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中国古代贪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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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明珠

明珠(1635年~1708年),康熙朝前期大学士,满族首辅。姓纳喇氏,字端范。

明珠本是海西女真叶赫贝勒金台石之孙,清太祖努尔哈赤攻灭叶赫的时候,他的父亲尼雅哈投降康正黄旗,授住领之职,多次从征有功。顺治帝定鼎北京,又予骑都尉世职,明珠为其次子。卒后,明珠的哥哥振库袭爵。明珠年轻时入宫充侍卫,累迁銮仪卫治仪正,内务府郎中。康熙三年(1664年),又擢升为内务府总管,掌内府之政令、供御。五年(1666年)授弘文院学士,后充任纂修清世祖实录副总裁,渐预朝政。

康熙七年(1668年)六月,江苏兴化等地水灾惨重。明珠奉命视察淮、扬河工,提出修复兴化县白驹场的旧闸,于黄河北岸凿引河以备蓄泄的建议,此议对解除水患,保护运道畅通具有积极作用,颇合康熙之意。康熙十二年(1673年)平南王尚可喜上疏请求归养辽东,而以其子封主留镇广东。康熙不同意,命其撤藩还驻辽东。七月,平西王吴三桂、嗣靖南王耿精忠也要求撤藩。康熙帝命廷议,大多数大臣惧“三藩”的势力,认为不可撤,只有明珠与户部尚书米思翰、刑部尚书莫洛主张撤藩。这一次,他又称了康熙之意。康熙认为,“吴三桂蓄谋已久,不早除之,将养痈成患”,坚决主张撤藩。果然,撤藩令下,“三藩”皆反。那些不同意撤藩的大臣如索额图等人请求诛杀明珠等人,以抚慰“三藩”。康熙不肯:“这是朕的意思,别人有什么罪过。”由此,更加重用明珠,让他参与对“三藩”作战的指挥、调度工作,明珠为平定“三藩”之乱运筹帷幄,颇费心机。十四年(1675年)明珠调任吏部尚书。十六年(1677年)七月,授武英殿大学士,入内阁,屡次充任《实录》、《平定三逆方略》、《大清全典》、《大清一统志》、《明史》的总裁官。书成,加太子太傅,晋太子太师,享受到皇思龙眷。“三藩”之乱平定以后,康熙亲自书写条幅,以酬他的赞襄之功。

平定“三藩”之乱后,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康熙见解决台湾与大陆统一问题时机已成熟,决议进军攻占台湾。在这一问题上,明珠一开始持怀疑态度,后见康熙态度已决,便进一步指出当时形势:“郑经已死,贼无渠魁,势必衰微”,建议命一人领兵进剿,以免掣肘。八月,延议同意福建水师提督施琅独自率师进取台湾。攻下台湾后,明珠代表议政王大臣上奏:“已得之地,设兵防守为宜,郑克爽、刘国轩、冯锡范、陈允华等头目及近族家,不便安置在外省,应带来编入旗下。”还上奏:施琅进军台湾,功劳实大,应加封为侯,授为将军,其属下官兵亦应加等议叙。这些意见,康熙表示同意,依议而行,这使他在朝中的地位愈加突出。

康熙大力支持明珠,还有一层意思,是让他牵制另一位权臣索额图。索额图出身豪门贵戚,时任保和殿大学士,在内院、内阁已连续供职八年,作风专横,任久权重。果然,明珠入阁后,很快与索额图各自结党,互相倾轧。康熙十九年(1680年)八月,索额图因病辞大学士职,仍于内大臣处上朝,接着又授议政大臣。他们之间的斗争稍有缓和,明珠由此在政治上、人事上才拥有了更大发言权。明珠外表谦和,以招徕新进及海内名士。凡大臣受康熙称誉的,他就说,“这是我全力举荐的”;如果是康熙不满的,他又说,“皇上不高兴,幸有我尽力挽救”。以此在朝中布恩立威,要结群心,挟取货贿。左都御史、户部尚书佛伦,内阁大学士余国柱等与他结为死党,在朝臣会议之时,阴为操纵,使附己意。内阁中的文件也由他一人包办,轻重任意,同官无人敢于驳正,以至于他在内延奏事,满、汉部院诸臣则在中左门外拱立以待,明珠与他们密语多时,宣露康熙之旨。对于那些不附己者,则以阴谋施以陷害打击。一次,陕西道御史陈紫芝参劾湖广巡抚张沂居官贪秽,欺压百姓,要求严处。张沂乃明珠私党,无人敢说。明珠掩盖包庇,在内阁文件中不提此事。后陈紫芝被明珠所害。明珠为人阴险狡猾,他见日讲起居注官、掌院学士德格勒将被大用,便派人送去千两白银。德格勒拒不接受,并借占卜求雨之机,在康熙面前揭露其树党擅政,贪赃纳贿。明珠怀恨在心,唆使私党告发德格勒私抹起居注,将其论死。德格勒虽被赦免,但终没有再被起用。对于各级负责监察的“言官”,明珠惟恐他们疏劾自己,便要挟他们订约,凡有奏章必须先行向他请示,所以,言官多受其牵制。御史李兴谦屡奏称旨,吴震方颇有参劾,皆遭明珠一党排挤陷害。御史笪重光巡抚江西,因与明珠意见不合,亦被罢官。余者不复敢言。

