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帝王将相家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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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萧何家训

【撰主简介】

萧何(?-前193),汉初大臣。沛县(今属江苏)人。曾为沛县吏。秦末佐刘邦起义。起义军入咸阳,诸将皆争取金帛,何独收秦相府律令图书,得以掌握全国山川险要、郡县户口和社会情况。楚汉战争中,荐韩信为大将,自任丞相,留守关中,输兵馈饷,军需无乏,对刘邦战胜项羽,建立汉朝,立有大功。天下已定,以功第一封酂侯。定律令制度,协助刘邦消灭韩信、陈豨、英布等异姓诸侯王,执行“与民休息”的政策,对发展生产、巩固中央集权起过重要作用,为开国名相。所作《九章律》,今佚。

萧何对子孙要求相当严格。这里介绍他的《诫后世》以飨读者。

诫后世

【原文】

后世贤[1],师吾俭[2];不贤,毋为势家所夺[3]。

——节录自《史记·萧相国世家》

【注释】

[1]《汉书·萧何传》作“令后世贤”。

[2]师:效法。

[3]势家:指有权势的人家。

【译文】

后辈如果有才能,就效法我的节俭;如果没有才能,也不要被有权势的人家所侵夺。

【评析】

萧何作为汉王朝开国丞相,拥有赫赫权势。

但据史书记载:他一生节俭,“置田宅必居穷辟处,为家不治垣屋。”(《汉书·萧何传》)因此,他能够要求子孙效法他的节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