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在新疆、青海、甘肃或宁夏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都可以看到这样一种普遍现象,这就是民族关系问题普遍存在于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如在青海省海西藏族自治州乌兰县铜普镇所属的四个村庄里就存在着迁入的汉族人与蒙古人之间的利益矛盾。“在蒙古人看来,铜普本来是他们的地方,迁来的汉族移民不仅到处开田种地,而且同样占据草场放牧,使得他们用于放牧的生存环境越变越小,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生计。对汉族移民而言,同样也感到缺少耕地和草场,生存空间越来越窄。特别是农牧分家后,蒙古人和汉族不断为争夺草场发生纠纷,甚至械斗,双方矛盾日益加深。在铜普镇所属的河北村就出现了蒙古族牧民强抢汉族移民山上耕地的事件。”刘瑶瑶于2008年7月23日在青海省河西藏族蒙古族自治州乌兰县铜普镇河北村和河南村的采访资料。在新疆,新疆的汉族移民人口已达历史最高水平。全疆在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总人口为18459511,其中汉族人口为748919,占全疆总人口的40%以上国家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司、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经济发展司编:《2000年人口普查中国民族人口资料》下册,民族出版社2003年9月第1版,第4页。。新疆汉族人口表现为非常明显的广域性分布特点,全疆15个地、州、市都有分布且占有一定比重。北疆的汉族人口占全疆汉族总人口的73.29%,南疆的汉族人口只占26.71%。从各个地州市来看,受到地区范围大小以及汉族人口本身分布状况的双重影响,乌鲁木齐市、伊犁州和昌吉回族自治州的汉族人口比重较大,占全疆汉族总人口的比例均在10%以上,占当地总人口的比例分别为72.72%、44.71%和74.88%,三地汉族人口合计占全疆汉族总人口的58.22%。http://ks.cn.yahoo.com/question/qid=1306072408629&source=ysearch_ks_question_xg。在这种情况下,汉族与当地各少数民族之间因为耕地、牧场、水源、矿藏等资料等问题发生矛盾。在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的恭门镇,仅2006年发生纠纷37起,其中土地纠纷7起,打架斗殴8起,婚姻纠纷3起,邻里矛盾4起,道路纠纷12起。与民族有关纠纷11起,因争地界、水源、水路、路道、生意、资源等经济因素的占7起,占总数的63.6%何生海于2007年1月12日在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恭门镇实地调查资料。。在宁夏,随着山东人、河南人、四川人、陕西人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回族聚居区,也时有引发回汉之间的纠纷刘有安于2008年7~8月在宁夏山区和川区的实地调查资料。。
为什么我们在西北四省区看到的民族关系问题主要集中在当地少数民族和汉族之间呢?关键因素是汉族与各少数民族之间的接触程度高,因而既存在着友好交流的机会,也存在着在交流的过程中因利益、文化差异而引发的矛盾和冲突。汉族因为内地地少人多,从古至今一直向四周流动,下南洋、走西口、闯关东就是汉族人向外迁徙的真实写照。在向外迁徙的过程中便与不同的民族接触,结成了既有和平友好又有矛盾冲突的关系。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族移民与当地各少数民族之间的友好与冲突相间的关系不仅充分反映了汉族与各少数民族关系的真实状况,也有力地说明了民族关系的产生是以接触与否为前提的。为什么这样说呢?在中国虽然有56个民族,但并不说每一个民族都与其他55个民族建立了民族关系,有些民族根本就没有接触的机会,如东南的少数民族很少与西北、东北、北方的少数民族接触,因而也就无民族关系可言;西南的少数民族和西北少数民族因为地缘关系也很少有接触的机会,因而其民族关系无从谈起。虽然近年来因为人口流动速度加快,各个省区的少数民族成分不断增长,但这些流动人口的比例非常少,与当地少数民族接触的程度和范围很有限。因此我们说民族关系是以接触与否为前提的。汉族人之所以能和各个少数民族建立关系,也缘于他们向四周迁徙的过程中与各少数民族有了接触的机会。正如美国社会学家罗伯特·帕克所说:由移民产生的民族间的接触是民族融合的基础转引王建基:《乌鲁木齐民族居住格局与民族关系》,《西北民族研究》2000年第1期。。
