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奇幻精灵神之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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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小村

横断山脉在西大陆的西北方,因其延绵几千里,分隔开了草原与内陆,所以定名横断。

而就在山脉的西边,有一个克泽尔要塞,向北就是草原,向西则是席兰国。要塞的东边几十里有一个名叫边陲的小镇,因为这是要去席兰和草原经商的商队和冒险者、佣兵们的必经之路,因而这座原本只是个穷山沟,变成了经济贸易的一个有名的中转站。

边陲镇以北,还有座大山,山的半中腰有一个小村庄,虽然只有几十户人家,但是这座山却物产丰富,茂密的树木中有大量的温顺或者凶猛的野兽,又产有几十种的药材,因此来此挖药的苦行僧和冒险者、佣兵络绎不绝。使得这座小小的村庄居然开了六家旅馆。

村长老汉斯世世代代可都是住在这村里,去得最远的地方也就是山下的边陲镇。村民民风原本朴素,但随着整个大陆没完没了的战争,以及各种各样有着奇特爱好的贵族的收集公告,带来大批冒险者、佣兵的同时,也使得原本安分的村民们开始学会贪小便宜。

为此,老汉斯多次在公众场合强调过,要维护老一辈村民们的优良作风,提倡节省、互爱以及谦让,可是黄澄澄的铜子好象可以让天使也变成恶魔,连刚刚脱下开档裤的孩子们都会把从隔壁邻居家墙上晒着的野兔皮提到镇子里,大人般的操着粗口和小贩们指手划脚的还价。

六年前,村里来了一对夫妻,看起来很有学问的样子。丈夫叫兰洛斯,有着一头火红的头发,和这种饱含着激情的色调所不同的是,兰洛斯先生是一位谦和有礼的绅士,至少没见过什么世面的村民们都这样认为;而妻子卡莲娜同样有着优雅的礼仪以及宽和的态度,哪怕那些三十好几还没娶上媳妇的老光棍们盯着这位美丽的少妇很不礼貌的行注目礼,她都不会生气。

于是村里人开始都觉得这可能是某个小贵族家里的一件风liu事,一个落魄的书记官爱上了贵族老爷的掌上明珠,为了爱情,反抗家族,对抗所谓世俗、门当户对等等,两人不得不私奔。就冲着这个村里人都对这对外来的夫妇非常客气,要知道村里识字的人除了这对年轻的夫妇,就是那个小小的教堂里只知道收村民供奉的神甫了。

当然,老村长也认得些字,只不过多数人并不知道而已。

第二年,这对夫妇的爱情结晶就诞生了,在交纳了50个铜字的费用后,这位打着连天呵欠的神甫,手指上还沾着一粒已干的眼屎,为这个孩子进行了洗礼。并为他取了个很拉风,很霸气的名字——尼尔。(含义是冠军)

可是小冠军显然对这个名字的用意并不太了解,从小就伴着几乎不停的疾病,夫妻二人为此伤透了脑筋,也曾带着小冠军去到镇里求医,可无论是精通药术的苦行僧,又或者是会神圣魔法治疗众生的教会牧师,都对他无可奈何的摇摇头。

“这孩子天生体弱,只能好好照顾着,不要受凉或者吹风,就没什么大事。”

看来这村里的神甫显然只是个不学无术的家伙,受了洗礼的孩子并没有享受到光明神的眷顾!

夫妻二人也没办法,一边小心的照顾尼尔,一边教他读书写字。虽然这孩子天生体弱,性格更是善良到了被人欺负也不会生气的地步,但是从四岁起就展现了惊人的天赋,基本上学的书看上几遍就能记得七七八八,更是写得一手好字,夫妻二人高兴之余,也答应了老汉斯村长的要求,教授村里所有孩子们学知识。

当小尼尔四岁的时候,村里又来了一个新的居民,是一个瘸了一条腿的退役士兵,他自称叫洛克,大城市里没钱生活,于是就随便找了个小山村,靠着一手从军队里学来的功夫,打打猎什么的为生。村里的西方还有一条从山顶流下来的小溪,可以捕到一些只有手掌大小的白色小鱼,不过味道却非常可口,这无疑也是村民们的收入来源之一。

洛克虽然瘸了一条腿,可是站立时脊梁却挺得笔直,精悍短发根根都精神的直立着,脸庞的线条非常硬朗,象是刀刻的一般。就连那条瘸了的腿也比村里正常的男人的腰要粗,村人见多了来来往往的冒险者,都直觉的认为这是一个曾经很故事的家伙。

