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奇幻强盗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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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南方

日子一天天过去,谭凯歌终于决定探索更远的区域。十几天以来,他除了看见野兽,还是野兽,这座山林,仿佛无穷无尽。有时他感觉,整个星球上,似乎只有他一个人类。

巨大的孤单感袭来,于是,在经过充分的准备之后,他决定开始进行一次为期一周的远行。

通过太阳的方位,他分出了东南西北,在获得准确的方位信息时,他不由暗暗侥幸:“幸亏这个世界没有两个太阳,否则还真不好辨别方向。”

通过观察星座,他终于确定自己真的不是在地球上了,因为,漫天的星星,没有一颗是熟悉的。

对于自己是怎么离开地球的,他百思不得其解,最后索性就不去想这个问题了。他现在最担心的,就是这颗类似于地球的星球上,只有他一个人类。那样的话,真是极其残酷的事情。

人,毕竟是群居动物,谁也不愿意孤单终老。

谭凯歌的计划是以自己的家为中心点,开始进行探索。先向南方走,以一个星期的时间为界。一个星期之后,如果没有找到文明的迹象,就原地返回,再向北方探索。

经过十几天的朝夕相处,座狼二狗子已经成为了谭凯歌最信任的伙伴。虽然它不会说话,但是,谭凯歌已经把它当成一个同类来看待了。二狗子成了他唯一聊天的对象,虽然一直都是他说它听。

经过六天绝望般的探索,这天,正是出发后的第七天,如果今天天没有什么收获,谭凯歌就要往回走了。这七天来,他骑着二狗子,每天在山林之中至少要前进五十公里,也就是说,他已经走出三百多公里的路程了。这七天来,情况根本没有得到改善,除了一片蛮荒,没有一丝文明的迹象。

谭凯歌已经有些泄气了,下午时候,他就草草地选好了今晚过夜的营地,然后,带着弓箭,开始狩猎今晚的食物。

一只类似于山羊的动物出现在他的视野里,这只山羊很机敏,一边吃草,一边不时地抬头看一下四周,两只听觉灵敏的耳朵竖立着,一有动静,就飞奔逃跑。

谭凯歌在距离山羊还有三十多米时,停止了前进,通过心灵感应,向二狗子发出指令。

二狗子悄悄地绕向山羊的身后。

谭凯歌张弓搭箭,瞄准了山羊的脖子。他在等待,等二狗子就位之后,再把指间的箭射出去,在二十多天的狩猎过程中,狼牙箭已经损失了将近一半了,如果他这时射出箭,山羊可能不会立刻倒毙,它会带着箭奔逃。在密林之中,是很难追踪的。如果被它给跑了的话,就又得损失一支箭。

经验证明,狼牙箭头是最好的箭头,那一对剑齿虎的牙齿虽然也很尖锐,但却太细小了,很难镶嵌在箭杆上。

突然,山羊的耳朵一震,转了一个方向。所转的那个方位,正是二狗子潜来的方向。

“不好,被发现了。”眼看山羊的四蹄抬起,下一刻,就会闪电般地逃跑。即使以二狗子的速度,也休想追上它。

谭凯歌当机立断,狼牙箭离开弓弦,闪电般射向山羊的脖颈。

“噗!”狼牙箭准确地命中了山羊的脖颈,不出所料,虽然它要害中箭,但却一时不死,带着箭,向密林深处飞奔。

射出箭的同时,谭凯歌就一跃而起,向山羊的方向猛扑。但还是晚了一步,山羊带着箭,已经窜进密林里去了。不小心失手的二狗子,庞大的身体卷起一阵旋风,向遁入密林深处的山羊追去。

座狼有着灵敏的嗅觉,山羊受伤后滴落的血液,就是最好的路标。

谭凯歌把弓挎在肩膀上,也一路追去。作为特种兵,在丛林中追踪敌人是最基本的训练。

凭借着山羊逃走时产生的蛛丝马迹,还有体型庞大的二狗子留下的脚印,谭凯歌追得很紧。狼牙箭是很重要的财产,不容浪费。所以,无论如何也要逮住这只逃走的山羊。而且,他也有自信,刚才的那一箭,已经让山羊受了重伤,它逃不远。

果然,追出了大概两百多米的样子,就看见了倒地的山羊,二狗子的一双前爪,正踏在它的身上。也不知道这头倒霉的山羊,是伤重倒毙呢,还是被二狗子给追上咬死。不过,这些都不重要,只要珍贵的狼牙箭不失就行。

