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纵横家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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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纵横人学《人物志》(3)

奇技异巧的职业,产生于事务的技能,其道求异而且变化快。在没有达到完善之时,不为众人认可;达到完善之后,被官府中主管者所任用。

其功用足以理清繁杂而纠正偏邪。其见识不全的,使普通人劳顿而地位低下者疲惫。其为职业,琐细而不能安泰,因此乃是治理天下的末节。

英雄本色

【原文】

夫草之精秀者为英,兽之特群者为雄;故人之文武茂异,取名于此。是故,聪明秀出,谓之英;胆力过人,谓之雄。此其大体之别名也。若校其分数,则牙则须,各以二分,取彼一分,然后乃成。

何以论其然?夫聪明者,英之分也,不得雄之胆,则说不行;胆力者,雄之分也,不得英之智,则事不立。是以,英以其聪谋始,以其明见机,待雄之胆行之;雄以其力服众,以其勇排难,待英之智成之;然后乃能各济其所长也。

若聪能谋始,而明不见机,乃可以坐论,而不可以处事。聪能谋始,明能见机,而勇不能行,可以循常,而不可以虑变。若力能过人,而勇不能行,可以为力人,未可以为先登。力能过人,勇能行之,而智不能断事,可以为先登,未足以为将帅。必聪能谋始,明能见机,胆能决之,然后可以为英:张良是也。气力过人,勇能行之,智足断事,乃可以为雄:韩信是也。

体分不同,以多为目,故英雄异名。然皆偏至之材,人臣之任也。故英可以为相,雄可以为将。若一人之身,兼有英雄,则能长世;高祖、项羽是也。然英之分,以多于雄,而英不可以少也。英分少,则智者去之,故项羽气力盖世,明能合变,而不能听采奇异,有一范增不用,是以陈平之徒,皆亡归高祖。英分多,故群雄服之,英才归之,两得其用,故能吞秦破楚,宅有天下。

然则英雄多少,能自胜之数也。徒英而不雄,则雄材不服也;徒雄而不英,则智者不归往也。故雄能得雄,不能得英;英能得英,不能得雄。故一人之身,兼有英雄,乃能役英与雄。

能役英与雄,故能成大业也。

【译文】

花草之精粹优秀的叫做英,禽兽之出类拔萃的称做雄。所以,人类中之文才武功优异超众的,也由此而命名。因此,聪慧明智超出众人,称做“英”;胆识力量超过众人,称做“雄”。这是在称谓上的大体区别。如果考较这两种素质的比重,就要相互配合。英与雄各有二分,相互各取对方一分,然后才能有所成就。

为什么这么说呢?聪慧明智者,是英才的素质分量,如果不得雄才的胆识,则其言论主张就不能被人接受而实施;有胆识力量者,是雄才的素质分量,如果不得英才的智慧,则其所要做的事情难以成功。因此,英才凭其聪慧谋划于初,凭其明智而寻找机会,依赖雄才之胆识而行动;雄才凭其力量使众人服从,凭其勇气排除困难,依赖英才之智慧而成就其事;如此之后,英才和雄才才能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

如果凭聪慧能够谋划于初,但是却不能识别时机,那么只能做不切实际的空谈,而不能处理实事。如果有足够的聪明,既能在事情开始时就有打算,也能识别时机,但是勇力不足以实施行动,这样也只能按常规办事,不能应付变化的局势。如果胆力过人,但勇毅不能并行,可以成为有力气的人,却不能成为超群的俊杰。如果力气过人,勇敢也能付诸行动,但是没有判断事物的智慧,可以成为先锋,不足以成为将帅。因此,必须聪明足以从开始就预知未来,智慧足以识别时机,又有胆力可以决断定夺,这样才可能成为英才出众的人,张良正是如此。气力过人,勇敢足以行事,智谋也足以判断事务,才可以成为雄才杰出的人,韩信正是如此。

英和雄的类别和成分在一个人身上表现不同,以其所占比重多少的成分来命名,所以有的称做“英”,有的称做“雄”,所以,英才与雄才的名目不同,但是,无论“英”还是“雄”,都是偏至之才,只能担任人臣。所以英可以为丞相,雄可以为将领。如果一个人身兼英才和雄才,就能成为领袖人物,刘邦、项羽便是如此。

然而,英的素质分量应该多于雄的素质分量,英的素质分量不能少。英的素质分量少,有智谋的人就离他而去,所以项羽力拔山、气盖世,也有顺应时变的明智,却不能听取采纳不同的意见,有一个范增不用,因此陈平之类的人物都离他而去。高祖身上英的素质分量多,所以群雄能顺服他,英才也归附他,两种人才都得其所用,因此刘邦能吞秦破楚,安定天下。

