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自然人类学世纪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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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黄河边的中国》前后的故事(2)

曹:我们文化所在1988年制定了一个雄心勃勃的研究计划,没想到1989年就遭遇到一个很大的坎,结果一些研究人员跑到美国去了,一些人沉默了。到了1992年,一些人干脆“下海”经商去了,只留下我们这个农村研究组,我不愿出国,我祖上经商的细胞一个都没能留给我,故我也不会经商,只能继续从事农村研究。我们农村研究组只有二三个人,且无调研经费,中国农村又那么广袤,一口如何能吞下大象呢?所以,我们只能选一个点,一个我们所熟悉的村落,当时备选的只有两个点:一个是我的家乡龙游,一个是张乐平的老家海宁盐官。张乐平在老家盐官有10年回乡插队的经历,有发达的人脉关系,且离上海较近,故而选择海宁盐官。这就是说,我们走费孝通的乡村社区研究之路。费老的研究后来很遭人批评:他调查的是一个村,讲的却是全中国的农村。凭什么从一个村来说明全中国的农村?全国有无数个这样的农村实体,而且从差异的角度来看是千差万别的,但是从同一角度来看,他们又差不多是一样的。所以费老要回答这个问题也真是不容易。后来他到云南去,他说他就研究三类不同农村,农业的,有点工业的,然后是工业的,他研究云南三村,三类村。可是别人又问了,他凭什么找到三类?他已经先验地按照发展观来主观地排三村的序列了。他凭什么说工业化的村就是还没有工业化的村未来的前途?事实上这些都是“致死”的攻击,就等于我们现在问:凭什么来判定,东部地区现在的乡村工业化、小城镇化之路,就是未来中西部地区的发展之路呢?的确,我们凭什么从一个“点”上的调查材料推断“面”上的一般结论呢?当然,一个方便的解释是,这个调查点不是特例,而是某区域乡村(如浙北)的“典型”。而所调查的典型,即在“个别之内包含着丰富的一般”。但问题又来了,你凭什么将你调查的点判定为典型呢?这一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也正因为如此,我们利用各种方面来弱化社区研究中的这一“天然”缺陷。

我们把人类学的方法、社会学的方法和历史学的方法结合起来。所谓人类学方法,我们是选一个社区进行一年的参与式田野调查,这是人类学的一个基本方法。由于第三者的出现有可能破坏这个现场,参与式田野调查的一个突出优点在于尽可能地保存这个现场;另外,人类学方法的另一信条是“他者的眼光”,我们是用自者的眼光。但是你必须要有一个理论范式,这个范式其实也是西方提供的,在这个意义上也是一个他者的眼光,就等于老百姓不可能提供一个自己生活的理论反思。就等于所有的风景点都不是风景区的任何一个人能发现的,因为他生活在里边,他不可能成为风景区的发现者,所有的风景点都是外来者发现的,是他者的眼光发现了这个地方,是一样的道理。这个风景区被发现的事和我们农村再研究的事是一样的。运用他者的眼光,虽然都是中国人,但还要运用他者的眼光,这是人类学的一个方法。不过,“自者的眼光”,即研究者研究他曾生活其内的熟悉的乡村世界,“熟悉”恰恰不是优势,而往往是“障碍”。因为“熟悉”,故习以为常,大大弱化了因“好奇”所激发的“追问”能力。故而我们在整个调查过程中始终保持着对“熟悉”的高度警觉。我们所做的调查,原来定的是一年的时间,结果我们花了四年的时间,这其中包括写作的两年,实际调查的时间为两年。第二,我们用了史学的方法,因为一般的人类学方法都比较静态。我本人受过历史专业的训练,故而对当下的、直接的经验事实,都将其置入“历史过程”加以考察,恰如《当代浙北乡村的社会文化变迁》一书名所表明的,我们既突出浙北乡村所展开的现实,更关注“何以如此”,即“变迁过程”。恰好那个地方有一个大队会计,完整地保留了它的账目以及他的日记,就把他的大队的历史记录得很好。在全国来说,很少有这么精细地保存档案材料的,是我们发现了这个材料。甚至是1950年土改时候的分配情况都贴在墙上,分多少地,分多少东西都清清楚楚,后来我们把这些写到书上,在全国来说很少有保留得这么详细的资料。第三,我们将重点研究的“点”(大队、村)放置到“面”(公社、乡镇)和县内加以研究,后来我才慢慢感悟到,社区研究的最有效“单位”不是村落,而是县。无论从人类学、社会学,还是政治学的实证研究来说,县才是一个相对独立自足的、有意义的研究单位。为了使判断更谨慎一点,我们又把调查的空间向沿海地区延伸,最北我们延伸到山东,最南我们延伸到海南岛,虽然那些内容都没有进入到我们的书,但是已经进入到我们的思想中,这就是说,我们在下判断时更为谨慎,对点的调查更具一般性意义,至少在浙北范围是这样。

徐:现在这些材料都还没有形成成果吗?

