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中国古代宰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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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贞观名相唐之萧何——房玄龄传(2)

房玄龄精减官吏的做法,对经隋末大乱、人口锐减的唐初来说,既裁去了冗官滥职,避免了十羊九牧,有利于提高朝廷各部门的办事效率,同时也节省了国家的财政开支,有利于减轻人民的负担。使人民得以休养生息,发展生产,繁荣经济。这一道理唐太宗和房玄龄等是非常明白的。唐太宗和房玄龄从隋朝的灭亡吸取教训,他们深知“史良,则法平政成;不良,则王道弛而败美。”他们深知,“官得其人,民去叹愁”的道理。“民去叹愁”,则阶级矛盾缓和,国家就会长治久安,这是出现贞观之治的重要原因。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巩固王朝的统治,唐太宗即位后,命长孙无忌、房玄龄与学士、法官一起,重新商议修定法律。

鉴于隋炀帝忌刻,“法令尤峻,人不堪命,遂至灭亡”的教训,在太原起兵时,李渊父子即“布宽大之令”。入长安后,为了取得民心,约法十二条:“惟制杀人、劫盗、背军、叛逆者死,余并摘除之。”李渊称帝后,曾制定“武德律”,“尽削大业所用烦峻之法”。

唐太宗主张克简刑政,审慎法令。他在贞观元年对侍臣说:“死者不可再生,用法务在宽简。”他还说,“国家法令,惟须简约,不可一罪作数种条。格式既多,官人不能尽记,更生奸诈,若欲出罪即引轻条,若欲入罪即引重条。数变法者,实不益道理。宜令审细,毋使在文。”(《贞观政要·赦令》)房玄龄等根据唐太宗的旨意修订成的唐代法律,即《贞观律》,有四个部分,即律、令、格、式。“律以正别定罪”,就是刑事法典。唐律所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从国家的政治制度到百姓的户籍婚丧,都有极其详密的规范。其中“定律五百条,分为十二卷:一日名例,二日卫禁,三曰职制,四日户婚,五日厩库,六日擅兴,七曰盗贼,八日斗讼,九日诈伪,十日杂律,十一日捕亡,十二日断狱,有笞、杖,徒、流、死,为五刑。笞刑五条,自笞十至五十;杖刑五条,自杖六十五至一百;徒刑五条,自徒一年,遂加半年至三年;流刑三条,自流二千里,递加五百里,至三千里;死刑二条,绞、斩。大凡二十等。”(《帅唐书·刑法志》)“令者,尊卑贵贱之等数,国家之制度也。”令是对各种制度的规定,如《户令》是对户籍和婚姻制度的规定;《田今》是对土地制度的规定。令只规定应该怎样,不应该怎样,但不包括对于违令行为后给予的刑事制裁。唐太宗时,“定令一千五百九十条,为三十卷。贞观十一年正月颁下之。”(《帅唐书·刑法志》)“格者,百官有司之所常行之事也。”格是皇帝赦令的汇编,百官的职责范围,由房玄龄等在贞观十一年规定武德以来敕格七百条为《贞观格》,共有十八卷,颁行天下。(《资治通鉴·唐纪十》)“式者,其所常守之法也”,式是各种行政法规,国家机关办事的章程、条例,房玄龄等制定的《贞观律》的量刑定罪上有宽缓的方面,仅与隋律相比《贞观律》减大辟(死刑)者九十二条,减流刑为徒刑者七十一条。在官犯法,只夺官除名,仍同性伍。·房玄龄因旧律的别重,“议绞刑之属五十,皆免死而断右趾。”但唐太宗哀其断毁肢体,令房玄龄等再议。王桂、萧瑀等认为改死刑为断趾,保存了生命,已放宽,而房玄龄主张再行放宽,他认为:“左者五刑,刖居其一。及肉刑既废,今以笞、杖、徒、流、死为五刑,而又刖足,是六刑也。”(《新唐书·刑法》)于是决定将断趾改为加役流三千里,居作二年。

