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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拥有好习惯,才有好人缘(9)

与别人打交道时,不论双方关系如何,如需要许诺对方时,就要三思而行,慎之又慎。不管是答应对方所提出的要求,还是自己主动向对方提出建议,或者是自己诚心诚意地许诺于对方,都一定要经过事先的深思熟虑,反复斟酌。在有必要承诺时,一定要有自知之明,务必要量力而行,一切从自己的实际能力以及客观可能性出发。切忌好大喜功、草率行事,致使承诺“满天飞”。须知,如果滥用承诺,个人信誉便会贬值。

在承诺具体事项时,一定要认真思考,瞻前顾后,字斟句酌,力图周全。既不能模棱两可,含糊不清,难以解释或可有可无,又不能信口开河,大而无当,言过其实,使承诺难以实施。

一旦作出承诺,你就必须予以兑现。只有这样,才能够以实际行动证明自己“言行一致”,才会赢得对方的好感与信任,才有可能与对方“后会有期”,常来常往。为了兑现已有的承诺,还必须尽可能地避免对既往的正式承诺任意修正、变动,随心所欲地加以曲解,或者擅自予以否认、取消,或者在执行中“偷工减料”。

但是,“世事难料”,尽管你不遗余力地履行承诺,但一时难以兑现承诺的情况仍会出现。此时,一定要采取必要的补救性措施,尽早向相关的一方说明具体原委,以求挽回信誉。

成功的人很会注意承诺这个细节。他不会轻易地去承诺某一件事,即使有把握,也不会轻易承诺。

而生活中有许多人都把握不了承诺的分寸,他们的承诺很轻率,不给自己留下丝毫的余地,结果使许下的诺言不能实现。一位高校的系主任,向本系的青年教师许诺说,要让他们中2/3的人评上中级职称。但当他向学校申报时,出了问题,学校不能给他那么多的名额。他据理力争,跑得腿酸,说得口干,还是不能解决问题。他又不愿意把情况告诉系里的教师,只对他们说:“放心,放心,我既然答应了,一定要做到。”

最后,职称评定情况公布了,众人大失所望,把他骂得一钱不值。有人甚至当面指着他说:“主任,我的中级职称呢?你答应的呀!”

而校领导也批评他是“本位主义”。从此,他既在系里信誉扫地,也在校领导眼里失去了好感。

因此,我们在工作中,不要轻率许诺,许诺时不要斩钉截铁地拍胸脯,应留一定的余地。当然,这种留有余地不是给自己寻找理由。承诺后,自己必须竭尽全力去实现诺言。

任何事物都是不断地发展变化的,你原来可以轻松地做到的事可能会因为时间的推移、环境的变化而有了一定的难度。如果你轻易承诺下来,会给自己以后的行动增加困难,对方因为你现在的承诺而导致将来的失望。所以,即使是自己能办的事,也不要轻易承诺,不然一旦遇上某种变故,让本来能办成的事没能办成,这样一来,你在别人眼里就成了一个言而无信的伪君子。

给人承诺时,不要把话说得太满,以为天下没有办不成的事,那很容易给人留下虚伪的印象。那么该怎样承诺才会不失分寸呢?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承诺方式和方法。以下三种方法可资借鉴:

(1)对把握性不大的事儿,可采取弹性的承诺

如果你对情况把握不大,就应该把话说灵活一些,使之有伸缩的余地。例如,使用“尽力而为”、“尽最大努力”、“尽可能”等有较大灵活性的字眼。这种承诺能给自己留一定的回旋余地。

(2)对时间跨度较大的事情,可采取延缓性承诺

有些事情,当时的情况认准了,可是由于时间长了,情况会发生变化。那么,在你承诺中可以采用延缓时间的办法,即把实现承诺结果的时间说长一点,给自己留下为实现承诺创造条件的余地。