曹:有的成果已经以其他方式发表了,因为我们当年是代表国家民委到海南岛那边去做调查,趁那个机会我们在村里边住了一段时间,等于是在调查一个村落,一个黎族村,发现也很有趣,很多现象在那里发现。

徐:看来曹教授在您的经历当中。黎族地区跟您的研究也是有关系的。

曹:是很有关系的,包括费孝通所讲的两类交换方式:一类是村落互惠的交换方式,一类是市场一次性的交换方式。一个是人情交往,一个是市场交易,这两种都是交换,市场交换和人情交换是两类完全不同原则的交换,一类是人情交换相互欠来欠去的,都是你欠了我,我又欠了你,所以就没完没了的,来而不往,非礼也。如果是翻脸不认人了,我就要跟你结账,跟你算账,在中国,算账算是最严重的一个事情了,所以中国人就永不算账,那么感情就多深,跟兄弟一样,这是一。永不结清,永远相互来来往往,这样就构成一个互惠的网络,互惠当中并不是说完全价值对等的,我穷一点,当你要盖房子时我就多帮一点,如果我粮食不够你就能给我一点,这是农耕社会维持农村社区的小农经济思想,在这个过程当中,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还要依靠村落庞大的人情网络来维系。在婚嫁中,尤其是单个小农能够聚集起资源来解决这个问题,大家都是有力出力,有钱出钱,都来帮忙。当然还有其他的人情网络来承担其他的一种责任,这个是多功能的。另外一个就是说市场一次结清的,它是认物不认人,而人情网络里是认人后认物,故叫礼物,是把礼放在前面,先认礼后认物,认礼是认我们两个人之间的关系,然后发生我们之间的物质和劳务的往来,这个物质和劳务不能用市场价格来评价,我们叫礼轻隋义重。不能完全按市场价格来评价,今天你送我100块钱,我以后又送你100块钱,这样就相当于还给你了,这样就是市场的作用已经介入到我们的交换当中了,市场向这里面浸透。但是作为理想的范式,我们必须先把这两者区分开来,当然也有相同的地方,然后再看看它们渗透的地方,另外一个市场里面是一次性完成的,它是认物不认人,如果你跟熟人发生市场交换关系,那是很尴尬的,比如说我到农贸市场去,看到熟人我就避开,如果我要买只鸡,20元钱,是陌生人,我付给他就完了,是熟人,他可能不要我的钱,他要送给我,完全有可能发生这个情况,这样就发生熟人的尴尬,两种原则交叉到了一起。市场的原则则是认物不认人,我们到海南去就发现这个问题。在那地方的镇里,市场经济已经搞起来了,但很多开饭店的都是汕头人。我问当地人为什么都不去开饭店呢?他们说他们怎么能够去开饭店呢,村里人都来吃,不好搞的。后来我到那个村里住就发现了这个问题,我们带了很多的肉和蔬菜,那里不种蔬菜的,到一当地人家里住,刚好他的几个亲戚也住在他家里,而我们准备了一个星期的蔬菜,结果两天吃完了,一起吃吃完的。后来我问主人这是怎么回事,他讲他们这里就是这个习惯,谁有东西谁就来吃,大家不种菜也不买菜。在海南黎族乡镇发现的事实,再来读费孝通《乡土中国》的有关分析,就有了新的感觉,而后对浙北乡村的调查提供了一个新的感悟。在我们蹲点调查的盐官陈村旁边的那些店都是外来者开的,所以商业一定是在人情村落边上发生的,不可能在里边发生。如果在里边有代销店,证明这种商品经济已经进入到这种原始的交往关系。这就是我们解释20年来的变化很重要的人类学思路,我们不做价格判断,为什么原来的这种人情交往关系可能承载市场交往的某种功能,它们交融在一起,成为浙江人、温州人活动的一种主要方式。它的功能在哪里,它的缺陷又在哪里?它的活力在哪里?这些问题都非常值得研究,这两类交换重叠起来,也有对立的原则,它们竟然能够有效的合作。

