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奇幻我当光明神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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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光明神的传教士

当听说训练营地的这些新兵,竟然有机会成为光明神座下圣殿骑士时,很多法勒思城主卫队的士兵,都表示自己也愿意成为光明神信徒,成为一名光荣的圣殿骑士!

虽然“圣殿骑士”这个称号似乎跟帝国考核的骑士没有关系,但毕竟也是骑士啊,对于斯沃特大陆大多数有着“骑士情节”的男人来说,骑士——就是他们毕生的信念和追求!

但接下来欣赏了几天新兵们欲生欲死的痛苦训练,然后自己回去偷偷尝试了一下后,这些士兵们迅速打消了自己的念头!

其实郑剑为新兵们制定的训练计划非常“简单”,基本都是他曾经在警校中的那些普通的军事训练项目,每天凌晨五点开始,三个小时站军姿,走正步、稍息立正左右转……八点后半个小时吃饭休息时间,开始背负三十公斤重物长途越野,武装泅渡……

当然这个过程中那件二十公斤的重铠是一直穿在身上的,此外一队还要背着乌龟壳一样的铁木杉盾牌,二队还要背着五杆不比铠甲轻多少的黑铁标枪!

刚开始有些像杰士明这类体能强悍的新兵,甚至抱怨这样的训练太简单,根本无法选拔出真正的圣殿骑士,但是没过多久,他们就乖乖的闭上了嘴巴。

沉重铠甲和一遍又一遍的重复动作,迅速消耗着他们的体能,让他们知道:再简单是动作做多了也是会累死人的!

当所有的体能耗尽时,一块不起眼的臂甲,都会让走正步甩起的胳膊走样;短短的十米距离,都会让身体有一种完全脱力的幻觉;更不要提武装泅渡,背着那个沉重的巨盾的一队成员,包括乌列尔在内甚至第一时刻就全部沉入了水底!

如果上午的这些训练让有些精力充沛的佣兵,如乌列尔,杰士明这样“人型蓄电池”还存有一点电量的话,那么下午的“光明武技”训练和小队对战演练,会彻底把他们的最后一份力气榨干:

经过连续几天不眠不休的推演,郑剑终于将脑海中比较清晰的部分斩神武技、警校学习的擒拿格斗、盾牌格斗技巧融为一体,创造了这套新兵训练的“光明武技”。

这套武技不但注重个人格斗技巧的提升,还更加注重团队的配合,因此每天下午郑剑都会打乱各队人员编制,根据战力分为八至十五人的战斗小队,让各小队之间进行小队用未开刃的武器对战。

通过这种简单的团队配合实战,不但让他们把光明武技运用的更加熟练,彼此之间配合更加默契,也让一些有领导天赋的佣兵渐渐地崭露头角。

在这样超出人体极限的训练方式压榨下,从第一天开始,就不断有人开始因为体力透支晕厥,因为对战训练而受伤,但是郑剑最擅长的光明魔法是什么?不是威力强大的圣炎弹,而是堪称bug的三个辅助魔法!

体力透支了?圣灵护佑魔法一出,晕厥的新兵马上就能精神抖擞的继续训练;

对战受伤了?一个圣光治疗魔法,受伤的新兵立刻可以生龙活虎的参加战斗!

在这样极限训练法下,仅仅十天时间,斗气只有一阶的三十多个佣兵就全部提升为二阶,像加百列这样卡在斗气三阶或四阶巅峰状态的佣兵也纷纷陆续突破。

“一个月内斗气提升一阶”这个所有新兵们认为最难达成的条件,现在看来竟然如此简单就可以实现!

当然郑剑不会幼稚的以为,仅仅是武力提升就可以让这支队伍真正无敌,纵观古今中外的任何一支强军,除了武力的支撑,更重要的是拥有铁血军魂和坚定信仰!

