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中国古代清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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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黄琮

黄琮字子方,唐校书郎黄璞的后裔,宋哲宗元符三年(1100年)中进士,授长溪县县尉,县尉主管社会治安。每次派员下乡巡查,他总是预先约束手下官吏,不得任意骚扰百姓。遇有重大巡查急务,他从不向地方百姓派款派亻夫,因此深得百姓敬重。不久,父亲病故,竟至于无钱安葬。长溪县令见状,就与手下官员捐集了几千缗钱赠助他,黄琮坚辞不受说:“亲人病故是自家的事,我哪里能趁机得利呢?”于是徒步护送父亲的灵柩回乡。

三年守丧服除,改任福清县尉。福清境内多山,有座山叫卢岭,峻峭险拔,高逾百丈,是大路的必经之地。一遇大雨,山上泥淖横流,商旅寸步难行。黄琮得知详情,慨然捐献自己的俸禄,倡修山路,铺上石块,一县百姓人人称善。

不久,黄琮升任通仕郎知闽清县。当时宋徽宗崇奉道教,全国上下道观大兴,道教经书(道藏)被视为圣典,各地争相收藏。福建安抚使黄裳命令下属各县,强行向老百姓征收几百万钱财,用于兴办道藏馆。

黄琮深知老百姓连年贫困,财力已尽,考虑再三,决定拒不执行征收令,亲自赶到安抚衙门,陈述利害关系,并且拿出了自己四个月的俸禄(工资),替一县百姓交了这笔征收款。闽清县百姓听到这个消息后,感激涕零,群情慨然,纷纷集资修建生祠,奉祀他。不久,黄琮改任同安县令(今属厦门市),又为当地老百姓做了不少好事,当地群众又为他建祠,纪念他的功绩。

不久,又改任侯官县(今福州市)令。侯官县是福建的大县,县里做官的人多。有个姓余的太宰,捐建了一座规模宏大的香火寺,寺里田产众多,每年有上千担的租粮收入。按法必须向地方官府缴纳田亩捐,但是,香火寺依恃太宰权势,一向抗拒交纳,而把自己的田亩捐移加给别的寺庙,历任知县都奈何它不得。黄琮闻讯,便于夏秋收获之际,派兵守住寺门,自己则和粮捕官员坐镇寺内,督责方丈,查点寺里租粮入库数量,按数严征应交捐银,一分不少。侯官县的富户当时都暗地称他:“清廉无比,执拗有余。”黄琮依法办事,得罪了当地的一些权贵。

所以,在任不到两年,就被调往闽北泰宁县当知县。

当时,刚好朝廷派内臣杨安时为福建廉访使,到闽省考查官吏。杨到泰宁县衙,黄招待平平,杨便多次私下暗示黄,要巴结贿赂上司;但是黄都拒不回答。杨切齿痛恨。回京奏事,见到朝廷官员他就用恶言冷语诋毁黄琮。

有一天,宋徽宗召见杨,问他在福建廉访期间,有无发现贤德的县令。徽宗向得突然,出其不意,杨一时错乱惊愕,答不出来,急思片刻,只记得黄琮一人的姓名,就极口称赞黄琮。宋徽宗大喜,着即下诏,令黄琮进京。徽宗特别优恤,赐给章服,提升为漳州通判。

漳州百姓闻讯,出城夹道欢迎。在漳州任上,黄与当地百姓同心同德,做出了显着的政绩。宣和间,金兵南侵,中原大乱。黄琮又受命统一指挥建(州)剑(南剑州)二州士兵,做好攻防准备,徽宗又赐给他五品服,进阶朝奉郎。后又兼任岭口盐仓监督、长乐县税等职。62岁那年,因母亲年老退休返家。

宣和初,朝廷评选县级清官,福建有黄琮、陈麟、翁谷三人入选,时号“闽部三循吏”。三人之中黄琮又位居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