近些年来,一些国外和国内学者列举了许多影响民族关系的变量,其中一个变量是居住格局。如马戎教授在《西藏的人口与社会》一书中提出了居住形式、民族同校、工作单位的民族构成是民族交往的三个条件马戎:《西藏的人口与社会》,同心出版社1996年版。。无疑居住格局为民族关系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物质性的基础,在一些地区,居住格局的确是民族关系产生和发展的硬条件,但是也有一些地区,虽然各个民族相邻而居,却从不接触。如我们在新疆南疆、北疆的兵团看到的汉族人很少与维吾尔人接触;在北疆一些县,分布着一些河南村、陕西村,但他们很少或从来不与当地的哈萨克、维吾尔和回族交往。维吾尔、回族等民族之间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即形成的小聚居居住模式反而成为民族交往的隔阂。在拉萨市,有许多藏族人将自己的二层住宅楼中的第一层租给越来越多的汉族人居住,但除了收取房租和必不可少的接触外,双方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心理隔阂本文作者徐黎丽于2008年9月19日在拉萨市的实地调查资料。。因此可以说,民族杂居或相邻而居为民族交往提供了方便,但不等于说民族之间就开始了交往,真正的互相接触才是民族关系建立的开始。
二、接触深浅
按照罗伯特·帕克的说法,民族关系的发展要经历竞争、冲突、调适和融合四个阶段转引王建基:《乌鲁木齐民族居住格局与民族关系》,《西北民族研究》2000年第1期。。但在我们的调查中发现并不是所有的民族在接触的过程中都遵循这一规律。如宁夏回族自治区于1958年成立后,一些汉族人进入这一地区并与当地回族人居住在一起后,并没有任何竞争和冲突发生,反而相互帮助、同舟共济。尤其在“文革”期间,由于宗教政策的失误,一些回族人被迫养猪,汉族邻居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于是一些汉族人主动替回族人养猪。双方在共同生活中结下了良好的关系。在新疆南疆和北疆,也流传着进疆的解放军和当地维吾尔、哈萨克人民群众结下深厚友谊的许多个案。但在改革开放后,由于大批汉族人进入新疆、青海、甘肃及宁夏少数民族地区,导致汉族与当地少数民族争夺水源、矿藏资源、土地和牧场,结果出现了民族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因此我们认为竞争、冲突、调适和融合并不是所有民族关系建立和发展的必然过程,而是根据不同情况经历不同的民族关系历程。
从我们的调查资料中可以看出,接触本身是一个由浅入深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互相接触的民族个体或成员之间充满友好交往或矛盾冲突。一般来说,由于接触而产生的民族关系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第一种,友好的接触开启友好关系,并导致友好关系不断升级。“自古蒙藏是一家”是几百年来政治家和学者们赞扬蒙藏友好民族关系时经常引用的一句话,是蒙藏两族民族友好关系的真实写照。蒙藏两族自从萨加班智达与萨加派接触后开启了两族互相交往的历史,在交往的过程中,两族在经济生活方面具有很多的相似性,如蒙古人在高纬度地区的蒙古草原中维持的游牧生活与藏族人在中纬度地区的高山草场上维持的畜牧生活具有相似性,如草场中草的高度、种类及草场的承载量等等都具有相同之处,牧养的牲畜也都以羊、牛为主;这种经济生活的相似性也就决定了其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的相似性,蒙古人的十、百、千、万户制度是以氏族和部落制为基础上产生的,而藏族人的部落制度到现在仍在基层普通藏族人的生活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如此相似的社会组织和生活的基础上形成的风俗习惯和生活禁忌则也具有相似性,如对草原、山脉、河流及森林的保护禁忌;在宗教信仰上,两族均表现出多神崇拜。尽管多神崇拜的名称在蒙古人那里称作萨蛮教,在藏族人那里则称作苯教。正是这种从经济基础到意识形态的相似性,决定了蒙古人与藏族人在接触后无论在经济生活、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方面能够达成许多共识,这是他们能够在接触后从浅入深发展他们关系的基础。有了这样深厚的基础,蒙藏两族关系很快以经济、政治及文化方面进行合作与交流,到了清代,整个蒙古地区成为藏传佛教的阵地。两族最终彻底完成了“是一家”的融合过程。成为历史上民族友好关系的典范。从这个个案来看,这是一个典型的友好接触导致友好关系关系发展的成功个案。
