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实梦幻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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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萍水相逢(1)

上街与吴正云家同一排,间隔五六户人家的一栋半新旧的房子里,住着一个二十三岁的单身女人。其实她并不是单身,只不过不知底细的正云以为她是单身。

正云家搬来以后,这个女人总爱来她家门前或柜台边站一站。既不买商品,又不借东西,也不说话,站的时间最多不过半把个小时。一次、二次、三次下去,引起了婆婆的注意。一天她对媳妇说:“这个女人有些奇怪,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难说是个想偷东西的贼,我们得防范一些。”

正云说:“知道了,我已觉察到她有些与众不同,行为怪怪的,但不像小偷,不过我们提防点没错。”

一天,天气晴朗,正云在门口洗衣服,她又来了,不声不响地站了好一阵,呆呆地看着正云洗衣服。一盆衣服都快洗完了,她仍未走。正云觉得人家在自家门前站了这么久,不打个招呼,实在有点过意不去,就把自己坐着的小凳让出来说:“你坐吧,有事吗?”

她小声地说:“没事,婶婶,你洗衣服,还是你坐吧。”说着,又把凳子推给了正云。

一声婶婶一出口,正云暗中好笑。心想:“我真的这样出老吗?她居然称我为婶婶,我得仔细看看,猜猜她到底有多大年纪。”

正云仔细一看,这个女人确实漂亮,细皮白净的瓜子脸上长着一对乌黑明亮的大眼睛,但眼神里却充满着悲观与忧伤;美丽而娇媚的身材略显得单薄一些;穿着打扮既不像穷人样衣衫褴褛,又不像贵妇人那样珠光宝气;明明是个二十多岁的少妇,却又剪着个学生头,行为举止也看不出浪荡和轻浮,猜不透她是好人还是坏人。

正云觉得这样定定地看人家多没礼貌,便不好意思地应酬了一句:“你贵姓?我怎么称呼你呢?”

她回答:“我姓田,名广缘,你就叫我田广缘吧。”

正云听后,觉得这名字有点怪,叫着也不顺口,但没说出来,只是啊了一声。

这时,田广缘弯下腰去,伸手到盆里要帮正云洗衣服。

正云再三推辞,可盛情难却,也就让她帮忙。直到清洗完毕,晾到绳子上,她才转身要走。正云说:“到屋里坐会儿吧,你还没进过我们家哩。”

她说:“不了,如果你不讨厌我,以后我会经常来的。”

正云说:“怎么会讨厌你呢?我在家时,你就来玩吧。”并目送着她走了。

从不爱管闲事,也没闲情逸致去打听别人隐私的正云,今天却有点儿反常,田广缘的影子总在她脑里打转。她边做饭,边在想这个人:说她是个游手好闲,喜欢游街串门子,拨弄是非的女人,实在不像。我搬来这半年多,都没见她走过哪一家,就是爱来我家门口站。我和她从不认识,非亲非故,按说今天她没必要帮我洗衣服,难道她家里真的没事可做吗?她这是为啥呀?要真是好吃懒做,闲着没事干想来陪我摆龙门阵,消遣一下的话,她才是找错人了,我哪有闲工夫陪她消磨时间。最好别理睬她,免得误了自己的正事。

为了解开这个谜,晚上,她把这人的可疑之处告诉了丈夫。

志轩说:“她呀,听镇上人说,原来是个尼姑,小小年纪就被你堂哥吴正文霸占了,现在她就是他的女人。人们还说,这女子过得很苦,人并不坏。但为了不惹是生非,你最好少搭理她。”

正云不太相信地说:“这会是真的吗?正先帮吴正文家这么久了,我怎么从未听见他说过这事呢?”

志轩说:“这正是你弟弟聪明过人之处。吴正文这种身份的人家,丑事且肯让人往外传扬。正先为了保住饭碗,何必惹火烧身,自找麻烦呢?所以,他才守口如瓶,对你我都没提过这事。”

正云说:“啊,原来是这样,你说的很有道理。”

正云听丈夫这么一讲,就想,既然是这样,我才懒得理她。接触多了,惹是生非,没这个必要。

想归想,田广缘的家门口是吴正云去旮旯湾大山的必经之道,她想避也避不开。一天,田广缘站在门口看见吴正云经过,主动喊了声婶婶,正云不得已站住问她有什么事。广缘说:“前阵子,看你大背小背的背着从这里经过,很累的样子。现在收获已完了,你还要去忙什么呀?”

