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黑帮大哥之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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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悠悠往事 (16)

那时候判刑可真快啊,刚签了逮捕证,我就接到了起诉书。接起诉书的时候,检察院的人问我,要不要请个律师?我问律师是干什么的?他们说,是帮你说话的。我动心了,问,需要交钱吗?他们说,是的,要交三十五块钱。我说,那我回去考虑考虑。四爪朝天地躺在号子里,我在心里就嘀咕上了,我看见我爹因为操心而苍老的脸,我看见我弟弟因为营养不良而虚肿烂胖的身体,最后我哭了……我没钱请律师。林武说,请个屁!律师跟公检法是一个系统的,他们会帮你说话?别花冤枉钱了,你看看,这里哪个人还请过律师?结果,我没请。林武这小子也挺有意思的,不让我请,他自己倒请了。那天开完了庭,林武回来直骂娘,娘了个逼的,大米干饭养出贼来了,律师加着“狠杠”地在法庭上“造”我,根本不向着我说话。我心里直笑,活该!不几天,林武就去了集中号。他判了两年,上诉期还不到就去了少管所——因为那时候看守所实在是太拥挤了,人比蚂蚁还多。走的时候,林武特意跑到门口吆喝我:“杨远,记着啊,我去了王村少年犯管教所,如果你也去,打声招呼,去不了,就给我写信啊,我在那儿等着你!”

我蔽在门后,小声说:“我也快要判了,兴许咱们能分在一块儿呢。”

押他走的那个警察看了我一眼,笑眯眯地说:“都来吧,国家建设需要你们。”

这话听得我傻楞了半天,有一刻我竟然以为自己是个有为青年。

有一次放茅的时候,我见到了李俊海,他判了,被押在集中号等待去劳改队服刑。

打了声招呼,我问他:“俊海,几年?”

李俊海笑得很傻:“八年,你呢?什么罪?”

我说:“还没判,流氓、伤害,俩罪名。”

李俊海嘱咐我:“定了就好,千万老实,严打的时候‘不论糊’。”

第四章要玩就玩最猛的

秋天刚过,我就被判刑了,流氓罪一年,伤害罪二年,合并执行二年半。我心里那个高兴啊!哈哈,不多,一点儿都不多,这样的形势,这样的罪行,判我这么少,我赚大发了我。审判长告诉我,因为我的年龄不满十八岁,上诉期一到,就应该去少管所服刑了。去了那里一定要好好改造,他说,你家里的人等着你回家呢,争口气,你看看你爸爸为你这事儿憔悴的?不改造好了对不起他啊。听了这话,我的心像塞了一把乱草,毛毛扎扎刺痒得厉害,我几乎是哭着回号子的。我的几个同案直纳闷,杨远这是怎么了?这不像是他的做派嘛。金高……对了,我还忘了告诉你,金高是我的铁哥们儿,最厉害的那一刀是他砍的。金高说,杨远,你傻了?你就这么个德行,以后谁还敢跟着你混?咱哥们儿走到哪里也是条汉子,以后在劳改队你这样,还要不要个人形象了?我说,我形象不好吗?你想起你爹,想起你弟弟也这样……金高不理我了,难道光你有爹?光你有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