比如:有人要求老板给自己加薪,老板可以这么说:“要是年终结算,公司经济效益好,公司可以给你晋升一级工资。”用“年终结算”一语表示实现承诺时间的延缓,显得既留有余地,又入情入理。

(3)对不是自己所能独立解决的问题,应采取隐含前提条件的承诺。

如果你所作的承诺,不能自己单独完成,还要求别人帮忙,那么你在承诺中可带一定的限制。

比如:你承诺帮朋友办理家属落户的问题,这涉及公安部门和国家有关政策,你不妨这样说更恰当一点:“如果以后公安部门办理农转非户口,而且你的条件又符合有关政策,我一定帮忙。”这里就用“公安部门办理”、“符合有关政策”等对承诺的内容作了必要的限制,既见自己的诚意,又话语灵活,具有分寸,还向对方暗示了自己的难处(也要求别人),真是一石三鸟。

为人处世,应当讲究言而有信,行而有果。因此,承诺不可随意为之,信口开河。明智者事先会充分地估计客观条件,尽可能不作那些没有把握的承诺。

大多数人都喜欢言出必行的人,却很少有人会用宽宏的尺度去谅解你不能履行某一件事的原因。我们常常听见甲埋怨乙,说:“乙分明答应了我……但……”

事实上,乙虽然可能答应过甲,但那不过是乙怕难为情不好意思拒绝而已,但过后他仔细一想,便觉得这事根本不可能办到了,甚至甲自己也知道这事实在强人所难的。但是甲真的会自责而不责人吗?恐怕不会的,而在旁人看来,也总是觉得乙不对,但已经没人注意当初他的一切了。

拿破仑说过:“我从不轻易承诺,因为承诺会变成不可自拔的错误。”

有人会提出疑问:当我们在朋友面前,被迫非答应不可,而实际上明知这事不该答应时又怎样?

人际关系学家也告诉过我们:“我们需要在聆听别人陈述和请求完毕之后,轻轻摇摇头,而态度并不强烈。”轻轻摇头,代表了否定,别人一看见你摇头,知道你已拒绝,接着你可以从容说出拒绝的理由,使别人容易接受。

自然,拒绝的理由必须充分。一个充分的理由,使人谅解你不能遵办的苦衷,就不会对你记恨在心。

通常有许多事情都是这样的:看来应该做,但一做起来就有麻烦了。比如说,你有一位好友做了人寿保险经纪,他来向你说了一大堆买人寿保险的好处,于是,他请你向他买100万元保险。你也明知此举真有益处,但后来当你细心一想,如果照他的要求,你每月要付出的保险费,等于你收入的1/3,而目前你的收入,也不过是仅可敷衍日常生活所需。这时候的你一定明白这事很难办到,就不妨轻轻地摇头,然后说出上述的理由。

人们有一个普遍的心理:“你的承诺和欠别人的一样重要。”当你要应承别人某一件事情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因为当对方没有得到你的承诺时,他就不会心存希望,更不会毫无价值地焦急等待,自然也不会有失望的惨痛。相反,你若承诺,无疑在他心里播种下希望。此时,他可能拒绝外界的其他诱惑,一心指望你的承诺能得以兑现,结果你很可能毁灭他已经制定的美好计划,或者使他延误寻求其他外援的时机,一旦你给他的希望落空,那将是扼杀了他的希望。

如此一来,你的形象就会大跌,别人会因你不能信守承诺而不相信你了,也不再愿与你共事,不愿再与你打交道,那么,你只能去孤军奋战。有些人在生活或工作上经常不负责,许下各种承诺,而不能兑现承诺,结果给别人留下恶劣印象。做任何事都有一个度,在承诺别人时,也要为自己留有余地,不要把事情做绝了。如果承诺某种事,就必须办到;如果你办不到,或不愿去办,就不要答应别人。

做任何事都要有一个度。做人不可以失信于人,更不要指望人们受骗后还会再信任你。要记住,可信度就像一艘船的船底,如果船底有漏洞,那个洞是大是小都是一样的——都会致命。所以,凡是自己说过要做的事,就必须全神贯注,付诸行动。要想树立一个良好的人际关系,就不要轻易地去承诺别人。

