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奇幻邪气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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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芙兰镇

一番悲伤之后,高翔抱着黄显的尸体,来到密林之中,找了一个比较平坦的地方,挖了一个坑,将黄显埋入其内,然后跪在坟前,郑重的磕了三个响头。

“黄叔叔,您放心,我一定不会让您白死,我一定会在从临州魔法学院毕业之前成为一名王者元素师的!并继续不断地修炼,成为一名圣者元素师——尊者元素师的!”

尊者元素师,乃是所有元素师的终极梦想,放眼整个枬同帝国,修炼到尊者元素师的人都不会超过十个,所以能够成为尊者元素师,就意味着一个人拥有了实力、拥有了地位、拥有了金钱……

“黄叔叔,这个法杖是您的,我就把它埋在这里,让它陪着您,这样您才不会因为自己一个人而孤单寂寞!”高翔又从怀中将黄显的法杖掏了出来,然后在坟边便挖了个小坑,将法杖埋了进去。

“您说过,如果过早暴露这根法杖,就会给我带来杀身之祸,我把它带在身上,难免会出现意外,被别人发现,所以我把它放在这里,等日后我拥有和郑国公一般的实力之后,就回来把它挖出来,然后给你报仇!”

高翔说完,又站起身来,不知不觉,天已经黑了,明天就是临州魔法学院入学比试的日子了。

“黄叔叔,我得走了,去参加考试,您放心,要不了多久,我还会再来看您的!”高翔三步一回头的走出密林,然后向芙兰镇所在的方向快步走去。

帽儿村距离芙兰镇四十多里地,拥有居民二三十万人,是方圆一百里内最大的城镇,因为气候温润、土地肥沃,非常适合花卉的生长,千百年来,这里的百姓就学会了一手精湛的养花技术,尤其是他们栽种的芙蓉花和兰花——花色艳,花时长,就连花朵也比普通的大上许多,远近闻名,每年来这里买这两样花的人不计其数,小镇也因此命名为芙兰镇。

在枬同帝国的东北部像芙兰镇这样的小镇共计两千多,每年的夏天,临州魔法学院都会在这些小镇当中举行入学比试,只要取得第一名,就可以进入临州魔法学院修习元素师。

在这些小镇之外还有许多的大城市,相对来说城市里的录取名额要多一些,一般是十名左右,而且在城市里还会开设幻术师、炼物师和神医族的比试。

因为修炼幻术师、炼物师和神医族的人并不多,一般一个小镇里每个职业也就有那么三两个,根本就没有办法组织考试。

光靠走路,从帽儿村到芙兰镇大概需要一夜的时间,本来高翔可以召唤出一道狂风帮助他行走,那样可以节省许多的时间,只是他担心会因为召唤狂风而消耗掉自己的元素之力,导致在明天的比试当失利。

虽然拥有了水蟒的这颗正十六面的晶石,高翔的实力比萨摩强出许多,消耗一点元素之力也不算什么,但他还是担心会有其他的变数——会不会有比萨摩更强的对手,虽然这样的可能并不是很大,但却不是没有,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他宁可步行一夜,也不会消耗一丝一毫的元素之力。

此时天已大黑,而且乌云密布,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

“今晚没有月亮,真是太好了!”一直沉浸在黄显逝去的悲伤地高翔再看到漫天的乌云之后禁不住有了一丝的笑意,迄今为止帽儿村已经半年滴雨未下,有了乌云就意味着会有下雨的可能。

高兴归高兴,不过周围漆黑一片,根本看不清赶路,高翔连忙从怀中将从水蟒腹中得到的那块火晶石掏了出来,擎在掌心,只见道道火苗正不断在晶石每一面当中跳跃闪动,照得四周一片火红,高翔也可以借助晶石上的火焰看清楚前面的道路,一步紧似一步的的向芙兰镇所在的方向而去。

“呜——呜——呜——”

大约向前走了十多里地,就到了一片僻静无人的地方,这里远离村庄,更远离小镇,常年没有人烟,所以野狼成群,阵阵狼啸由远至近接连不断的传入了高翔的耳中,渐渐的,又是一阵阵嘎吱嘎吱的草木被踩动的声音传入了耳中,紧接着又有几头狼从路旁的草木当中钻了出来,瞪着一双闪着寒光的大眼睛,虎视眈眈的望着高翔。

大凡野生动物,都会对火焰一有着一种说不清楚的惧怕,所以当力量弱小的人遇到凶猛的野兽的时候,就会点燃火把,不费吹灰之力的将野兽赶走,这几头狼也是因为对火晶石内火焰的惧怕,在那里犹豫着是不是扑上来和高翔博上一搏。

