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历代封建王朝政治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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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中国专制主义皇权的发展(11)

满洲旅人主内地,重演了四百多年前的蒙古的旧剧。当然,它们间的情况电各有差异。蒙古是游牧民,满洲是农业为主而兼畜牧。尽管它们都无例外地遵照落后的征服者终为先进的被征服者所征服的发展铁则,但满族比起蒙古来,接受汉文化的过程毕竟更快,程度也更深,因而旧俗的保存也要少一些。清朝在制度上基本上是一仍明制。然而,在很多地方,那种落后的家长奴隶制习俗仍被保留下来,给已趋恶性发展的专制主义皇权带来更坏的影响。满洲大臣在奏事中,向有称臣或奴才者。乾隆戊子,“谕嗣后颁行公事,折奏称臣;请安谢恩寻常折奏,仍称奴才,所以存满洲旧俗也。乃久之,满臣奏折无论公事私事,俱称奴才以为媚矣”(《清稗类抄》册五第2170页《奴才》)!明朝皇帝在答诏里对臣下俱称“卿”,以示尊重,后期对南六卿一度一切叱名,“识者以为非礼”。而清则于满汉大臣一律以“尔”斥之。清在大朝时,王公百官都必须行三跪九叩首的大礼,其他朝仪亦如之。这比起明常朝时所行一拜三叩首来,礼数严重得多。明时早朝毕,四品以上官人侍内殿,“凡百官于御前侍坐,有官奏事,必起立,奏毕,复坐”。而清朝奏事则无不跪于地。清朝的大臣受召见,“跪久则膝痛,膝间必以厚棉裹之。光绪某年,李文忠公鸿章以孝钦后万寿在迩,乃在直隶署中日行拜跪三次,以肆习之”(《清稗类抄》册一第407页《召见膝裹厚棉》)。阿Q被团丁不明不白的抓到官府大堂,见着上面“有些来历”的人,“膝关节立刻自然而然的宽松,便跪了下去了”。中国人有这种“本能”,是不能不感谢满洲皇帝的。

清朝也有给事中之设。“国初《会典》开载:该科所奉旨意,有灼见未便之处,许封还;执奏部院督抚本章,有情理未协者,俱得驳正题参。是旧制犹以封驳为职,不任以他事也。雍正元年,以六科内升外转一事,奉旨归都察院管。此后科臣循照台例,一切城仓潜盐等差,与御史一体开列。台省并为一官,与列代之制异矣。”(《养吉斋丛录》卷之一)又“国初《会典》开载:凡内阁交出密本,由该科挂号,即将各原封送各该部,是从前密本(即今之奏折)未有从内阁径下者。至顺治末,密本有不由科臣,径由内阁发部,科臣不得即见者”(同上)。至此,封驳制度在表面上也不再保存。清初“京官并许条陈,康熙十年,宪臣奏请停止,凡非言官而建言为越职,例当降调”(同上卷三)。言路也从此大窄。柳诒征所谓:“独夫专制,而无人能监督之,自清始也。”(《中国文化史》下卷第710页)从极端的程度而言,这个话也是不无道理的。

