妨碍整季的蔬菜种植。
那些被秘密埋葬的尸体,大部分都很幼小,或者说根本来自刚刚出生的婴儿。它们往往是私通的产物,到这世上唯一背负的期望,就是尽可能快速、安静地死亡和消失,免得给它们的父母带来更多麻烦。守墓人搬运这些小尸体时,神情比往常都肃穆,动作特别轻柔,几乎轻柔得像一位母亲。重新安葬完后,他还会呆呆站上一会儿,像在向土下的小身体哀悼和忏悔。这时候,他心里在想什么呢?谁也不知道。
宝刀开始隔三差五造访他之后,他把坟场地面又整了一遍,露出来的人骨、残骸什么的,全都深埋下去,务必不让宝刀看见。宝刀在他菜园里跑来跑去帮忙时,从来就没有绊到什么令人不安的东西——就算真的绊到,只要那骨头够干净,以宝刀的性格,也会泰然处之吧?守墓人因为见过太多修罗场,所以对这小小的坟场无畏;而宝刀即使在梦里也没见过任何修罗场,所以完全想象不出这小小的坟场有什么可怕。这一老一小,殊途同归,在这里度过了整整一个愉快的秋天。守墓人猎叉精熟,宝刀弹弓无敌;守墓人烹饪手法更全面,宝刀在食物品种上花头经更透。两人联手,吃遍坟场内外大小生物,其乐何极。
当某天,踮起脚从围墙的藤蔓上摘下丝瓜时,宝刀不知道,这株丝瓜藤的根延伸出去,在泥土深处触碰到一具快化为尘埃的尸体。这尸体生前姓林,在白龙寨砍柴烧水,初秋的某一天,他到城里采买东西,回来后发现寨子空了,他不明所以,又见官兵擒了大小姐。这位大小姐天真不谙世事,他是知道的,很怕她吃亏,于是拼着一死,告诉官兵们:她不是大小姐。只盼官府能将她当作普通民女办理,留她一条性命,他死也瞑目。
风吹过,叶子簌簌摇。宝刀挎着丝瓜跑开时,仍然认为这只是一场游戏。她跟他们所有人,在某一天,会幸福地团聚。
兼思没有她这么天真乐观。在夜游问题上,他一直一直警告她:我们是徒犯,本来该戴枷锁的,现在没有戴,是简竹的仁慈。如果你溜在外头被人发现,那别说我们,连简竹都吃不了兜着走!
宝刀虚心答应、诚心不改。坟场对她的诱惑实在太大。再说,哎呀,她每次带回来的食物,兼思不也抵抗不住、照吃不误吗?饮食男女,饮食还在男女之前,威力岂容小觑。
不知是宝刀的三脚猫功夫确实不错呢,还是她运气太好,在整个秋季里,她跟守墓人的约会,没有一次被撞破——啊,只除了一次遇险。
那时天已转凉,暮色变得晦涩,带着浓浓的秋意。监狱里又死了两个人,无人收尸,依老样子押到黄狼岗来埋了。押尸的照例是牢子达哥。这家伙年过而立,性子却一点儿也不沉稳,个子颇矮,长得像头山羊,每当兴奋时,鼻孔张得特别大,黑洞洞的咻来咻去。他是唯一一个肯和守墓人呷一杯酒的。
达哥也知道守墓人的蔬菜都是从什么土壤里面长出来,也知道那些野狗可能是偷吃了死肉才长得这么肥。平常,他是不肯主动过来乞食的。不过每次把死尸运过来时,他看看绿盈盈可爱的菜园子,或者还闻到酒香肉香,就走不动路了,说几句狠话给自己壮胆:“人死如灯灭,跟死猪死狗有什么区别。怕毛啊!”非叨唠一顿不可。
以前,守墓人是肯留他吃一顿的。今儿个,守墓人杵在门口,怪不乐意。
他从前没有更好的饭友,往粗了说,像个没姘头的老寡妇般,达哥来惠顾他的土屋也就惠顾了,没啥大不了。而今有个小精灵肯来伴他,他像是又活过来般。眼看天色已黑,他生怕达哥碍了小精灵的脚步,怎肯让出门来?
