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奇幻异界之丧尸狂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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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暗格

暗格内的光芒呈现金黄色,就算在白天也相当明亮,有光芒就证明着有宝物。伊凡面露喜色,兴奋地凑了过去,半蹲下来,望向了暗格内部。

里面空间不大,分有三个隔断,上层是空着的,中层摆着一本古朴的皮质魔法书,下层有一个小碟子,碟子上摆着一块蓝色的石头。在内壁的两侧,各自镶嵌着两颗能够发光的宝珠。

这个暗格一定是瓦诺用来藏宝物用的,一层本应该摆放的是火灵甲,因为火灵甲被劳伦斯弄走了,所以空着了。

伊凡将二层的书捧了出来,书很厚重,封皮是牛皮的,边沿上包着金边。在书皮上面,写着书名:甘多的魔法书。书名的下方,还写着一行小字:没有最差的魔法,只有最差的魔法师。

书本上传递着潮水般的魔力波动,澎湃不已,光是捧在手里,就有一种要被荡开的感觉。通过魔力的强度,伊凡判断出这本书的等阶应该在四阶左右,比那件法袍更加珍贵。

他从未听过《甘多的魔法书》这个书名,看来这本书是瓦诺私藏的,就连劳伦斯也不知道,不然的话,劳伦斯怎么可能放过这么好的宝物不要。

《甘多的魔法书》跟那件法师袍一样,想要摸清楚具体效果,就得花费一点时间,可伊凡缺的就是时间,他只能先把书收了起来,等到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之后再慢慢研究。

剩下的宝物就是那块蓝色的石头了,他将石头抓在手里,石头体积不大,有棱有角,在平面上雕刻着发光的符文。他一眼认出了这石头为何物。这是魔法石,拥有储存魔力的效果,魔法师可以利用这种石头将魔力储存在里面,在必要的时刻再抽取出来使用。每进行一次注入跟抽取的过程,魔法石就会有所损耗,损耗到一定程度,魔法石就会报废掉。

直白讲,魔法石的概念就类似于充电电池,每次充入电力就可以使用,当充电次数太多之后,电池就会废掉。

利用魔法石的特性,低阶魔法师可以借助储存在魔法石内的魔力,释放出越阶的魔法,比如说让二阶魔法师释放出三阶魔法,让四阶魔法师释放出五阶魔法。这种效果是非常实用的,特别是对于伊凡这种低阶的魔法师来说。

由于魔法石是一种稀缺的矿物,再加上魔法师这么多年的泛滥使用,剩下的数量已经不多了。到了近代,大部分的魔法石矿洞都掌握在国家手里,作为战略物资来囤积,流落在外的魔法石少之又少,只有高阶的魔法师才能拥有。

关于魔法石的种种资料是基础课程,伊凡背得滚瓜烂熟,所以一眼就认了出来。以前他都是在书本上看到魔法石的样子,见到实物还是第一次。

有了这块魔法石,他就可以越阶施展三阶魔法了,这会大大提高他的战斗力,没准还能在关键时刻救他的命。他亲了魔法石一口,将其装入了一个小一点的布袋里,悬挂在了腰间,这样便于随时摘取。由于每使用一次就会减少魔法石的寿命,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他是不会动用这个宝物的。

暗格里已经没有宝物了,仅剩下两块能发光的宝石,用处实在不大。丧尸是拥有视力的,虽然衰退了不少,但也足以在黑暗中看到光亮,在夜晚里带着会发光的石头到处跑,只会成为丧尸的活靶子。

伊凡摸了摸发光的宝石,确认里面并无魔力波动,不是什么宝物,只是单纯地能够发光而已。他犹豫了一下,并没有拿两块宝石,因为这个东西中看不中用,还容易惹麻烦。

这下算是将这个房间彻底搜刮干净了。

他拍了拍手上的灰尘,紧了紧周身的衣物,大步走出了房间。他顺着走廊走了一圈,将其他房间简单地检查了一下,没有去乱翻东西,只找了一点吃的。其中一个房间里摆着几个果盘,上面满是各种水果,他吃光了其中一盘,彻底填饱了肚子,将其余的水果塞进了背包,留作备用。

他在楼内得到了想要的所有东西,宝物,水,衣服,武器,食物,全都齐了,是时候离开了。

经过刚才的感知,他知道大厅里有一个强得离谱的丧尸,离开前最好还是确保这个丧尸的位置比较好。他当然不可能保持人身凑上去,那样无异于找死,要接近丧尸,就只能变成丧尸。