雍正七、八年间,西北用兵,为了便于迅速处理军情奏报,创设了军机处。这个机构经过发展,取代了内阁的大部分权力,成为处理朝廷机务的枢要。于是,寻常吏事,仍由内阁票拟;而大政则皆由枢臣面奉指挥,拟旨缮发,由兵部加封,发驿驰递,即所谓“廷寄”。军机大臣并无正式的衙署,人值的大枢由皇帝选派,以满汉大学士、六部尚书、侍郎和总督等奉特旨充任,均为兼差。军机处的司员军机章京,俗称小军机,由内阁及各部考选保送,再由军机枢臣考试,考取者由军机处带领引见,先行记名,以次传补。“大抵首列无不记名者,第二名以下,或记名或否,由上圈定。”(《南屋述闻》)章京初无定额,嘉庆四年始定为满汉各十六员为两班,每班以一人为领班,一人为邦领班,俗称达拉密、邦达拉密。其后班复增额外章京一人,共为九人,寻增至十人。两班日头班、二班,值期以二日番替。朝廷政务,“本章归内阁,机务及用兵皆军机大臣承旨。天子无日不与大臣相见,无论宦寺不得参,即承旨诸大臣,亦只供传达缮撰,而不能稍有赞画”(《簷曝杂记》)。可知清代的军机处,完全是机要秘书之类。同样,“内阁大学士沿明制,主票拟,然一一皆禀上裁,大学士无权也”(《养吉斋丛录》卷二三)。清朝的皇帝皆以大权独揽,不使旁落相标榜。康熙曾经说过:“天下之权,唯一人操之,不可旁落。”(《圣祖实录》卷二五九康熙五三年六月)又说:“今大小事务,皆朕一人亲理,无可旁贷。若将要务分任于人,则断不可行。所以无论巨细,朕心躬自断制。”(《康熙东华录》卷九一)乾隆说:“本朝家法……一切用人听言,大权从无旁落。”(《高宗实录》卷三二三乾隆十三年八月)他在《书程颐论经筵札子后》一谕里,曾就来范仲淹的名言士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大加批判,说:“夫用宰相者,非人君其谁乎?使为人君者,深居高处,自修其德,惟以天下之治乱付之宰相,已不过问,幸而所用若韩、范,犹不免有上殿之相争;若不幸而用王、吕,天下岂有不乱者也?此不可也。且使为宰相者,居然以天下之治乱为己任,而目无其君,此犹大不可也。”嘉庆也曾说过:“我朝列圣相承,乾纲独揽。皇考高宗纯皇帝,临御六十年,于一切纶音宣布,无非断自宸衷,从不令臣下阻挠国是。即朕亲政以来……令出惟行,大权从无旁落。”(《枢垣纪略》卷十四)与此同时,“内外臣工,纤细不敢自专,必以上请”(《养吉斋丛录》卷二三)。故文书旁午,犊案山积。所有这些,都是清朝专制主义皇权恶性发展的有力证明。

与专制主义皇权恶性发展表里相呈的便是,在元、明、清这一历史阶段里,政治制度的腐朽与僵化也越来越明显。事物的发展,总是循着一条必然的道路,在成熟之后,继之就是衰腐、僵化,以至于消亡。唐、宋时期,中国的封建制度,已粲然大备。北宋吕夷简在中书,奏令参知政事宋绶编例,并说:“自吾有此例,使一庸夫执之,皆可为相矣!”(《涑水纪闻》)一个政权,万几千端,能够作到凡事都有条可据,有例可循,这应该是一种成熟的表现。但随之是僵化因循,没有任何创造与发展之可言,也就开始走向自己的反面,导致腐败丛生,无可拯治。朱熹对南宋时的官僚文牍的弊害举过一个例子:“且如驾过景灵宫,差从官一人过盏子,有甚难事?只消宰相点下便了。须要三省下吏部,吏部下大常。太常拟差申部,部申省,动是十日不能得了;所差又即是眼前人。”(《朱子语类》卷一二七《本朝一太祖》川小的一件事情,本是唾手可办。然必须文读周迁,动辄十天才得峻事,从立法设制上是极周密严格之能事,但从实际的行政效力而言,则完全成了腐败的文牍游戏。叶适就曾尖锐地指出:“本朝之所以立国定制,维持人心,期于永存而不可动者,皆以惩创五季而矫唐末之失策为言。细者愈细,密者愈密,摇手举足,辄有法禁。而文以儒术,辅以正论。人心日柔,士气日惰,人才日弱,举为懦弛之行,以相与奉繁密之法。遂揭而号于世曰:此王政也,此仁泽也,此长久不变之术也。”(《水心文集》卷之三《法度总论二》)遂至于“虚文相挺,浮论相倚”。