正云想起了志轩“离她远一点”的话,就应付地说:“农活一年四季都有,荞麦小春到了薅铲季节,我得去忙我的,不陪你了。”说着就迈开步子要走。

田广缘拉住她的衣袖说,我在家没什么事,等我带上一把锄头,陪你一起去帮帮你。

正云真的有点着急了,连忙说:“不行,这绝对不行。看你的身子这样单薄,是个享福人,哪能干这种粗活,你吃不了我们这种苦。你的好意我心领了。”

广缘很执着地说:“你别瞧不起我,我也是农民出身,我什么都能做。我不图你什么,我真的看你很忙、很累,而且还看得出你是个好心人,我一个人闲着没事干,只是想帮帮你,想陪你说说话,如果你不介意,时间久了,我们会成为好朋友的,如果你看不起我,那就算了。”

正云听她把话说到这分上,实在不好意思再推辞,就说:“这样吧,我的土地离这里真的还远,而且全是山路,不好走,今天你就不用陪我去了。我那边的活路要不了几天就做完了,但我屋后还有个菜园,忙起来我都没时间去料理它。全家人穿的一大堆针线活也没工夫坐下做。等我做完山里的活路后,你就到我家来帮帮我,我就感激不尽了,你说这样行吗?”

广缘答得很干脆:“行,就这样定了。过两天我来你家。”

几天过后的一个晚上,广缘真的来了。忙了一天家务的婆婆和跑了一整天山路的志轩都很疲倦,见她进来淡淡地打个招呼,就各自进屋休息了。

正云招呼她坐下,从屋里拿出一双填好的鞋底和粗麻线,她俩就着菜油灯,一个纳着一只布鞋底。为打破沉默的尴尬局面,正云先开口问:“你多大

年纪了?”她说:“我属鸡的,快二十二了。”

正云说:“这样说来,我只比你大一岁,你却叫我婶婶,看来我们山里来的人,生活过得苦,太显老了。”

她慌忙解释:“不,我看得出你的年纪和我差不多,而且非常漂亮。只是没孩子,不知道怎么称呼你才好,出于对你的尊重,我就随口叫出来了,请你别跟我计较。”

正云说:“这有什么好计较的。只是我们年龄相当,就只能以姐妹相称才恰当。而且我还听说你和吴正文是一家人,吴正文又是我的远房堂哥,按说我还得叫你一声嫂子才对。”

广缘说:“这我早在你们搬来之前就听说了,他们还告诉我,你和他是同一个老祖宗的兄妹关系。但你还是别这样叫我,你毕竟比我大一岁,再说,我原是个吃斋念佛的出家人,我不喜欢人家叫我嫂呀、婶呀的。”

正云说:“这样吧,我们各叫各的。正文大哥和他的大女人都是依着他家的孩子们喊我大姑妈。但他的大女人林德慧又是和我丈夫同姓,因此,我和志轩就按其排行喊她二姐。你们既是一家人,那你就是二妹了。”

夜深了,正云把广缘送到家门口,约定明天陪她料理屋后菜园,针线活放在晚上做。正云回家,杠上门就进屋休息了。田广缘却一夜辗转反侧,久久不能入睡。

第二天,广缘又来陪正云到后园拔草、浇花、施肥。一边劳动,田广缘一边继续她昨晚的话题:“大姐,你说我和他们是一家人,真的吗?我能算他们家的人吗?”话音刚落,哭泣声开始了。

正云赶忙放下手中的活路,吃惊地对广缘说:“妹子,我说错什么了,惹你这样伤心。谁敢说你不算他们家的人呢?”