他回忆着变身时的感觉,触动了潜藏在心脏内的某个东西。他的心跳戛然而止,心房猛然收缩,从中伸展出数十道枝杈纵横的黑红色触须,这些触须像是狂暴的爬山虎,贯穿了脏器、血管以及血肉,汲取着藏在里面的养分,改变着整个身体的构造。他的胃部进行了超速吸收,分泌了大量的胃液,将食物统统消化掉了,把养分输送到了周身四处。

他眼前的景物变得一片浑浊,这意味着变身结束了。他感受了一下剩余的“力量”,发现已经充盈了不少,至少也能维持十几分钟。这意味着他的猜测是正确的,这种神奇的“力量”是跟食物挂钩的,需要吃东西来恢复。

“丧尸总是离不开血肉,暂且管这种神秘的力量叫做‘血能’好了。”在心里给这种“力量”起了个新名字之后,他细细感知了一下,确认了一楼那个大家伙的方位。

似乎这个大家伙就一直没有动弹过,也不知道因为什么,这实在有点蹊跷。

伊凡决定亲眼去探探虚实,反正他已经变成了丧尸,过去也不会有什么危险。他小跑着冲向楼梯,极力节约着变身时限。他变成丧尸之后,速度比人类形态慢了一些,手脚也有点不听使唤,迟钝了不少。

到了二楼之后,他没有继续往下走,而是站在楼梯断层上面,远远地望向了楼下,只见一个巨大的深坑之中,躺着一头四仰八叉的掘地虫,这头掘地虫也不知道吃了多少人,肚子被撑得溜圆,眼看着就要被撑爆炸了,皮肤几乎变成了半透明,隐约可以看见里面的尸体。

原来这头掘地虫已经吃饱了,怪不得会呆在原地不动,就连门口落下了石头也不理不睬。

掘地虫浑身都是硬壳,唯独腹部是柔软的,就算是普通人射一箭,也能将掘地虫的腹部射穿,如果是用魔法轰炸的话,足以将掘地虫的将军肚打爆!

伊凡犹豫再三,还是忍住了这种冲动,就算打爆了掘地虫的肚子,也无法杀死掘地虫,这种攻击实在没什么意义,还容易给自己惹麻烦。他放下掘地虫不管,转身走向了左侧的走廊,那里通向楼下的另一面。

像是昨晚那种情况,劳伦斯是无法带队通过正门离开的,只能从后门或者侧门出去,相比之下,从后门离开的几率更大一些。

果不其然,后门之外的道路上面满是泥脚印,顺着这些脚印,就可以辨明队伍往哪个方向走了。

伊凡保持着丧尸形态走出了院门,在门前站定了,目光顺着地上的脚印延伸向了远方。

那些脚印顺着路朝东南方去了,看来劳伦斯是想带队绕路回到紫罗兰镇,这条路应该会通向一条名为“牧羊小路”的山路,这条路十分崎岖狭窄,夹在群山之间。走这条路回城的话,至少需要四天的时间,要比曲蛇山谷耗时多,而且群山间的丧尸兽也会更多一些。

伊凡沿着队伍留下的脚印大步前进,感觉“血能”剩下一半的时候解除了丧尸形态,变回了正常人。他的肚子再度瘪了下去,变身的过程耗尽了他吃下的食物。

看来每次只要填饱肚子就能变身为丧尸了,但在这荒郊野外,寻找食物并非易事,只能尽量减少变身的次数。

他从背包里取出了一个苹果,狼吞虎咽到了肚子里,连苹果核都没吐,看来他以后得当大胃王了。

现在的他穿着一套红色的士兵服,外面套着银光闪闪的锁子甲,后面披着蓝色法师袍,再后面背着背包,腰间带着匕首跟魔法石,整套装备算是很高端了。要是换成和平年代,他就算混到三十岁,也未必能买得起浑身上下这几件宝物。看来末日时代也是有好处的,起码能让资源进行再分配。

凭借着这套装备以及变身能力的帮助,伊凡就算一个人也有很大的把握走回紫罗兰镇,这让他倍感鼓舞。

“爱丽丝,迈克尔,我很快就会跟你们汇合了。”伊凡心中暗想,向东南方跨出了一大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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