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吕梁山的儿子:马佩勋传奇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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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李江烈同志的回忆(2)

我是1959年到自治区检察院的,开始在办公室工作。那时候我们叫他的职务:马院长。区党委的领导职务比他高,可都称他“马老”。是什么原因呢?我想:一是资格老,参加革命早,北方地区最早创立红军游击队就有他。他枪法好,还有点武功,打仗勇敢,指挥有方,在部队中威信很高,群众中流传着他的好多英雄事迹。新中国成立后,他就是政协中央常委。但更主要的是马老作风好,人们打心眼里尊敬他,1960年,我曾同马老到区劳改农场视察工作。当时有的领导下去,总是预先通知,下面等着欢迎。可马老不搞这一套。下去以后正碰上食堂吃土豆,马老不让另外做,和职工们一起吃了一顿土豆。农场的同志过意不去,马老却乐呵呵地笑了:“这是革命传统饭!再好不过吃家常饭了!”马老爱喝酒,下去后喝酒,总是自己掏钱,让大家一起喝。说到工作,不论到了那里,总是他先向基层领导汇报自己检查的情况,然后才请基层提意见,很尊重基层干部。平时和干部们相处,只要同志们有困难,他总是解囊相助,工作上有差错,有失误,很少指责、训斥,总是耐心地启发诱导。因此,大家称他“马老”是发自内心的敬佩。

陈天美(区检察院处长):

马老执行政策很严谨,特别是在逮捕人的问题上,尤其慎重。就我来说吧:我是1962年由县上调来区检察院工作的。“四清”中我差点被打成反革命抓起来,当时马老不在。马老回来后,了解了情况,当即予以制止。马老说:“这个同志出身好,刚参加工作,是工作界限分不清,不能算包庇坏人,工作上只要好好学习,加强教育,是个好同志。”就这样,大家尊重了马老的意见,才使我幸免于难。再举个例子:一次,下面报来个男女关系案,要处理,马老看后说:“这里有个界限问题,一定要区分好:是一般的男女关系,还是流氓强奸,流氓成性,玩弄女性?确实影响很坏的,才可处理。否则,还要靠教育。”

杜希文(经济检察处处长):

我同马老接触多。先在检察院,后来又在法院。

马老党性强,对中央政策是坚定执行的,但逮捕人很慎重。大家都记得“中宁事件”。那年中宁县连续报来9个破坏牲畜案,都按反革命对待。开始,我们批了两案,还阻止不了,就觉得里面有问题,请示马老后,马老要我下去调查。经过调查发现,有个社员破坏牲畜案,就是因为这个社员割了驴子的耳朵,问这个社员,他说:“我哪里舍得杀驴,杀了驴,春播怎么办!可是家里没粮食,实在饿得不行。驴的耳朵长,吃了它,不会影响春耕。”听了真叫人又好笑,又同情,这哪里是什么破坏?像这样一些案子向马老汇报后,就都停办了。又有一次,一下子就报回来40多个案子,人少又很紧,大家有了急躁情绪。马老知道后说:“办案子一点马虎不得,我们一定要对党、对人民负责。”马老亲自派我们深入下去调查。告诉我们:“只要查清了,按政策办事,不要有顾虑。该办的办,不该办的退回去。”由于他的信任,大家查案认真,很快就弄清并不是那么回事,于是很快把案子退了回去。

马老作风过硬。1966年,我同马老去陕北老区慰问了一次。曾在马老认识的一个教员家里吃了一顿饭。最后付了饭钱,这个教员当时拗不过收下了,后来又用信寄了回来。马老对我说:“看来,再寄回去就不好了,干脆咱们不领补助算了。”其实,马老从来也没有领过什么补助。

马老对党有着深厚感情。“文化大革命”中他受了迫害,但一点儿也不计较。人们问起他,他风趣地说:“一桩小事!其实,这一次只不过比郭洪涛那一次时间长一点罢了。没啥!”看看,马老的肚量多大!他对党的感情真深!