广缘的哭泣声渐渐停息,可眼泪仍然成串流下。过了好一会,像自言自语,又像是对正云说:“哼,一家人,他们何时把我当一家人!要真是一家人……他们家根本没把我当人……”话没说完又抽泣起来。

正云安慰她:“想开点吧,别太伤心了。真有什么想不开的事,不妨给我说说,别闷在心里,会闷出病来的,说出来也许会好受些。”

广缘说:“大姐,我说了,你不会笑话我,看不起我,不再和我往来吧?”

正云说:“看你想到哪里去了,我们都是女人,我为什么要笑你呢?你看我像一个喜欢看别人笑话,幸灾乐祸的女人吗?”

广缘说:“当然不像,我信得过你。”

正云说:“你把我当亲人一样,把苦水倒出来,或许我真能替你解开心中的疙瘩。”

接下来,正云怀着复杂的心情听完田广缘的下列血泪控诉:

田广缘,原名田秀珍,生于兰田区田家院子一个农民家庭。父亲田友文读过私塾,识字颇多。承祖业,成年后除务农外,还帮人家念佛经、做道场法事,超度亡灵,以此获得一些报酬填补家用。人们俗称从事这种职业者为端公。

一天,田端公带着十三岁的儿子田小华到离家十多里远的水箐口帮聂家超度亡母,返回的路上被土匪拦劫,两父子被杀死于半山腰,钱物被抢劫一空。待发现尸首的人到他家报信时已过了好多天。田家父子死后,家里只剩妻子赵氏和年仅八岁的小女儿田秀珍。

两年后,赵氏因生活困难,经娘家人介绍改嫁给同区鸡场镇的破落地主余友清,无处交搁的小秀珍也就成了“随娘儿”。

余友清前妻之子余明仁比秀珍大七岁,是个好吃懒做,品行恶劣的浑小子,不仅对父亲和继母无礼貌,经常撒野,还时常欺辱秀珍。父母不在家的时候,他就对秀珍动手动脚。

秀珍满十三岁后,继父对母亲说:“秀珍这女娃越长越俊俏,看来明仁真的看上她了,过两年,等她大一点,干脆叫明仁娶了她,这一来,明仁既当你的儿子,又当你的女婿,亲上加亲,一家人相处不就更加和谐了吗?”

余友清话一出,秀珍母亲吼叫着:“你到底在乱七八糟说些什么呀!早知这样,我就穷死、饿死也不会嫁到你家来。你怎忍心打这些歪主意啊!母女俩嫁两父子成何体统?明仁和秀珍是以兄妹相称,怎么能够结为夫妻,这不是让人笑话吗?更主要的是你也清楚,明仁是个行为不端的孩子。我只有这一个女儿,她长大了,我要给她选一个好人家,让她嫁个好男人。我不同意你的想法,你就放过她吧,我要对得起她枉死的爹啊!”

这一来可惹恼了余友清,他更放纵儿子对秀珍的任意戏谑和侮辱。有一天,余明仁趁父亲和继母去邻村吃喜酒之机,对田秀珍下了毒手。他关上大门,用晾衣服的绳子把秀珍的手脚捆上,用帕子堵住她的嘴,将她摔倒床上,撕烂了她的上衣和裤子。秀珍就这样既不能喊也不能动,屈辱地被余明仁强暴了。

继父和母亲回来时,天已黑尽。看着羞愧无比、哭得死去活来、瘫软如泥的女儿,母亲心都碎了,一把搂进怀里放声大哭,边哭边痛骂。

余友清却冷言冷语地说:“这事都怪你,你要是答应了他们的婚事,就不会有这种见不得人的事发生。既然事情已经出了,哭又有什么用,万一惊动左邻右舍,张扬出去,只会毁了你女儿的名节,让她无法做人。”

母亲气愤地说:“你家小的是畜生,老的也不是人,是头上生疮、脚下流脓坏透顶了的一家子,迟早要遭报应,不得好死。”

余明仁一夜都没回来,以后一个多月从未露面。

母亲悄悄地对女儿说:“孩子,是妈害了你,不该带你来这样的人家,忍着点吧。这事千万不要再对谁讲了,传出去,名声不好听,将来就难找个好婆家了。今后放机灵点,防着他点,等找准机会,我一定会带你离开这个家的。”

