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时,有一个潘绍宗,他的妻子金氏是昆山地方的人。到了三十岁的时候,她的丈夫潘绍宗就亡故了,金氏就立定志向为丈夫守节,决意不再去嫁人。等到年纪老了,乡里的人要把她守节的事情奏到皇帝那儿去请旌表。金氏听到了就去阻止他们,说:“朝廷规定的条例,是二十九岁守节的,可以得到旌表,我是三十岁死丈夫的,当然不可以报上去。”乡里的人对她说:“我们给你少写一岁就好了,这有什么妨碍呢?”金氏说:“这样会使得我心里很不安。”因此最后没奏上去,金氏后来活到八十多岁才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