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投资新股民炒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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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基金投资基金投资(5)

按照担保法原理,可以质押的权利有两个主要特征,一是需为财产权,而且出质人需对质押物享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二是需有让与性,必须具有变价的可能。以此观之,因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成立后即丧失了对基金份额的所有权,对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关系存续期间的基金份额已不享有处分权,并且基金资产的独立性也阻隔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基金资产除受益权之外的其他财产权利,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用基金份额作为质押标的。

但是,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基金份额享有受益权,从基金份额受益权的特征看,基金份额受益权可以作为质押标的。原因如下:其一,基金份额受益权属于财产权。基金份额受益权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法律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基金收益、在基金赎回后取得赎回款、在基金清算后取得剩余基金资产的权利,这些权利都具有财产性。其二,基金份额受益权可以依照法律和基金契约的规定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第48条规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但信托文件有限制性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法》)第70条明确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的权利,基金份额的转让即伴随着基金份额受益权的转让,基金份额的自由赎回更可以保障基金份额受益权的流动性。《信托法》第47条明确规定:“受益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其信托受益权可以用于清偿债务,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信托文件有限制性规定的除外”。因此,将基金份额受益权向债权人质押在法律上没有障碍。实践中所说的基金质押应当是基金份额受益权的质押,而非基金份额的质押。

但是,实践中在就基金份额受益权设定质押时要注意让与性上存在的两个问题:一是有的基金因受制于设立目的,基金契约限制基金份额的自由转让,如南方避险增值基金的开放日只能是每周一,赎回并不是在每个交易日都可以进行;二是根据目前的行业做法,基金份额的转让一般都作为非交易过户处理,有的基金契约或招募说明书不允许基金份额的自由转让或者为基金份额的转让设定了诸多条件。当然,如果通过赎回的方式实现基金份额受益权,这两个问题都不会存在,但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一般比基金份额的受让过户费用高。不过,上述两个问题并不否定基金份额受益权的让与性。

关于基金份额受益权质押的设立方式,笔者认为:基金份额受益权的书面凭证为基金账户卡,属于记名证券,有纸化的记名证券的设质一般要有当事人的合意和交付证券两个行为才能成立,但在目前的情况下,许多基金管理公司已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发放基金卡,而是以在基金注册登记人处的登记数据作为享有基金份额受益权的依据。《担保法》没有就基金份额受益权质押的设定方式作规定,大部分基金管理公司的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中也没有对基金份额受益权的质押作出明确的指引。实践中,各基金管理公司在这个问题上基本参考了股票质押的做法,即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和债权人订立了书面的质押协议后,必须双方共同到基金注册登记人处办理质押登记。此时,质押登记是基金份额受益权质押成立的必要条件,而不仅仅是对抗第三人的要件。

第五(节)封闭式基金投资

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的区别

根据基金单位是否可增加或赎回,可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一般通过银行申购和赎回,基金规模不固定,基金单位可随时向投资者出售,也可应投资者要求赎回的运作方式;封闭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续期,期间基金规模固定,一般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投资者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基金单位。

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的主要区别如下:

(1)基金规模的可变性不同。封闭式基金均有明确的存续期限(我国为不得少于5年),在此期限内已发行的基金单位不能被赎回。虽然特殊情况下此类基金可进行扩募,但扩募应具备严格的法定条件。因此,在正常情况下,基金规模是固定不变的。而开放式基金所发行的基金单位是可赎回的,而且投资者在基金的存续期间内也可随意申购基金单位,导致基金的资金总额每日均不断地变化。换言之,它始终处于“开放”的状态。这是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的根本差别。

(2)基金单位的买卖方式不同。封闭式基金发起设立时,投资者可以向基金管理公司或销售机构认购;当封闭式基金上市交易时,投资者又可委托券商在证券交易所按市价买卖。而投资者投资于开放式基金时,他们则可以随时向基金管理公司或销售机构申购或赎回。