马老能受委屈,但容不得歪风邪气。他工作认真,可是不按“上面”的指示办,而是按党的政策办。一个上面的案子让他审查,他看了后说,“这是‘三角恋爱’,不是什么反党不反党的问题!”由于他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盲从,他的专案组长很快就被撤职了。刚才大家说的那个中卫县的杀人案,初看很圆,完全可以认定。只是“死者”的头发黄,而群众反应这个女人是黑头发,马老不放心,让再查。结果发现:根本不是被害人的头发,而是事发前早已扔掉的死孩头被狗衔回来的,才把这案拖下来。原来夫妻闹架后,女人出走了。有人发现了粪堆上的一个小孩头,就断定是丈夫杀了妻子。后来这个女人找到了,这个案子才算了结。由于马老的慎重,一桩冤案避免了。

至于马老教育子女严谨,不用自己的关系为子女安排舒适的工作,更不允许子女用自己的名义去办事,也很感人。时间关系,我就不赘述了。

李鸿勋:

马老在检察院工作期间,批捕率只有百分之七八十,少的卡到百分之三四十。该捕的捕,不该捕的不捕,可捕可不捕的不捕,这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冤假错案。

左连会(处级检察员):

我补充几件事:马老工作认真负责细致,无论是执行政策,还是日常细小工作,都能体现出来。如马老50年代时曾率工人休养团去东欧访问,工作很忙,但白天访问参观的情况,每晚都要向国内汇报,严格遵守外事纪律。

在宁夏像马老这样老资格的领导不多,但被尊称“老”的只有他一个。别人叫他马老,他总是说:“不,我是老马。”

他经常搞调查研究。我在固原陪他调查多,他不是听听汇报而已,而是走到监狱,亲自同犯人谈话。有一次,下雨汽车打滑,马老亲自下来推车。

马老关心群众生活,体谅群众疾苦。当时我们夫妻两地生活,经济困难。我想回北京,回不去,马老就写信说服我爱人调来银川工作。

他到基层,从来没有见他搞过一次特殊。都是在招待所买饭吃,他爱喝点酒,一般是晚上自己买酒大家喝,但他从来没有喝醉过。马老亲切得很,说让他唱一唱,他就唱一段山西梆子,和同志们的关系很融洽。

刘志远(原银川市检察长):

马老同我接触很早,刚来时我是二处处长兼办公室主任。马老来,检察院还没有车,后来才有了个破车,我给找了司机,但马老也很少坐。

马老诚实,生活作风艰苦朴素,保持着老八路的作风。他来时穿着一双灰皮鞋,一直到我走,还是那双灰皮鞋。我同他一块去北京,在餐车上只吃点面包、面条。他让我给他买面包,我买的面包他吃后说:“你怎么不给我买酸面包?”我才知马老爱吃酸面包。

马老党性强。庐山会议后,领导调我去青铜峡市工作。马老当时有不同看法,但领导已决定的事,他坚决照办了。为了安慰我,做我的思想工作,他亲自坐车把我送到青铜峡,让我不要闹情绪,不要背包袱,安下心来,做好工作,一定要相信党。马老的宽阔胸怀和气度,深深感动了我。

马老作风好。他经常是骑着他的小26型自行车上下班。当时他是区党委委员、纪检书记、检察长,却一点不摆架子。

1963年冬,青铜峡市撤销,我调回银川。马老既关心干部,教育干部,又信任干部。革命事业心很强,不但他艰苦朴素,而且教育同志们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李先润(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大家说的都是切身体会,马老确实永远活在我们心中,最后我再说两句:

1960年,检察院办了个食堂,马老和大家一起吃大锅饭,也得了浮肿病。司务长为了给大家填饱肚子,就用两辆旧自行车(公车)到乡下换回几百斤萝卜,马老知道后狠狠批评了他。司务长觉得是为大家办事,没有把钱装了自己腰包,很不服气,说:“这事不要你管,出了事我负责任。”一下子把马老气火了说:“我不是要你负责任,责任是我检察长的。问题是这样办违犯政策,怎么能拿公家的东西换萝卜吃!卖了自行车,不下乡行吗?肚子饿,紧紧裤带嘛!我们为什么不能为党为国分忧,为什么不能和群众同甘共苦?”这是同志们记忆中马老发的唯一的一次脾气。虽然挨了训,司务长却更敬重马老了。

“四清”中,马老保护了一批干部,保护了一批群众。因此,大家都知道,马老是党的好干部。“文化大革命”期间,本院群众没批过他,外单位批,本院群众还跟着保护,下放“五七”干校劳动,人们总是抢着帮马老干分下的活儿,这是大家对马老的深厚感情啊!直到他调走,一直到他去世,我们都有联系。马老住院期间,我们都去看过他。他是一位党的好干部,人民的好儿子,应该为他树碑立传。你们这次来,我们很欢迎,给提供资料,这是我们的责任,写好马老的传,也是我们的希望。

由于时间关系,会就开到这里,但看得出来,大家肚里的话还有很多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