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成功致富全书(智慧生存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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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信用证也有骗

其中很重要的是所谓信用证“软条款”骗术。国内一些企业、贸易公司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深化,全方位经济开放格局的形成,直接参与了国际贸易。但由于他们缺乏对国际贸易的结算方式的了解和急于扩大出口创汇的心理,给一些国际奸商造成机会,导致了国内一些企业、贸易公司深受信用证“软条款”诈骗之害。

国内工贸公司遭受信用证“软条款”诈骗的较多。诈骗分子惯用伎俩是:在信用证上加列一些能使信用证实际上无法生效的“软条款”,使开证申请人控制整笔交易,国内出口公司则处于受制于人的地位。在骗取5%至10%的履约金、佣金或质保金之后,采有“两不办”的手段。即,不通知装船,不签发检查证书。打着“合法”的幌子,来进行诈骗。国内公司拿不到装船通知和检查证,就不能发货及向开证行交单索汇。信用证到期后开证行则自行免除了信用证下的付款责任,而致使国内公司最终蒙受惨重损失。

美国“金华企业公司”与大连某贸易公司签订了销往香港5万立方米花岗岩合同。总金额达1950万美元。并通过香港某银行开出了该合同下的第一笔付款的信用证,金额190万美元,购5000立方米花岗岩砌石。证中条款规定由开证申请人(进口方)验货并出具检验证书,货物装运由开证申请人指定船只,并要求国内出口公司预付履约金。该贸易公司收到信用证后,将质保金260万人民币付给了买方的指定代表。装船前,买方代表来产地验货,以货物滞留产地,中方公司无法发货收汇,质保金白白丧失。后据某国外公司提供的资信报告,签约人合同中的地址、电话等纯系编造。

与此类似,不久前,中国银行某分行收到新加坡某银行电开信用证一份,金额为100万美元,购5万吨花岗岩石块,证中对货物检验及装运等做了同上述基本相同的规定。国内公司将1000万人民币作为履约金汇往深圳,该款随即被进口方代表提出。现在已查明开证申请的是一家皮包公司。

上述即是两个典型的利用信用证“软条款”欺诈事件。据悉,此类诈骗有增无减,手法趋于相同。提醒走向国际的贸易公司,谨防上当受骗。

围绕信用证设计骗术的手段很多,下面讲一个震惊中外的百亿美元信用证诈骗案。

国家统计局1993年公布:我国当年外汇储备212亿美元。而在当年,河北省衡水农业银行发生了一起百亿美元信用证诈骗案。如果让心机用尽的国际大骗子梅直方、李卓明之流得手,则国家将近失去外汇储备的半壁江山……

1993年2月,梅直方、李卓明这两个身无分文的国际骗子跑到中国。在广州某宾馆客房里,梅、李两人向常景山、于艺来、王发运等人大侃以开具3039备用证方式与中国银行界合作,引进外资的事:由大陆一家大银行出具信用证担保,梅、李用这个担保去向国外的大财团贷款,所获货款打入出具信用证的担保银行,中介人可享有优厚报酬。

于是王发运在3月中旬通过关系拐弯抹角地找到了衡水农业银行行长赵金荣、副行长徐志国。他向2位行长介绍了梅、李两位总裁愿为衡水引进外资。还出示了亚联(集团)公司开具的《承诺书》,该书上写道:“开证银行对所发出的信用证不担负任何责任,只是贷款程序所需,使用资金的单位不还本、不付息,亚联集团承担融资中的一切信用。”赵金荣、徐志国阅毕大喜,遂邀请梅、李两人来衡水考察。

梅、李两个派常景山、于艺来到衡水。3月26日,他们给衡水农业银带来了以亚联公司名义签置的更加诱人的承诺:在信用证生效进款时全部满足以省建设投资公司投资20亿人民币投资,首批打入资金不少于8000万美元;同意衡水农业银行按信用证总额的5%收取手续费;同意给省农业银行开发投资5000万美元,首批打入1000万美元;同意给中介单位和个人中介费100万美元……这一次,常、于二人还带来了所谓的3039备用信用证的样本和一份印刷得相当精美的《亚联集团公司简介》。在这份文件上,梅直方成了公司总裁,是金融专家,李卓明成了副总裁,具有美国的经济学学位证书。

在获悉“衡水方面已经联系好开具信用证没问题”的消息之后,梅直方、李卓明二人兴冲冲地赶到了衡水。赵金荣、徐志国把梅、李二人安排在豪华宾馆。为了“工作”方便,还给他们配备了国际长途直拨电话,出入有高级轿车接送。梅、李二人在衡水住了数天,使衡水农业银行花去接待费10多万元。

在吃喝玩乐之后。梅、李二人几乎每天都与国际诈骗集团保持联系,从信用证的格式、张数、面值、号码到开证行、申请人、受益人、收件人、传递方式,都作了精心设计。

梅、李二人在业务“洽谈”中,他们将一番谎言骗计变成诚恳“谈判语言”,使赵金容、徐志国两位行长坚信不疑。为了欲擒故纵,梅、李二人在谈判中坦言相告:“关于金荣行长的表态坦诚得令人不可思议,不用咨询,相信我们的合作是真诚的。”