随着权力的不断上升,明珠的私欲也急剧膨胀,贪得无厌。每到年终岁末,朝野百官都要奔走其门,送礼的人在门前排成长龙,一直排到旁边的胡同里;外地来的人,则要在客栈中住下,等上十天八日,才能通报进去,送上礼物。但是,明珠仍不满足,还想方设法,贪贿纳赂。在这方面,他可称得上“生财有道”。比如,督抚藩桌等地方官职一旦出缺,他必伙同余国柱等人辗转征贿,谁出的价达到了他的要求,谁就能补缺出任。康熙十七年(1678年)间,江南左布政使法若真起复,拟补河南布政使,但因没有向明珠等行贿而未见用。

操守廉正、老成端谨的内阁学士汤斌,于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被特简为江宁(即江苏)巡抚。康熙二十四年,淮安府、扬州府、徐州府水灾,汤斌奏请得免当年租赋。余国柱派人对汤斌说,汤斌擢升巡抚以及获免赋税,都是明珠出的力,江苏人应有所报答,明索贿赂。操守廉正的汤斌及其属下不去送礼,这使明珠恨之入骨,于是明珠、余国柱等就无事生非,对汤斌进行陷害,多亏康熙的保护汤斌才幸免于难。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往各地遣派学道,明珠预先将出缺之位定好,然后让欲升任者皆来议价,出价高者补缺。逼得这些两袖清风、清高自持的学道们也多方取贿,一时士风颓败、文教扫地。那些以贿得官的大员们,到任后便大刮民财,以饱私囊,上行下效,层层勒索,使百姓们贫困不堪,无以为生。河工向来是肥差,为达私欲,所派治河官员均由明珠、余国柱指派,从而谋取河银。

由于明珠贪墨无厌,家中货贿山积,生活奢侈豪华,姬妾妇婢上千,吃穿器用皆仿江南豪门。他还大兴土木,广治园亭,在风廊水榭间,以白玉为百花镶嵌四壁。园中有湖广十亩,至冬则用五彩绫罗剪成荷花、菱角,使浮水中,又以羽毛编成野鸭子、大雁等放游湖中。明珠喜好书画,除收受贿送外,还有人替他专事搜罗。巨仆安图田贩盐,常出入扬州、天津等地,因此求买收集海内名画,并将大部分送于明珠。

对于明珠贪赃弄权,康熙早有耳闻,多次予以警告。康熙十八年(1679年),京师地震,康熙借此警告明珠等人,要他们洗涤肺肠,公忠自矢,如发现贪赃枉法之事,定要国法从事。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被康熙誉为“清官第一”、“天下廉吏第一”的于成龙去世。死时,身边仅有一竹箱及家常调味品。百姓为失去一清官而抱头痛哭,家家绘像祭祀。康熙便故意在明殊面前说:“现在像于成龙那样清廉之人非常少,十全十美的人的确难得,但如把《性理》之类修养人心的书看一些,就会感到惭愧。”希望明珠有所收敛。但明珠毫无悔改。

明珠多行不法,终于得到惩罚。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御史郭琇上《特参六大臣背公结党纳贿营私仰请乾断立赐严谴以清政本事》疏,弹劾明珠等种种不法行为,列其八大罪状,希望立加严谴,以清政本。康熙念其劳绩,不欲深究,特谕吏部,罢明珠大学士,交领侍卫内大臣酌用。不久,又授内大臣。此后二十余年,明珠未再柄权拥势。

明珠落职后,大量购置田产,使用奴仆劳动。他主张家长制理家务,奴仆有不从者,主人家可立毙杖下。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明珠因病去世,终年七十四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