明、清以降,法制益严,文网益密。谢淛肇所谓:“从来仕宦法网之密,无如本朝者。上自宰相,下至驿递、巡官,莫不以虚文相酬应。而京官犹可,外吏则愈甚矣。大抵官不留意政事,一切付之胥曹,而胥曹之所奉行者,不过已往之旧牍,历年之成规不敢分毫逾越。而上之人既以是责下,则下之人亦不得不以故事虚文应之。一有不应,则上之胥曹又乘其隙而绳以法矣。故郡县之吏,宵旰竭蹷,惟日不足,而吏治卒不以振者,职此之故也。”(《五杂俎》卷二四《事部二》)明末的大思想家王夫之、黄宗羲、顾炎武都对这一时弊划提出了尖锐的批评。王夫之说:“今命官之制,在外者,一县之令,丞、簿不听命焉。一郡之守,同知、判推不听命焉。一司之使,分以左右,二参、副、金不听命焉。文移印信,封掌押发,登于公座,惟恐长官之或偷也,而钳束之如胥吏。行未百年,法已坏。犹使藉口公座,脱独尸之咎,疑制之患,已大可睹。又复分其屯田、水利、钱法、驿传、盐政,分为数道以制司,道立分司,督察巡守兵粮之务以制郡。巡按之使,络驿驰道,循环送任,无隙日月,以尽制之。所以制外者,无遗力矣!在内者,取都督一府而五之,问以同、签。六部卿贰或七八员,都堂、大理、通政、太仆以放,虽有长贰之别而事权散出,不受裁制。黄扉论道之席,至永刊极刑,以废其官。其文移印信、封掌押法,公同朝参者犹外也,复使给谏御史巡视刷卷以制之。卒有援立大僚,边关盗贼,建置河漕,三礼疑似之事,所部不得决,又设会议、抄参、私揭以制之。所以制内者无遗力矣。”(《黄书》卷五《任官》)黄宗羲指出:“后世之法,藏天下于筐筐者也。利不欲其遗于下,福必欲其敛于上。用一人焉,则疑其自私,而又用一人以制其私。行一事焉,则虑其可欺而又设一事以防其欺。天下之人共知其筐箧之所在,吾亦鳃鳃然日唯筐箧之是虞,故其法不得不密。法愈密而天下之乱即生于法之中,所谓非法之法也。”(《明夷待访录·原法》)顾炎武亦谓:“后世有不善治者出焉,尽天下一切之权而收之在上,而万几之广,固非一人所能操也。而权乃移于法。于是多为之法以禁防之。虽大奸有所不能逾,而贤智之臣亦无能效尺寸于法之外湘与兢兢奉法,以求无过而已。于是天子之权,不寄之人臣,而寄之胥吏。”(《日知录》卷九《政事·守令》)梁启超写过一篇题为《论中国积弱由于防弊》的文章,他所举的事例未必都是正确,但他所说的“后世之为天下也私,故务防弊”,“务防弊者,一弊未弭,百弊已起,如耷漏屋,愈耷愈漏;如补破袖,愈补愈破”(《梁启超文集》第30页)。他们所痛心疾首指出来的,都是残酷的事实。大抵防闹过甚,牵制太多,则官员消极保位,风气必流于因循苟且。加之条例苛烦,即使是老于官场的官僚,也很难熟练掌握与运用流传的案牍(这些案读中包括祖宗以来历朝的旧典和数不清的案例)。明宣宗尝语侍臣,说:“朕抵奉祖宗成法,诸司事有疑碍而奏请者,必命考旧典。盖皇曾祖肇建国家,皇祖、皇考相承,法制洋备,况历涉世务,练达人情,谋虑深远。子孙遵而行之,犹恐未至。世之作聪明,乱旧章,驯至败亡,往事多有可鉴。”(《典故旧闻》卷九)皇帝重视“典”,官员们当然同样必须重视旧典,掌握旧典。案例实际上也是一种旧典。社会上千奇万怪的案件,律、敕之所不该载者,都是比类成例来处分的。所以不熟悉例,也便无法当官。糟糕的正是苦读《四书》、《五经》,擅长八股出身的官员们对这些都不熟悉,至少是需要相当长的时期才能熟悉。这就使吏成为他们不可缺少的依靠。