第二种,接触导致了解不断深入,差异增大,关系不断疏远。这方面最明显的个案莫过于回汉关系。我们以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某县某镇的情况加以说明。回汉两族之间的关系在接触之初是友好的。如在饮食方面,汉族不管是日常往来,还是重要的集体场合——婚宴都比较重视回族的饮食习俗。关于此点可以从我们的采访的以下个案中得到证明。个案一×××告诉我们,汉族过年时,回族也会前往汉族朋友家拜年,但是汉族招待回族客人时,比较讲究,水要从井中打出,使用专门的碗、茶缸、餐具;食品要专门从清真馆子里端来招待回族客人。由此可见汉族主人对回族客人的尊重。个案二××告诉我们,回汉经常接触,和谐相处,相互尊重。过年时,回民来家拜访,碗筷单分。儿子结婚时,在家中院子做席招待汉民客人,从清真餐厅端菜开单间招待回民客人。个案三××告诉我们:在饮食上,当地汉民多去清真餐馆吃饭,而吃大肉只在自家吃,不在馆子里吃。个案四×××告诉我们:当地汉族较少吃大肉,汉族举行婚礼时基本上是清真餐,不吃大肉。为了照顾少数(回族),以牛羊肉为主。婚礼时相互祝贺,招呼少数(回族)在清真馆子,招呼汉族在家中或者全部在清真馆子里待客。平时回族到汉民家做客只喝茶,若要招待回族客人则在清真馆子中。个案五×××则认为,我们看到远近有名的×××裁缝家为了照顾回族访客,不养猪、不吃大肉,还买来汤瓶,洗手后为回族做活等等谢瑶于2007年7~8月、2008年1~2月在临夏回族自治州康乐县苏集镇田野调查资料。。以上个案充分表明,在此镇,汉族比较尊重回族同胞习俗,由此两族保持着友好往来的关系。
除此之外,回汉之间在最初的经济和节日交往中也表现出了相当的和谐性,如××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罐头厂)厂长,××州十大杰出青年,××州人民代表,××省青联委员,政协代表(惟一一名民营企业女代表),获得“双学双比女能人”的×××,与回胞生意上合作愉快,在兰州有销售点,交往的回族朋友特别多。还有,回汉两族在各自的节日中,都互相互访,并赠送相应的礼金或礼品,在礼节上尽量尊重对方的文化习俗。这些都反映了回汉接触之初的友好关系。
但随着经济和文化交往进一步加深,也由于历史上回汉矛盾的记忆,回汉两族之间关系中出现了一些隔阂与疏远。例如,由于宗教信仰方面的差异,尽管我们在前面已经说明了在回汉交往中汉民已经很尊重回民的宗教,但也不乏汉族人对回族人存在藐视心态;与此同时,回族人对汉族人没有信仰或多种信仰也存在一些看法。因此回汉之间在意识上思想上存在着差异和矛盾。如一些采访对象认为:虽然汉族因为生意与回民往来较多,但回族不尊重汉族,骂汉民是“老猪”,汉族蔑称回族为“老回回”。因此,回汉之间最普遍的往来是生计上的往来,而且生计上的往来并不都能转化为心理上比较亲近的关系。也就是说,在此镇,回汉在接触后建立了初步的经济和文化交往关系,但随着交往不断深入,由于历史上的冲突记忆和现实中的信仰、心理及意识的不同,最终回汉关系仅仅停留在生计交换层面。双方各自居住于自己的聚居区,在集市上互换自己的产品,然后再回到自己的社区。交流是有限的,关系是隔阂的。这是目前许多回汉社区面临的民族关系的现状。
第三种,接触导致矛盾,矛盾逐渐升级,导致冲突发生或局部战争。新疆局部地区的维汉之间的关系就是如此。2008年8月14日,新疆南疆的喀什发生了一起致使16名武警战士牺牲的袭警事件2008年8月14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下午16:00新闻报道。。这是“东突”恐怖分子利用汉维之间的矛盾制造的又一起分裂祖国的事件。这次局部冲突是以前许多局部冲突中的一次。导致目前此种状况与维汉接触之初的关系有关。解放时,进疆的部队绝大多数是汉人,尽管解放军纪律严明,但由于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国家主权不能侵犯,因而对一些分裂分子使用了武力。一些维族分裂分子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汉人的政权,解放军是汉人的军队,因此那时就埋下了维汉矛盾的种子。改革开放以前的三十年时间内,由于民族宗教政策相对严格,新疆的维族人反对汉人的矛盾能够得到遏阻,但改革开放后,由于民族宗教政策的恢复和中亚五国相继独立,使得一小撮维族人的分裂意识不断积累,最终以不断冲突和暴乱的形式彰显于天下。西藏2008年“3.14”事件也充分证明接触导致矛盾和冲突的事实。改革开放以来尤其青藏铁路通车后,西藏的汉族流动人口日益增多,汉族流动人口占据了西藏自治区有限的就业机会后,许多在内地上完大学的藏族青年失去就业机会,成为无业游民本文作者徐黎丽于2008年9月23日在拉萨实地调查资料。。一些藏族人认为汉族人抢了藏族人的饭碗。汉藏关系随之出现矛盾。达赖集团则趁机利用一部分藏族的民族认同意识,将汉藏矛盾演化至冲突的地步。以上两个个案证明,接触产生矛盾,矛盾演化为冲突的民族关系形式不仅存在,而且对民族关系的发展极为不利。目前这种恶性的民族关系在全世界各地均存在,化解矛盾和冲突是全世界民族关系的必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