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在一个知识分子家庭,我的少年时代,正值中国的“文化大革命”。那是一个鄙视知识、限制阅读的文化荒凉的时代。又因为出身灰色,内心总有某种紧张和自卑。我自幼喜欢写日记,在那个年代,日记都成了“忏悔体”了。我每天都在日记里检讨自己所犯的错误,期盼自己能够成为一个纯粹的人。
就是在这样的日子里,我读到一部被家中大人偷着藏起来的书:法国作家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记得扉页上的题记是这样两句话:“真正的光明决不是永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不被黑暗所淹没罢了;真正的英雄决不是永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永不被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这两句话使我受到深深的感动,一时间我觉得这么伟大的作家都说连英雄也可以有卑下的情操,更何况我这样一个普通人呢。更重要的还有后面一句:“永不被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正是这两句话震撼了我,让我偷着把我自己解放了那么一小点又肯定了那么一小点,并生出一种既鬼祟又昂扬的豪情,一种冲动,想要去为这个世界做点什么。所以我说,《约翰·克利斯朵夫》在那个特殊年代,对我的精神产生了重要影响,我初次领略到了文学的魅力,这魅力照亮了我精神深处的幽暗之地,同时给了我身心的沉稳和力气。
另一本是《聊斋志异》。在那个沉默、呆板和压抑的时代读《聊斋》,觉得书中的那些狐狸,她们那么活泼、聪慧、率真、勇敢而又娇憨,那么反常规。作者蒲松龄生活在同样也很压抑的清代,他却有那么神异、飞扬、趣味盎然的想象力,他的那些充满人间情味的狐仙鬼怪实在是比人更像人。《聊斋》里有一篇名叫《婴宁》的小说当时我读过不止一遍。在中国古代小说里,如果说哭得最美的是《红楼梦》里的林黛玉,那笑得最美的就是狐仙婴宁。她打破了中国封建时代少女不能笑、不敢笑,甚至不会笑的约束和规矩,她是天生爱笑,笑起来便无法无天,率性自由,哪怕来到人间结婚拜堂时也可以笑得无法行礼……正是这样一些善良的狐狸洒脱而又明亮的性情,她们的悲喜交加的缠绵故事,为我当时狭窄的灰色生活开启了一个秘密而有趣味,但又不可与人言的空间。这就是在我的青春期文学给我的恩泽和“打击”,这“打击”具有一种宝贵和难忘的重量,它沉入我的心底,既甜蜜又酣畅。
我的文学之梦也就此开始。1975年我高中毕业后,受了要当一个作家的狂想的支配,自愿离开城市,来到华北平原的乡村当了四年农民,种了四年小麦和棉花。生活是艰苦的,但是和政治火药味儿浓烈的城市相比,农村的生活节奏还是显出了它的松散与平和。尽管那时的中国乡村也还没有保护个人隐私的习惯。比如在白天,每户人家是不应该把家门关起来的,村人串门可以推门就进。不该关门的理由是:你家又没做什么坏事,为什么要关门呢?再比如,作为城市里来的学生,我们总会经常收到一些家信的,那些信件被乡村邮递员送至村委会的窗台上,等待我们路过时取走。常常是,当我们到村委会取信时,我们的家信已经被先期到达的村人拆开并传看着不知读过多少遍了。而且这拆开和传看并不避人耳目,它是光明正大的,且带有一种亲热的、关心的性质。我本人就遇到过这样的事。一次我去村委会隔壁的小卖店买东西,迎面碰见村中一位干部,他面带笑容地告诉我说,铁凝,你们家给你来信了,我拆开看了看,没什么事,你父母身体都挺好的,你就放心吧。那信我又放回村委会窗台上了,还有几个人要看呢……这位乡村干部的话让我哭笑不得,而他那一脸为我父母的身体健康所生出的欣慰表情又使我无从指责。我忽然觉得,不光明和不坦荡的说不定是我吧。
最初的劳动实在是艰苦的,我一方面豪迈地实践着,又带着一点自我怜惜的、做作的心情。所以,当我在日记里写到在村子里的玉米地过18岁生日时,手上磨出了12个血泡,我有一种炫耀感。那日记的话外音仿佛在不停地说:你看我多肯吃苦啊!我不仅在日记里炫耀我的血泡,也在庄稼地里向那些村里的女孩子们展览。其中一个叫素英的捧住我的手,看着那些血泡,她忽然就哭了。她说这活儿本来就不该是你们来干的啊,这本来应该是我们干的活儿啊。她和我非亲非故的,她却哭着,说着一些朴素的话,没有一点怨毒之心。我觉得正是这样的乡村少女把我的不自然的、不朴素的、炫耀的心抚平了,压下去了。是她们接纳了我,成全了我在乡村,或者在生活中看待人生和生活的基本态度。
三十多年已经过去,今天我生活在北京,那些醇厚的活生生的感同身受成为我生活和文学永恒不变的底色,那里有一种对人生深沉的体贴,有一种凛然的情义。我想,无论生活发生怎样的变化,无论我们写的是如何严酷的故事,文学最终还是应该有力量去呼唤人类积极的东西。正像大江健三郎先生的有些作品,在极度绝望中洋溢出希望。文学应该是有光亮的,如灯,照亮人性之美。
自20世纪70年代初期开始,在阅读中国和外国文学名著并不能公开的背景下,我以各种可能的方式陆续读到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普希金、普宁、契诃夫、福楼拜、雨果、歌德、莎士比亚、狄更斯、奥斯汀、梅里美、司汤达、卡夫卡、萨特、伯尔、海明威、厄普代克、川端康成等人品貌各异的著作。虽然那时我从未去过他们的国度,但我必须说,他们用文学的光亮烛照着我的心,也照耀出我生活中那么多丰富而微妙的颜色——有光才有颜色。而中国唐代诗人李白、李贺的那些诗篇,他们的意境、情怀更是长久地浸润着我的情感。
一些可以被称作经典的文学,外表破旧地来到我的眼前,我怀着对“偷来的东西”的兴奋之情持续着混乱的阅读。但时至今日,阅读早就自由,当代东西方名著源源不断地扑面而来,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我仍然怀念过去的岁月里对那些经典的接触。那样的阅读带给我最大的益处,是我不必预先接受评论家或媒体的论断,我以不带偏见的眼光看待世界上所有能被称之为经典的文学。
当我们认真凝视那些好作家、好画家的历史,就会发现无一人逃脱过前人的影响。那些大家的出众不在于轻蔑前人,而在于响亮继承之后适时的果断放弃,并使自己能够不断爆发出创新的能力。这是辛酸的,但是有欢乐;这是“绝情”的,却孕育着新生。于是我在敬佩他们的同时,也不断想起谦逊这种美德。当我们固执地指望用文学去点亮人生的幽暗之处时,有时我会想到,也许我们应该首先用谦逊把自己的内心照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