因此郑剑坚决贯彻了我军的光荣传统,军事技能和政治教育两不误。每天晚上在光明城堡大厅内,给新兵们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为了给佣兵们对于光明神的信仰更加坚定,郑剑将神龙帝国最普适的骑士精神和光明信仰联系在一起。

“荣耀即吾生命,你们是大光明神殿下的信徒,未来的圣殿骑士,汝之荣耀如吾神荣耀,汝之恶行如吾神恶行,从今日起,你们要以一个骑士的身份来要求自己,维护吾神的荣耀,光明一直与汝同在!”郑剑信誓旦旦的说。

除了瞎扯两句所谓的光明神教义,郑剑更多的是根据圣子之剑中剑灵的自我吹嘘,为这些新兵讲述光明神以及七大圣徒,在诸神黄昏之战中的故事。

诚实、公正、忠诚、荣誉、英勇、怜悯、谦卑、牺牲……所有骑士精神应该具有的品德,被郑剑毫无羞愧的冠向大光明神这个形象,从小就是听骑士故事长大的年轻佣兵们,在体力和精神耗尽,思想完全不设防的状态下,不知不觉就接受了这个高大全的光辉形象,并且把骑士精神和对大光明神的信仰一起印入了他们骨髓!

虽然晚上的故事会让郑剑的信仰元力再次暴增了不少,但是故事总有讲完的一天,作为一个伪神棍人士,三天后郑剑彻底江郎才尽了,不得不把光明神域的光明信徒黛蕾尔拉出来,为新兵们做了一天礼拜后,郑剑开始考虑,是不是要引进一个专业的传教人员。

瞌睡来了有人送枕头,正当郑剑考虑从哪儿骗一个传教信徒时,郑剑突然从柏妮丝口中得知,十八年前法勒思光明教堂去向,哥德里克已经查出了些眉目:据说有人在法勒思平民窟见过一个大光明神的传教士!

给新兵放了半天假,允许其自由训练的郑剑,马不停蹄的和柏妮丝,跟随一名叫做威尔斯的盗贼来到了占据了法勒思城将近四分之一的贫民区。

或许每个城市都会有自己的一种特质,让人过目不忘,但每个城市也都会有一个极其相似的地方,那就是贫民区!

遍地横流的污水,肮脏的垃圾,仿佛一戳就会塌掉的破旧房屋,让郑剑感觉简直是踏入了另外一个世界,看着这些眼神麻木,衣不蔽体的瘦弱贫民,郑剑感觉简直有种面对行尸走肉的感觉!

对,就是行尸走肉!他们只有空荡荡的躯体存活在这个世界,但是灵魂却不知去向!

柏妮丝用手帕捂着自己的鼻子说道:“好刺鼻的味道,来法勒思这么久,我还不知道竟然存在这种地方,住在这里的平民真可怜,我一定要向哥德里克叔叔提意见,让他好好改善一下这里的环境!”

“柏妮丝小姐,法勒思平民窟的居民,大部分都是来寻找自己丈夫或者亲人的可怜人,这些人变卖了家乡的土地和财产,来到法勒思后绝大多数人只能得到亲人已经死亡的消息,或者是一具尸体,所以没有任何依靠的他们才只能在这里苦苦挣扎。

假如您愿意帮助他们,请求哥德里克大人改善这里的环境,倒不如多给他们一些食物吧,比起干净的环境,这里的人更需要的是生存!”从小在这里长大的威尔斯淡淡的说。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啊,给他们再多的食物也有吃完的一天,这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郑剑低声说。

威尔斯身体轻微一震,对于柏妮丝这种从小没挨过饿,幼稚的认为干净整洁的环境,竟然比食物还重要的贵族小姐,威尔斯是打心底的瞧不起,因为她根本不知道这里的人最需要的是什么,但是郑剑的话却在他心底惊起山崩地裂的震动,让他不禁思考一个问题:

施舍给这里的人食物,真的对于他们有所帮助吗?如果还是像狗一样在这里痛苦的挣扎,或许尽快死去才是他们最好的归宿吧……

不提郑剑给威尔斯带来的强烈震撼,随着越来越深入贫民区,郑剑发现有一片区域的地面竟然渐渐变的整洁,而这里的平民虽然比其它地方的平民更加瘦弱,但精神状态却要好很多。

几分钟后,郑剑终于来到了一个篱笆小院的门前,并且一眼认出了自己所找的大光明神传教士。

郑剑之所以如此确认,不是因为那个家伙穿着一件打补丁的祭祀袍,也不是因为他正悠闲的躺在一张破旧的躺椅上晒太阳,而是因为他是在贫民区中,郑剑唯一遇到的一个圆滚滚的胖子!

“人才啊,在这种环境下还能让信徒把自己供养的这么肥,这家伙绝对是个人才!”郑剑有些兴奋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