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全都是据他们几个人说的,他们说就是不表演能亲眼看着也都值了,说这次要向可爱的小动物致以最崇高的敬意,甚至说这是他们眼里最后的乌托邦。他们说这些话的时候手舞足蹈激动万分,沉重的器材和奇怪的穿着,再加上张牙舞爪的奇谈怪论,一路上都被人侧目。可大家都觉得挺骄傲,小昭姑娘不停地高声唱着胜利的歌声,在世人的一片诧异目光中昂首阔步奔向前方。
我真想瞧瞧那个音乐节到底是什么样子,怎么就能让他们这帮人兴奋成这副德行。
十月一号到三号,我亲眼目睹了一场盛大的狂欢,就像是置身光怪陆离的嘉年华舞会,看人们鼓掌、大叫、哈哈笑,斗殴、偷窃、性骚扰,还有极端民族主义分子的乘机捣乱,在舞台前pogo,鼻青脸肿,泪水蒸腾;朝台上挥手,声嘶力竭,身体摇摆。这些人挤在礼堂里一起睡,大汗淋漓,却觉得每一分钟呼吸的都是最新鲜的空气;他们唱着青春的毁灭和爱情的复苏,他们脚下踩着狗屎一样的大学,他们抬头就看见星星落在自己头上。
这一年地下金属刚刚熬出了头,有人撕心裂肺地呐喊:“刚才看见了没有?铁杆金属迷们冲上舞台,狂甩电风扇头!”这一年他们试图用华丽的和谐与破坏性的姿态建设一个新的社会体系,这一年喷涌而出的激情超越了种族仇恨的藩篱。也许看到的可能仅仅是表面上的虚假繁荣,可是这一年无数的王旭从心底里满足了,舞台上终于有光芒绽放,打鼓的时候我看见王旭的脸上挂满晶莹的水滴,那些到底是汗水还是泪光谁也说不清。
这是摇滚音乐节的最后一天了,怀抱着照相机我看着在眼前发生的一切,这是一个我从来没到过的世界,这个新的世界让我目瞪口呆瞠目结舌,惊异地拍下一张又一张震憾我心灵的照片,直到取景框里出现一个许久不见的大高个儿。
李景赫。
“你怎么在这儿?”我抱紧照相机,护住我抽搐的心口,一时之间想不出别的来,脑子懵了。
“王旭叫我来的。什么玩意儿啊,吵得我头都大了。”
“没上学?”
“放假了啊。就算上学我也没什么事儿吧。”
还是那个长大了的李景赫,两只手插在牛仔裤的口袋里,耸起肩膀挺无奈地冲我翻白眼。
我想问问他过得好不好,想知道他是不是有了新的女朋友,想告诉他我在晚上总能梦见他,可我什么也没说,我怕说出来就要流眼泪,这么丢人的事儿我不想干。所以只好就这么呆呆地面对他站着。
“你怎么了?”他一步一步越走越近。
“没什么。”我看着他越来越近的身影,心里的压迫感也越来越重,呼吸就越来越困难。
“那就好。”他抬起胳膊,好像是想要抓住我,最后还是无力地低垂下去。“你跟王旭说一声,就说我先回去了,有什么事儿,再给我打电话。”
“嗯。”我低着头不敢看他,想跟他说等一等却死活开不了口,我最亲爱的小赫儿,这一次恐怕是真的要离我而去了。
我把两只手插在兜里,低着头往回走,越走越觉得不是那么回事儿。过了这么长时间我终于见到他,我每天早晨一睁眼就想起他,晚上睡觉一闭眼想的也是他,没有一秒钟能把他给忘了,今天好不容易盼到他站在我面前了,我真能就这么一扭头让他走了吗?不行,这事儿不能就这么算了,我还有话没跟他说呢,要是现在不说,恐怕就再也没有机会说了。
想到这儿,我转身就跑,那真叫一路狂奔。长这么大我从来就没卖过这么大力气,比初三毕业跑八百米还卖力气,我朝着他离开的方向拼命地冲过去,以五十米冲刺的速度跑一千米,跑一步就骂自己一句缺心眼儿,半路上还热得脱掉了自己的外套,顾不上周围的人都拿什么眼神瞧我,也顾不上身后头是谁扯着脖子喊我的名字,就是一门儿心思得想快一点再快一点,在李景赫消失之前抓住他,不然我就再没机会了。
我就这么一直朝前跑,跑出了公园大门,跑上了大马路,可是在十字路口停下来了。我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条条大陆通罗马,就是没有一条能看见我的小赫儿。我站在马路边不停地咳嗽,咳得嗓子眼儿冒上来腥气的血的味道,咳的肺几乎要从肚子里蹦出来,就算这样也没看见李景赫的影子。
我突然就跟自己生气了,一股无名火从胸口就升到脑门儿了,抡圆了胳膊就把脱下来的外套扔到地上,可就这样还是不解气。一个劲儿骂自己缺心眼儿。最后实在没辙,只能捡起地上扔着的外套再穿上,紧紧地把自己裹严实,咳嗽着往回走。
李景赫,我就是这么一世界最大的缺心眼儿,整个把你给弄丢了,丢在不知是哪条大马路上,然后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心里这么想着,越来越难受,鼻子一酸,眼泪就出来了。泪眼模糊着可是不能走道的,不然就容易撞邪,眼前我就觉得自己是这么回事儿,怎么前头那个人那么像李景赫?旁边还站着不知道是双胞胎里的那个大谁还是小谁同学。
没等我琢磨明白,就被这些同学拦住了,还跟说评书似的细说了这么一回情由:
李景赫说要走的时候正赶上双胞胎兄弟过来,不用我开口这两个人就牢牢地把他揪住了,这个时候我觉得他们就像是狗脖子上偷拴的银链,这只狗刚一想跑,就给揪回来啦。
“我们刚才狂叫你,差点没叫劈了嗓子。你怎么都不带回头的啊?没事儿没由,你这是哭个什么劲儿啊?”贫了吧唧,又老不正经往别人身上靠的准是弟弟没错。
我狠逮逮瞪他一眼,无语了,看来自己真是有点缺心眼儿。
小赫儿看着我,一个劲儿地非说要走,那别人还能答应?