衡水农业银行方面可以说是真诚的,因为这些地方官员急切想为家乡人民做件好事,引进外资建设家乡,同时也显示自己的能耐,希望建立政绩。对美国来的梅、李二位骗子来说,他们也十分“真诚”,即只有一个想法,要用这种方式骗钱。实际上,所谓的亚联(集团)公司是梅、李二人为了行骗而精心设计的一个空壳公司。它是由李卓明在美国的女朋友用600美元在纽约注册的。他们所吹嘘的与之合作的“某矿物公司集团”,据后来查证,是一个在国际上打着拥有金矿和大量金条为幌子行骗的诈骗公司。事后,李、梅二人曾在供词上承认:“我们制造《亚联(集团)公司简印》,就是为了骗取联系单位的信任,这样比较容易获取信用证。”信用证业务是现代国际贸易中常用的结算方式。而备用信用证则是美国银行的发明,因为当时美国银行不能对外开保函,于是就用开立备用信用证的方式,所以备用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具的保函。备用信用证一般情况下不被使用,如果开证申请人不履约,则受益人可以持此证到银行索偿。并且,梅直方、李卓明二人给衡水农业银行出具的备用信用证样本还注明:本信用证依据国际商会400号出版物《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为准。按惯例,衡水农业银行要为他自身对外开证及由此引起的偿付责任负责。这样,所有梅、李二人对稀水农业银行的许诺,如“衡水农业银行对引入资金不还本、不付息、不负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备用信用证以我财团的资产作为抵押”等,和签订的一切合同、协议书均成了废纸一堆。

梅直方、李卓明二人吹得天花乱坠的所谓“信用证引进外资”,是一个诱人的陷阱。陷阱的深处藏匿着梅直方、李卓明一伙不法分子的不可告人的贪婪和狡诈,郎有让步所得的信用担保作为他们骗取贷款的抵押,而等到无法还贷之时所引起的一切麻烦,就留给那张备用信用证和开证的银行去处理吧!

梅直方、李卓明在河北衡水,与衡水农业银行之间的3份引资金额分别为16亿、34亿、50亿共计100亿美元的《合作引进外资开发协议书》于4月1、2日签署了。

4日,赵金荣曾让徐志国到北京有关部门询问。徐志国来去匆匆,回来含含糊糊地说:“引资是好事。”

5日,赵金荣以衡水农业银行行长的身份签字开出了以亚联(集团)公司为申请人,衡水农业银行为开证行,巴哈马莎物德投资有限公司为受益人的一年期可转让、不可撤销、到期即付200份总金额为100亿美元的备用信用证。编号从1101到1200号计100份,每份含金额5000万美元;编号3101至3150号计50份,每份含金额1亿美元。

6日,赵金荣、徐志国派车送李卓明去邮局,以快邮形式将200张备用信用证寄到加拿大维多利亚皇家矿物有限公司,收件人是罗伯特·麦西华。

7日,一份从澳大利亚发来的咨询函放在赵金荣的办公桌上,对方要求对编号为1101、2101和3101三张共计1·75亿美元的备用信用证进行确认。赵金荣见此大为高兴、大发感慨:“外国人办事的效率真高!信用证昨天刚寄出,人家今天就咨询,可见钱马上就能来了!”

得知此事后,梅、李二人立即以衡水农业银行的名义制作了对200张备用信用证全部予以确认的确认函。在确认函上写着:“我们将进一步确认衡水农业银行负全部责任并代表亚联集团保证:上述备用信用证会如期按照要求支付,绝不延期、不推迟、不减少,到期即付。”赵金荣看到梅、李二人将责任转嫁给衡水农业银行,对此提出异议。梅、李二人回答:“人家问得简单,咱们回答得要详细。”还说:“我们是拿着金票贷款,你们根本没有风险。”赵金荣踏实了,在确认函上加盖了衡水农业银行的公章。

签约顺利,200张信用证都发走了,国外也有了回音。于是,大家有了兴致。赵金荣、徐志国、梅直方、李卓明等人到泰山游玩。

17日,正当他们在泰山潇洒时,河北省农业银行发来紧急通知,要求赵金荣、徐志国迅速汇报:“引资”情况,辨认假保函。赵金荣一下子感到问题不妙。

河北省农业银行于几天后明确指示徐志国、赵金荣:“衡水农业银行无权鉴发信用证……”

到了5月26日,中国农业银行为此在北京召开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务院关注此事……

《人民日报》1993年6月17日在头版显著位置刊登由新华社发的中国农业银行声明:“最近发现一批以中国农业银行衡水中心支行‘国际业务部’名义开出,由赵金荣、刘淑红签字的备用信用证,系国内外不法分子采取诈骗手段,非法使用中国农业银行衡水中心支行根本就不存在的‘国际业务部’名义开出的,所以,该全部信用证自开出之日起就是无效的。对于用上述信用证进行的一切交易活动及其产生的后果,我们一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和后果。”

幸运的是,经有关部门努力,我方得到有关国家警方和金融机构的配合,使衡水农业银行被骗开出的200张备用信用证在有效期内没有一条发生资金支付情况。与此同时,经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自1993年6月16日起,梅直方、李卓明、赵金荣、徐志国、赵承强(翻译)等,先后被逮捕归案。此后,国务院和河北省成立了代号为“1314”专案领导小组,最高人民检察院还组织了精干力量进行审查。

发案后一年即1994年4月18日,百亿美元信用证诈骗案终于在衡水法院开庭。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梅直方、李卓明因犯诈骗罪和伪造公文、印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和14年,并驱逐出境;赵金荣、徐志国因玩忽职守罪、泄露国家机密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19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和3年;其他有关人员也受到了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