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谁的青春散落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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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学校我之初印象(3)

高中的时候,每当火箭季后赛之时,学校的食堂都会因为许多旷课的学生来看比赛,导致还没放学,食堂电视机前就已经拥挤不堪了。因为里面不乏如赤木晴子(灌篮高手里面的女猪脚,此妞可爱、活泼、美丽)般的女孩,所以食堂里面更是随着火箭季后赛的深入,而招来越来越多旷课来看比赛的人。

那时甚至连吃中午饭的时候,大家都不愿意离开,就怕失去一个看比赛的有利位置。火箭每得一分都会引起食堂里面一片惊呼。姚明的每一个进球,都会招来一阵山呼海啸的喝彩。

后来终究是同学们的声音分贝太大,喝彩声传到了校长、主任的办公室里。校长听了十分生气,在高考前,为了杜绝同学们旷课来食堂看比赛,更是亲自上阵。每逢火箭比赛日,他就扔下作为一个校长十分繁忙的公务来到食堂,亲自守在直播火箭比赛的电视机旁.......

从那以后我们才知道,原来校长也是个火箭的铁杆球迷。据食堂里的工作人员讲述,这厮在火箭进球时,激动的喝彩声是我们普通人三四个都不能企及的。而且他看球时还有拍桌子、拍椅子的习惯。有一次在姚明一记暴力扣篮之后,他冷不丁的猛一拍桌子,食堂里一个患有心脏病的员工,立刻应声而倒。当时差点就过去了,幸亏有人带了速效救心丸,这才让那哥们有惊无险的回到了这个美丽的世界。

当校长第一次出现在食堂里的时候,我们学校有几个哥们在没得到此消息,又没有勘测好地形的情况下,直接被校长碰个正着。结果在校长通过学校的大喇叭、贴大字报等等一系列形式,撰词严厉的批评他们行为多么恶劣,有多么“令人发指”的同时,还请来了这几位各自的家长。

在那以后,再没出现胆敢来食堂同校长一起看比赛的学生。但是,同样也造成了学校里很多同学,不顾眼前高考这座大山。将支持火箭队的阵地毅然决然的搬到了校外的网吧里。

校长在那以后有了个“独孤球赛”的绰号。在同学们口中也成为了“只许官家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句成语的代名词,从那以后我们学校的同学们在形容一件事情过分的时候,往往直接说“你太独孤球赛了”。在高考完之后的日子里,我们学校贴吧里面有一篇《论独孤球赛的官僚主义》一文也随即火爆了起来。

“兄弟,看来咱俩志同道合。我学这个机械专业就是因为我们家开这个厂子的,以后请多多指教,我这有盒中华,先抽我的吧”丰岩在兜里掏出一盒中华,随后在里面取出两根,递给我一根。

“谢谢”有好烟我是不会拒绝的,于是我把手里刚要点火的那根红塔山1956(烟)夹在耳朵上,接过丰岩的中华。

我在心里暗叹,这小伙出手够阔绰,一上来就中华。不过这哥们的自我介绍却是有些太过特别了。我同他才刚刚认识,虽然以后的三年我们肯定住在同一个寝室里。但是第一次自我介绍,就首先说明自己优越的家庭情况,还真是让人难以揣摩,有些蛋疼。我第一感觉就是,这哥们脑袋缺根弦(脑袋不够用的意思),要么脑袋被驴踢过……要是换个混乱点、治安差点的地方,这不是如同在脑门上贴了标签,等着打劫呢嘛。我突然感觉丰岩有些不靠谱。

人的第一印象往往才是最不靠谱的,三年的时光告诉我,丰岩脑袋不仅没有缺根弦(脑袋不够用的意思),而且算起小账来颇为精细。连一块钱他都能跟你算的清清楚楚,每次坐公交车有人忘带了零钱,他都要提前发表声明,跟大家说好了,在某年某月谁在谁那拿了一块钱。你如果有事情需要他帮忙,在他那得到了一个芝麻,他肯定要你还他一个西瓜。不过,他这人心眼不错,你不还他也罢,他也并不在乎。所以后来毕业时,他毫无悬念的当选了我们宿舍“最可爱的人”。