“你别走啊,今晚上还去玩儿呢。”
“我还是不去了吧。”李景赫眨巴着眼睛,亮晶晶的水汽泛上来,好像又快哭了。
“你去吧。”我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就这么脱口而出。犯过一回傻,可不能再犯第二回傻了。
“你愿意我去?”
“愿意。”我想这是最后的机会,要是再不说我就后悔死了,可是那天晚上,我还是什么都没能说出来,因为王旭。
一切都结束的时候已经半夜了,我们跟着稀稀拉拉的人群散场,站在秋风萧瑟的马路上打车回家,然后直奔后海。
后海已经不是记忆里那个人影晃动的溜冰场了,经过这么多年的改建,这成了北京城最有名的酒吧街之一,还有一个是三里屯。按道理最火的酒吧一条街本来是三里屯来的,紧挨着外国人住的地方,生意不是一般的红火,可是后来就多了很多靠身体挣钱的年轻姑娘,酒吧的生意,也就不纯洁了。应该是这个时候,酒吧生意转战到了后海,再加上水面上的游船生意和烟袋斜街两边开的民族店铺,这一片也就成了北京的另一种格调。
我们窜进平时打工的酒吧,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平时都伺候人家了,今天也得轮到让别人伺候老子们一回。
我们这群人坐在最大的沙发上吆五喝六,喝啤酒,吃果盘,本来已经冷清下来的酒吧又被我们折腾得热热闹闹,连躲在小房间睡觉的老板也跑出来陪我们瞎吆喝。
这个老板其实是个挺好的人,个子不高,白白净净,脑袋又大又圆,左摇右晃像个鸭蛋,整天衣冠楚楚穿戴整齐,每次看见他我都想起阿嘉莎小说里的大侦探赫里克里?波诺,只不过他那些灰色的脑细胞里不是想着怎么破案,而是想着赚钱。爱赚钱的老板心眼儿挺好,开这家酒吧就是自己的爱好,他的正经生意是房地产,有钱得不得了,我们给他起了个外号叫“老阔”。老阔脾气好,整天笑眯眯地把眼睛挤成一条缝儿,在酒吧里收留的净是些生活无着人员,管吃管住地还发不少钱,我老说他不如干脆过几天就来一回开仓放粮,当一慈善家得了,怎么就没人管他叫慈善家呢?老阔摇摇头,他说自己始终觉得与其让这些生活无着的青少年游手好闲,坐享其成,倒不如给他们点儿工作干干。长着鸭蛋脑袋的家伙是不是那些灰色的脑细胞都很活跃啊?
大家都喜欢老阔,王旭跟他尤其亲,吃他喝他也都无所谓了,还老是偷偷地躲在一块儿说悄悄话。我猜不知道的人肯定还以为这两个才是真正的父子,虽然长得完全不像。老阔也是活该着遇见这么个朋友。
王旭也是个奇怪的人,我一阵儿一阵儿的感觉他应该是外星人。平时说话比谁都少,动不动就摆出一幅又臭又硬的扑克牌脸,可身边就是有一群死忠的朋友,不用说从小跟他一起长大的我和李景赫,一起组乐队的这几个人也是对他俯首帖耳,这些看上去都是应该的,可连打过几个照面的人也对他死心塌地这就有点不可思议了。反过来看看李景赫,认识的人有一大群,随便在大街上走个三五步就能碰见可以聊聊天的熟人,能坐下来一起说说话的,却不过就这么几个。人和人的区别到底是在什么时候产生的呢?我到现在也还想不明白。可是又有谁能明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