谭凯歌冲上前去,把还插在山羊脖颈上的狼牙箭拔了出来,在它的皮毛上擦干血迹,放入背篓里。

他取出狼牙匕首,正想肢解猎物,忽然,从不远处,传来一阵嘶吼打斗的声响。那动静,好像有两群野兽正在搏斗一般。

单独的魔兽之间的打斗他经常能见到,但魔兽之间的群斗却很罕见。于是,勾起了他的好奇心,匆匆地切下一条羊腿抛进背篓,把剩下的羊肉全部赏给立了大功的二狗子之后,谭凯歌悄悄地潜过去,在不远处爬上了一棵大树的树梢,居高临下的他,看清了下面的打斗场面。

原来,是一群野猪正在同一群狼战斗。这些狼的体型比座狼要小一半,浑身的皮毛不象二狗子那样的是灰白色的,而是黑蓝色。这种奇异颜色的皮毛,不禁勾起了谭凯歌的兴趣。

这些狼的身躯虽小,但却好像比座狼还要凶悍,它们把野猪群围在中间,不停地用锋利的爪牙进行扑击。在战线的后方,一头体型最大的头狼冷冷地注视着战场。

野猪们也不是好惹的,不管是公猪还是母猪,只要成年,都会有一对长矛般的獠牙,这獠牙就是它们最有力的武器。狼的动作虽然矫健,但是在野猪群的集体野蛮冲撞的打击下,包围圈越来越不稳定,随时有被野猪群突围的可能。

成年野猪们,把猪仔护在中间,认准了一个方向猛冲,有两头狼躲避不及,被打头的公猪顶中腹部,顿时肚破肠烂,倒在地上垂死挣扎。

见战况不利,那头一直没有参战的头狼忽然发出一声嚎叫。狼群听到了,忽然让开道路,一齐向两边后撤,留下一条通道。

野猪们顺着这条通道,轰隆隆地向前逃命。但是,野猪们不知道,这是一条死亡通道。

头狼又是一声嚎叫,群狼齐声应和,然后,一齐撅起屁股,张开血盆大口,向前猛地一喷。

一阵切割空气的尖啸声传来,每只狼至少喷出了一片半透明的飞刀般的风刃,有的强壮一些的狼,甚至喷出了两片三片,头狼的实力最强,喷出了五片。

上百只风刃飞刀,射中了正在突围的野猪群脆弱的侧腹,顿时,噗通的倒地声不断传来,许多的野猪发出了临时前痛苦的嚎叫。

这些风刃,威力巨大,不管射中野猪任何部位,都象一片真正的飞刀一样,要么透体而入,在身体躯干上射出一个血淋淋的大口子,要么就是把猪脚猪头给整个切下来。

这一轮的风刃袭击,至少放倒了一半的野猪。这些首先倒地的野猪,都是猪群中最强壮的成年野猪,因为它们的任务就是在外围保护内圈的小猪和母猪。

可能吐出风刃对这群魔狼来说,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做到的。发出一轮风刃后,狼群没有再次喷吐,而是又一涌而上,进行肉搏。

失去了几乎所有强壮的公猪战士的野猪群,顿时陷入了被屠杀的局面,惨嘶声不断传来,这是母猪老猪和小猪们临死前的最后呼唤。

本来,这样的场面只是残酷的大自然中的常见一幕,物竞天择,没什么好同情的。但是,不知为什么,谭凯歌却突然涌起一阵强烈的怒意,好像,那些正被屠杀的野猪,是他的伙伴一般。

几乎没有经过大脑考虑,谭凯歌立刻弯弓搭箭,向狼群一阵急射。他的背篓里,总共有四十多支狼牙箭,本来总共有六十多支的,经过这段时间的折损,还余四十多支。

一只座狼可以作为箭头的牙齿有三十多颗,两只座狼让他总共做出了六十多支狼牙箭。

谭凯歌毫不吝惜箭支的损耗,疯狂地射出背篓中的狼牙箭。

第一箭,就把那只最强壮的头狼撂翻。三四十米的距离,正是长弓直射时最有效的杀伤范围,而且,他居高临下,箭的杀伤力更强。

狼群被他这一阵急速射给弄懵了,一支支从天而将的羽箭,把一个个伙伴射翻在地。强劲的弓力,竟然把不少魔狼给活活钉在地上。

看不见的敌人,恐怖的夺命羽箭,再加上首领的重伤濒死,顿时,让狼群崩溃。

当谭凯歌射出了手中的最后一支箭时,几十只魔狼逃得干干净净,只留下十几条尸体,那些受伤后还能行动的,也跟着伙伴的后面逃了。

不过,这些狼逃走时,也不忘带走猎物,每头狼逃走时,都叼走了一头野猪,上百公斤的野猪尸体,它们拖着跑,竟然还可以跑得飞快,足见它们的强悍。如果谭凯歌不是突然袭击,而且第一箭又射倒了头狼,狼群也不会这么快撤退。