(3)基金单位的买卖价格形成方式不同。封闭式基金因在交易所上市,其买卖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较大。当市场供小于求时,基金单位买卖价格可能高于每份基金单位资产净值,这时投资者拥有的基金资产就会增加;当市场供大于求时,基金价格则可能低于每份基金单位资产净值。而开放式基金的买卖价格是以基金单位的资产净值为基础计算的,可直接反映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的高低。在基金的买卖费用方面,投资者在买卖封闭式基金时与买卖上市股票一样,也要在价格之外付出一定比例的证券交易税和手续费;而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需缴纳的相关费用(如首次认购费、赎回费)则包含于基金价格之中。一般而言,买卖封闭式基金的费用要高于开放式基金。

(4)基金的投资策略不同。由于封闭式基金不能随时被赎回,其募集得到的资金可全部用于投资,这样基金管理公司便可据以制定长期的投资策略,取得长期经营绩效。而开放式基金则必须保留一部分现金,以便投资者随时赎回,而不能尽数地用于长期投资。一般投资于变现能力强的资产。

中国封闭式基金概况:封转开成为趋势

封闭式基金命运如何为817亿封闭式基金的持有人所关注。近期,中国证监会围绕基金的封转开问题进行了研究部署,确定了“自然到期,平稳转型”基本思路,这有望避免因封闭式基金到期清算而可能引发的市场动荡。据《证券时报》的消息,一些将于2006年、2007年到期的封闭式基金,其封转开的方案已上报证券交易所,管理层正与相关基金公司一起对转换方案进行论证。

近期,有证监会高层人士到深圳融通基金召开现场会,赴会的还有深圳基金管理公司的多位总经理。引起市场关注的是,融通基金公司旗下的基金通宝,将于2007年到期,另外,基金兴业更是今年11月份就要到期,而此次现场会的主题,正是讨论基金和投资人均十分关心的基金封转开之事。基金业内人士透露,在此次会上,有基金公司提出了封闭式基金权证方案;有基金公司提出了提前封转开方案。而管理层的思路则很明确,对封闭式基金到期后的命运,现在首要考虑的是,如何使其到期后对基金业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如何使基金公司的管理份额不会因封闭式基金的到期而大幅萎缩,总之是要有利于基金业的健康发展。

目前,国内证券市场共有54只封闭式基金,每年要为基金业贡献近12亿元的管理费收入,因此,如这些封闭式基金都以“到期清算”的方式结束“生命”,对整个基金业会有很大的负面影响。合情合理的结论只能是:基金到期后实行“封转开”。如此,封闭式基金届时将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转为开放式基金,得以自然延续。持有人如果想赎回,可以按净值赎回;如果不赎回,则可以继续持有此开放式基金,由此,市场的稳定和基金的平稳过渡可望双双得以实现。

目前,已有基金开始上报封转开方案,由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这标志着封转开工作已经步入轨道。从方案上看,总的思路是运用金融创新手段,使封闭式基金转开放式基金时,对持有人更具吸引力,从而实现稳定过渡甚至份额扩张。

其中,权证方案成为小型封闭式基金的一种选择,如某支份额为5个亿的封闭基金,设计的“封转开”方案中就包含了权证。权证由基金公司发行,免费提供给投资者,实质上就是以基金价格交换基金净值的权利。权证的内在价值就是基金净值与基金价格之差。通过权证发行,既可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又有利于推动封闭式基金的价格上涨。而对于封闭式基金中仅有的基金兴和、基金普丰、基金天元等三支指数型基金而言,就可能采用到期转为ETF的方案完成“封转开”,当然由于ETF涉及到一揽子股票的申购赎回,还须对原有的基金合同进行修改。应该说,封闭式基金的“封转开”前景,为其市场表现装上了助推器。

因长期熊市的影响,我国封闭式基金的折价率普遍较高,而国际上封闭式基金的折价率出现普遍低于10%,远低于我国证券市场。据统计,至今年3月底封闭式基金的净值总额为927亿元,市值总额仅586亿元,从中可测算出折价率高达36%左右。两者之间341亿元的套利空间成为了市场的一块大蛋糕,吸引了众多的机构套利者。至2005年底,保险资金持有封闭式基金达242亿份以上;QFII持有45支封闭式基金,达13.69亿份;社保基金也快速建仓,持有73.46亿份,而券商理财产品近期也纷纷投入这一热潮,对于广大散户投资者而言,参与其中获取一份稳当的收益,应列为投资组合中的一个品种。

封闭式基金“封转开”,基金持有人需做的准备

封闭式基金何去何从,最关心这个问题的恐怕就是基金持有人。在采用“封转开”过程中,需要基金持有人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准备:

