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你结的朋友越多、越坚固,等于你有一个无形而巨大的财产。不用说,以此为资本,不管在买卖上或金融上都将为你开拓一条康庄大道。
就社会和自然状况来看,孤单的斗不赢集体的。一个人在社会中,如果没有朋友,没有他人的帮助,他的境况会十分糟糕。普通人如此,一个想要成就大事业的人更是如此。如果失去了他人的帮助,不能利用他人之力,任何事业都无从谈起。
借朋友之力,是让自己能够高居人上的好方式。黄巾乱世之中,刘关张邂逅相逢,桃园结义,成就了千古美名,也奠定了西蜀王朝的根基。以后三分天下,西蜀称帝。刘备始为皇帝,关张也成开国元勋,西蜀重臣。回头看看,刘关张结义之时,三人均是下层草民。刘备虽是汉室皇亲,却落得流浪街市,贩席为生;张飞只是一个屠夫、粗人;关羽杀人在逃,无处立身。三人结义后,彼此借重,相得益彰。董卓之乱时,吕布称枭雄。刘关张大战吕布,却只打成平手,可见吕布何等英雄。但吕布匹夫无助,枉自豪勇,最终被曹操所杀。而刘关张却在三国中彼此相仗,日益得势,最终立国树勋。这是借朋友之力的一个典型例子。西汉刘邦,也是一个善借朋友、他人之力者。刘邦出身低微,学无所长,文不能着书立说,武不能挥刀舞枪。但刘邦天生豪爽,善用他人,胆识无双。早年穷困不名时,他身无分文,却敢独坐上宾。押送囚徒时,居然敢私违王法,纵囚逃散。以后斩白蛇起义,云集四方豪杰,无论哪种背景的人或敌方的人,最后都为他所有。如韩信、彭越、英布,这些威震天下的悍将英雄,原先都是他的死敌项羽手下的人。至于刘邦身边的谋臣武将,如萧何、曹参、樊哙、张良等,都是他早期小圈子里的人,萧何、曹参、樊哙更是刘邦的家乡故邻,亲戚六眷。他们在刘邦楚汉争战中,劳苦功高,最终帮助刘邦建立了西汉王朝,也可以说刘邦利用他们成就了自己的帝王之业。
不仅帝王将相需要借他人之力,就是平民百姓也离不开三朋四友,更何况下海经商的生意人。俗话说:一个好汉三个帮,一个篱笆三个桩。这都说明要借用朋友之力。来自朋友的帮助最真诚和无私,有的甚至不求回报。唯其如此,向朋友求助时要慎重,朋友之力非必要时不借、非紧急时不借,这样可以保证当你真正需要时一借而成。
在发挥双方优势的基础上借力
当你急需从别人那里借到力时,如果别人无法或不愿借给你,你的愿望就会落空。因此,借力也要善于找准所借的对象,并且最好把自己的优势和对方的优势相比较,如能互补,则借力不再是单向的和施受式的,而是双向的、互动的。那么,借到自己所需的东西自然水到渠成。
犀牛和犀牛鸟是自然界中合作最好的一对伙伴,它们往往生活在一起。
每当犀牛进完食后,犀牛鸟便不辞劳苦地负责清除犀牛牙缝里的食物残渣,并以此为食。同时,犀牛身上的“清洁”工作也由犀牛鸟负责,许多想在犀牛身上寄居的小虫子都成了犀牛鸟的美味。
犀牛和犀牛鸟各自发挥优势,彼此共存,传为动物王国的佳话。
发生在动物身上的这种“互借”关系很形象地说明了优势互补的借力方法的好处。
有了借力的思路,还要有借力的技巧。技巧之一是找到双方的互补点。瞎子之所以会背瘸子,是因为自己有两条会走路的腿,而对方有一双会看路的眼睛。
柳传志和他的“联想”在发展过程中依靠瞎子背瘸子的借力战术,曾经跨过了两道至关重要的坎儿。也是在跨过了这两道坎儿之后,“联想”才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第一次是利用自己熟悉国内市场的优势做外国品牌的代理,从而通过借用别人的品牌优势拓展自己的销售渠道,增强了企业实力。
1987年,中国电脑市场只有为数不多的四五种美国品牌电脑以及技术性能相对落后的国产电脑。已经通过解决西文汉化问题而获得巨大发展的联想集团此时面临着三种选择。一是继续进行单一的联想汉卡的推广销售。这显然是一种不思进取的选择,因为汉卡市场毕竟有限。二是以汉卡为龙头,研制开发自己的电脑,以汉卡带动电脑销售。这在当时看虽然是有利可图的选择,但面临着几个问题:企业实力不够,公司当时难以承担开发电脑整机需要的资金投入;对世界电脑技术的发展不熟悉,即便生产出自己的电脑,从长远来看可能会因为先天不足而没有大的发展前途;由于“联想”是一家计划外企业,当时的国家政策也难以支持它生产电脑。三是结合中国国情,选择一种质量、性能和价格比较合适的外国电脑,以汉卡带动电脑销售并使之成为大陆的主导型电脑。这样做的好处在于:第一,投资少,利于积累资金;第二,便于了解世界电脑的先进技术,积累市场经验;第三,便于建立自己的全国销售网络。最终柳传志选择了第三种方式,并与美国AST公司结成战略伙伴关系。