村里人慢慢的生活不再拮据,于是老汉斯一边请了兰洛斯先生教授孩子们知识,又请了这位洛克先生教孩子们最基本的强身之法以及基础剑术。感激之下也有人开玩笑道:“汉斯老爹,要是您能请来一位魔法师大人教这些调皮的小家伙们魔法就更好了。”

“莫拉斯你这酒鬼,昨天的麦酒还没醒么?要是魔法师大人这么好请来,也不会被那些贵族老爷们当成座上宾供着!”有着一把乱糟糟的白胡子汉斯老爹说道。

众人善意的大笑,是啊,该知足了。有了知识,有了剑术,小家伙们长大后至少也可以当个小小的书记官,或者进入军队混口饭吃,也不要一辈子象自己这样呆在村里等死。

魔法师?不知道多少人里才有那一两人有这么好的运气,能有学魔法的天赋。要知道有着魔法天赋的孩子,就算从一个什么也不懂的魔法学徒开始,就不再用家里的一个子。而当老师点头出师后,随之而来的就有着魔法师公会的固定月薪,以及大大小小贵族的邀请。

如果老师名气大一点,甚至连大陆上十几个国家的国王都会或明或暗的聘请你成为宫廷法师。那可是一条平步青云的高升之路啊。

为了拉拢一个有前途的魔法师,小国家往往不顾什么门当户对这种东东,用一位公主来当筹码都不是什么稀奇事。

这小村里?还是不要做梦了吧。

于是尼尔一边学文,一边学武。尼克先生虽然瘸了一条腿,但这并不妨碍他严格的要求孩子们进行一些他们目前根本无法想象的严酷训练。

跑步是最基本的开胃酒,每天天刚蒙蒙亮,睡眼惺忪的孩子们就被称为瘸子恶魔的尼克手中挥舞得“啪啪”作响的藤条所驱赶着在崎岖不平的山路上奔跑。跑完后又是力量训练,尼克把他那把当成老婆一样呵斥的大刀砍了些木桩子让孩子们练习臂力,其实他最先开始准备用石头的。最后才是剑术练习,孩子们一遍遍的拿着砍成一段段的枝条,学着瘸子恶魔传授给他们并不知道好不好用的剑术。

所有的训练结束后,最大才八岁的孩子们都一个个象只被抽了筋的猪,躺在地上只哼哼。这里面还包括两个女孩儿,虽然受了尼克的特别照顾,但是她们两个往往还是最累的。

而一向怯弱的尼尔,却是尼克大恶魔最喜爱的弟子。不管有多累,他却从不吱一声,一张看起来孩子气十足的小脸上写满了坚毅,这让他在六个孩子里得到了尼克最多的表扬。

其实虽然尼尔很刻苦的一天又一天的训练自己的身体,可是效果跟其他人比较起来,并不是那么的明显,特别是总爱欺负他的肥彼特,总是借口找他的岔。

“嘿!尼尔小东西!为什么那个瘸子恶魔老是表扬你?明明你就是最弱的一个!”肥彼德的老爹长得五大三粗,很显然他儿子体现了遗传这种说不定是好是坏的东西。

尼尔对于这些挑衅,向来是不予置评。于是孩子们都起哄:

“懦夫冠军!”

“无能冠军!”

只有小玛莎会在这个时候跳出来,为尼尔抱不平:“够了,不要再欺负尼尔,他是我们中间最聪明的一个!你要是再欺负他,我就要告诉彼德叔叔了!”

显然肥彼德对于老爹有着发自肺腑的恐惧,从他被老爹打屁股时嘴里那种象杀猪般的嚎叫就知道了。

“好的,亲爱的玛莎,我只是开个玩笑。”

小玛莎这才渐渐的平息下了怒气,脸上因为发火而涨得通红的几个小雀斑的颜色也慢慢淡下来。

又一个女孩子玛格丽特可不这么认为,虽然她们两个是好朋友。

“玛莎,我可不觉得肥彼德说错了什么。尼尔除了字写得好看一些,书背得多一些,他连我都打不过。”

于是男孩子们都又笑起来,而两个女孩子则据礼力争。当事人尼尔却是一言不发,不过红通通的小脸,和胀得青筋直冒的细脖子说明他还是生气了。

“谦和是美德。”这是兰洛斯夫妇二人常常教育小尼尔时说的话,因此他很好的听进去并照着做了。

“可是为什么别人对自己却一点也不谦和呢?噢,光明神在上,我可没有说也包括可爱的玛莎。”尼尔很感激玛莎,一点也不觉得她脸上的几颗小雀斑影响到了她的可爱。在他幼小的心中,玛莎应该是个头顶上有个小小的光环,身后长着一对翅膀的天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