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与翟一天几年里的合作生涯中,我们像鲨鱼与吸盘鱼,海葵与寄居蟹,犀牛与犀牛鸟一般相互依赖的存在着。
我偶尔庆幸自己是成熟的三十岁女子,见过彬彬有礼的文青,口若悬河的销售,豪放不羁的大汉和锱铢必较的小男人。在结识了千姿百态的男人之后才与他相识,不能不说是一种幸运。
此时的我对男人的缺点已经有了充分的忍耐能力,对于他们偶尔展现出来的魅力也有了相当的自制力。
恐怕这就是社会返还给熟女的福利吧。
倘若没有这种平和坚韧的耐性,我恐怕是无论如何都不能与翟一天相处下来的。
至于阴晴不定,喜怒无常的翟一天,也可以把我当作一个能够顺利与现实世界沟通的桥梁,在外出时将我带在身边,解决种种他无法处理的问题---以便他更好的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在植物人凶杀案后,我和翟一天成为了某种形式上的朋友,一起打发闲暇时光,一起沉默着在窗前看书,通常他喜欢看各式各样的调查报告,我则自得其乐的看着中外侦探小说。我们偶尔会回避性的分开吃饭,否则就真的沦落成为情侣一类的无聊之人了。
势必不能与他成为情人,我不断的对自己说。我们不过是在体验两个人的孤单罢了。
这段时间里,蓝钓和翟一天的关系也变得紧密起来,蓝钓会常常拿一些走入死胡同的案子向他咨询,而翟一天也充分展示了他作为网络工程师特有的无与伦比的逻辑思维,能够一针见血的指出疑案的关键所在。
现在我要来说说翟一天在生活中热爱演绎推理的一个小插曲,以证明这位宅男侦探在每天短暂的两小时里还是颇有所为的。
那是在陈韶庭跳楼案发生前的一个月,在乍暖还寒的四月的一个午后,我和翟一天十分默契的回到了我们相识的地方---转角stone762咖啡店。
默契这种东西是天生的,往往成双成对地出现,就像手套、袜子、鞋子这些东西,当你看到其中一只时,就会想知道另一只的去处。
上一次我似乎没有好好描述这个地方,以至于很多人对街巷的咖啡店印象模糊。
事实上这个地方可谓是翟一天的第二个家,虽然不算完美,但这个地方对于他来讲,就如同普通男生对于篮球场,健身房的概念一样。
店里交错摆放着七八个四四方方的实木桌,同样材质的椅子搭配丝麻钩织的椅背,无论从装砂糖奶球的精致小篮,还是插着一轮禅意干花的细细琉璃花瓶,做工都相当考究,不是市面上随处可见的廉价货。
角落里有一个乌金色铁艺书架,整齐排列着几本最新的杂志,《南方周刊》,《时尚》,《cancan》,《文艺春秋》,还有几份颇有年头的英文小说,被人阅读最多的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和亨利·米勒的《谋杀者的时代》。
咖啡店有整整一面上墙贴着传统的浮世绘浪花图案壁纸,蓝白色细细的浪花与地板的砂型纹构成难以言喻的视觉效果,从外面看来,店里的客人好像剪影一样贴在动画背景之上。
这一次是我先到,店里只有一桌客人,靠窗坐着,没有要说话的意思。
五分钟后店门的铃铛清脆的响了一声,翟一天走了进来。他向我走来时发现一个桌子的下面有什么东西,用纸巾垫着拾起来一看,是一只女式反皮手套。
“薛小乔,你怎么看,这只羊皮手套的主人。”他在我对面坐了下来,把手套递给我。
我接过手套,仔仔细细看了一遍。
这是一副手套的左手,灰色的,柔软的小羊皮,没见到有开线或是明显的划痕,除了食指和中指处有点污渍外,其他地方都还干净。
我把手伸进去戴了一下,发现手套容量比外面看起来要大,手套主人的手指要比我长一些。
“有钱女人的手套吧。”我只能说出这么多。
“虽然没什么可取之处,不过你的手却是一个很好的参照物。”
翟一天把手套拿回来,将每根手指检查过之后又将整个手套翻了过来,用放大镜仔细的看着指尖地方,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
“毫无疑问,这是个已婚妇人的手套。”
点了杯espresso。开始滔滔不绝的说起来。
“她应该是个养尊处优的太太,属于有车有房,有自己的衣帽间,流连于各个美甲,美容院。身高在一米七五左右,身材苗条,左撇子。如果没猜错的话,还应该有一个还没有上小学的男孩。”
“就凭一只手套,你就可以知道这么多?”
“这是演绎法----一百多年前由福尔摩斯创造出的一门侦探科学。”翟一天再次审视手中的这只灰色的小羊皮手套。
(由于工作原因,下次更新恐怕要花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