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奇幻城堡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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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外篇7、迷路天使手记

公元2011年11月8日,晴

能够安全的降临到物质界的大地上,是我的幸运,据说我的同行们下界的时候,有些曾经因为飞的太累,没掌握好平衡,不是脸先着地,就是挂在了树上,折断了翅膀。经常还有天使回来之后脖子抽筋,下半生只能以纯洁的45度角仰视这个天空。

如此悲惨经历的好像还发生在某个龙神手下的冰龙身上。

作为天界对邪魔兵团的一名斥候,光荣的战死沙场或者被邪魔抓到成为祭品就是我的最终结果了,但是……我想下界看看这万物的源头,所以,Iwish……

果然前辈们说的是对的,奇迹术从来就没有靠谱过。这不是我要去的物质界啊。我再也感觉不到吾神的神恩了。想突然干掉吾主……那不可能!就算诸神和邪魔联手也不行。以吾主的名义发誓,真相只有一个——这就是传说中的异界!

我穿了!

……

看起来,一时半会是无法找到回乡的路途了,那就……继续找下去!!!!

顺便也力所能及的帮助下善良的人吧!嗯,而且要把做的好事都记录下来,就像那位掌握着雷霆神剑的天使楷模一样,要养成记日记的好习惯,这样即便那一天被太阳神的马车倒车的时候碾死,也能为天使日报增加一些谈资……天使回家亿万里,好事做到异世界,听起来还算不错?

黎明历197年8月12日,雨。

帮一位孕妇打伞……喔,难道我就没有更加重要的事情可以记一下了吗?

黎明历202年4月7日,阴。

准备解救被绑架儿童十二名……在如此洁净的天气里居然有人进行活祭,妄图召唤灭世大魔王。哼,无知真可怕,区区十几个祭品还参差不齐就想召唤魔王,怎么也要一名天使……罪过啊,吾辈妄言了。给我毁灭吧,区区几十个邪恶牧师不在话下,可惜还是有十一个孩子没有来得及救出来啊……惭愧,已经邪魔化了吗,那么!斩杀!

黎明历211年9月11日,雨。

所谓飞行试炼之日,记得这是为了纪念某位不慎撞上人类制造的庞大垃圾建筑而殉职的天使,这一天要举行盛大的庆祝活动,年幼的天使们第一次展翅翱翔,从两座高塔之间穿梭过去,凡是不慎撞在上面的,都被称为笨·拉皮。庆祝活动结束之后,还有甜甜地双子蛋塔吃……但是我已经不在家乡了。

黎明历212年8月7日,晴

又是一个盛夏的季节,虽然我还战斗在最前线,但是这种敌人完全提不起我的兴致。倒是那些敌人之中,有一个名叫兰斯洛特的骑士,他的演讲很有意思啊。

“永不暴怒和谋杀,永不背叛;绝不残忍,给予请求宽恕者以宽恕;总是给予女士以援助,永不胁迫女士;永不因为爱或言辞之利卷入争吵而战斗!”

“何为骑士?谦卑、荣誉、牺牲、英勇、怜悯、灵性、诚实、公正是构成骑士的原则。但是一名优秀的骑士最重要的是一颗明断是非之心。强大的武力并不代表正义,但是作为一名骑士武力是必须的,因为有时候必须拿出来点什么为你的正义证明,一把花哨的刺剑亦如它本身一样容易被弯折。如果以上的话,不能全都被你所理解,那么就遵循一条简单的骑士箴言吧——扫除黑暗,怜悯弱小,无所恐惧!”

想不到一位实力远强于我的人也可以进行如此激动人心的演说,不过倒是为我提供了一条思路。有时候嘴还是比拳头好用啊,虽然没那个家伙强但是至少我比他帅……咳咳,不可妄言啊,那么,学习一些可以传唱的诗歌怎么样呢。

黎明历213年1月12日

学习开始,找到一位相当有名气的吟游诗人,还有几个同学,男女都有,不过人类的相貌都是那么的粗陋,让我总是分不清他们的性别。好像有个女性对我很感兴趣,还想摸到我的床上去?幸好我躲得快,第二天那哀怨的目光差点让我全身的肌肉都进化成鸡皮疙瘩掉一地。哎,这种麻烦的感觉很难过的。怎么比喻呢?你们曾经被猴子爱上过么?

某年3月8日,晴。

这个大陆上的诗歌已经基本学完了,甚至我还成功就职为一名吟游诗人,不过天使果然是不擅长学习的种族,都好几年了,吟游诗人的等级还在五级左右晃荡着。老师十多年前就死了,一同学习的那些人也都已经发落齿摇,不过我的模样可依旧是是青春逼人俏到爆!

漫长的生命总要付出一些代价的。

这个职业倒是缓解了我没有神恩无法使用神术的尴尬,比起那不靠谱的天赋类法术,至少可以自由的治疗伤者了。吟游诗人的法术逃跑倒是真不错,再加上我天生就跑的快,逼急了还能展开翅膀飞上天。该死的炼金术士,不就是偷了你的几瓶药水么?比我强又怎么样,抓不到我烦也烦死你,呵呵,我可是不会在乎手段的。

某年6月,不知何日,雪。

终于被老子甩掉了,区区人类也敢和我比耐心。哎?老子?看来要训练教养了,不然就是找到回家的路,也会被天使长训到死的!等等,这是什么味道,喔,邪魔该死,那个炼金术士怎么又追上来了,还带着那么多的骑士,要死啦……

某年秋季不知何年何月,阴雨阵阵。

来抓我啊,舔我的XX啊。看看,我还有时间写日记,我还能唱歌,我还能大跳,嘿,……啊!不!

终于知道是黎明历338年2月29日了,值得庆祝的日子。

对于天使来说,人类这种背负着原罪的生物都是污秽的,没有对与错之分。所以被抓到之后,我很痛快就换了个阵营,头儿就是那个叫做迪什的炼金术士。

顺便还听到以下一段有趣的话,据说此人是某个帝国的皇帝,也是迪什的主子的主子。

“该死的家伙,自恃什么都没有,光脚的不怕有鞋的是吧,好,我就送你一双破鞋。明天就起草文书,自12级战士起皆可获得爵位,但是封地必须由自己获取。哈哈,真是一箭好多雕,既可以安抚不听话的家伙,又可以开疆扩土,另外也可以激励武风,本大帝真是英明神武,哈哈哈哈哈…”

不过这位皇帝真是没教养,笑的时候连槽牙都能看见了。他叫什么来着,塞雷斯蒂亚的疯王?或者说……尊严王菲利普三世?

——艾?撒拉?瑞斯特(又名鲁滨逊·瑞斯特)杂记的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