按柳传志的计划,第一步,通过代理将世界真正优秀的产品引进来;第二步,在适当时候把生产线引进来,实现生产环节本地化;第三步,进一步实现技术转移,大大缩短与代理产品的技术差距,实现相关技术的本地化。最后的事实是,代理业务不但发展了联想自己,也为中国的整个计算机产业作出了贡献。在联想和我国其他计算机企业的奋起直追下,我国计算机应用水平真正实现了与世界同步,并同时促进了我国代理行业的发展。联想是最早将代理制引人中国的企业之一,也是最早通过签订代理协议规范代理商行为的企业。
对“联想”来说,代理业务在其发展史上功不可没。可以说,没有代理业务,就没有今天的联想电脑和联想激光打印机,就没有出色的“联想”管理经验和成功的渠道管理。
最重要的是,代理让柳传志和“联想”学到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并培养了人才。
另一次是“联想”在香港的发展。
1988年,整个中国都处在高速发展的氛围中,国内经济环境既繁荣又混乱,许多客观情况都限制着民营科技企业向产业化发展。
柳传志已经学会了做贸易,打通了渠道,但他并没有满足。他在细致的国内外市场调查之后,毅然制定了进军海外、以国际化带动产业化的发展战略。他要自己进行生产。“因为我们是计算所的人,总觉得自己有这个能力做。但当时是计划经济,联想很小,国家不可能给我们生产批文,我们怎么说都没有用,因为潜在的能力没有人相信。我们决定到海外试试,海外没有计划管着你。就这样,我们把外向型和产业化并做一步跨了。”
1988年,柳传志一行几人来到香港,手里只攥了30万港币,因此到香港后也只能和在中国大陆一样,先从做贸易开始。通过贸易积累资金,了解海外市场。
当时,“联想”进军海外市场的条件并不完全成熟,他们虽然有技术和国内大本营做后盾,但是他们对国际计算机市场却一无所知,就好比一个身强力壮的“瞎子”。与联想合资的香港导远电脑公司的儿位年轻港商毕业于英国伦敦帝国大学理工学院,资金与科技实力不够,但对国际市场的竞争规律一清二楚,就好比一个心明眼亮的“瘸子”。
让这两个不完美的“残疾人”完美地结合起来,让“瞎子”为“瘸子”做腿,站立起来然后起跑;让“瘸子”为“瞎子”做眼,看清世界,找到方向。“扬长避短,趋利避害”,以不完美的个体做完美的“组合”,这就是柳传志和“联想”的“瞎子背瘸子”策略。
柳传志在回忆当时的情形时说:“1988年我们带了30万港币到香港,同当地两家公司合作,总投资90万港币,办了一家香港联想电脑公司。那时在香港开公司成立大会,也就是4月1日,我在记者会上讲,我们计划一年要完成营业额1亿港币。记者就问我们有多少本钱,我们说有90万的股本,当时没说利润,结果所有记者脸上的表情都很明显,似笑非笑,绝对不以为然,觉得又是大陆来的人说大话。时隔一年以后,我们完成了1.2亿港币。事实证明,我们不是说大话。”
对于钱具体怎么赚的,柳传志说这不是秘密,很简单。当时他们的三家公司分别是中科院计算所、中国技术转让公司、香港导远公司。一家在国内有技术,另一家公司有可以做资金担保的雄厚背景,香港公司掌握了海外销售渠道。当时他们主要销售美国公司AST刚刚引进中国的机器。当时的计算机与今天不同,今天的计算机因为竞争激烈已经成了新鲜水果,像荔枝一样不能搁,一搁就贬值,那时却都是干果,搁些时间也没问题。如果他们每月可以卖200台,他们就订货400台,因为北京联想还可以销200台。万一香港的200台谁都没卖出去,顶多下个月北京公司再接着卖。这样,多进货价格就大大不同。价格能差40%。后来他们做到每个月销售两千多台。那一年他们卖了两万多台,进价又比别家低得多,便有了很大利润,所以第一年他们愣是做了1.2亿港币的营业额,净赚了一千多万。
当时,大陆有不少公司也与香港有着合作,但多不愉快。联想的成功无疑证明了策略的正确。这一开头的喜人成绩不但给联想的海外发展增添了信心,也在内地和香港大企业合作方面作出了表率。
用自己的长处来弥补别人的短处,拿别人的长处来克服自己的短处,在合作中谋发展,在互补中谋前进,这样双方就都能做大、做强、做长久。
商业活动的最终目的在于发展自己,但是纯粹不顾别人的自我发展是不可能的。正如人具有社会性而必然会受到周围人群和社会变化的影响一样,单一企业的发展也要受到行业发展、企业发展的影响。社会生活是个大舞台,颇像莎士比亚描写过的那种情景一般:“所有的男女都在这儿扮演角色。”每个人都有他们各自登场表演的入场券,他们结成一支互为影响的群体,汇成一股人流,摩肩接踵地在众目睽睽下表演着。企业也如此,具有社会性或群体性。竞争只是企业活动的一个方面,即表现企业个性的方面;而合作则是企业活动的另一个方面,即表现企业群体性的方面。当今社会竞争空前激烈,如果不存在“大鱼吃小鱼”的前提,竞争的双方要是不顾对方的死活,死拼到底,在势均力敌的情况下,只会出现两败俱伤的结局。如果双方在必要时采取合作对策,也许对双方都有利,因此在商业活动中提倡互惠原则是必要的。
