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先交朋友后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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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做中国式的人情买卖(2)

美国学者苏珊·杰考比说:“在我最初的记忆中,母亲告诉我在说‘对不起’时,眼睛不要看在地上,要抬起头,看着对方的眼睛。这样人家才会明白你是真诚的。我母亲就这样传授好的认错艺术:必须直率。你必须不是在假装道歉。这并非耻辱,而是真挚和诚恳的表现。

隋朝时,隋文帝要将辛宣斩首,刑部侍郎赵绰说:“按照法律,辛宣不应斩首,我不敢奉诏!”隋文帝很生气,对赵绰说:“你爱惜他,就不爱惜自己吗?”命令左仆射高颖将赵绰斩首。赵绰说:“陛下宁可杀臣,不得杀辛宣!”赵绰被押到朝堂,剥去衣服,准备斩首,隋文帝又派人对赵绰说:“你究竟想怎样?”赵绰回答:“执法一心,不敢惜死!”隋文帝闻后一惊,心有所动,便命令放了赵绰。第二天,隋文帝向赵绰公开认错,并对他勉励了一番。

认错要坦诚

主动认错,检讨自己,纠正错误,是一种美德和值得尊敬的事。因此不必躲躲闪闪,但也不必夸大其词,一味往自己脸上抹黑。那样,别人不仅不会接受你的道歉,甚至觉得你虚伪。

道歉要及时

即使不能马上认错,日后也要看准时机及时表示自己的歉意。

闻一多先生早年曾是“新月派”诗人,同鲁迅作过对。后来,当他发现自己错了时,鲁迅先生已经逝世了。于是他便借纪念鲁迅先生的大会,当众表示自己对鲁迅先生的深深歉意。他说:“反对鲁迅先生的还有一种自命清高的人,就像我自己这样的一批人。”讲到这里,他忽然转过头去,望着墙上挂着的鲁迅像,鞠了一躬,然后说:“现在我向鲁迅忏悔:对不起,我们错了。当鲁迅受苦受难时,我们却正在享福。如果当时我们都有鲁迅那样的硬骨头精神,哪怕只有一点,中国也不会像现在这样了。”对于闻一多这种坦诚直率的品德,与会者无一不报之热烈的掌声。

可见,及时认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弥补言行不当带来的不良后果。

生活中,很多人做错事后,往往碍于面子,不肯向朋友低头认错,这种想法是很可笑的,朋友喜欢你、尊敬你,你才有面子。可是你做错事却不肯认错,朋友就会憎恶你,朋友都不愿与你交往了又有什么面子呢?因此,一旦做错了事,我们就要勇于低头认错,这样朋友才会真正谅解你、喜欢你。

犯了错,责任在己就要勇于承认。诚恳的道歉不仅能够和解被损坏的朋友关系,而且还可以使这种关系变得更为牢固。

不要为友情而抵押面子

朋友之间开口借钱是最平常的事,因为是朋友,谁都有向朋友开口的事,朋友就是要相互帮助。当然,许多人都能做到好借好还,但也有各种原因,总有人不按时归还,或根本就不能归还。有的人甚至在借出之前就知道,这钱已丢在水里了。但不借吧,又碍于情面和友情,觉得对不住朋友,真是左右为难。

这个时候得问清楚,朋友用钱做什么,如果是生活所必需,用于衣食住行,那义不容辞,当然借,没偿还能力也必须借。反之则不然,因为他已经失去了最起码的信用,如果再去冒险做生意之类的事情,就必须拒绝。

再一点,你可以给予一定数额的馈赠。如有人向你借5000元钱,而他又没有多少偿还能力或信誉不佳时,你可以主动资助他300元或500元,并言明,他可以不用还了。这样看来你吃亏了,但实际上你失去的并不多。

首先,由于你的无偿资助保护了你的友情,可能还加深了这种友情。其次,你也能避免更大的损失。因为有些借款是要冒大风险的。有一个人,他这样借钱。当朋友介绍他结交了另一个朋友后,他主动打电话交谈,这自然加深了友情。一天,他突然找到新结交的朋友,很随意地提出借钱,朋友也很自然地借了他1000元。他说一周后一定还,果然如期偿还,他的信誉就得到了保证。过了没有多久,他突然找到那位新朋友,一副十万火急的样子,开口就要借5000元,并说一周准还。有他前一次的信用在先,朋友当然帮忙,结果,人去钱空。这便是一种诈骗了,是利用友情的诈骗。

