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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化学方程式

化学方程式是用化学式表示不同物质之间化学反应的式子,全称为化学反应方程式。在化学方程式中,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什么物质参加了反应,生成什么物质以及反应物、生成物各物质之间的质量比。

由于化学方程式是客观事实的直接反映,因此在书写化学方程式要遵守以下2个原则:①必须遵循客观存在,以事实为基础,不能凭空臆想、臆造事实上不存在的物质和化学反应;②必须按照质量守恒定律来书写,即等号两边各原子种类与数目必须相等。

另外,在实际运用化学方式表示的时候具体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等号左边要求必须写的是反应物化学式,而生成物化学式则写在右边,中间用“”相连接。目前在有的新教材中,方程式中间连接反应物和生成物的是箭头“→”,并在箭头上方注明反应条件。另外要注意的是,在无机化学的方程式中,箭头与等号表示同样的意义,但是有机反应因为容易发生副反应,所以方程式中间只能使用箭头“→”连接。在有的化学反应中,有的反应是可逆的,因此在反应物和生产物之间则要用可逆符号--双向箭头表示。

注意在化学方程式的配平上,当元素的原子的个数不相同时,则需要在两边的反应物和生成物的化学式前边配上必要的系数来使它们相等。

要注明反应所需要的条件,如需要加热或使用催化剂都必须在等号上边写出。当反应所需要的条件超过两个以上时,一般把加热条件写在等号下边(或用△表示)。

在化学方程式中还要注明生成物的状态,如用“↑”表示有气体生成,用“↓”表示有难溶物产生或有固体生成。这里要注意的是,在反应物中并不包含气体和固体。

在复分解反应中,在生成物中必须有水、气体、沉淀中的一种或几种,否则反应无法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