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么一无所有,要么得到有限的回报,贾斯丁挤垮同行并吞并他们的产业时惯用这种手法,这一手杀招无往不胜。
贾斯丁的有钱这是公认的事实,他的为人许多人同样清楚,据说这个奸商从小就极为贪婪,他的斗鸡眼就是因为经常贪婪的盯着金币所导致,这成为发财之后的贾斯丁最大的心病。
发财之后要讲究形象,就如同小女孩不懂事的时候穿什么衣服无所谓,等到她成为少女了,就希望自己能够打扮得花枝招展,恨不得把家里最后一枚铜币拿出来购买新衣服。
贾斯丁晃动着布袋,银币叮当作响的声音引起了许多人的渴望,一枚银币可以在酒馆美美地享受半桶最纯正的麦酒,或者给自己的孩子添一件不错的新衣服,节俭的人甚至可以用这枚银币作为一家人半个月的饮食开销。
托玛士趴着门缝向外张望着,这个家伙有钱,如果他肯拿出一大笔钱,托玛士不介意给他一个享用生命圣水的优先权。
这种事情不能自己亲自出面,贪婪的人到哪里都被人鄙视,更不要说神圣的牧师,不能为了一点儿小钱就把名声搞臭了。
贝克悄悄凑了过来,低声说道:「主人,贾斯丁的资产据说有数万枚金币,夏满叙城两成的走私生意是他控制,需要我为您做一点儿小事吗?用我个人的名义。」
托玛士吞吞口水说道:「贝克,女神说贪婪是原罪,可是我真的很想犯罪。要知道你的主人很穷,甚至无法支付应该给你的薪水。也许你应该知道,现在你的身份不是农奴,而是我的仆人,主人有责任为仆人支付劳动所得。」
贝克眼睛亮起来,这个主人不虚伪,至少在自己的面前不虚伪,贝克悄声说道:「贾斯丁会不惜代价地得到明天那滴生命圣水,而绝不可能拖延到明天,这是面子问题。
夏满叙城的贵族瞧不起贾斯丁,所以他迫切的需要在别人面前获得炫耀的资本,得到生命圣水是最好的办法。我想要偷偷的联络他,他应该愿意贡献一百枚金币作为对女神的小小敬意。」
托玛士揉着光溜溜的下巴说道:「你的父亲究竟教给了你什么知识?我感觉你很狡猾呢?」
贝克抬起头看着托玛士说道:「我的父亲的投机生意失败,他和我的母亲被债主变卖为农奴,导致我生下来就是农奴,我母亲很早就离世了,父亲在一年前也承受不起繁重的劳动累死了。」
托玛士黯然,贝克这个家伙的命运够惨。托玛士家的庄园也有农奴,不过他们生活的相对优越许多,弗兰克伯爵对待农奴并不苛刻,没有离开帝都之前托玛士没有机会见到真正的农奴生活有多悲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