买卖双方中,卖方想赚钱,买方想省钱,表面上看这是一对矛盾,但是买卖双方的关系也是通过这种“赚”与“省”的关系而发生的,两者又在统一体中,没有了任何一方,买卖关系就不存在了。以长远之计去维持这种关系,就需要考虑双方互惠的原则。
借到一块响亮的金字招牌
借力不能滥借,不能什么都借,应该只借自己最紧迫需要的东西。
在中国的电脑圣地中关村,提起柳传志和他所创立的“联想”,恐怕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确,于公——上百亿元的年销售额,于私——上亿元的身家,这都不是一般人能轻易达到的创富高度。经商取得如此成就,头上的光环自然多多,但在这光环笼罩之下的,是他不平凡的创业和发展历程,其中最为他自己庆幸的就是在联想创业之初就“借”到了一块金字招牌。
1984年11月1日,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新技术发展公司——联想集团公司的前身成立。在当时还属偏僻之地的中关村又多了一家实在不起眼的新公司。柳传志和另外10个被认为不太安分的知识分子在这里开始摸索赚钱之道。
当时公司的基本状况是:中科院计算所投资20万元加上一问20平方米的小平房以及端着计算所“铁饭碗”的11个人。创办初期,与“两通两海”相比,这家公司实在不起眼。那时候到政府部门开会,联想的总经理总是早早到场,坐到第一排。如果有机会讨论,一定要抢着发言,目的是引起领导的注意以便得到支持。
很明显,这是一家地道的国营企业,因为投资少、规模小,也许投资者并没有指望这个小公司能干出多么大的事情来。但国营这一点,对于刚刚诞生的这个小企业来说却是至关重要的。柳传志他们非常清楚,国营企业在很多方面都具有民营企业不可比拟的优势,正是基于这一点,柳传志才能发挥自己的优势,用活用足政策,把联想这样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企业发展成一个举世瞩目的大企业。
成立前期,柳传志和创业的同事们考虑,计算所只投资是不够的,更主要的是应该放权。于是他们向所里提出要三权:第一是人事权,所里不能往公司塞人;第二是财务权,公司把该交国家的、科学院的、计算所的资金上缴以后,剩下的资金支配所里不要管;第三就是经营决策权,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由自己做主。
虽然投资不多,但在柳传志的要求下,计算所将三件宝交给公司:一是下放人事、财务和经营自主权,也就是在机制上保证后来柳传志所说的“民营”。二是保证所里上千名科技人员做公司后盾。这一点在当时可能并不觉得有多么重要,因为中科院是知识分子扎堆的地方,也许还有人觉得是计算所在甩包袱。但是,高素质的创业人员可能是当时计算所新技术发展公司最大的财富。三是给一块“中科院计算所”的金字招牌。这是计算所新技术发展公司重要的无形资产,有了中科院计算所这块国内计算机界的顶尖招牌,对公司发展业务肯定有很强的支持作用。因此,柳传志一直到1988年还在强调“我们是官办公司”,那是一块“金字招牌”,他们清楚地认识到了这个优势,也充分地利用了它。
在当时的市场条件下,国有企业最大的好处是贷款容易、税收优惠以及有商业信誉等等。回顾联想集团的发展历程,国有优势的发挥在联想发展的关键时刻往往是功不可没。柳传志曾直言不讳地说:“1988年我们能到香港发展,‘金海王工程’为什么去不了?因为它是私营的,而我们有科学院出来说话:‘这是我们的公司。’”香港联想开业三个月就收回90万港币的全部投资,第一年营业额高达1.2亿港币,“国有”的优势再一次得到体现。甚至在企业发展的后期,联想还一如既往地享受着“国有”的恩惠,与政府成功地合作、开发并实施了诸多的合作项目。
一次,中国科学院进口了500台IBM计算机,配给其下属的上百家研究院。王树和、柳传志几位得知后,和李勤天天跑中国科学院。当时的信通公司等也在争这笔业务,但是,李勤他们给出只收价格4%的维修服务培训费,使其他公司觉得没法做。新技术公司有很多人曾经参与过我国大型机的研制,技术力量很强,加上这些人的努力,一趟一趟地跑,终于感动了中科院,于是科学院把这500台计算机的验机、培训、维修的业务交给了联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