即以一道题本而论,“每题一事,必先引例载若何?而今此事若何?查与某例相符,或事与例虽未符而有某例可援,且查曾有某事即照此例办理,今此事与此例相合与否?凡题一事,必引例数次庐叙亦数次。初视似繁文,然苟少与例不符,即无办法”(《天咫偶闻》卷一)。可见即使一道公事的奏本,离开了老于案牍的吏员,这个官也就当不成。官与吏分途,大体上是自明始。黄宗羲列吏胥之害,大要有四:“其一,今之胥吏,以徒隶为之,所谓皇皇求利者。而当可以为利之处,则亦何所不至,创为文网,以济其私。凡今之所设施之科条,皆出于吏。是以天下有吏之法,无朝廷之法。其二,天下之吏,既为无赖子所据,而佐贰又为吏之出身,士人目为异途,羞与为伍。承平之世,士人众多,出仕之途既狭,遂使有才者老死邱壑,非如孔孟之时委吏乘田抱关击析之皆士人也。其三,各衙门之佐贰,不自其长辟召,一一铨之吏部,即其名姓且不能追,况其人之贤不肖乎?故控部化为签部,贻笑千古。其四,京师权要之吏,顶首皆数千金,父传之子,兄传之弟,其一人丽于法,后而继一人焉,则其子若弟也;不然,则其传衣钵者也。是以今天下无封建之国,有封建之吏。”(《明夷待访录·胥吏》)尽管这都是事实,但当时的官场,离开了吏就无法运转。明中叶以后的政治,除了朝廷中官僚之间的倾轧之外,实际的日常运转主要就是依靠吏,运转的程序所依据的便是例。因此,纵使皇帝十年、二十年不见大臣。或者如万历末年,官缺不补,一时内阁只方从哲一人。从哲请增阁员,帝以一人足办,不允,从哲于是卧假四十余日,阁中阒无一人。六部堂上官有时仅四、五人,都御史数年空署,原额五十余人的给事中仅存四个,百余员的御史仅止五人。形成六部则长贰无人人卿则强半虚旷,通政、大理亦无现官,种种奇怪现象。但是这个腐败不堪的政权仍然可以在“吏”与“例”的双轨上,犹如一辆败烂而无人驾驶的机车,在惯性的驱动下,沿着下坡,继续蹒跚地、颠簸地向着死亡缓慢滑行。

满族的人上,又给这个濒于死亡的制度注射了一针强心剂。历史像是在同我们这个古老而又多灾多难的民族开玩笑。就是在中国封建制度已进人僵死、腐败的时期里,却又由一个正富有活力的满族主宰了全国。有清一代的皇帝,努尔哈赤、皇太极、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六代,与前朝的任何英主,都堪伯仲;即使如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光绪,也皆保持中等水平。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就总体看,清朝一代的皇帝,质量普遍比历史上的任何朝代都要高。在君主专制的体制下,君主个人的品质、能力,对当时的政治,在一个短时期内是可以有决定影响的。康、雍之际,雄才大略的皇帝在取得社会生产恢复、发展的基础上,倾中国之全力,以追求自己的文冶武功泊然是也可以取得一时的某些辉煌成就的。然而,这一切除了延续这个制度的寿命之外,终究无补于挽救其本质的腐败与必然的死亡。在密封隔绝环境下的千年古尸,外表上仍保持色泽如生的虚假效果,而一旦暴露在外,立即便会风化。中国封建制度的僵尸也正是这样。1840年以前,它在隔绝中自傲自大,以天朝大国自诩。而当西方的炮舰一旦轰开了大门,这具陈尸也就如土委地,无复原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