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书友反应书里的街球招数太玄幻,龙马对此只能表示无奈,我可以负责任地说,本书里每一个街球巨星的招数都是真实的,并且都是他本人的成名绝活,如果书友的身边有玩街球的,你可以去求证,如果没有,也可以去搜百度视频。本书选择的街球巨星都是最具代表性的,很轻易就能找到。另外再说一句题外话,个人觉得,喜欢篮球的兄弟如果没有趁着年轻玩玩街球,真的太遗憾了。什么是自由?什么是率性?什么是热血贲张的激情?什么是镌刻在灵魂里的强硬?街球就是。
本来街球卷只是做一个过渡的,可是写着写着,就压抑不住内心的激动了,只能说,接触街球太晚了,我已经回不去了,可是很多书友还来得及。
======================================章节分割线======================================
被封盖下来的篮球刚刚从地面上弹起,乔伊就像一头黑豹一样敏捷地扑过去,重新抢回了控制权。从他的动作上,根本看不出刚刚的封盖对他有一丁点的影响,而且他的反应如此迅速,只能有一个解释:他自己也很清楚这一球必然逃不过吃火锅的结果。
在距离篮筐三米的地方,乔伊毫不犹豫地屈膝,举手,起跳,投篮。与上半场僵硬的动作相比,此时乔伊的投篮自然而舒展,几乎能够让人预感到篮球入框的几率,如果不是接踵而至的防守的话。
迎面而来的,依然是泰隆·伊万斯的大手。纵然已经连续两次打断了这个手下败将的攻击,泰隆·伊万斯依然没有些许的放松,他的防守就像是一张严密而粘性十足的蛛网,一经碰触就会越缠越紧、越收越死,在猎物彻底失去反抗能力之前,绝不会有任何松懈和疏忽。
没有任何悬念,乔伊的出手再次被封盖,第三次被封盖。
“我不知道泰隆有没有不忍心封盖的感觉,反正我是不忍心再看下去了。”麦克·汉尼巴尔带着三分尊重、三分同情和四分冷静地说道,“五十号的坚韧和勇气让我肃然起敬,连续被封盖,丝毫没有影响他的斗志和情绪,这是一个真正的街球手。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真的会怀疑上半场那个犹豫、迟钝、形同梦游的家伙和他是同一个人。据说中场休息的时候,有人曾经听到无限恐怖队更衣室内传出激烈的争吵声,而随后工作人员也发现那里像是被洗劫了一样遍地狼藉,我想所有球迷都和我一样好奇,在那短短五分钟时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让同一个人打出了完全不同的表现?”
限于直播,麦克·汉尼巴尔的现场解说必须符合ESPN的评论纪律,不能将太多的场外因素带进解说中,所以麦克·汉尼巴尔只能是点到为止。可是艾佛森几个人却没有这个顾忌,事实上,王杨和乔伊下半场刚一出场,大部分人就看出猫腻来:王杨和乔伊的身上都有不同程度的打斗痕迹,再结合上半场乔伊的冰冷手感,不难想象无限恐怖队内部在中场休息的时候发生了什么。
弗朗西斯现在是越看王杨越觉得顺眼,要不是限于比赛正在进行,他已经跑到球场内和王杨称兄道弟了,他嘿嘿笑着说道:“太有意思了。这个家伙刚刚摆平了一个身高马大的队友,转过头来又让泰隆吃了一个大亏,他的中国功夫真让人大吃一惊,我实在很想看看有一天他到NBA的时候能放倒谁?阿泰斯特?拉希德·华莱士?兰多夫?或者奥尼尔?”
对于弗朗西斯的YY,马布里表示高度鄙视:“就凭他?放倒奥尼尔?我不得不说,史蒂夫,你应该去检查一下自己的智商了。如果没有规则限制,我可以十秒钟内摆平这个黄种人。”
弗朗西斯振振有词地反驳道:“看看他刚才和泰隆对战的几下子,这家伙绝对是经过严格训练的,说不定就是那个什么少林寺的传入,要不然以泰隆和他的体重差距,怎么会一点儿便宜也占不到?斯蒂芬,就算换成是你,就敢说一定能打过泰隆吗?”
想到王杨那勇猛彪悍的模样,尤其是几下漂亮凌厉的腿法,马布里心里一突,但是嘴上却不屑道:“我在纽约喋血街头的时候,他还在在吃奶呢?我能从布鲁克林区打出今天的地位,可不仅仅是因为球技,论拳头,我还是老大。”
弗朗西斯眼睛一亮:“不如我们再打一次赌。就赌这个中国小子进入NBA以后,你们举行一次铁笼大战,无规则格斗,看看最后谁能第一个走出铁笼。”
马布里冷冷一晒:“还是等他先进入NBA再说吧。”
。。。。。。
球场上,第三次被奉送火锅的乔伊终于失去了球权,被扇飞的篮球落到了死神队大前锋西蒙斯手中。
这时候,西蒙斯正处在两队所有队员的最后面,当他转身发动快下的时候,就立刻变成了最突前的一个。
然而,就在西蒙斯第一次运球出手的瞬间,却听到身后泰隆·伊万斯叫了一声:“小心抢断!”