房玄龄还改变了旧律中因谋反罪而兄弟连坐得俱死的法律,规定为“反叛者,祖孙与兄弟缘坐,皆配没。恶言犯法者,兄弟流配而已。”(《新唐书·刑法》卷五六)死刑和古代相比,几乎去掉一大半。至于削烦去囊,变重为轻,更是不可胜记。

后来,长孙无忌对《唐律》作了具体说明,编成《唐律疏议》一书。此书是我国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的一部较为完备的法典。

法与礼是统治者维护其统治的两个方面,所谓“德主刑辅”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贞观期间既重视法律的修订,也重视以礼的道德规范来约束人们的思想行为,以礼来制约各种社会关系,而且以礼制律,律礼相辅,“失礼之禁,著在刑法。”不忠者有罪,不孝者必诛。用法律的强制力量推行礼的道德规范,反过来,又用礼的道德来辅助法的推行。唐太宗即位之初,即诏令房玄龄等礼官学士修改隋礼,最后完成《贞观新礼》一百三十八篇,是唐代礼制的基础之作。

四、力主安抚通好外邦

唐朝初年面临着极为复杂的民族关系问题,房玄龄在民族政策上,显示了他深思熟虑的外交能力,他主张结好各民族,以减少冲突。贞现十六年(624),雄踞漠北的东突厥薛延陀部实力较强,太宗曾封其首长夷南为真珠可汗。但薛延陀部反复无常,出尔反尔,唐太宗派兵联合突厥的一部给以致命的打击后,真珠可汗派人来唐求婚。唐太宗虽对薛延陀并不放心,但是在以武力消灭,还是联烟这个问题上一时下不了决心。房玄龄权衡利弊。认为和亲为上策。理由是大乱之后,国家元气尚待恢复,用兵对国家不利。唐太宗采纳了房玄龄的意见,答应许以第十五个女儿新兴公主,但要求“厚纳聘和”,亲自到灵川迎亲。真珠可汗闻知,兴高采烈,“谓其国中曰:‘我本铁勒小帅,天子立我可汗,今复嫁我公主……斯亦足矣。”’(帅唐书·北狄》卷199)从而使薛延陀部归顺了唐朝,避免了一场战争,改善了民族关系。后来,真珠可汗一时无法集得聘礼,延误了迎亲日期。唐太宗以其轻侮中国,“下诏绝其婚”。

唐初,朝鲜半岛有三个国家。西半部的叫百济,中部的叫新罗,北部的叫高丽。其中以高丽最为强大,它占有汉江流域和辽东平原。隋文帝开直十八年,曾发兵三十万,大举进攻高丽,失败而回。隋场帝也曾三次征高丽,结果都失败而回,并引起了农民大起义,走上了灭亡的道路。唐初,三国均遣使和唐朝来往。贞观十六年,高丽发生内乱,大臣盖苏文弑其君,独专国政。唐太宗想出兵以武力干预,但房玄龄以为不可。他对唐太宗说:“臣观古之列国,无不强凌弱,众暴寡。今陛下抚养苍生,将士勇锐,力有余而不取之,所谓止戈为武者也。”他又以历史为鉴,劝谏唐太宗:“昔汉武帝屡伐匈奴,隋主三征辽左,人贫困败,实此之由,惟陛下详察。”(《贞观政要·征伐》)唐太宗接受了意见,便中止了这次行动。后来,高丽联合百济进攻新罗,新罗向唐求救。唐太宗派人劝说,高丽不听,于是,唐太宗决定亲征高丽。他委令房玄龄筹办和运送军粮、军械,下手诏曰:“公当萧何之任,朕无西顾之忧矣。”(《旧唐书·房玄龄传》)他屡次上言,提醒太宗,不要轻敌。房玄龄虽然没有强烈劝阻唐太宗东征,但他始终放心不下。唐太宗这次亲征高丽,虽然暂时取得了一些胜利,攻下了一些城池,但遇到顽强抵抗,只能屯兵广安东城下。此时正值隆冬严寒,草枯水冻,士马难久留,且粮食将尽,于是,唐太宗决定班师回京。

