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韩枫见到严奉川,势必会大吃一惊。
叛军不缺水,但是缺粮。锋关芒城此前把城外最后一颗粮食都收进了谷仓,留给严奉川的,只有分水岭附近几个村庄的储仓中的陈粮。
在叛军进入村庄时,一团混乱中,那些粮仓也被人用石块铁具砸开。惊慌失措的村民们本着能抢多少就抢多少的精神,并没有给叛军们留下足够的食物。
十几天勒紧裤腰带的日子让本就不胖的严奉川瘦得前胸贴着后背,这个四十五岁的男人双颊凹陷,眼睛里却闪着坚毅的光芒。他微微抬着头看着头顶的太阳,手中拿着一个巨大的水葫芦——那水葫芦里边盛的是米汤,这也是他这些天唯一的食物。那米汤是五天前煮的,饶是近来天气已经比较凉爽,但那米汤的味道也已经有些不新鲜了。
水葫芦旁边是一把“野草”,这是也谛族人用来治腹泻的草药——幸而这种草药在分水岭上要多少有多少,才让这一万多人喝着变质的米汤却没有病倒。
“呼……”严奉川喝下那最后的一口米汤,满足地仰天笑了笑。阳光温暖地照在他身上,让他想起了当年从帝都受帝命前来锋关芒城的那一天。那天的阳光也是如此温暖,那时的他则是个刚满三十岁的“年轻人”。
时光荏苒,恍惚间便已经过了十五年……他与芒侯斗智斗勇十五年,最终还是没能节制住他啊。
“我这把骨头……也没必要进关了。”严奉川双手叉腰,在他身后站着的,则是一个劲装女子。
那女子的年纪也已经不小了,她的皮肤因为常年的风吹日晒而显得有些粗糙,但她的五官却娇美如花——这是一名半夷女。她明显没有寻常半夷女那么娇气,她身上穿着厚厚的麻布军衣,那件衣服明显是从某个死兵身上扒下来的,甚至胸口处还有着矛尖刺过的痕迹。那件衣服并不合身,她在腰上系了条布带子勉强固定着衣服,但两边的袖子却各长出了一大块。
她静静地站在严奉川的身旁,甚至说得上是并肩而立。她腰上插着一把长刀,那是师帅以上的军官用来发号施令才能佩戴的兵刃。她看着身边的男人,目光里透着一种虔诚——但这虔诚却与虞天星口中述说夷族如何优于代人时眼睛里透出的虔诚有着本质的不同,她知道自己信仰的是什么,也深刻地知道这信仰为什么值得自己跟随。
所以,当她清清楚楚听到严奉川说出那么丧气的话时,她并没有惊慌,也没有尖叫,只是将她的手扶到了严奉川的肩头:“我陪着你。”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并没有带出仆随对主人的惧畏,有的只是一个朋友对另一个朋友的慰藉。严奉川轻轻地咳了两声,阳光勾勒出他略显老态,却俊逸非凡的五官——恐怕谁也想不到,这个拼尽全力对帝都忠诚的人,竟然有着夷族的血统。
看着南方尽头的地平线,严奉川喃喃自语:“是我们一起去陪着女儿吧……”
然而留给他感慨的时间并不算长,严奉川这口气还没有叹完,已经有斥候跑了过来报信:“敌军大营出兵了。”
听说是西代的帝皇亲自带兵来袭,严奉川一时间竟呆住了。他并非害怕,只是不相信自己的运气竟然这么好。
剩下的粮食只够他的军队再活十来天,即使能够熬过这一次西代的讨伐,也再无长久之计。此前严奉川的希望都寄托在劫粮道上。他专门训练了一支轻骑兵,这些天几乎把所有好的粮食都放在那一千轻骑兵身上,就是等着斥候打听到锋关芒城的送粮队伍出发的消息后,让他们随时出发。
然而对方的帝皇既然来了,这支轻骑队或许能够派上别的用处。
国恨家仇,让严奉川浑身的血液都被烧得滚烫。他迫不及待地翻身上了自己的坐骑,对那斥候问道:“来了多少人?”
那斥候道:“一千。”
“一千?”严奉川晓得这次锋关芒城一共派出了两万人,这一千人对他们来说,并不是一个大数字。更何况这可是对方的帝皇御驾亲征,就算那是个血气方刚且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但芒侯也不应该犯这么低级的错误。
然而,他对韩枫的履历也是不陌生的。严奉川知道这个年轻人曾经在鸿源上与戎羯人对抗过,他那时只是个小小偏师尉,却在戎羯狼骑数次袭击下完好地活了下来——这不能单纯说是运气。此后,这个人似乎到了风城花都,在越王世子的手底下当上了一名师帅,在清河城保卫战中取得过汗马功劳,只可惜平沙叛兵的身份败露,才被江南下了通缉令。
但是在严奉川眼中,与戎羯狼骑硬碰硬或许是值得称颂的战绩,而保卫清河城不受山匪海盗侵扰,则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他并不知道那时韩枫并没有带着几千士兵浴血奋战;也并不知道他在匪人中几进几出,毫发未损。
严奉川握紧了缰绳,他决定出击,把这一千人全部吞下,骨头都不吐出来。他的“叛乱”是注定会失败的,在他起事时,他就已经知道这一点,然而作为最后一战,他要赢得漂漂亮亮的,至少让自己这个名字写在史书上是铮铮然的——在他心中,这才是一个真正的半夷人后代应该做的事情,而他也必将有着半夷人后代中最辉煌的身影!
一万“叛军”,向一千敌人蜂拥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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