徐:我也发现这点,特别是温州商人做得特别好。

曹:虽然中国人有“亲兄弟明算账”的说法,但在什么时候可以亲兄弟明算账,什么时候可以不必算账?中国人把商业变成了一种艺术,既然把商业变成了一种艺术,那在商业上法律占据什么样的位置就非常值得研究。比如说市场经济社会就是一个法制社会,市场经济没有法就不能运行,这种说法也对,也不完全对。因为这里确实有很复杂的情况,“有法不依”依然是我们当代基本的法律现象,“执法不严”更是如此,无法可依吗?那不是,现在是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那么是法律不好呢,还是老百姓意识还没有达到法律的境界;是法律去适应生活呢,还是生活去适应法律呢。这就是当代法律社会学要解决的问题。所以我对浙北的研究,就是把几种方法结合起来,人类学的方法、史学的方法和社会学的方法。那本书是不是达到这个目的我不知道,但基本上是按照学术规范来写的。这本书的背景大概就是这样。原计划一年写成,后来调查空间扩大了就增加到两年,写作的时间也是两年。

徐:《当代浙北乡村的社会文化变迁》这本书的第一版出版是哪一年?

曹:出版被耽搁了一段时间,因为1992年以后就快速地市场化了。我们是1992年完成写作的,结果到1995年才出版,整整拖了三年。1992年以后,大家下海的下海,经商的经商,他们找到我叫我去经商,但我没去;还有人叫我出国我也没去,我不断地问自己,我出去干什么?为什么要出去?现存的有几个理由:赚钱或学习救国救民的道理。我对赚钱没有动力,因为赚钱的动力在“文化大革命”中都已经被斗得差不多,没有这个动力了。出国学习救国救民的道理,我就想,美国还有什么可以教导我们的呢?“五四”时期人们可能还是认为有的,但现在已经过了那么多年了,我觉得已经没有什么可以教导我们这个民族的,中国知识分子该自己担负起理解和研究自己国家的重任了,我想出国留学对我来讲就没有意义了,但并不排斥对别人还有意义,也不排斥我看西方人的著作。我重要地是想向生活本身学习,向我们民族的历史学习,这才是我们当下知识分子主要的老师。下海也是这样,我也明明知道这个时代是经济生活占主导地位的时代,金钱和货币的作用将取代以往政治和权力的作用,当时我就明确判断,我的判断是以私人财富的多寡来判定社会地位就要到来了,是不可避免地到来了。你要在未来的社会中占据中上位置,那么你除了要占据私人财富以外,你没有其他的出处。学术是不足以自我证明的。别人叫我下海,但是就是没有这个动力去赚钱,我只能延续我的生活方式,我也只会去看看生活世界,读点书,写点东西。

徐:再一个就是往乡下跑。

曹:我原来就是在乡下长大的,对农村本来就有着一种偏爱,农村对我们而言,对观察者而言,它自身会敞开自己,不像城市那样隐蔽着自己,把自己的各种愿望和激情都隐藏在高楼深院里边,然后对外宣传一套东西可能就是另外一个东西,城市对研究者来讲是隐讳不清的、隐蔽的。要研究权力者那么容易?研究富裕者那么容易?研究他第一桶金怎么得来的,他会告诉你?你问他怎么消费的,他会告诉你?当然城市对研究者,不会置于研究者的研究对象地位,是不能屈从这个地位的;而农村的农民群众,只要一个教授肯下去,他就敞开他的东西,他也无法隐蔽,这也是人类学家老往农村跑的一个基本原因。

徐:现在城市人的家谁能进得去呢?而农村老乡的家里,谁都能进得去。

曹:是是是,我想用专门的术语讲就是:在农村,你能畅通地“入场”,而城市“入场”很艰难,不是说完全不能,很艰难。另外一个就是农村事实的敞开度比较高,而城市各种各样的事实在各种遮蔽之下,调研起来比较难。有朋友说,你研究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进程,重点得研究城市,因为工业化、现代化的中心在城市。我当然知道权力和财富在城市,欲望与消费的中心都在城市。然而,围绕着权力和财富旋转的各种欲望所构筑起来的高墙,严守着尊严与秘密,将一切研究者排斥在外,不得“入场”。由于这个原因,所以我还是继续从事乡村研究。

徐:那就是继续从浙北转到黄河边去了,我很想了解你是怎么样转到黄河边去的?