顾及自尊,给别人留点面子

面子在中国具有很重要的作用,有句老话说:“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学会让别人保住面子,是人际交往中的一条基本原则。可以说,你每给别人一次面子,就可能会增加一个朋友;你每驳一次面子,就可能失去一个朋友。

在人际交往中,无论在闲聊还是其他各种交流,有些人就是喜欢让别人同意自己的观点,所以当别人提出一个见解后,总是喜欢反驳他人。在一些场合中比如谈判、法庭上,争论是很有价值的。但大多数的时候争论是没有太多意义的,甚至是有害的。在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上,你不必争论。比如A在谈到他去某一个地方旅游,那里有8座佛像,很好玩。这时B就说不是8座,是10座。这个时候两人争论起来,结果闹得不欢而散。

如何避免这种情况:人际交往中,很多事实真相、真理不重要,重要的是给别人留面子。你没有提高他人知识水平的义务,而且你会发现这样做很愚蠢,因为大部分人不领情。试着用“你讲得很有道理,不过我有一点不同看法……”“我很同意你的观点,我还有一些其他意见……”来进行沟通,你就会发现会取得不一样的效果。

面子是人们一种表面上的荣耀感,一种自尊心的满足,面子就是尊严。因此,无论是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学会给别人留点面子。

提到“面子”两字,在中国自古已然。《东周列国志》中“二桃杀三士”的故事,就是齐之相国晏婴利用“面子”导演的:犒赏三位勇士却只有两个桃子,齐将壮士田开疆自认功大,“反不能食桃,受辱于两国君臣之间,为万代耻笑,何面目立于朝廷之上耶?言讫挥剑自刎而死。”其余两位见状亦先后自杀而亡。

《红楼梦》中,则是因为许多或“脸上过不去”、“下不来”,或“充有脸”、“讨脸”而发生多少是是非非、拉拉扯扯,甚至“你争我夺”的事。比如,连丫头秋纹都很看重“面子”:她替宝玉送一瓶花给贾母,老太太叫人拿几百钱给她,她高兴地说:“几百钱是小事,难得这个脸面。”

“面子”是烹调人际关系大餐必不可少的作料。以个人“面子”为基础构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情面”,甚而可以成为决定人生得意与否和事业成败的杠杆。美国的戴尔·卡耐基在《人性的弱点》中就专门论述过“虚荣心”,提出应如何顾及他人的“面子”。中国人尤其“好面子”,以致成为“特质”,当与中国的民族性及中国自古作为“礼仪之邦”不无关系。

追本溯源,“面子”问题是“人性”或“人性的弱点”的一种反映。在西方管理理论中,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就把人的基本需要归纳为五类,其中一种较高级的就是“尊重的需要”,即人在社会中有自我尊重、自我评价的愿望,例如渴望名誉与声望,包括受人赏识、注意或欣赏。尽管马斯洛的学说是以人本主义为理论基础的,有其片面性和局限性,“面子”问题却是明摆着的。

由此可见,“面子”还是要的。“面子”如果理解为人的尊严和人格,谁还会说不要呢?它可以从礼仪和道义上对人际关系和社会起到一定的维系、调剂作用,是一种缓冲剂和黏合剂。因为一个人只要讲“面子”,就总是离不开当时社会所容许的主流形态,其要素如身份、地位、家庭、才干、品德、为人等;至少也是约定俗成的东西。如果大家不讲“面子”,甚至“不要脸”,那社会会成为什么样子?“知耻近乎勇”,“广不数寸”的“一张脸”,其作用确是很大的。所以,即使是对于“虚荣心”,戴尔·卡耐基也主张:“根本不在如何破坏它的问题,而是在如何改善它,诱导它走向有用的方面去的问题。”

