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籍中华家训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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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对待父母官要若即若离

澄弟左右:

来信言余于沅弟,既爱其才,宜略其小节,甚是甚是!沅弟之才,不特吾族所少,即当世亦实不多见。然为兄者,总宜奖其所长而兼规其短,若明知其错而一概不说,则非特沅一人之错,而一家之错也。

吾家于本县父母官,不必力赞其贤,不可力诋其非;与之相处,宜在若远若近,不亲不疏之间。渠有庆吊,吾家必到;渠有公事,须绅士助力者,吾家不出头,亦不躲避。渠于前后任之交代,上司衙门之请托,则吾家丝毫不可与闻。弟既如此,并告子侄辈常常如此。子侄若与官相见,总以“谦”、“谨”二字为主。

【译文】

澄弟左右:

你来信说我既然很喜欢沅弟的才干,对他的细节方面就不要很计较了。这话是对的。沅弟的才干,不仅我曾家一族少有,即便当今世上也实不多见。然而我当哥哥的,总应该既夸奖他的长处,同时也要规劝他的短处。倘若明知他有错误,却一律不说,那就不只是沅弟一人的错误,而是全家人的错误了。

我家对待本县的父母官,不必极力称赞他多么贤能,也不可诋毁他多么不好。与他相处,应当在似乎远离又似乎接近、既不亲近又不疏远之间。他有红白喜事,我家人必到场贺吊;他有公事需要绅士出力帮助时,我们家不要去领头,但也不要回避。到县官前后任作交接时,上司衙门有什么邀请或托付,我家丝毫不可去打探。不光澄弟要这样做,也要告诉子侄辈这样做。子侄们倘若与县官见面,最重要的是要保持谦虚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