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黄兴自述(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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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黄花岗之役(3)

军,而三千人反。人之贤不肖,相去远矣)。是日再三言巡防营必反必应,克等因之再定二十九之期,讵伊临时并不一往应接(防营与我党相遇,亦随处敌视),非诈伪欺人,即忍心作壁上观耳。此姚雨平误事之罪也。毅生本任百人,连东莞五十人,为百五十人,二十七因有改期之说,乃尽遣返。二十八晚,由执信兄驰往顺德,二十九午后归云,有十人至莲塘街,比往视,则克部李群带来之人。克知毅众不能复来,乃听其择陈炯明二十人守大南门。讵其日三时,陈炯明驰至□□书院告毅,谓又改期三十(此说系港部二十八晚发电求缓者,因二十八晚十时,港始接省再定二十九之密电,以早船不克全部来,乃分早晚发,早船少,晚船五只也,而同时发电求缓)。然克等在省议已决定,陈炯明初以为言,克即拒之。再使其友马君来,则克众已装好身将奋战。不知陈炯明何所据,而谬谓克已允改期之妄传?让还守大南门之职务与炯明,因谓与炯明之众言语不通(炯明之部下为海陆丰人),请炯明另派一人指挥,而身自出大南门,会顺德派来之人,后遂不得入城。毅生既有任务,初岂不知炯明之众为海陆丰人,何至临时方始悟及?轻将守大南门之任并还于炯明,其误事一。惟其任守大南门,故克听其多分驳壳枪,否则克部战斗力增,伤亡或少,其误事二。陈炯明本不知兵,然既承指挥之任不辞,乃便造为克已允改三十之说,自误误人,殊不可解。先担任攻巡警教练所,因毅让还其部二十人,则云,如此我并以全众守大南门,不攻督练公所,既已非矣。后则并大南门而不守,徘徊于城外,此皆陈炯明、周章误事之处也。至二十六日,克已当公众定二十九为期,倘始终不改,不撤退各部之众,而且陆续仍进[28],则在省多三、四百人,虏不足惧。即败,或能尽冲出。而毅生、炯明等则仅以风声之过露,以为事必不成(以事势论,防营、新军不能反正,虽有党人数百,恐亦难于占领广东,如毅所料;然究竟有进无退,方为我辈之决心)。毅惧头发公司之有侦探,则不敢往取弹子;见巡警之瞩目与防勇之加增,则忧其难图。殊不知张、李二贼方设网罗,任我辈之尽数投入。倘为尽数之拚命,未必果全烬也。当二十八晚港部接省电,仍定二十九之期,其时在港者余三百人,翌日早船只有一只,以当时谣言已重,恐一船数百无辫之人不得登岸,故分小半上省,而大半入夜搭船上;同时发电,请省缓一夜。展与伯先俱以嫌疑重而识面者多,故俱搭夜船上。至则二十九晚之事已败,城门已闭,不得入,乃相率归港。

十五、善后事宜

共议暂将外省外乡之人先分别遣散。一面派人上省,分别招呼其负伤者延医给费治之;战死之士则抚恤其家;其在内地之军器则设法保全之计。巡防营实不足信,新军与警练之人,则因临时无人接洽不得责以不来,幸事后尚无大牵涉,可留为后图。

十六、预算不足之原因

至于此次办事,由开办至发难之日,共用款十七万余,溢出原来预算四万余:统筹部溢出一万余,储备课溢出二万余,选锋课溢出一万余。统筹部之溢出,因经营既久,费自稍多,且内含有电报费三千余,又去年各课未成立之时,一切费用俱属于统筹部故也。储备课之溢出,则原拟购枪六百,约价三万八千余,加入运送费四千,炸弹费一千,及他种军用品费,定预算为四万五千余。后因选锋加多人数三百,于是另发款,由该主任人自购枪械,即如下开姚、张、郑、莫、黄所支购枪费。又为新军补充子弹,增购炸药。在日本购枪六百二十八支,连子弹及运送费(四千余元),用银三万五千余。由西贡购枪一百六十余支,用银一万二千九百余(此两处所以加购枪械浮于原额者,以周来苏弃枪于海,凡失去七响七十五、大六响四十也)。在港购得三十余支,用银三千七百元。三共银五万一千余。加入各主任人购枪费七千三百余,打刀费七百二十,省港运送费、秘密保存费、军用品费共三千余元,总共用银六万五千九百余。现尚欠日本枪价债银一千元(日本银)。附表如别纸。

此外惠州一方面,已被罗炽扬先后用去预算之款,而其后再给费严德明谋之,此处去款二千五百。交通课本算五千,伯先所任为交通委员郑赞臣者,既尽去所指定三千之款,更攫伯选锋款千数百元用之,犹以为未足,三月初储备课使林直勉往沪购械,余款二千,郑竟伪造电报,将该款骗去。(人固不易知,知人不明,弟等当共负其责也。)其余尚有各项琐碎之费,为当初预算所未及者。此超过原来预算之情形也。

