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他其实就是还没有看清我的真面目,万一有一天他把眼睛擦亮了,看见我就是这么个灰头土脸的地球姑娘,发现自己是从光芒四射的闪闪星上来的闪闪星人,他就该一跺脚,张开翅膀冲着自己的星球飞走了。就想我以前做过的那个梦,他鼓起一对硕大的白色翅膀,在天空中任意翱翔,而我只能孤身一人站在干裂的土地上仰望。
“你怎么从来都不看我打球啊?”
其实我每次都去,不管训练还是比赛,可从来不敢让他看见我,站在属于小赫儿的球场上,我就像个从垃圾堆里捡出来的破烂。
“没劲。”去看了也不能告诉你啊。
“我跟你说啊,我打球特帅。你要见了准保能从心底里爱上我。”
“嗯,因为我被吓傻了。”
“你别老这样啊,从小到大都不爱冲我笑。我跟你说啊,明天晚上和交大附中有比赛,你一定得去看。”他突然停下来,两手抓住我的肩膀,好像很认真的模样。
“为……为什么啊。”你可别吓唬我啊,这辈子没见你这样过。
“就是去呗。这是决赛。”他抬起手挠挠后脑勺,好像是我眼花,竟然看见他脸红了一下子。红什么劲儿啊,神经。
“行啦,我有空就去啦。”
“不行,你必须来!”他又蹲到我面前,再不答应那对大眼睛又该眨巴眨巴地进攻了。
“行啦行啦,我去不就得了。”
“也叫上王旭吧。嗯……要不就都叫上吧。”
“什么重要事儿啊?这么兴师动众的。”
“还说不好呢。反正先叫上吧,就当是玩儿一回吧。”
“好吧,那就兹当我们大家伙陪着你玩儿一回。”
要说我们这群人对小赫儿的篮球事业一点不带重视的,自从他高一进了篮球队,没一个人觉得他是认真的,都以为他随便玩儿玩儿,再加上这小子平时也不提,谁都没主动要求给他的比赛加回油,我觉得挺对不起他的,也不知道他在背后偷偷想起来的时候会不会觉得我们是一群无情无义的王八蛋。可平时也没见他不高兴啊,今天这是怎么啦?
我以前从来不看篮球比赛,都是听小赫儿说他想当艾弗森那种人以后才开始看,没别的,就是想知道知道这个把他迷成这样的人到底什么样儿。李景赫是完全的个人崇拜主义者,别的人在他眼里都是狗屎,只有说到这个绰号叫“TheAnswer”的男人时候,眼睛里才会冒出闪亮的光芒。他说到这个男人的时候滔滔不绝,说他怎么在贫民区长大,怎么从黑社会的枪口下一次又一次地逃脱,怎么在1996年成为状元秀,又是怎么在面对除了艾弗森的比赛其他比赛一律不看,搁他嘴里原因就一个“没劲”。那有劲的比赛什么样儿啊?
看了几场比赛,我终于发现没有艾弗森的比赛确实没劲,他就是在球队需要的时候能一个人挺身站出来,把整支球队所有责任扛在自己的肩上的那种人。凭借着1米83的身高曾四度拿下常规赛得分王,2000-01赛季他当选常规赛最有价值球员,成为联盟历史上最矮的MVP。失败就痛苦,胜利就狂喜,在这个只有胜负的世界里,AI打动人心的就是这一份少见的单纯。那个曾经最爱抹眼泪的李景赫一直梦想成为的就是这种人。
那天那场比赛确实挺激动人心,119比116,比分够接近,水平够接近,就连拉拉队里的漂亮姑娘也够接近的。所有的观众就属我们最激动,这是往好了说,要是依着周围的人,这就是一群神经病,一直叫着嚷着乱蹦乱跳着,嗓子都劈了还满不在乎地哈哈大笑着。我也觉得挺开心,第一次光明正大地看小赫儿打球,原来是这么快乐的一件事儿。我突然觉得以前那些躲躲藏藏完全没什么意义。
可等到最后结束的时候,我突然高兴不起来了。
虽然就是个普普通通的高中篮球比赛,决赛之后也有模有样的开了个颁奖仪式,冠亚季军发奖杯什么的,最佳前锋、中锋和后卫全发了一个遍。我们这帮人一直抱怨颁奖仪式真不好看,比起比赛差得远了。
直到最后宣布了传说中的MVP。所谓MVP就是“最有价值球员”,就像小说里一样,这个人是李景赫。保送?靠,都什么年代了还有这种事儿?
