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时,有一个姓陈的孝妇,是淮阳地方的人,在十六岁的时候就出嫁了,没有生儿子,她的丈夫应征从军的时候,托付陈孝妇奉养自己的母亲到老,陈孝妇就一口答应了。后来她的丈夫死在外面了,陈孝妇就纺纱织布,奉养婆婆,一点没有懈怠。但是婆婆哀怜她年纪太轻,要把她另嫁。陈孝妇说:“抛弃了别人托付的话,是没有信;违背了故去的丈夫,是没有义。”就要自杀,她的婆婆怕起来,不敢再叫她嫁人了。她就终生奉养婆婆,她的婆婆活到八十四岁才去世,陈孝妇就卖了田地房屋来安葬婆婆。汉文帝听说后下了圣旨,赏给她黄金四十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