首先,投资理念应进行及时的调整和转变。封闭式基金采取的是类似于股票的交易方式,这对于操作封闭式基金的投资者来说,已经习以为常。而转为开放式基金后,交易方式将发生重大改变。除非不转为LOF、ETF等交易型基金,封闭式基金长期以来的场内连续竞价交易将转变为场外的申购、赎回交易,动态的适时行情将消除,投资者的市场交易氛围将趋淡。一直的投资风格和习惯将由此而被打破。跟随证券市场投资气氛而动,采取“高抛低吸”的操作手法将不再灵验。这些都需要封闭式基金持有人正视和面对,并积极进行投资理念和投资策略的调整。

其次,适应“封转开”后的市场环境。实施“封转开”,只是基金的运作形式和交易模式发生了变化,但基金本身的运作状况并不随之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对基金运作业绩的影响也有限。因此,担心“封转开”后基金的业绩发生根本性变化也大可不必。反而重要的是,投资者应当从过去封闭式基金的市场环境中走出来,走进场外的交易环境,并尽快适应这种环境。

第三,购买目前正在发行和运作的开放式基金,为“封转开”做投资预热和铺垫。对于没有涉足或对开放式基金不熟知的投资者,特别是对开放式基金的交易流程一知半解或模糊不清的投资者,应尽快进行投资和购买开放式基金的学习、研究和演练,从而做好迎接“封转开”实战的心理准备,避免到期投资时的手足无措。

最后,选择渠道商也是封闭式基金持有人亟待面对的问题。假定实行“封转开”,封闭式基金的交易方式将由场内市场转为场外市场。原来分布券商营业部的封闭式基金持有人,将面临新的交易渠道的选择问题。由于目前还有众多的券商不具备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还有券商没有与管理封闭式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签订开放式基金的代销协议,这就会迫使投资者进行渠道的被动性选择。对于习惯于在券商营业部进行封闭式基金投资和交易的投资者,就应当及时根据“封转开”的实施进度和相关的流程安排,进行客户手续的转移工作。

闭式基金购买技巧

“封转开”是目前封闭式基金最大的题材,投资者购买封闭式基金基本上都是奔着这一题材而来的。或通过市场对这个题材的炒作赚取差价,或等其封转开时套现赚取收益。特别是在基金兴业的“封转开”事宜日前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的时候,“封转开”题材更是让人格外关注。

但在人们把目光都集中在“封转开”上的时候,这封闭式基金还值得投资吗?这确实是一个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但购买封闭式基金是需要讲究投资技巧,特别是需要有点中长线的目光。

购买封闭式基金不能目光太浅。目前封闭式基金的折价情况是,基金存续期越靠前到期的,其折价率就越低,存续期越长的,折价率就越高。如今年11月份到期的基金兴业,目前的折价率只有6%左右,而一些存续期靠后的大盘基金,其折价率则在40%以上。所以,如果只看到眼前的话,购买基金兴业,6%的折价率不仅不能保证投资者届时有钱可赚,相反还丢失了其他的赚钱机会。而那些折价率在40%以上的一些大盘基金,其到期的期限还有五六年甚至七八年,不仅投资者难有这样的耐心,而且这中间的不确定性也很多,投资者同样不宜长期持有。

以笔者之见,购买存续期在1年左右的封闭式基金应该是比较合适的。目前这类基金的折价率在20%左右。如果股市能够在这一年之中保持相对稳定或稳中有升,则投资者至少可以赚取20%左右的无风险收益了,这样的收益率应该还是很可观的。退一步讲,就算大盘下跌了20%,投资者通过购买封闭式基金也相当于回避了股市下跌的风险,这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因此,面对这样的投资,我们能说不值吗?

封闭式基金两类投资机会

随着股改已经步入加速阶段,市场政策面呈现重新偏暖的趋势,大盘扭转了持续下跌的趋势,呈现震荡盘升的态势。从期间封闭式基金的表现看,本月上旬一度出现了整体反弹的态势,近期则呈现震荡整理的态势。封闭式基金的反弹是昙花一现还是会再度上涨?笔者以为封闭式基金后市依旧会有所表现,建议把握一下两类机会。

1.局部分红行情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