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守候在你的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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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张牙舞爪

接下来老是的一句话让我下了,让我周围的同学也都笑了。老是说我怎么看的全部做错了,我的天呢!你做的快又如何啊,最后还不是等于白做吗,全部做错了,哈哈我看你现在还的一个啥?老是把卷子给他之后,对他说你在重组一边吧,心里真是开心呀,看来做题速度快也不一定时间好事啊,我是不是有种小人得志的感觉,巴不得别人都犯错,不要超越自己?也许我的这种想法是不对的,但是在当时那种情况下我不得不这样,因为心里真的感到很开心啊。都怪他平时卖弄文采,我们班有个姑娘长的胖了点她就给人家起外号叫什么路霸,你说人家一个姑娘本来对于体重这事就很看重,在加加上人家本身长的胖,他还那样的说别人你说人家姑娘会怎么想,哎!有这么大地精神给被人起外号还不如,加紧学习,把那个数学成绩搞上去,记得那次我们一起出去玩,别人问我的电话号码,当说到我的后四位数9040的时候,他给那个同学说你知道威慑呢是9040吗?别人问为什么,他说90年的脸长着个40年的脸,我觉得这些原因就是为什么他的数学没有学好的原因,因为他开了数字的玩笑。

他有一个笔袋是个蓝色的,但是蓝色的东西愣是被他用成了黑色的每次周末他都会说我一定把他洗干净,但是知道上大学我去他们家,他的那个笔袋依旧是那熟悉而又让人感到可惜的黑色!他就是这样一个不修边幅,喜欢开同学玩笑但是却又很有才的一个人,他睿智,精干但是有时候却又让人感到一种狂野。这点从他的自行车上可以看出,她的自行车是个黄色的,上面没有瓦,没有闸,基本上可以说他的那个东西是个半自动的,每当他到学校需要刹车的时候,他双脚一着地就这样靠着双脚的摩擦力愣生生的将自行车给停了下来,并且他骑自行车经常会双手撒扶手,捏着兰花指唱着一些藏族流行歌曲,让人感到一种他名族的感觉,据说他曾经因为这个被警察叔叔定了一个毁坏市容的罪名,真不知道他当时的样子,应该很雷人吧。

他还有一特点就是感觉认识的人很多,感觉每个班里面都有他认识的人,走在校园里只要碰个人感觉他就认识,看来他的人缘真的很好,当然他认识的那些姑娘都是长的很特别的,我们见了都不敢有一些其他的想法,

高一的生活虽然比初中较忙碌,但是相比高三的同学们我们的生活还是比较轻松的,每天上完课回到家里要么看会儿电视要么看看书,然后听着中国之身就慢慢的进入梦乡了,等到第二天醒来收音机还在发出磁磁的声音,准备好之后就开始了一天的学习。

相比刚开学那会儿来说我们的生活少了许多的新鲜感,同学之间都熟悉了。对于这个陌生的校园我们都也熟悉了,适应熟悉了高中的学习生活,每天最有趣的就是课间同学们开玩笑还有就是放学回家的路上,跟那个叫我姨爹的胖姑娘一起回家,一起上学,虽然有点累但是心里还是比较轻松的。高一的我基本上没有像初中那样认真的学习,基本上都是边玩边学,所有的知识点都是知道一点但是都不是很熟悉,所以考试的排名也不是很靠前,就连我最擅长的数学也考得不是很高,但是当时并没有一点儿的危机感,因为一天什么都没想,只知道就这样过着日子。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热爱生活吧!哈哈

有趣的事情终于到来了,我们老师重新调整了我们的坐位,我跟秦小龙坐在了一起,当时我们虽然认识但是还是不是很熟悉,不是很了解,我只知道他的语文学得很好,我们两跟其他的同桌一样都是什么都说什么都聊,当然说的更多的是他,感觉他读过很多文学作品,而我呢什么都没有读过,有些他说的东西我压根就没有听过,跟他聊天表示压力还是很大的!当然受到他的影响我也经常会关注我的语文学习。他有一个很好的习惯就是翻语文字典,他自己有一个很袖珍的汉语字典,他一没事干就翻字典认字,并且听他说他初中的时候就经常翻字典,这个习惯很好,但是我自己却很难做到,别说看了就是我想看也没有字典,哈哈他有一个笔袋那个笔袋很脏,就是很脏的那种,本来笔袋是绿色的但是被他用了之后却快变成了黑色的,对于这个笔袋在我没有东西用的时候基本上不会翻,他不但笔袋脏并且里面什么东西都没有!

我们两个坐一起每天都很开心,在他身上我也逐渐慢慢的养成了一些好的习惯,那时候至于是什么习惯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是感觉就那样。偶尔晚上我也会跟他一起回家,我们两骑着自行车,他在前面疯狂地骑着,张牙舞爪,我跟在后面小心翼翼的骑着。跟她认识的日子里面,我感觉我的生活就像一本书里面描写的一搬,这本书就是《血色浪漫》,我很喜欢这本书尤其是里面描写的主人公钟跃民,它不仅是一恶搞玩世不恭的少年,并且是一个很有魄力的人,当然最重要的就是他的人缘,让我非常的向往,而我现在的生活就像那样子的,经常晚上下自习我们两都会买两瓶啤酒坐在马路旁边两个人开始开始喝着,聊一聊天然后在回家,我的酒量不行喝一瓶啤酒就感觉到头有点儿晕,就这样我晕晕乎乎的就回到家里了,有时候我会学习一会儿然后睡觉大多情况之下我都是打开收音机然后听着收音机慢慢进入梦乡。

随着时间的慢慢流逝,我们两的关系也慢慢变得越来越好,都说要跟比自己聪明的人一起交往这样自己也会变得越来越聪明。第一次他带我去他家,首先让人的感觉是他很整齐,不想再学习那样什么东西都乱乱的,然后就是感觉他很能干,一些家务什么的都做得很好,有时候到他家,他会从外面租几张碟,我跟他一起看,记得我们看过的电影印象最深的就是《第一滴血》系列,还有就是《集结号》,并且听了那句很流行的话,自从看了《集结号》才知道组织不可靠。有时候到他家他会带我去他最常去的地方,就是一块芦苇地,每次去那儿他都会说,看着这边芦苇地你看到了什么,原来他向往的是这些芦苇坚忍不拔的生命力,年复一年的干枯然后又重新长出来!生命一直是这样的坚持不懈,然后我们会坐一会儿,有时候我们会带点啤酒,然后等到夕阳西下的时候在离开这里。其实刚开始的时候我并按耐不住自己的性子并不像久久的呆在那里,但是看着他那么投入的呆在哪里不像走,我也没什么办法只能跟他一起坐着。慢慢的随着我们慢慢的增进友谊,我也开始喜欢上了这个地方,真的当你心情好或者心情不好的时候都可以来到这片土地面对着这篇土地上的坚强的生命,也许你的生命也会学着变得坚强,也许这个地方时他小时候一直来的地方,对于一个有着自己美好回忆的地方他愿意带我去我真的很开心,当然对于我来说我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并没有什么经常的去处,可以这么的说我常去的地方都是秦小龙经常去的地方,除了这些之外我再也没有去过其他别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