而高翔就像没有看到这些野狼一样,依旧沿着山路照常向前走着,对他来说要杀死这些野狼根本就不费吹灰之力,只是如果它们不来惹自己,他也不想浪费元素之力多造杀孽。

野狼们犹豫了一会儿,见高翔非常的镇定,对它们没有一点的惧怕,反而不敢向前去,就连叫声也变得越来越小了。

这些狼群就是这样,在见到猎物的时候,往往先露出獠牙,发出凶狠的叫声,一旦猎物被自己吓的原地打颤或者是转身就跑,那他们肯定会飞扑过去,将猎物撕成碎片,但是相反,如果猎物对他们的恐吓没有一点的惧怕,那他们反而心中没底,不敢轻易对猎物下手。

渐渐的,高翔距这些狼群越来越远、越来越远,没过多久,就连它们的叫声也听不到了,东方的天空也隐隐的泛出了鱼肚白。

“天快亮了!”高翔不由得欣喜的又是惊喜,又是担忧。

喜的是天一亮,就可以达到小镇,参加临州魔法学院的入学比试,打败萨摩,考入临州魔法学院,实现黄叔叔的遗愿和金奶奶的希望;忧的是除了萨摩之外,在所有的参赛者当中会不会还有其他自己不知道的厉害的选手!

“如果还有比我更厉害的认,那我可就……”高翔简直不敢想象下去,如果是这样的话,自己不但会在乡亲们的面前丢人,也会让那些原本瞧不起自己的人更加的瞧不起自己。

“不行,无论如何我都要在这次的比试当中拿到第一名!”想到这里,高翔连忙紧紧的握了握拳头,并在心中暗暗地激励自己。

没过多久,又走上了一个山坡,远远地,高翔就看到在山下的一片平坦的原野之上,密密麻麻的有着许多的建筑——那里就是芙兰镇了,也是高翔长这么大,去过的最大的地方。

“卖菜了,卖菜了,我这里有新鲜的土豆、茄子、豆角……要什么有什么,都是刚从地里摘的,新鲜着呢,走过路过,千万都不要错过啊!”

“包子喽,热乎乎的包子,小伙子,快来吃两个肉包子,吃饱喝足之后,才会有力气干活儿啊!”

……

虽然天刚刚亮,但小镇里的集市却早就已经热闹非凡,各种各样的叫卖声都不绝于耳,许多镇里的居民在集市当中不断的穿梭,寻找着属于自己需要的商品。

“大叔!”在一家包子铺前有一个吆喝叫卖的大叔,看起来和蔼可亲,高翔连忙走到他身边,喊了一声。

“干什么啊小伙子,你是要来吃包子的吧,我看你风尘仆仆的样子,应该是赶了挺远的路,肚子一定很饿,来进来吃两个包子吧,本店的包子肉大皮薄,香甜可口……”大叔以为是生意来临,连忙向高翔道。

高翔也已经两夜一天没吃东西了,远远地,就闻到了包子店的肉香,但是一摸兜中那可怜的几个小钱儿,还是强咽了几下口水,并道,“大叔,我不是来买包子的,我是想和你打听个路……!”

“去去去去,不买东西就别站在这里碍事儿,打扰我做生意!”大叔脸色突然一变,同时大手一挥,将高翔不断地向外推搡着,“我告诉你,想买东西就往里去,不想买东西就赶紧给我滚蛋……不过我看你这个样子,穿的破破烂烂的,也不像是能买得起的包子的人,赶紧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

“大叔,我是来参加临州魔法学院入学比试的,只是我不知道比试的地方在那里,还求求你给我指个路,否则去晚了,我就误了大事儿了!”高翔不想把矛盾激化,一边随着大叔的推搡不断的向后退去,一边继续哀求道。

“哎呦,就你这个样子也想去参加临州魔法学院的入学比试?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什么样子,连两个包子都买不起,还想学人家富家子弟上学读书,真是不知几斤几两,还是老老实实的回家种田,先把自己的肚子填饱了再说吧!”

“谁说他就吃不起你的包子了,王三,这个少年是我的朋友,你放他进来,不管吃什么东西,都有我来请客!“

大叔的话十分的刺耳,高翔连忙反驳,突然一个婉转优美的声音自包子店里面传来,这让高翔大吃一惊。

“屋子里的那个人是谁啊!我在这个小镇上根本就没有任何认识的人啊!”高翔在心中嘀咕着。

“白大小姐,小的是该死,小的真是瞎了狗眼了,居然连您的朋友都不认得,小的真是罪该万死!”大叔连忙转过身冲着屋内毕恭毕敬的陪着不是,看来屋内的这个人还大有来头。

今天突然发现本书很悲剧,写到这里,收藏几乎没有增长,连十个都不到,点击也少得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