自此,余友清经常拿秀珍母女发脾气,说就是因为这两个扫帚星才害得他的独儿子不知去向,不明生死,有家不敢回,在外面受罪。若他的儿子有个好歹,他要拿她娘俩抵命。

一月多来几乎寸步不敢离开女儿的赵氏,突然有一天感到胃里很难受,就到另一个村去找老中医看病,临出门时再三告诫女儿不要到外面去玩,她晌午过点就回来了。同时还交代,若继父先回来,叫她放乖一点。

谁也不曾料到,一月多不见人影的余明仁,会在秀珍母亲刚出门后冲了进来。吓破了胆的秀珍想夺门而出去追赶母亲,但她两腿发软,一点不听使唤,一跟头栽在地上。余明仁往里屋探头探脑,东张西望,看准屋里确实再没其他人,就向外招手,立即进来了三个和他年纪不相上下,高矮差不多的小伙子随手把门关上,就将秀珍托起来往床上摔。呆若木鸡的秀珍吓得脑子里一片空白,完全丧失了反抗能力,任凭他们撕烂她的衣服,扯掉她的裤子。四个禽兽就这样将秀珍轮奸了。

回家后的赵氏悔恨交加,心如刀绞,完全丧失了理智。她把余友清家里只要能砸烂的东西,包括神龛上供着的菩萨全砸个精光,使劲煽了余友清两耳光后,连夜带着女儿离开了余家。

可怜的娘俩你搀着我,我扶着你,在黑暗中深一脚浅一脚,跌跌撞撞地在山路上摸索着爬行。树干碰伤了她们的头,树枝挂破了她们的衣服,荆棘划破了她们的脸和双手,一路历尽艰辛,第二天下午到达了八里铺秀珍的外婆家。快到外婆家门口时,母亲交代女儿千万别乱说话,一切由她应酬就行了。

为了女儿的未来,在余家所发生的一切,母亲只字未提,只说余友清的脾气太坏、太小见,她不愿再和他过下去,决心离开他,因此带着秀珍出来先避一避。就这样,秀珍母女就在外婆家暂时住了下来。

外婆有幺儿、儿媳、三个孙子孙女一大家人,生活并不宽裕。为了生存,赵氏带着女儿多脏、多累的活都争着干,屋里屋外的事抢着做。她担心余友清会寻找到这里来撒泼耍赖,把她们抓走,老是提心吊胆做噩梦。随着时间的推移,母亲的担忧渐渐淡忘。她以为余友清认定她是决心不再和他厮守下去才离家出走,不会再追究此事了。因此想,这回侥幸逃了出来,总算逃脱一劫,脱离虎口。下一步得考虑母女俩如何谋生,老待在娘家总不是办法。她想带着女儿去帮人或者找亲朋好友借点本钱,找个地方做点小生意。

一天,四五个彪形大汉突然闯入外婆的家里,两人握有手枪,三人手执短棍,气势汹汹地扬言余友清已把养女田秀珍以三十元大洋的价格卖给了他们的老板廖京生。他们是奉廖老板之命来领人的。

从未见过这阵势的外婆一家老小连同秀珍在内,吓得脸色苍白、战战兢兢,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惊吓中清醒过来的母亲连忙把女儿拉过来藏在自己的背后说:“这是我的女儿,余友清有什么权利将我女儿卖给别人?我陪你们去找他说道理,你们可不能带走我女儿!”

来人不由分说把母亲推倒在地,抢走了秀珍,并朝天放了两枪,谁也不敢上前阻拦。

旧伤未愈又添新创的秀珍,就在被抢走的当天夜晚,被一个年约四十、大腹便便,自称是廖大老板的男人强奸了数次。廖老板认定她不是处女后,用更毒辣的手段蹂躏她,还气愤地说:“老子花了三十块大洋,买来了一个破烂货!”

自此,秀珍在廖家完全失去人身自由,白天不能出门半步,进茅房也有下人李妈跟随监视,夜晚就是姓廖的泄欲工具。她实在承受不了,心想自己迟早会被他折磨死的,得想尽办法逃离这个魔鬼家。可她还没想出办法时,更大的灾难又降临在她的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