如此说来,英与雄的素质分量的多和少,是决定胜负的先天因素,只有英而没有雄,雄才就不会服从;只有雄而没有英,有智谋的人就不会归附。所以,有雄才的人得到同样有雄才的人,却不能得到英才卓异的人。有英才的人得到同样有英才的人,不能得到雄才超群的人。因此,一个人身上兼有英才和雄才,就能驾驭英才和雄才,能够支配英才和雄才的人,也就能够成就大的功业。

才能调度

刘邵的纵横人学对人的才能的调度,关键在于根据才能的特性来授予官职,确定行政的具体任务;还关注了对人事纷争的化解,提出以改变观念为核心,主张清净无为。在这里虽然有忤合、飞钳的思想意识,但是却反对诡秘之谋与阿谀求容,体现一种扬弃的姿态。

根据才能授职任政

【原文】

夫人材不同,能各有异:有自任之能,有立法使人之能,有消息辨护之能,以德教师人之能,有行事使人谴让之能,有司察纠摘之能,有权奇之能,有威猛之能。

夫能出于材,材不同量;材能既殊,任政亦异。是故:

自任之能,清节之材也,故在朝也,则冢宰之任;为国,则矫直之政。

立法之能,治家之材也,故在朝也,则司寇之任;为国,则公正之政。

计策之能,术家之材也,故在朝也,则三孤之任;为国,则变化之政。

人事之能,智意之材也,故在朝也,则冢宰之佐;为国,则谐合之政。

行事之能,谴让之材也,故在朝也,则司寇之佐;为国,则督责之政。

权奇之能,伎俩之材也,故在朝也,则司空之任;为国,则艺事之政。

司察之能,臧否之材也,故在朝也,则师氏之佐;为国,则刻削之政。

威猛之能,豪杰之材也,故在朝也,则将帅之任;为国,则严厉之政。

凡偏材之人,皆一味之美;故长于办一官,而短于为一国。何者?夫一官之任,以一味协五味;一国之政,以无味和五味。又国有俗化,民有剧易;而人材不同,故政有得失。是以:

王化之政,宜于统大,以之治小则迂。

辨护之政,宜于治烦,以之治易则无易。

策术之政,宜于治难,以之治平则无奇。

矫抗之政,宜于治侈,以之治弊则残。

谐和之政,宜于治新,以之治旧则虚。

公刻之政,宜于纠奸,以之治边则失众。

威猛之政,宜于讨乱,以之治善则暴。

伎俩之政,宜于治富,以之治贫则劳而下困。

故量能授官,不可不审也。

【译文】

人的才智不同,能力也各自不同:有洁身修己能自我约束的能力;有确立法度而支使他人的能力;有周旋调停,精明强干的能力;有用道德教化而为人师表的能力;有巡使一方,督促呵责的能力;有纠察指摘,正谬矫伪的能力;有权衡机巧而出奇制胜的能力,有威武勇猛的能力。

能力由材质而决定,而材质之分量也有所不同。人的材质与能力既然各自有别,所能担任的政事也因此而不同。所以:

有洁身修己能力的,为清正而守节的材质,所以在朝为官,可以担任总揽众事的冢宰职务;治理国家则能行矫偏行正之政。

有能立法度能力的,为治理邦国的材质,所以在朝为官,可以担任审案定刑的司寇职务;治理国家则能行公平正直之政。

有出谋划策能力的,为技术或专家的材质,所以在朝为官,可以担任献计献策的三孤(即少师、少傅、少保)职务;治理国家则能行权变教化之政。

有安人定事能力的,为智谋与思虑的材质,所以在朝为官,可以担任总揽众事的冢宰之辅佐;治理国家则能行偕同聚合之政。

有躬行做事能力的,为善督促呵责的材质,所以在朝为官,可以担任审案定刑的司寇之辅佐;治理国家则能行督察呵责之政。

有权变出奇能力的,为善长于技巧的材质,所以在朝为官,可以担任器物制作的司空职务;治理国家则能行艺能事务之政。

有主管纠察能力的,为能辨别善恶的材质,所以在朝为官,可以担任辨别是非的师傅之辅佐;治理国家则能行抑恶扬善之政。

有威武勇猛能力的,为雄豪而杰出的材质,所以在朝为官,可以担任行军作战的将帅职务;治理国家则能行严正刚烈之政。

大凡具备某方面特长之偏材,就像口味单一的佳肴;因此善于担任某一官职的,而不能适合治理一国。为什么呢?因某一官职,如用一味而协同五味;而一国之政令,如凭无味而使五味和融。况且,一国之中风俗有野蛮与文明,民众有难治与易治;而人之材质不同,所以施政办事因此便有得失。所以:

王道教化之政令,适宜于统辖重大之事,以此治理细小之事则不切实际。

周旋调停之政令适宜于治理烦琐之事,以此治理平易之事则平淡无奇。

策略权术之政令适宜于治理困难之事,以此治理平常之事则不见奇效。

矫偏刚强之政令适宜于治理冗杂之事,以此治理缺憾之事则败坏毁灭。

和谐和缓之政令适宜于治理新生事物,以此治理旧有之事则无法落实。

公正严刻之政令适宜于治理纠察奸邪,以此治理戍边之人则失去民众。

威武勇猛之政令适宜于讨伐作乱之人,以此治理善良之人则流于残暴。

奇技异巧之政令适宜于治理富有之国,以此治理贫穷之国则劳苦困民。

因此,根据才能而授予官职,不可不审慎。

人事纷争的化解之道:释争

【原文】

是故,君子之求胜也,以推让为利锐,以自修为棚橹;静则闭嘿泯之玄门,动则由恭顺之通路。是以战胜而争不形,敌服而怨不构。若然者,悔吝不存于声色,夫何显争之有哉?彼显争者,必自以为贤人,而人以为险诐者。实无险德,则无可毁之义。若信有险德,又何可与讼乎?

险而与之讼,是柙兕而撄虎,其可乎?怒而害人,亦必矣!《易》曰:

“险而违者,讼。讼必有众起。”《老子》曰:“夫惟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是故,君子以争途之不可由也。

是以越俗乘高,独行于三等之上。何谓三等?大无功而自矜,一等;有功而伐之,二等;功大而不伐,三等。愚而好胜,一等;贤而尚人,二等;贤而能让,三等。缓己急人,一等;急己急人,二等;急己宽人,三等。

凡此数者,皆道之奇,物之变也。三变而后得之,故人未能远也。夫唯知道通变者,然后能处之。是故,孟之反以不伐获圣人之誉,管叔以辞赏受嘉重之赐;夫岂诡遇以求之哉?乃纯德自然之所合也。

彼君子知自损之为益,故功一而美二;小人不知自益之为损,故一伐而并失。由此论之,则不伐者伐之也,不争者争之也;让敌者胜之也,下众者上之也。君子诚能睹争途之名险,独乘高于玄路,则光晖焕而日新,德声伦于古人矣。

【译文】

因此,君子求取胜利,是以推辞礼让作为克敌制胜的锐利武器,以修身自勉作为蔽身远害的场所,静止时则处于泯默不言的高深境界,行动时则遵循恭顺谦敬的通达道路。所以,战胜对方而不用有形的争斗,制服敌人却不构成仇怨。如果这样的话,悔恨不留在声色外貌,还有什么大的争端?那些有大争执的人,必定自以为是贤人,而别人却视之为邪恶不正。如果他确实非邪恶之人,别人就没有可以诋毁的道理;如果他确实有邪恶的德行,又何必与他争辩不已呢?知道其邪恶又与之争辩,这等于是关押犀牛和触犯老虎,怎么可以这样做呢?因发怒而害人,也是必然的。《周易》说:“遇险而有意对抗,因而产生争讼;有争讼,必然引起众多的事情随之而发生。”《老子》说:“只有不争,所以天下没有人能够与你争。”因此,君子认为不可走争执之路。

所以,君子超越俗众高蹈,独立特行在于三等人之上。有哪几种三等人呢?对待功劳的三等人是:没有功劳却自恃有功,一等;虽有功劳却骄傲自满,二等;功绩虽大却不自夸,三等。对待争论的三等人是:愚蠢而且好胜,一等;贤明但是自矜,二等;贤明而能谦让,三等。对待约束的三等人是:宽以求己,严以待人,一等;对人既严,对己亦不宽,二等;宽以待人,严以律己,三等。

纵论这几种“三等”,都是常道的偶然,事物的变化。三变然后获得道的正理,因此常人不可及。这只有掌握客观规律,了解通变道理的人,然后才能处于上等而保持他的位置。因此,孟之反因不自夸有功,获得圣人的赞誉;管叔以推让赏赐,受到厚重的奖赏。

难道这些是靠不正当手段而获得的吗?这是出自纯粹的秉德,自然与常理相合。

那些有才德的人知道自我吃亏或受损,实际都是有益,所以功效虽然一样而美誉却不同。见闻浅薄的人不知道自己占便宜实际是损失,所以一经自夸,功劳名誉随之丢失。由此论之,不自矜有功的,实际上居其功;不争名夺利的,实际上成其名;忍让敌手的,其实战胜对方;甘居人下的,其实居于人上。君子如果能目睹争执之途名声险恶,独自高蹈,达到玄远的境界,就会使荣耀的光辉日日焕发,仁德的名声与古代圣贤媲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