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妃的介绍
清朝从顺治时就规定,凡满族八旗人家年满十三岁至十六岁的女子,必须参加每三年一次的皇帝选秀女,选中者,留在宫里随侍皇帝成为妃嫔,或被赐给皇室子孙做福晋未经参加选秀女者,不得嫁人。阅选时,按八旗的顺序,一般七八个人站成一排,由皇帝、皇太后们挑选。被挑选女子的名字,每排写一张单子,留宫中存档,这种名单,在档案中称为“秀女排单”。
清代的后宫,上至皇后,下到宫女,都是从旗人女子中挑选出来的。旗人,是清朝独有的。因此,从旗人女子中挑选后宫粉黛的制度,也是清代独有的。
清太祖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的过程中,创立了八旗制度,这套制度是在女真人原来的狩猎组织的基础上建立的,是军政合一的制度,兼有行政、军事、生产等多方面职能。以黄、白、红、蓝四色旗帜为标志,组成镶黄、镶白、镶红、镶蓝、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八旗。
清入主中原后,旗人又有八旗和内务府包衣三旗的区别。八旗包括满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共二十四旗治的主要支柱;内务府包衣三旗则是清皇室的奴隶,二者的政治地位不同。所以,尽管清初将八旗和包衣三旗的女子都称为秀女,但挑选的方法和她们在宫中的地位也有所不同。八旗秀女,每三年挑选一次,由户部主持,可备皇后妃嫔之选,或者赐婚近支(即三代以内、血缘关系比较密切的)宗室;包衣三旗秀女,每年挑选一次,由内务府主持,其中虽然也有一些人最终被逐渐升为妃嫔,但承担后宫杂役的,都是内务府包衣之女。到了清代后期,包衣三旗的应选女子就不再称为秀女,而在挑选宫女时,就明确地说“引见包衣三旗使女”了。所以说,能够成为清廷后妃的,主要是八旗秀女。
下面开始选妃只见皇帝和太后的面前站了7个女子,下面他们开始自我介绍。第一个女子说:“参见皇上太后,奴婢是富察氏。”皇上说:“好。”太监说:“富察氏,留牌子。”第二个女子说:“参见皇上太后,奴婢是周氏。”太监说:“周氏,翻排子赐花。”第三个女子说:“参见皇上太后,奴婢是李氏。”太监说:“李氏留牌子。”第四个女子说:“参间皇上太后,奴婢是上官丽娜。”太监说:“上官丽娜,留牌子。”第五个女子说:“参见皇上太后,奴婢是鄂敏氏。”太监说:“鄂敏氏留牌子。”第六个女子说:“参见皇上太后,奴婢是佳氏。”太监说:“佳氏翻牌子赐花。”第七个女子说:“参见皇上太后,奴婢是,鄂佳氏。”太监说:“鄂佳氏留牌子。”选妃结束了,这美好的一天也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