用弓箭的敌人,它们以前大概从来没有遇见过,未知是最恐怖的。那从天而降的一支支夺命长箭,在它们拥有智慧的头脑上进行了狠狠的一次重击。

见狼群逃跑,谭凯歌跳下树,一手握着剑齿虎的短剑牙齿,一只手拿着石斧,向战场上快步奔去。

他冲到狼尸中间,每头狼都补了一下,他可不想背后被它们给来一下,那种半透明的风刃,威力惊人,要是被射中,他可不认为凭借身上穿着的座狼皮可以阻挡得住。

那头最强壮的头狼,特别给予照顾,谭凯歌用石斧在它的脑袋上连砍了两下,砸得脑浆迸裂,死得不能再死。刚才的偷袭中,头狼是颈部中箭,这一箭,不但切断了它的气管,同时还射穿了颈动脉,窒息加上大量失血,很快就让它的生命走到了终点。

处理完狼尸,他再转身检查野猪群。现场,还余下了几十只野猪的尸体。谭凯歌一一检查,发现,它们都已经死得透了。

见野猪全部战死,莫名地,谭凯歌的心中忽然一疼,好像,这群野猪是他的亲人一般。

对自己的情绪,谭凯歌感到有些莫名其妙。“奶奶的,老子怎么感觉像死了爹娘一样。呸,老子才不是猪呢。”

“呜呜、、、、”草丛里忽然传来几声猪叫。

“哈哈,还有个没死的。”

谭凯歌走过去,拨开杂草,发现,在草地里有一个狭窄的深坑,一头幸运的小猪掉在这个坑里,正焦急地嘶叫。

“叫什么叫,你知道你有多走运吗?”谭凯歌嘴里咕噜了一句,然后从背篓里拿出绳索,把绳子系在深坑旁边的一棵树上,顺着绳子攀了下去。

原本焦急万分的小猪,鼻子一耸一耸地,嗅着谭凯歌的气息。不知是什么原因,当嗅到谭凯歌的气息后,它竟然安静下来,不再嘶叫。

谭凯歌把它抱起,用一根短绳绑在自己的胸前,然后,再顺着绳索爬了上来,这个坑有三米多深,边缘光滑,也不知道是怎么形成的。

二狗子无声无息地出现在谭凯歌的旁边,小猪见到二狗子,吓得把头埋进谭凯歌怀里,又开始嘶叫起来。

“好啦好啦,别怕,它是一条好狗,不会咬猪。”象哄自己的孩子一样,谭凯歌轻轻地拍着小猪的屁股,轻声安慰道。

谭凯歌忽然有种感觉,这只已经成为孤儿的小野猪,就是自己的儿子。

“猪儿子就猪儿子,谁要敢笑话咱,老子就让他好看。”谭凯歌在心里狠狠说道。可惜的是,整个世界就他一个人,又会有谁来笑话他。

可能是谭凯歌的安慰起了作用,小猪不再嘶叫,它从谭凯歌的怀里露出脑袋,畏惧地看了二狗子一眼,就不敢再看,又把头埋进谭凯歌的怀里。

安慰好小猪,谭凯歌又把背篓重新背回了背上,刚才下那个深坑时,因为坑洞狭窄,背着背篓下不去,就把它给解下来。背好背篓之后谭凯歌把小猪崽放了进去,背篓是他的百宝囊,里面的空间足够放下小猪崽。

到底是年龄小,小猪崽很快就忘记了恐惧,它好奇地从背篓里探出头来,四处打量。

谭凯歌从狼尸上收回了十几支狼牙箭,然后,又用石斧,在遍地的狼尸中,敲下了一百多颗狼牙。他小心地把狼牙装进了鹿皮口袋里,这一下,不用担心箭头不够用的问题了。

快速干完这一切,他立刻离开了这片满布野猪和魔狼尸体的区域,这里,很快就会聚集起大批的食肉猛兽,其中,肯定会有许多他惹不起的角色。其实,刚才他偷袭的狼群也是他惹不起的,几十头会喷“飞刀”的狼,足够他喝一壶的了。刚才也不知道为什么,一阵热血上涌,不顾一切地袭击狼群。

如果这些狼群不惊慌逃走,而是找到他的位置,来一阵集体“飞刀”,谭凯歌也多半会象那些野猪一样,暴尸荒野,结束他的穿越生活。

现在已经是下午了,谭凯歌要去今晚过夜的营地。这个营地,是他在狩猎前已经选好的。

他骑在二狗子的背上,向南方搜索前进。前面是一道山梁,一狼一人一猪向山顶的方向攀登而去。谭凯歌打算今晚在山顶扎营,做出这一决定的原因还是,今天是他探索南方的最后一天,攀上这道山梁,可以看到很远的地方。这也许就是在这个方向所做的最后一次探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