有位台湾作家说过,借钱给你的朋友,就意味着可能失去一个朋友。据说钱钟书先生就用这个办法对待朋友借钱的,如果你向他借500元,他会说,我给你200元,你不用还了。

大众传统的友情观是:“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或“都是朋友,好说”。说得潇洒听得欢快,但其实不然,得重视“立字为据”,来个先小人后君子,否则往往为友情埋下了“翻脸”的导火线。

做生意的朋友都有过同朋友合伙的体验,生意好做,伙计难处,民间早已有了定论。一般人都有这样的经历,在经济交往中,如果与一般的人有什么金钱交往,往往都会想到立个字据,而和朋友间的交往,谁也不愿提及或根本就想不到字据这个说法。

现代社会是个法制社会,朋友间的任何交往都要受法律的制约,我们的友情也要适应这个法制的社会。作为朋友,作为友情的载体,我们必须转换心态,不要让友情为我们承担太多的负担。你要学会运用合法的手段维护友情,这是现代人应酬成功的关键之一。

给别人一个回旋的余地

有的人对友谊持一种极其轻率的态度。他们与朋友相处时,动不动就让朋友下不了台,让对方轻则颜面有损,重则怒而绝交。

孙磊是山东人,脾气又直又倔,常常得罪人。最让人接受不了的是他总是不注意给人留余地,非要把事做绝,把话说绝。年轻时,孙磊在山东有个不错的工作,工资优厚,又很清闲,没什么人事纠纷,与孙磊的脾气很合。可是有一次,孙磊为了一件事和同办公室的一个朋友吵了起来,大家都过来打圆场,那个朋友也软了下来,表示愿意道歉。但孙磊却不肯罢休,扬言要把朋友赶出这间办公室,“有他没我,有我没他!”大家都劝孙磊何必把事做得这么绝呢!和和气气地放人一马不好吗?但孙磊却不肯答应。结果三个月以后,那个朋友居然升迁了。这样一来,孙磊只好辞了职,一个人跑到北京来了。不料孙磊是吃亏不长记性,在目前的单位还是维持老脾气,同事们都离他远远的,大家说:“千万可别惹上孙磊,那股不依不饶的劲,不把人逼到绝路上是誓不罢手啊!”就这样,孙磊成了“独行侠”,在单位里工作了七年,竟然没人愿意和他交朋友。

孙磊犯了处世的大忌,他不给朋友留余地,其实就是切断自己的后路。俗话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风水可是轮流转的,今天你不给朋友留余地,对方心里会记恨你,别人也会觉得你太绝情,等到朋友得意起来的时候,他就会报复你、打击你,这时别人也不会同情你,反而要说:“活该!”一个不给人留余地的人,是永远无法获得大家喜欢和支持的。

朱治小时候家里很穷。一天,有个客人到他家,难得的诱人的鱼香,令他垂涎不已。朱治当时才6岁,还不懂得掩饰自己,他吵着要吃鱼,母亲答应了,但是有个条件:等客人吃饱后方可上桌。

朱治不听:“等客人吃饱了,鱼不就被他吃光了?”母亲答道:“知礼的客人绝对不会将鱼翻过来吃,另外一面一定还是好好的。不信你去窗边看看……”

朱治来到窗边,踮着脚尖往里看,眼睛盯着桌上的那条鱼,忽然间,客人用筷子把鱼翻了个身……朱治失望地跑回厨房,扑进母亲怀里大哭起来。母亲也哭了,她不知该如何安抚朱治的心。长大后,朱治无论做什么事都要给别人留点余地,就同小时候妈妈告诉他吃鱼要给别人留一面一样。

朱治是聪明的,他没因那次没吃到鱼而遗憾,反而因此明白了一个处世的道理:要给他人留下余地。不考虑别人的人,别人也一定不会支持他,这种人的得意不但不会长久,还往往因此惹来祸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