我的男主角是优秀的运动员,多么老套的剧情啊,再配合上MVP会被大学校队直接接收这件事儿,我就像是掉进了恶俗小说的世界里,胸口再一次涌上酸涩的拥堵,我的小赫儿已经变成这么优秀的人了。
李景赫远远地跑过来,兴高采烈地高举着两只胳膊挥舞,一个劲儿地问我牛不牛×。我挺高兴地笑了,眼睛眯成一条细细的线,嘴角一直往上扬过去,就快咧到耳朵根儿了。这样挺好的,眯起眼睛就没人能看见快要流下来的眼泪,努力地扬起嘴角就没人能察觉出快要哭出来的表情。
“你真棒。”
我的小赫儿真是这世界上最棒的人,可是站在他身边的我是这么破烂的一个家伙,连平凡都算不上。我眼睁睁看着他一步一步走进更衣室,高大的背影真好看,和身边的人打打闹闹的样子也好看,我一直看着他的背影,有点儿入迷。竟然连身边什么时候站了个人都不知道。
这个人也学萧阳穿一身白衣白裙,留着挺长的头发,手里还拿着一个煞白煞白的丝绸小手绢儿,身上香水味直呛鼻子,这不是漂亮校花林艺舒吗?
“程筱,我有事儿跟你说,你过来。”
她高高昂着头,一脸看不起人的样子。你眼睛长下巴颌上了啊?
“有什么事儿就在这儿说吧。”
“我喜欢李景赫。”
我看她一眼没说话,你跟我说什么大劲儿啊,跟他说去啊。
“他喜欢你这事儿谁都知道。可是你喜欢他吗?”
“我……”
即使是现在,我也不知道该有什么感觉才能算得上喜欢一个人呢。
“所以有可能是不喜欢了?”
我沉默着,没有什么好说,什么是喜欢什么不是?从来没人告诉过我,我不知道也就没法说。
“你要是不喜欢他就让给我。你也知道吧,我特喜欢他。”
“不行。”什么让来让去的,他再缺心眼儿,好歹也是一个人吧?又不是天桥上的地摊货。
“他也能算得上是个有前途的人,你算什么啊?你跟他分手吧。”
我瞪大了眼睛瞅着她,她怎么就敢这么说呢?
“你呀,也没掂掂自己斤两,整天泡在李景赫身边。他是你受得起的阿?你看你那个样儿吧,臭朋克!”她打扮干干净净地往我前边一站,我确实就变成了一个臭朋克。她一身白衣白裙,我一身黑袄黑裤。她的头发柔顺纤长,我的头发干枯分叉。她是阳光美少女,我是垃圾臭朋克。美少年就应该找一个美少女,朋克少女只能配个垃圾小孩儿。
“你他妈找打啊?滚一边去!”
王旭一直都这样,他比谁火气都大。
“王旭。人家说得没错。咱们走吧。”
“可是……我说你傻啊,那女的根本就是一假纯,干脆咱揍她一顿让她知道你不是好惹的!你走什么呀?真缺心眼啊?”
王旭跟在我身后,一路上不依不饶。可是王旭,她说得没错,我只不过就是一个邋遢堕落的臭蟑螂,怎么还配站在光鲜靓丽的李景赫旁边?为了我的小赫儿,我上刀山下油锅。天塌下来我给他顶着,地陷下去我给他撑着,就算世界上别的人全死光了,我也要让李景赫安安稳稳地活着,谁都能拖累他唯独我自己不行。
我就这么暗自下定了决心,谁也没有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