此次以党之全力举事,中外周知,而事机贻误,不能有成。省会既失(乐从圩未几即退),各处都不能发。虽虏以党人之敢死勇战,至今犹草木皆兵,然费如许力量,得此结果,岂初念所能及耶?又况殉我仁勇俱备之同志之多耶?谋之不臧,负党负友,弟等之罪,实无可辞!惟此心益伤益愤,一息尚存,此仇必复,断不使张、李等贼安枕而卧也。此数日内,痛悼战死之良友,哀方未艾,而忽又有一大伤心之事,则伯先兄于[29]几患肠病,加以郁郁,初不肯调理,至剧痛时,延西医再三诊视,乃知为盲肠发炎。展兄即催其入医院割治,既又数日,始行割治,则肠已灌脓,割处亦竟不知痛,内流黑水,饮食俱不能进,且呕且噎,至十九日竟长逝矣。哀哉,痛哉!以伯兄平日之豪雄,不获杀国仇而死,乃死于无常之剧病,可谓死非其所。彼苍无良,歼我志士不已,又夺我一大将,想公等闻之,亦将悲慨不置,若弟等则更无可言矣。书至此,不能复记,惟公等鉴之。即颂筹安。

弟黄兴、展堂顿首

此书太长,各埠不能一一录寄,故乞尊处摘抄要略,分寄附近如星加坡、麻坡、吉隆、麻六甲、太平、金堡、龙邦、阅丹等埠,并乞代为声明弟等不暇一一致书之故,求我同志恕其疏略也。弟展堂又及。

(据邹鲁:《广州三月二十九革命史》)

附:储备课用款略表

日本购枪六百二十八支,连码运送费四千余元,又补银共用三万五千二百二十六元四角。

西贡购枪一百六十余支,连码费一万二千九百○九元五角九。

在香港购枪三十余支,连码三千七百元。补充新军子弹一千元,炸药费二千五百元。打刀费七百二元。省港运送费、保存费、军用各品费共三千元。姚雨平支自购枪费三千五百元。莫纪彭支购枪费一千○八十元。

统筹部储备课用款略表。

黄侠毅支购枪费八百元。

张六村支购枪费五百元。

郑平坡支购枪费一千○五十元。

共用六万五千九百八十一元二毫三占。另欠日本枪价债银一千元。此为大略计算表,其详细则俟一一清算后,奉呈察核。

选锋课用款略表

赵伯先选一百五十人,八千四百元;黄徐选一百二十人,三千一百八十元;陈炯明选一百,三千元;莫梁选一百人,三千三百元;胡毅生选百五十人,四千六百○五元;张六村选五十人,一千七百五十元;克选二百人,四千二百四十元;郑平坡选五十人,一千七百五十元;姚雨平选一百二十人,四千二百元;刘古香选二十人,八百一十元。

共用银三万五千二百三十五元。

说明:人数加多,为此课超出预算之总用。赵选费重者,因于正月时在省已有所组织,未几破裂,即严德明事件,重复招士于江南也。克人最多而费省者,闽同志四十人,自备资斧来港;何晓柳数十人,李群数十人,皆临时就近招集也。郑平坡自称已运动督署卫队多人,硬欲独当督署,故使自招五十人,此亦在于预算之外。乃临事则不见其人,而卫队亦非有联络。姚、张、郑、罗四人共支出公款四万二千七百一十元。姚雨平选锋支四千二百元,调度处支二万四千九百六十元,自买枪械支三千五百元,共三万二千六百六十元。张六村选锋一千七百五十元,自买器械五百元,共二千二百五十元。郑平坡选锋支一千七百五十元,自购器械支一千○五十元,共二千八百元。罗炽扬惠州运动经营费四千元,失败后营救三百元,自借一百元,失去枪费六百元,共五千元。姚雨平专任运动军界兼选锋,而临时并不与军界接洽,其选锋则有枪有弹,在省坐视。张六村念九下午到克强处,见克强发怒,即急走避。至于罗炽扬之偾事,郑平坡之荒谬,更不足论。然此数人则共支出公款四万余元。尚有统筹部运动调度各费数万元,容日详细一一清算,奉呈察核。

(据曹亚伯:《武昌革命真史》前编)

致新加坡等地同志书

(一九一一年五月或六月)

莫纪彭,字宇非。黄花岗之役后,曾与洪承点在香港将破坏此役的清探陈镜波秘密处死。黄兴考虑到莫难在省港附近居留。故作书介绍,以避走南洋。信封书:“宇非兄持交南洋名分会同志公启。弟兴托。”此书无时日。中有“左手执笔”一语,应为一九一一年五、六月所写。时黄兴在香港九龙治疗右指伤。

新加坡,庇能、芙蓉、怡保各同志大鉴:此次失败情形,详于弟与汉民之公函,想邀洞鉴矣。兹特介绍者,有莫君宇非,东莞人,此次与花县徐维扬君同任选锋,二十九日之役,同攻督署后,战于龙王庙一带,指挥悉中机宜,卒以他部不出,士卒相继陷敌,仅以身免。莫君盖文而能武者,兹来游各埠,望推情招待,或能于学堂教员及报馆主笔分割一席,知必有以发挥民族精神克尽厥职者。余不多及,手此,即请公安。弟黄兴顿首。

此函系左手执笔,与平日字不同,乞恕之。

(据《黄克强先生书翰墨迹》)

与胡汉民致加拿大同志书

(一九一一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