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籍中华家训4
7129000000186

第186章 祖父丧事,不收礼金

【原文】

澄侯、温甫、子植、季洪四弟左右:

十一月十五日接到祖父大人讣音,中肠惨痛。自以游子在外,不克佐父母襄办大事,负罪婴疚,无可赎挽。此于十八日折差之便,先寄银百零五两,计元宝二锭,由陈岱云宅专足送至家中,不知刻已收到否?

国藩于十六日成服,十七日托军机大臣署礼部侍郎何大人(汝霖)代为面奏,请假两月,在家穿孝。自十七以后,每日吊客甚多。二十九日开吊,是早祭奠,因系祖妣冥寿之期,一并为文祭告。开吊之日,不收赙仪。讣帖刻“谨遵遗命,赙仪概不敢领”二语。共发讣帖五百余分。凡来者不送银钱,皆送祭幛、挽联之类,甚为体面。共收祭文八篇,祭幛七十五张,挽联二十七对,祭席十二桌,猪羊二付,其余香烛纸钱之类,不计其数。送礼物来者用领谢帖,间有送银钱来者,用“奉遗命璧谢”帖。其原封上粘贴红签璧去(签上刻“旋吉”二字)。兹将讣帖等印发者付回样子,与家中一看。

清代端砚各处送祭幛来者,哈喇大呢甚多,亦有缎匹江绸者。余意欲将哈喇作马褂数十件,分寄家中族戚之尤亲者。盖南中老人考终,往往有分遗念之说,或分衣,或分银钱。重五伯祖曾以獾皮马褂一件与王高七作遗念衣,即其证也。

澄弟之信,劝我不可告假回家,所言非不是。余亦再四思维,恐难轻动。唯离家十年,想见堂上之心实为迫切。今祖父大事既已为过,则二亲似可迎养,然六旬以上之老人,四千有余之远道,宿聚之资既已不易,舟车之险尤为可畏,更不敢轻举妄动。烦诸弟细细商酌,禀知父母亲及叔父母,或告假归省,或迎养堂上,二者必居其一,国藩之心乃可少安。父母亲近来欲见国藩之意,与不愿国藩假归之意,孰缓孰急,望诸弟细细体察,详以告我。

【译文】

澄侯、温甫、子植、季洪四弟左右:

十一月十五日收到祖父大人讣讯,心中万分悲伤。我是在外游子,不能帮父母操办大事,感到非常负罪内疚,不可赎免。前于十八日趁递送奏折人去湘之便,先带去银钱一百零五两、元宝两锭,由陈岱云处派专人送到家中,不知现在有没有收到?

国藩于十六日穿上丧服,十七日我托军机大臣、代理礼部侍郎何大人(汝霖)代为面奏皇上,请假两个月,在家戴孝。自十七日以来,每日吊客甚多。二十九日设灵堂正式接待亲友吊唁。由于十一月二十九日正好是已去世之祖母的生日,因此这天早上祭奠,便一并撰文祭告。开吊之日,不收礼金。讣帖明确刻印上“谨遵遗命,赙仪概不敢领”二语。共发讣帖五百余份。凡来者不送银钱,都送祭幛、挽联之类,很是体面。共收祭文八篇,祭幛七十五张,挽联二十七对,祭席十二桌,猪羊二只,其余香烛纸张之类,不计其数。凡是送礼物来的,回送谢帖致意,偶有送银钱来的,用“奉遗命璧谢”帖回谢,在其原封上粘贴红签璧去(签上刻印“旋吉”二字)。现将讣帖等印发出来的样品寄回家中一阅。

各处送祭幛来的,哈喇大呢料较多,也有缎匹江绸料。我打算把哈喇料做马褂数十件,分寄家乡族戚中非常亲近的人。由于南方老人去世后,往往有分遗念的说法,或分衣服,或分银钱。重五伯祖曾以獾皮马褂一件送给王高七作遗念衣,就是例证。

澄弟来信,劝我不可请假回家,所言不是没有道理。我也再三考虑,恐怕难以轻动。只是我已离家十年,想见堂上之心实在急切。今祖父的大事既然已经办过,则二亲似乎可接来京师奉养,但是六十岁以上的老人,四千多里的路程,住宿钱已不容易筹集,车船的危险尤其可怕,所以更不敢轻举妄动。烦请诸弟细细商谈斟酌,禀告父母亲及叔父母,或是我告假回省,或是迎养父母、叔父来京,二者必居其一,这样国藩之心才可稍安。父母亲近来想见国藩之意,与不想叫国藩告假回乡之意,到底哪方面缓哪方面急,望诸弟仔细斟酌,详细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