还没等西蒙斯弄明白前面空无一人的情况下抢断从何而来,篮球就脱离了他的掌控——一个黑影自后向前从他的控球手扑了过去,把即将弹回的篮球劫走了。
——又是王杨!
如果要说绝对速度,王杨可以算作在场十人中的倒数前三,也许只有**的华莱士比他慢了吧?所以西蒙斯一转身,王杨就立刻明白自己不可能追上了——就算西蒙斯还带着球,所以他立刻做出一个堪比罗德曼扑抢篮板球的动作:整个人合身扑了上去,身体与地面完全平行。至于能不能扑到,以及会不会被吹罚走步,王杨完全没有想过,因为他的意识里只剩下一个念头:球权。
而这拼尽全力的一扑果然追上了已经启动的西蒙斯,并且恰到好处地断下了球。
在空中拧腰扭身,视野中掠过一道蓝色的身影,那是无限恐怖队的队服颜色,来不及看清楚是谁,王杨立刻把篮球传了过去——再慢零点一秒钟,他就要落地了,一旦落地,无论是滑行还是滚地,都是毫无争议的走步。
接球的是泽北荣志。他一秒钟也没有耽误,立刻将球直塞给冲向篮下的乔伊。乔伊接球就跳了起来,右手高举,目标篮筐。
可惜,泰隆·伊万斯始终没有放松对乔伊的防守,就在乔伊跃起到最高点,蓄力向篮筐砸下的时候,泰隆·伊万斯的大手再次出现在篮球的必经之路上,一个钉板大帽宣告了乔伊第四次尝试仍然以失败告终。
“为什么不把球交给王杨呢?”看着两个人一个不屈不挠地冲击,另一个绝不容情地封盖,麦克·汉尼巴尔都有点儿看不懂了,“现在无限恐怖队能够突破泰隆防守的人只有王杨一个,把球交给最有把握的人不是最好的选择吗?”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乔伊就用行动把他剩下的话语统统堵在了嗓子里。
迎着从篮板弹落的篮球,乔伊再次跳了起来,从一开始进攻受阻到现在,他的注意力高度集中,无论被封盖多少次,都立刻重新投入到下一次进攻中。而他强悍到变态的身体素质终于在此刻显现威力:连续起跳之后,泰隆·伊万斯再也无法跟上乔伊的弹速,以毫厘之差,被乔伊抢下篮板,并且打进。
四十六比四十。
随着乔伊高高挂在篮筐上,看台上响起一片欢腾。
平心而论,乔伊的进球不仅没有什么观赏性,而且丑陋的可以。但是他屡败屡战、誓不低头的街头精神,却深深地打动了所有球迷。这种精神从洛克公园落成的那一天开始,就流传在所有街球手的血脉里,燃烧在所有球迷的心中。这是洛克公园最草根也是最本质的东西。只有拥有了这种东西,才会被所有洛克人所认可。
迎着泰隆·伊万斯震动的目光,乔伊走近他,用一种前所未有的坚定语气说道:“我说过,我曾经战胜过你,我就能再次战胜你。无论在此之前将要失败多少次。”
看着乔伊远去的身影,泰隆·伊万斯的眼神第一次出现了专注以外的神色,似是追忆,又似是迷离。在他的视野中,乔伊的背影渐渐模糊,缓缓地和他记忆深处的另一个身影重合起来,那是一个青春年少的身影,那个时候,和自己一样,除了飞扬的梦想和无尽的活力,他们一无所有,那个时候的誓言就像星辰一样遥不可及,可是每一次谈论起来,都能让胸中的热血燃烧沸腾;那个时候,每一天都很短,因为每一天都要为空空如也的肚皮上蹿下跳,为一件整年不会更换、已经短到无法再穿的旧衣服愁肠百结,为一双破破烂烂、勉强塞入的球鞋欣喜若狂。。。。。。未来在哪里,从来都只会让人感到无所适从;然而那个时候,每一年都很长,因为无论怎样努力,自己似乎总是难以长大,永远会有比自己更高更壮的邻居在球场上肆意欺凌,称霸洛克公园的承诺似乎永远只能是一句年少轻狂的大言炎炎。。。。。。但是无论如何,眼睛里永远看不到阴影,心中永远不会知道畏惧,面对那些看起来永远也难以战胜的对手,总是会毫无惧色地一遍又一遍发起冲锋,就像今天,就像现在。
“乔伊,”视线从模糊渐渐恢复清晰,泰隆·伊万斯用几乎低不可闻的声音说道,这是他第一次直呼乔伊的名字,
“欢迎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