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朱哈正在逛市场,突然从背后上来个人,狠狠打了他一个耳光。朱哈朝他瞪了一眼:“你这是干什么?”
“对不起,我错把你当成我的一个不分彼此的朋友了。”那人歉意地向朱哈解释。
但是,朱哈并没有放过他,将他告到了法官那里。法官听了他的诉说后,做出裁决:朱哈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回敬那人一个耳光。
可是,朱哈对此裁决感到不悦。法官说:“既然你不满意,那就罚他给你10个银币。”说完就转向那人:“回家去拿10个银币来给朱哈。”
就这样,法官有意将那人放走了,因为他是法官的一个好朋友。
朱哈足足等了几个小时,还不见那人归来。此时,他心里明白:是法官欺骗了他。于是,朱哈走到在埋头工作的法官面前,狠狠地打了他一个耳光,然后对他说:“法官大人,我有要事在身,不能在此久等了。如果那人回来的话,请你收下他的10个银币吧。”
既然一个耳光可以换成金钱,而且还可以延时交付,甚至拖欠不付,那么它自然也可以托人代为转交或接收了。法官如此包庇办事,受一个耳光也是罪有应得,无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