对于此次征伐高丽的挫折、唐太宗耿耿于怀,他不甘心,还想举兵东征。此时房玄龄已年老多病,但他出于忧国之心。宰相之责,毅然上书,劝谏唐太宗,他说:“进有退之义,存有亡之机,得有丧之理,老臣所以为陛下惜之者,盖此谓也,”他引用老子的话:“知足不辱,知之不殆”来劝导唐太宗,他还说:“威名功德,亦可足矣;拓地开疆,亦可上矣,”希望唐太宗放弃“天可汗”的迷梦,不再“驱使无罪之士卒,委之锋刃之下。”房玄龄认为,高丽的内乱是他们内部的事,他们并没有得罪中国,而唐王朝的出兵“内为前代雪耻,外为新罗报仇,岂非所存者小,所损者大乎广(《资治通鉴》卷199)唐大宗对房玄龄的恳切之言深为感动。

五、尽官切谏尽职尽心

房玄龄在辅佐唐太宗时多有进谏,他谏勿征高丽,谏勿用平庸之辈,以及谏减少民族冲突、改善民族关系方面,日后都证明他意见的正确,都收到过很好效果,房玄龄的进谏反映了他善于思谋,考虑效果的特点。

唐高祖李渊去世后,唐大宗要以汉高祖长陵的规模为父亲建陵,而汉长陵东西长一百二十步,高十三丈,工程浩大。秘书监虞世南劝唐太宗实行薄葬,认为薄葬并非不孝,厚葬反而为亲所累,他建议造的陵墓,陵内器物,尽量从俭。虞世南的建议利国利民,但房玄龄考虑,唐太宗不会接受虞世南的建议,于是,他提出了以汉武帝的陵墓规格建造,唐太宗欣然接受了这一建议、房玄龄为相,通达政事,善于谋划,尽心尽责,惟恐失误,诸遂良说:“人臣之助,玄龄为最。”王珪赞誉说:“孜孜奉国,知无不为,”房玄龄治理国政,秉公守正,他始终认为:“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加上他的作风忠谨谦恭,对人宽厚,对己严谨,晚年,他体弱多病,几次上表请求解除仆射职务,太宗不答应,贞观十六年(642)太宗又晋升房玄龄为司空。司空为三公之一,品高位尊。房玄龄又上表辞让,太宗仍不允许,并说:“国家久相任使,一朝忽无良相,如失两手,公若筋力不衰,无烦此让,”可以看出,唐太宗是离不开他的。

六、总结历史著书立说

房玄龄是一个著名的政治家,也是一个优秀的历史学家,唐朝初年,为了修明政治,达到天下大治,非常重视历史经验,唐太宗有句名言:“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在重视总结历史经验的前提下,唐太宗任命房玄龄为史书的总监修,开了官修史书的先河,为此还专门成立了史馆。在总监修房玄龄的组织领导下,官修史书盛况空前,贞观期间,一共修撰史书八种,即令孤德莱和岑文本合修的《周书》、李白药修的《北齐书》,姚思康编撰的《梁书》和《陈书》、魏征编撰的《隋书》。在中国官修的二十四部正史中,占了三分之一,其贡献之大,有目共睹,根据唐太宗的提议,房玄龄还开创了编纂本朝历史纪录的新制度。唐朝是编纂本朝诸帝实录的头一个王朝。贞观十七年(643),高祖、太宗实录修成,唐太宗因房玄龄修史有功,“降奎书褒关,赐物一千五百段”。贞观二十二年(648),房玄龄病重,唐太宗派名医为其医治,每日供给御膳,还亲临探望,当握手叙别时,不胜悲痛。七月,房玄龄与世长逝,终年七十岁。唐太宗庆朝三日以示哀悼,册赠太尉,并州都督,溢文昭,陪葬昭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