也是后来才知道,丰岩一上来就说明自己家庭条件优越,只是他一个比较特殊而又十分牛逼的习惯而已。从那以后我见到他无数次,在跟别人介绍自己的时候,首先说明自己家是开厂子的…….其中包括教我们的老师、跟我们一起生活三年的同班同学、邻班的同学、学校里在食堂打工的妹子、收破烂的大叔、我们宿舍楼下超市家的8岁小孩……

“咱们俩打会球去吧”丰岩帮我点上烟,穿上一件运动衫。看来他对篮球真的热爱之极,刚刚来到学校,刚刚找到了一个篮球爱好者,便手痒痒想去打上一场了。

“学校的篮球场这么样?”看过热火朝天,大搞现设中的校园,我还真不敢百分之百确定这个学校有篮球场…….。

“有,我已经去过了”这个简洁的“有”字,让人听了颇有些意味。

“那行,抽完这根烟,收拾完床铺咱俩过去”听说有篮球场的我,手立刻也有些痒痒了。

就这样,在我收拾完床铺之后,换了篮球鞋,运动衫。丰岩我俩一起来到了篮球场。

学校的篮球场是沥青铺成的,有点街头篮球的味道,只不过篮球架子还是那种硬塑板的,而不是玻璃钢的。这对丰岩回答我的那个“有”字是最好的诠释。

站在篮球场上,举目四望,学校的操场大半长满了不知名的野草。而篮球场如同一座孤岛占在了最中央的位置。

丰岩说他要在这拍张照片发给他的高中同学,然后就说是内蒙草原。

由于对学校不太了解,丰岩我俩随意找了块场地便加了组,对方那组中一个穿了公牛队23号,背后还写着乔丹的哥们,成为了丰岩我们俩第一个关系不错的球友,以后也被我们直接称作“乔丹”而忽略了他的本名。

那时候我们同“乔丹”还不认识,在开场之前,这哥们废了吃奶的力气,跳了好几次,才好不容易摸到了大约2米90的篮板。然而摸到篮板的他却露出一副天下他最牛逼的表情,当时他看着球场内兄弟们的眼神,就仿佛君临天下一般,不可一世,让人反胃直想呕吐...........我不禁感慨,“傻×年年有,今年特别多”。丰岩感叹,“他真以为穿上乔丹的队服他就乔丹了,我看他就是敲蛋……….”。

大学中我们就是这样,尤其是刚刚逃离了中学时代的我们,每个人都自命不凡,牛逼的一塌糊涂,没功夫照镜子仔细看看自己,却以为自己已经成为了天下最最牛逼的人。

我和丰岩对视了一下,然后丰岩上前几步,轻轻一跳便用手吊在了篮框上。问我“尉迟木你能摸多高?”我说,好久不摸了,因为整个暑假我都在抑郁中过的哪有时间打篮球。不过最后我还是摸了,虽然很长时间没有天天打篮球,但是以我一米七出头的个子还是轻松的摸到了篮筐。

这让“乔丹”的脸顿时红了起来,再没有表现出俾睨天下的神态。随后同我们说话也逐渐热情了起来。

那场球打得颇为搞笑,让人记忆深刻。整整将近一个小时,这块球场因为“乔丹”的存在而笑声不断。他打球时喜欢各种装酷,连球都带不稳,还总想做出各种高难度突破以及各种finish。经常因为想用一个花哨一点的动作过人,而在没人防守的时候自己把球弄丢,然后再跟着丢掉的球到处跑。那天同他一组的一个队友,在实在看不下去之后,指着他的鼻子怒斥“到底是你玩球,还是球玩你啊”。

就在大家说好最后打五个球的就解散的时候,由于丰岩球风彪悍,在一次进攻中撞倒了“乔丹”之后,又坐在了“乔丹”的腿上,导致“乔丹”脚踝不慎扭伤(这种纯粹人力的脚踝受伤,是我之前闻所未闻的,感觉有点太悲催了)。这让开学后的第一个月里,教学楼、食堂、宿舍三点一线的路上出现了一个一瘸一拐,蹒跚而行的身影。也因此我们同“乔丹“成为了不错的朋友。

也是从这天开始,丰岩便以每学期干伤2.5个篮球爱好者的频率,在篮球场上挥洒着他对篮球的热爱。而我成为了每次出现这种悲剧的现场见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