同时毋庸置疑的是,“面子”问题确也有其“副作用”和消极性,特别是在对它处置不当的时候。就个人而言,或是根本不管脸面;或是“好面子”过头了,自尊心演变为重虚名、慕虚荣,以致发展为互不相让。“面子”这一作料也会从润滑剂变成腐蚀剂,影响、破坏人与人的关系和社会稳定。

西楚霸王项羽兵败乌江时,就悲叹“纵江东父老怜而王我,我何面目见之”。所谓“何面目见之”,也就是“没脸见人”,更文雅的说法是“无颜见江东父老”。项羽为了他的颜面,为了自己的面子,自杀了。

“死要面子”,就是说宁愿去死,也要面子。项羽为了面子而死,孔子的高足子路为了不丢面子,不惜请缨而去;更有甚者,即便是死了,也要争回面子。

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面子,而且都希望自己有面子,有面子就可以被别人看得起,同时也表明了自己的优越感。懂得这个道理,那么以后交友就方便了许多。只要你给朋友留一点面子,朋友自然乐意回报你的面子,从而乐于为你办事。

俗话说得好:“蚊虫遭扇打,只为嘴伤人。”假如你以尖酸刻薄之言讽刺别人的话,只图自己嘴巴一时的痛快,根本不给对方留一点面子,就会引来意想不到的灾祸。人与人之间原本没有那么多的矛盾纠葛,往往只是因为有人逞一时之快,说话不加考虑,伤害了别人的面子,让对方下不来台,心中怎么不燃起一股怒火?有了机会,就会报复,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从古到今,类似这样的事情可以说是不胜枚举。

公元前605年,郑灵公大宴群臣,却唯独不让子公吃。子公为挽回面了,就径直走向烹鳖的鼎前,染指于鼎,尝之而出。子公挽回了自己的面子,却扫了灵公的面子。双方只好翻脸,子公抢先一步,杀灵公,同时并给他弄一个“灵”的谥号,让他永久都没有面子。

交朋友,当然是要懂得面子问题。首先就是要懂得怎样给朋友留点面子。如果你自恃自己面子大,不把别人放在眼里,碰上死要面子的朋友,那么就有可能不吃你那一套,甚至可能撕下脸皮和你对着干,这样常会把友情搞糟。

西晋时,钟会去拜访嵇康,遭到冷遇,嵇康当时正在打铁,没空理他,“扬缒不辍,旁若无人”,钟会被大大地驳了一回面子,他吃不消,于是就去报复嵇康。他向司马昭进谗言,让嵇康上了法场人头落地。

这叫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是人际关系常见的一条准则,无论恩仇,都要回报。老子早就说“来而不往,非礼也”,不但要回报而且回报的级别,往往大于给予者。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同样,你伤了我的面子,我一定要剥了你的皮。

从上面可以明确得知,根本不给朋友留一点面子,自己不仅仅得不到一点好处,还很有可能受到对方的伤害,反而对自己不利。所以,还不如给朋友留足面子,那么在以后就会好说话好办事了。

你可以赢得一场战争,然而未必可以赢得真正的和平。你伤害过谁,也许你真的早已忘记了,但被你伤害的那个人却一辈子也不会把你忘记。

费城的一家大商店的经理华纳梅克,有一次来到商店巡视,发现有一位顾客在柜台前站了好久好久却没有一个店员去为她服务,那些店员都挤在柜台的一个角落里聊天,他们又说又笑,把顾客丢在了一边。华纳梅克看到这种情况后,并没有大声责骂店员们没长眼睛,而是悄悄地走进柜台亲自接待了那位顾客,一声不吭地把顾客要买的东西交给了售货员去包扎,然后离开了商店。故事似乎并没有完,但你应该能猜到这些只顾自己说笑的店员没有怨恨地去改正了他们的错误。正是由于他们的上司在提醒错误的同时,同时使他们保住了自己的面子,当然他们也应该给上司一点面子,要尽力把自己的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