他身后的土屋里,罐子咕嘟咕嘟散发出香气,其味清腴,比鸡肉细腻、比鱼肉沉着、比鳖肉脱俗。达哥喉结上蹿下动,已馋得忍不住,咽着口水笑道:“你这老儿,又作什么怪?”忽往旁边一指:“什么人来!”那墙后果然有些微声响,守墓人提心吊胆望过去。达哥其实哪儿在乎什么人,趁守墓人不备,把他一推,猫腰从旁边蹿进屋。
守墓人夹脚追进去,恨不能发个猎叉把他穿心钉在地上!达哥已经笑着打开松木罐盖:“让我瞧瞧这煮的是啥——”后面的话噎在嗓子眼儿里。
但见热腾腾、白花花,一条大蛇盘在罐底!往旁边看,还能看到水淋淋洗干净的黑花蛇皮支在窗下晾晒,等待鞣制。
“蛇头在这里……”守墓人情急生智,继续恶心他。
“哇!”达哥呕出来,面色铁青,捂嘴狂奔而去。相当一段时间里,他不敢吃守墓人任何东西了。
守墓人松口气,回头,宝刀笑吟吟扒在墙头:“伯伯,那人走了呀?”守墓人点头。宝刀爬下来,揭盖看见那粉白晶莹的一筒子肉,喝声彩,拿筷子一戳,知道火候未到,着手帮忙加柴火。守墓人切下姜丝、香菜叶,鲜花着锦、烈火烹油。那一顿,宝刀吃得滚瓜肚儿圆。兼思也尝到了荷叶包里的“草龙肉”。
再后来,天气冷了。
宝刀最怕冷,出去一次,手脚冻得冰冰凉,兼思用力帮她搓都搓不回来,只好让她把脚揣在他怀里,等好容易焐热了,她也睡着了,剩下兼思一肚子怨气,难以入眠。
“我把行功口诀教你好了,你可以自己发热。”忍无可忍之下,他主动提议。天晓得这是多么珍贵的口诀心法,就浪费在取暖上,他是送她多大的造化啊……
“哦,谢谢。我知道。恐怕不行哎。”宝刀耸耸肩,弃他的心意如敝屣,“你说的那个,我爹也教过我。可是练起来好闷,所以我学不好的啦!”
“你是废物吗?!”兼思气得双手发抖。一点进取心都没有,只会依附别人生存,这种生物活在人间有什么用处啊!
“我老爹也吼过我的啦。”宝刀掏掏耳朵,“他说我如果勤奋一点,可以睥睨江湖。但是我猜每个人口味不一样啦!我虽然这么聪明,有些事还是就不要做了嘛。”
兼思无奈地吐一口气:“那至少,你不要去夜游了。”
宝刀郑重地考虑:“你有办法让我蹲在厨房灶前烤火和烤耗子吗?”
“没有!”
“那……”宝刀叹气,“爹说得对。长大之后,人世间的不如意真多啊。”
在冷与馋之间,宝刀挣扎了好久,还是决定再去坟场一次。
安城春、秋都是极和煦的季节,夏季也不太热,唯独到了冬天,却要好好冷上一冷。刚入冬时,融和地气仍在,纵然北风垮下脸来,气温总不至太低,要到小雪时,那才真正凛冽了。如今刚刚霜降,宝刀寻思着,能跑还是跑几次,等河面上冻、天降瑞雪,那才真出不了门了。
守墓人把狗皮和蛇皮补缀着,给她缝了双小靴子,又送了一领狗皮斗篷给她。宝刀跑动时,也不至于被风刀割得太难受,但脸、手、腿还是冷的,到了坟场,就急着要烤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